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利的街角》自1967年出版以來便獲得廣大的迴響,民族誌研究紮實,推理深具說服力,拓展了社會科學界對都市問題、貧窮再製以及種族議題的視野,因而屢被各界意見領袖列為必讀的經典。作者最另類的地方在於他那過人的說故事能力,平實的筆調,卻充溢著令人震撼的同理心,再次將血肉賦予這些被主流社會化約、污名化的非裔都市貧民男性,因此本書的影響力早就跨越以詰屈聱牙與晦澀難懂著稱的學界藩籬,成為任何渴望認識不平等問題與關心社會公義的普羅大眾的知識寶典,這其中也包括了有志改革的政策制訂者與社會運動人士。時值台灣逐漸走向新自由主義化的移民化社會之際,愈來愈多的不同種族與族群加入了台灣社會。在此同時,更有越來越多的人,在所謂M型社會的趨勢下痛苦地墜落貧窮的深淵。然而,我們這個自允種族高度同質、階級問題不存在的社會,似乎尚未準備好迎接多元種族與貧富差距日增的現實,在公領域及報章媒體上,時常可見曲意結合種族與階級歧視的論述,對特定人群的偏見與結構性歧視,在制度層面上一再被複製。透過這本小書,台灣的讀者或能重新反省這群社會邊緣人的結構性困境,審視當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是如何對待這群弱勢者?我們的主流民意欣然接受「商人無祖國」的謬論,卻聽不見弱勢者無聲的吶喊。這種社會,還有什麼公理和正義可言?
作者簡介:
ElliotLiebow(1925-1994)曾任美國國家心理健康機構所屬的工作與心理健康研究中心的首席。《泰利的街角》是Liebow在美國天主教大學的博士論文。他在1993年出版的《告訴他們我是誰》(TellThemWhoIAm:TheLivesofHomelessWomen)是一部研究美國流浪婦女的重要作品。
譯者簡介:
黃克先,台大社研所畢,現為美國西北大學社會學博士生,著有《原鄉、居地與天家:外鄉第一代的流亡經驗與改宗歷程》(稻鄉出版),譯有《客人?外人?遷移在歐洲(1800∼)》(巨流出版),《社會資本》(巨流出版),《上帝有個夢》(雅歌出版)。
章節試閱
二○○三年版序──《泰利的街角》與城市的黑人男性
Charles Lemert
自從Elliot Liebow的《泰利的街角》於1967年首度問世以來,已經不斷地被學者、教師、學生與許許多多人──也就是凡關心都市窮人之痛苦的人──所閱讀。在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裡,只有少數的書籍能像本書一樣,銷售量達一百萬冊以上。為數眾多的美國人(以及不少世界各地的人們)──包括一些未擁有大學書單的人──透過這本書而瞭解到身在美國都市、在經濟上位處邊緣的黑人男性所面臨的困境。有些人雖然未曾聽過(或者是聽過後忘記了)本書作者的名字,但卻聽過本書裡的故事。
《泰利的街角》影響了幾代以來的政策制定者、社運人士、咖啡店哲學家的思考,然而這影響力有如潛流一般在四處流動,藉此散播了公眾學習的可能,而不是藉由時下各種形塑輿論的方式,像是佈道、報紙社論、各種公開演說、電視脫口秀或是街聞巷議等公眾的學習四處漂流。不論何時,也不管身在何方,只要有人想走出愚蒙來面對與美國都市之黑人的錯綜複雜關係,《泰利的街角》就是一片在意識上暗明交界的模糊地帶,成為一條救命索線來對抗佐證有限但又對都市貧窮問題大放厥詞的大批種族主義者。
為什麼?為什麼這樣一本小書是如此的重要呢?為什麼這本討論城市的書具有持續不輟的價值,即便成書的時間距如今全球經濟將美國內城窮人們的希望敲碎的時代已如此久遠?這本書的寫作本身是平實直接的──平實直接到使人忽略了其價值。有些人即使不覺得它很古怪,若非次標題──街角的黑人男性研究作為關鍵詞的提醒,至少會認為這並不符合社會學界流行的方式。近年來,「Negro」這個字眼已因為種族感受的關係而被放棄,以「Black」取而代之(W. E. B. Du Bois發起對公眾使用「Negro」的反抗,時常在這個字中插入大寫字母B,以反省大寫字母N)。然而,2003年Rowman & Littlefield出版版本的讀者會感到十分驚奇,不只因為需要轉譯一些字眼或貨幣數值,或是想像把泰利的角落重新安置在就業前景下滑、毒品交易劫掠都市窮人的政治經濟情況。我們只需極少的轉譯就能自本書的故事裡得到許多,不只是因為在本書首次問世後這麼多年,它閱讀起來仍引人入勝且清晰明瞭。
