關於「愛到死」,我只能說,愛得轟烈,只是一種媚俗;只有讓愛情邁向終究無法踰越的死亡,就好佛洛伊德所說的死亡驅力一樣,愛情,才得以逃出庸俗的陷阱。「愛情是甚麼?」這一問題早就不再成立,正確的提問方法應該是:「如何讓愛情與死亡相遇?」在文學領域裡,情詩和愛情小說自然是愛與死相遇之地,但我們為何仍要拘泥於這種早已僵化的文類區分?我似乎愈來愈相信,對於愛情的文本呈現,只有機密與粗糙之分,再沒有別的了。文本之網愈細密,編織者對自身愛情的思考便愈深刻,對自身的愛情也愈更沉溺。愛情與死亡,便相遇於此。我故意將這裡的愛情形象弄得模糊一點,就是要讓不同人的愛情相互交疊。愛網恢恢,疏而不漏,我編織這張同代人的愛情之網,也不過是希望能夠躺在其中,以紀念那場跡近死亡的愛情。鄧正健寫於愛到死後第23243251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