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五十六年公布施行之現行刑事訴訟法,原本屬於職權主義之架構。但在經過民國九十一年、九十二年、九十三年等數次修法後,刑事訴訟制度之本質,已由原來之職權主義,逐漸改為職權主義與當事人主義之混合體。而這種混合體,被許多人士稱之為「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
本書原來之撰寫動機,除詳細註釋現行法律,藉以引導年輕學子入門之外,尚且懷抱理想。希望藉由批判現有制度,鼓吹導入當事人主義理念,以促成刑事訴訟制度之變革,並且徹底落實保障人權之要求。
觀察近年來刑事訴訟法之修法方向,正是逐步實現本書中之主張。因此,如要深刻體認刑事訴訟新制之精神,全盤瞭解法制演進之來龍去脈,閱讀本書,實為不二法門。
黃東熊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
日本東京大學法學碩士、博士
經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所長、法商學院院長、校長
現職/國立臺北大學法學系教授
律師
吳景芳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員
經歷/國立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現職/國立臺北大學法學系教授、刑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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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東熊、吳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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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五十六年公布施行之現行刑事訴訟法,原本屬於職權主義之架構。但在經過民國九十一年、九十二年、九十三年等數次修法後,刑事訴訟制度之本質,已由原來之職權主義,逐漸改為職權主義與當事人主義之混合體。而這種混合體,被許多人士稱之為「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
本書原來之撰寫動機,除詳細註釋現行法律,藉以引導年輕學子入門之外,尚且懷抱理想。希望藉由批判現有制度,鼓吹導入當事人主義理念,以促成刑事訴訟制度之變革,並且徹底落實保障人權之要求。
觀察近年來刑事訴訟法之修法方向,正是逐步實現本書中之主張。因此,如要深刻體認刑事訴訟新制之精神,全盤瞭解法制演進之來龍去脈,閱讀本書,實為不二法門。
黃東熊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
日本東京大學法學碩士、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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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景芳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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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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