《泰利的街角》不斷以各種方式來回饋它的讀者,在這個物換星移的時代裡仍與我們息息相關。首先,這本書是另樹一格的文學精品──讓我們從沉悶的正式學術寫作中獲得解脫。我們從Elliot Liebow的文字天賦裡獲益良多,時至今日,《泰利的街角》讀來仍是極具洞察力、光芒令人難以逼視的社會科學經驗研究,尤其是它避免了許多民族誌研究之累贅笨重的這點原創性。然而,這本書並無法讓我們在閱讀與獲取新知的同時心情愉悅,而是讓我們痛苦地認識到美國的種族困境在社會與經濟生活的中心仍是如此根深蒂固。
任何的作者只要做出了一點貢獻就會心滿意足了,很少有人敢夢想自己能做出許多貢獻。倘若在這麼多年來曾閱讀或一再翻閱本書的我們,要向做出如此多貢獻的Elliot Liebow致上我們的敬意,我們也同時必須向他在天之靈致上歉意,因為我們未在他仍在世時表達我們的敬意。重新閱讀並重新思考本書的重要性,是我們在飛逝地比時間更快的寧靜中能做的努力。
偉大的文學作品總能將字裡行間的想像帶入具體的地方裡。那些地方如此頻繁地被強力放送,因此它們總深植在人們的意識當中。提到小說裡的地方,我們會想到荷馬的綺色佳、喬伊斯(James Joyce,生於都柏林的二十世紀愛爾蘭作家,《尤里西斯》的作者)的都柏林、福克納〔譯按:William Faulkner,生於密西西比州的二十世紀美國著名作家,1949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密西西比之優納帕他納郡、埃利森〔譯按:Ralph Ellison,二十世紀的美國黑人作家〕的哈林區。但是,字裡行間的想像如何創造出這種奇蹟來呢?一位作者如何在一處具體的地方之上構築一則故事,以便使它在永遠無法造訪當地──即使去過,但永遠無法看到作者眼中的當地──的讀者的頭腦與心靈中神祕地滋長?
如果文學作品是指著小說或史詩的話,這個作品成敗將受到作者的想像與讀者的感覺之間某種難以界定但具召喚性的連結所左右。作者與其讀者所進行最初且最深入的接觸,是發生在感覺而非知性的層次上,因為有魔力能將讀者們統合為一個模糊的社群的,就是感覺。小說的作者從自己私人的空間裡構築出一個公眾的想像力,帶入這個其他人也能或也曾到過的地方。一本小說事實上也可以非常成功地講述真實情況,但其作者毋需擔負起向人證實所說為真的責任──他只需要引發人們的興趣。如果讀者熟知所描述的地方,能夠判別故事裡事實的真假,她(他)就能安全地進行這段閱讀之旅。我們讀一本文學小說並不是為了得到已被證實的事實,而是為了感覺,這感覺被引起後能帶領我們審察這個已習以為常的實體裡一些普遍面向中的事實。
然而,如果文學作品指的是任何形式的非小說,神祕機制的運作將略為 不同,甚至是全然不同。在此我們就看到社會科學中的文學作品必須擔負著完全不同的責任,社會科學的元素在文學處理中是看不到的,但在像《泰利的街角》的民族誌裡卻可以。民族誌(畢竟就字面上來解釋,它指的是「對一個民族的書寫」)並不像小說,即使讀者沒辦法去檢視故事裡發生的事情是否為真,民族誌仍是仰賴其事實所寫成的。當實際的狀況令人感到麻煩,作者仍必須如實地陳述故事。聲稱自己披上社會科學合法性外衣的敘事,會把作者置於繁雜的文學情境中。你或許會說社會科學是未被賦予認可的文學創作,但社會科學家卻被賦予另一種認可──更貼切地說,他們能享受的文學自由是受到科學職責所約束。同時,寫出來的科學必須接受公眾的審視,有時也會因為某些作者無力控制的事件,而冒著一些風險。
