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係作者以其多年實務經驗,及過去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東吳大學講授破產法,與參與司法院破產法修正委員會之心得,綜合完成,理論與實務並重。
本條例係因近年來社會上積欠債務不能清償之消費者為數頗眾,造成社會重大衝擊,為期消費者有早日重建復甦之機會,仿日、德、美諸國法例而制定。惟此一制度之制定與施行,我國並無經驗,立法時又相當倉促,尚有若干值得商榷之處。本書參酌各國法例、判例及中外著作,就本條例作一初淺評釋,期有助益於本條例施行之初之參考。
作者簡介: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畢業
美國華盛頓州立大學(西雅圖)研究
經歷/
最高法院法官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庭長
司法院第六屆大法官
國立政治大學、國立高雄大學、中央警察大學、東吳大學兼任教授
司法官訓練所、司法人員研習所講座
司法院顧問
著作/
破產法論
民事訴訟法論(上)(下)
程序法之研究(一)~(四)
行政訴訟法釋論
強制執行法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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