Elliot Liebow的文字成就的其中一個代表就是,他避掉了1965年對於此書主題──城市裡的黑人──的報告所引發的沸沸揚揚。當然,那個報告就是Daniel Patrick Moynihan的《黑人的家庭:提供國家行動參考的一個案例》,作者在書中天真地以為科學的糖衣能覆蓋過他所謂「病狀的糾纏」──黑人男性在家庭上的失敗即是這種病狀的病徵。面對城市黑人缺乏男性氣概的議題,Liebow的書無疑是較為誠實的,但他以優雅而不挑起人們情緒的方式來書寫。他選擇去喚醒兩們對此問題的注意,而不去撩撥。就此而言,Liebow的處理相當出色。
我們或許會認為Liebow能平安穿越風暴是因為他找到了正確的方法,因為他讓泰利與街角的其他男人自己開口說出這個血淋淋的真相。但在日常對話裡我們也有一種對等的顧全對方面子的說實話方法:「不要誤會唷,是某某人說了你怎樣又怎樣。」不幸的是,這種扭捏作態很少有用。每當人們受到傷害時,都會歸咎於傳遞該訊息的人,這也正是Moynihan的問題所在,他的立意良好,但他帶來了壞消息,表達方式也很糟糕。Liebow帶來了相同的消息,但卻幾乎沒有伴隨任何爭議。
在《泰利的街角》中,Liebow正確地認知到自己身處一種混合的情境,他不但要為所下的結論負責,也得為裡頭發生的事負責。
西凱正在換衣服,準備要外出;我在等他的同時翻了翻他的床,而有一袋避孕保險套從床墊上掉了出來,在將它放回去的同時,我還發現了十幾個以上類似的東西,我問西凱是不是一直在使用它們,他說不是,他有時會用,有時不會用。(本書第第129頁)
在此,我們幾乎看不到一個參與觀察者虛妄地裝作客觀不帶情感。Liebow並非在西凱的房間裡進行一項正式的訪談。如果資訊是來自於拜訪別人的住處(就像這個例子),資料將是來自於兩人來往時的機遇。雖然,這裡所書寫的語言有點正式(用「避孕保險套」而非「套子」),但在動作上是親密的。Liebow在床上「翻弄」。當保險套掉了出來,他並沒有因為覺得不好意思而為西凱把它收起來,或不敢問西凱是不是有用過。
Liebow的發問導致了一個略帶戲謔的回答:「那要看是哪個女孩。如果她很好、親切,是那種我不在乎幫助她脫離困難的類型,那我就不會用;不過,如果她不好,我就不會冒這個險。」(本書第129頁)在1967年時,HIV與AIDS這兩個英文縮寫字尚未為人所知。學童們也還沒像今天一樣,把保險套套在香蕉之上。保險套是為了防止性病的傳染。性就是性。對一個好女孩──至少是在郊區的──而言,節育是與避孕藥丸相關。Liebow即能如此平靜地面對西凱、處理他的套子、問他性方面的事,那麼他必定已做了些額外的努力,以成為街角行為裡的一員。在這個或其他例子裡所看到,這種努力的結果必定會讓一些讀者覺得是不可思議的回答。在中產階級的性愛倫理中,未獲結婚保證的懷孕是帶著污名的,但西凱似乎顛覆了這種邏輯。好女孩值得與她進行不戴套的性愛的:「如果她很好、親切,是那種我不在乎幫助她脫離困難的類型,那我就不會用。」而不好的女孩則可能對健康造成危險;因此,得用保險套。整個場景並未讓盲目的親密關係令人感覺很遙遠,而是藉由對性的討論,為街角男性與明顯對立的中產階級性愛倫理觀之間架起橋樑。在這兩者之間,作者並不去做價值判斷。在一個簡要的註釋裡並未做出冗長的解釋,只是略為描述不同性愛文化之間的距離。以上這則故事發生在本書已進行超過一半的位置,在此之後,整個行文的模式已經成功建立起來了。
這類的親暱舉動對一個民族誌學者而言一點也不奇怪。今日,Mitchell Duneier──另一位以黑人男性為題的白人作者──也以能與被其他人視為「報導人」的人們迅速建立友誼而著稱。但是,親暱本身可能會讓人作繭自縛──讓這本民族誌成為作者私人直覺的奴隸,反過來驅使作者走向令人難以致信的客觀性。如此一來,想將自己設定為具權威性的作者──已見證了真相,如今要傳達給讀者的人──就成為民族誌學者製造距離的不良藉口。這種複製說是衍生自民族誌學者想仿效雅努斯〔譯按:羅馬神話裡的雙面神〕──對人們親切,但對他著作的讀者保持客觀科學家的身分,太想兩面討好以致會兩種面貌都將落空。
Liebow衡量過後寧願維持關係的親暱而不願保持社會距離,不論是在田野工作時或是寫作中都是如此。這比起與人為善、照著他們的動作與指示去做,以便在寫作中重返科學的世界,實在是精湛的多了。Liebow在寫作中突破了民族誌複製說的陷阱,藉此他也開創了新的方法論基礎。他就是在說故事,有些時刻會讓讀者察覺到Liebow之所以在場是因為被他科學的關懷所引動的──像西凱的套子的描述裡──但他文學上的造詣卻使讀者很少因此而感到困擾──喚醒人們對問題的注意,而不去撩撥。福克納的《押沙龍,押沙龍!》獲得人們的信賴是一回事,他所說的是不是事實並不是問題;《泰利的街角》的Liebow,獲得人們的信賴則是大不相同的另一回事,不管他的故事說得多好,若裡頭的事實不正確或不夠正確,它的作用將轉瞬即逝。Liebow說的的故事──裡頭每個片段都像福克納筆下衰頹的Sutpen與Coldfield家族一樣的充滿悲劇性──之所以是故事,因為講述這則故事使人們相信在故事背景之地方(社會上或地理上)的事實與實體。
文學的效果要求具體的地方必須夠真實,才能讓人們相信整則故事確實發生過。因此,民族誌的真實性並不在於田野工作者在寫作上,是否能像個嚮導,為讀者照亮出科學的事實與範疇,而是在於該民族誌是否讓人聽起來相信是真實的──一旦人們相信,它描述起人群或地方將是如此有說服力。從科學的觀點來看,這種論調是循環論證,但不管怎樣,有關於人群的書寫絕對不能只要求要科學而已,倘若是如此,那將淪為平淡乏味的書寫。人們毋需過度著力於與人群的民族誌關係,彷彿要藉此證明書寫他們的內容為真,只要他們的故事被誠實地講述,他們將為自己發言,不論是透過眾多的話語或故事的弦外之音,他們只是需要被帶到讀者面前,除此之外,說出來的愈少愈好。西凱的性生活描述頗具說服力,並不是因為我的性生活與他相彷,而是它會將我的性生活置於它本身揭示的人類位置。
地方性故事的科學價值在於它能喚醒讀者,讓她(他)能真切地感受到自己與某個他並未親身知悉的世界之間具有連結。在閱讀(相對於批評)時,讀者所需要的就是能把自己置身於圖像之中,即使在故事情節當中,她(他)只是個處處覺得不自在的陌生人。當我第一次讀到西凱的套子的這段描述時,我記起了我在青春期之初第一次在街上看見一個用過的保險套的經驗。我當時正和一位朋友在走路,他是班上最不乖的孩子。我們都假裝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那個孩子臉紅了,我其實也很懂套子是什麼玩意兒。Liebow對西凱套子的簡單描述之所以如此可信是因為他甚少仰賴那不可仰賴的,即讀者會認為那些骯髒的小東西不是保險套。許多民族誌學者會犯的錯就是想說服讀者的同時,過度彰顯自己與人群有多麼親近,或在科學的光芒中提供過多的資料與範疇來啟迪這則故事。
《泰利的街角》讀起來不像是則描述這些男人生活之真相的故事(雖然可以這樣看待它),而比較像是在陳述在某個特定地方的一些男人在某個時刻的生活──也就是說,這則故事是個如此特殊的呈現,以致於讀者想忘我地進入該地方,即使此處已不再可造訪。Patricia Clough或許會說,與書寫最類似的就是電影。當然,故事並非在真實的時間中被講述。讀者-觀察者一般不會被期待得親赴或身處當地,但他們會尊重將他們置身場景的無意識渴望,就像是影像在黑暗的房間裡從後頭被投射向前,人們會把注意力放在故事揭露出的不在場的真實之中。它是伴隨著渴望而存在的,個人則身陷於可見的呈現與無意識感覺之不可見的未呈現。
這不是說《泰利的街角》是完美無缺的,沒有任何一本在四十年前寫成的科學著述能夠如此──特別是自二十世紀中葉以來,社會科學的思維已經歷了如此多的革命,像敘事結構上的革命就是其中之一。同時,Liebow的書中令人驚奇之處就在於如此平實但卻精緻的書寫。這兩種特質不尋常地並置,我們從以下的事實中最能清楚看見,即故事情節的安排是希望整齣戲安靜地開展至結尾,在翻過一頁頁的同時,情節也順暢且讓人察覺不到地穩定發展下去。這是怎麼做到的?
首先,我們得先知道,沒有任何一個閱讀本書的人──尤其是在1960年代末期拿起這本書的人──在心中埋藏著城市黑人男性的問題。從1965年,也就是Moynihan報告開始經過了60年代剩餘的幾年,我們看到了1960年代本身就是美國人意識裡的黑人男性演進史。《泰利的街角》以當時代被認為是危機的低調報告,也就是美國城市裡折磨黑人的貧窮問題開始,這在當時仍是個新興議題。在此所引用的參考書目裡可以看到極端強調對女性為戶長的家戶(間接參考對Moynihan報告引起的喧然大波的其中一點)。Liebow以簡單的語言表明了自己欲糾正了這種強調的意圖。「成年黑人男性若不是就乾脆打上『缺席』的標識,就是被描繪為在家庭成員的生活中飄蕩來去的幽暗人物。」(本書第36頁)在用了另一節介紹了社會學中對城市黑人男性的研究後,Liebow做了驚人的轉換。除了描述街角的位置以及新政外賣店是他活動的中心外,他還介紹了泰利、西凱、李察、勒羅這些街角的主要男性。藉由這種方式,他告訴我們,這個故事是關於一些有名有性的真實男性,他將用現實中人們的觀點來描寫他們。
〈男人與工作〉(第二章)以普遍流傳在當時大眾觀點中的故事做開頭。時間是早晨,一輛載人的貨車開到街角來,駕駛提供了日班的工作機會。在街角的男人都認真地考慮了日薪,但卻沒有人願意接受這個工作。貨車在這條街上下來回,直到離開之前,我們的男人們在附近或站或坐。當時是該工作的時間,有個工作機會在那裡,男人們卻無動於衷。
有什麼圖像更能突顯一般大眾對城市黑人男性的誤解呢?倘若今天我們以流氓幫派為題再照一次,沖洗出來的圖像將像同一張底片洗出來的一樣。城市的黑人男性在大眾心中的印象就是,他根本不想參與工作與家庭的世界。Liebow所採取的第一步是去證實這種印象,但《泰利的街角》馬上讓故事有了轉向。藉由湯克、李察、勒羅、西凱的敘述,Liebow描寫了可供他們早晨到內城去做工的工作性質,它通常是非常辛苦的建築業工作,整天搬運著整車的磚頭,即使是年輕男性也無法持續承受這種工作分量;即使是那些負荷得起這種勞力付出的人也會體悟,這類工作機會只限於特定季節、天氣狀況,且尋求非工會成員的勞動力的僱主也難以捉摸,因此並不固定。若不想坐三個小時以上的巴士到郊區工作,唯一固定的工作機會是在餐廳、雜貨店、旅館之類的地方出賣勞力、幹粗活的工作(這些是除了火車站的搬運工人之外,黑人男性傳統上能獲得的工作機會,不然就是距離內城十分遙遠的地方工作)。男人之所以拒絕那個工作機會,是因為他們深知工作後的結果是什麼──什麼都沒有!
於是,以下就是《泰利的街角》初期討論中的關鍵解釋:「街角男性自認與周遭的大社會一樣,並沒有貶低工作的價值。」(本書第67頁)這些男人與其他人一樣,他們知道養家的責任為何,知道該將支票帶回家裡供應家庭的開銷,知道何謂家庭,知道應該出現在孩子、伴侶身旁。簡而言之,他們是現代意義下,且特別是美國意義下──認為男性氣概是具有責任感的人性特質──的男人。「在每個街角男性的心中都有相同的渴望,就是能成為一個自食其力的人,同時能被他所身處的世界注意到。」(本書第69頁)彷彿想軟化正式的語言,Liebow從他的田野筆記裡摘引出較長的段落,或許我們可稱之為「泰利的哀嘆」:
「你知道昨兒個夜裡來的那個孩子?那個黑人穆斯林?那是我應該要走的路,應該要在他的位置。」
「你的意思是?」
「穿得光鮮亮麗、到(夜)校受教育、有份好工作。」
「他的生活沒有比你優渥呀,泰利,你賺得比他多。」
「這不是錢的問題。(停頓)這是位置的問題吧,我猜……人人都會尊敬他。」(本書第70頁)
Liebow所謂賺得比較多是指泰利當水泥整理工人這種季節性工作的收入,Liebow試圖在對話中引導泰利,藉由美化水泥工作,去覺得自己的生活好過一點:
「沒有人什麼都懂。有人是醫生,所以他跟你聊手術的事;另一個人是老師,所以他跟你聊書。但是醫生跟老師對水泥的事也是完全不懂。你是個水泥整理工,那就是你的專長。」(本書第71頁)
之後,泰利為他的哀嘆作了結語:「或許像你說的吧。不過,你什麼時候看過在我身旁的人跟我聊水泥?」
你不得不欽佩這兩個人──誠實地面對並陳述其處境的泰利,以及在此誠實地以自由派社會改革人士的面貌出現的Liebow,他試圖勸服一位活生生的人相信自己能超越被結構牢牢限定的命運。若換成另一位缺乏信心的社會科學家,或許又會長篇大論地強調勞動力市場這個結構的力量與影響。但Liebow只在一些註釋裡略為提及關於結構的社會學知識。他寧願讓「男人與工作」的故事以自身的方式呈現出來──更精確地說是以身處被社會結構起來的城市裡的黑人男性對其命運所做的敘述。
這一章規畫好了接下來四章要開展的故事軸線,每一章的篇幅正好略小於〈男人與工作〉的篇幅。它們之所以篇幅較小,或許是因為〈男人與工作〉已經定好了主軸以及他們講述的軼事的節奏。敘事的軸線穿過一個個男人生活的不同領域──作為父親、丈夫、情人、朋友的他。與這個軸線相對的是Liebow穩定地帶入失敗的衝擊,隨後追加一個平靜的解釋。故事軸線本身並不是Liebow的發明,城市黑人男性的失敗不論過去或現在,都是膚淺的眾聲喧嘩下被講述的題材。大社會會問:為什麼這些男人會不一樣?為何他們會失敗?他們藉由Liebow回答:其來有自!雖然男人們的臉上背後寫滿了失敗兩個字,但他們卻以失望但在情感上帶著挑戰的口吻說:我們並沒有不一樣!
〈沒有孩子的父親〉(第三章)講的是男人對孩子的情感依附、他們如何自覺自己是誰,以及在特定情況下他們與孩子的感人親密關係。然而在此的形象與一般大眾的恰好顛倒──這是一個可被解釋的明顯矛盾。那些未跟孩子住在一起的男人當與孩子在一起時感情較──而非較不──流露,而那些與孩子住在同一屋簷下的男性通常對孩子很冷酷且冷淡,為什麼會這樣?原因就是,如果他們住在家中,眾所皆知他們對孩子負有義務,於是他們就扮演一可見的養家角色,然而他們很有可能並沒有一個體面的職業,因此無法達到養家者的要求。因此,在家與小孩在一起就是在展示自己的失敗。因此就有了疏遠孩子的舉動──用Liebow的話來說,「事實上,『我沒想過當你的父親,你總不能因為我不想當你的父親就責怪我吧。』」(本書第85頁)──沒有工作的男人是沒有孩子的父親。在美國我們看到的,就是這樣的邏輯。
〈丈夫與妻子〉(第四章)和〈情人與利用者〉(第五章)表面上看起來做出了一個與實不符的區分,但表象再一次地只吻合布爾喬亞間的共識。在城市黑人男性的現實裡,壓力是非常劇烈的。沒有工作的男人是沒有孩子的父親,因為他們無法成為母親的丈夫。結果,他們與孩子母親的關係以及與其他女人的關係變得很不穩定,因為他們在要求一個真正男人必須是好的養家供給者的大文化之前,感受到失敗的巨大壓力。在這兩章裡,當故事情節愈來愈露骨,故事的節奏也就愈來愈快──不只是在性上,也在男人為了解釋自己當父親與丈夫時的失敗,所進行徒勞無功的嘗試。在此,Liebow帶入了以男性氣概的缺憾作為男人在性上不忠的理論,這也是他在討論城市黑人男性看似有缺陷的男子氣概時,最為健全的理論。相對於針對作為一個水泥工人從事毫無感情之工作所做的「泰利的哀嘆」,我們在此看到了「西凱的誇耀」:
男人就是條狗!我們不應該稱呼自己是人,我們就是狗、狗、狗!他們說我是條狗,因為我本來就是,但其他每個人也是──快速地從一個女人到另一個,就像條狗一樣。(本書第107頁)
Liebow又說,凡是聽到西凱的誇耀的其他街角男性都點頭稱是,在此自尊的不足以另一種聲音響起,它一部分是因防衛而起,一部分是為了追求可得的讚許。他們無法成為真正的男人,他們必須是條狗。這個理論至少是個對其處境自圓其說的說法,他們至少是某種東西。
沒有工作的男人是沒有孩子的父親,因為他們無法成為母親的丈夫,因為他們在性關係上是條狗。這個敘事邏輯清楚浮現。就是在這裡(〈情人與利用者〉),Liebow講出了關於西凱保險套與性習癖的故事,這個似乎顛覆了中產階級的規範。西凱使用保險套的對象不是好女孩,而是不好的。這個邏輯正好就與擔任父親時的想法十分一致,即把關愛施予與自己分居的孩子,而拒絕給予與自己同住的孩子。在這兩個例子以及通篇故事裡,城市黑人男性的邏輯緩緩現身,而這邏輯就是為了儘可能防禦那肯定導致他們在生活各面向上失敗的經濟體系的攻擊。他們使用保險套──為了保護自己免受狗性纏身的病症侵擾;他們關心自己的孩子──在他們可以不必承認自己是個失敗的男人的情況下。
這絕不是個幸福美滿的故事,Liebow筆下的男人是如此微不足道,在某些方面他也不願以快樂的笑臉來虛飾這些男人。但《泰利的街角》絕不只是在施捨憐憫而已。事實上,從頭到尾讀者都會察覺到,這位民族誌學者所著眼的遠超過這些男人的行為舉止──大社會所譴責的行為舉止──而深入到他們究竟是誰的問題。同時,他也尊重他們本來的樣貌,雖然事實上他們並不值得被尊敬,他也未減少對他的批評,他與這些男人保持的距離就是他對他們的尊重所形成的社會距離。
在本書的結論裡,他重新回到原點。在〈朋友與網絡〉(第六章)中,Liebow將場景拉回尚未被處理的這些男人的街角社會。在某個意義上來說,他們所擁有的一切就是彼此,然而即使在這裡,他們所擁有的也無法維持很久。即使是男人間最親近的關係也無法抵擋男性氣概缺憾症候群的侵害,在裡頭最令人感傷的就是泰利與李察的故事。這兩個人原本像親兄弟一樣,交情好到幾乎將彼此綁在一起。但是,李察很快地感覺到泰利變成自己太太雪莉的情夫,不管怎麼解釋都無法改變李察這個想法。當男性氣概缺憾的理論應用到自己身上時,最糟糕的結果就是,自認是被性趨使的狗的人很難想像別人──即使是最親近的朋友──不是狗。泰利從不曾與李察的太太有過任何親密接觸。在李察畏懼泰利,當然也是畏懼他自己的情況下,他們幾乎要打了起來。當一個人什麼都沒有,就是只有最原始的自尊感時,他無法在生活上與別人維持穩定的關係。
最後(第七章),Liebow提出了自己關於城市黑人男性的理論:
有時他會坐下來,因為所受到的一切屈辱而放聲大哭。有時他會把拳頭揮向她或孩子,或許這是唯一可用來空洞地證明自己是一家之主的方式,或是痛苦地對待見證他作為丈夫、父親以至於男人上遭遇的失敗的那個女人。他愈來愈常轉往街角,在那裡有個由公眾間虛構情事所建構出的價值觀影子體系,讓這種男人可以獲得調適,讓他們又能再一次地成為男人,但這前提是他們彼此都不能太過仔細認真地檢視對方的說法。(本書第165-166頁)
具有時間感的人們閱讀至此一定覺得十分熟悉,但很重要的是我們要記得之所以對城市黑人男性的早期故事如此耳熟能詳,必須歸因於這幾十年來他們在美國社會意識中的出現。在1967年時並沒有嘻哈的存在,除非你要像有些人一樣,把拳王阿里的押韻算在內。1967年時雖已有存在了一段時間的城市幫派,但幫派成員尚未成為街頭生活的典型圖像,因此還沒有人去談街頭的特殊符碼(即Elijah Anderson的著作討論的),因此尚未出現把黑人當成真正可敬而非一般大眾設想的一群人(Mitchell Duneier的著作討論的)的這類反省討論,當時黑人男性的都市民族誌也尚未像今天一樣成為社會科學論爭的焦點。
在1967年,Liebow在寫作上使用了很多自己的詞彙。雖然他並未提到W. E. B. Du Bois如今很著名的概念──美國黑人的雙重意識,但我們幾乎可以確信Du Bois的想法無論如何都已滲透進了Liebow的思想裡。價值觀影子體系〔譯按:本書第166頁,註釋3〕與Du Bois所說的那些享有盛名的話語是相當一致的:「美國黑人的歷史就是一部衝突史──渴望達到自我意識中的男性氣概,以將雙重自我融合為一個更好、更真實的自我。」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Elliot Liebow很適切地選擇他使用的詞彙,特別是從文學的角度來看。提到價值觀影子體系就會提到那些受社會壓迫的人們的意識與行為,大社會的影響如何縈迴不去。這近似於Du Bois提到在美國的膚色界線對黑人造成防礙的圖像。在上述兩者裡頭,種族主義的影響都是間接降臨在個人身上──較是透過集體生活下的無意識而非明顯可見的選擇。在許多面向來看值得一提的是泰利可以如此自覺地為身為水泥整理工的他在社會上被貶抑的情況哀嘆,但Liebow想要我們知道,這些男人都是值得一書的──他們是深受一複雜體系之影響所苦的男人,而這體系的影響是偷偷潛入他們腦筋裡的。
今日有些人會說,價值觀影子體系對城市黑人男性的心理學解釋不夠堅實,但就像Loic Wacquant所說,這只是一種美國獨有的社會學的不良影響之一,即所有的行動若不是被主體的心理學就是被客觀結構的社會學所解釋。我們或許不能宣稱Elliott Liebow在社會結構理論(至少在美國,在《泰利的街角》問世十年後,結構的社會理論才正式被拿出來討論)中占有先驅性的特殊地位,但可以堅稱Liebow的理論直覺是相當傑出的。《泰利的街角》事實上就是一則從社會結構的觀點來講述的城市黑人男性的故事。這些男人的影子價值觀體系是他們的處境所帶來的果,而不是因。這個處境從早晨尋找日工的貨車來到街角時,即已降臨到他們身上。他們明確地知道接受這些日工機會的結果如何,因此他們並不願接受。代價太高,又不能擁有真正的人性尊嚴。
這也是為何William Julius Wilson在為本版的《泰利的街角》撰寫的序中充滿著對Elliot Liebow的敬意的原因之一。Wilson本身對城市黑人男性所做的社會經濟與結構分析是如此紮實,幾乎沒有其他社會學家能出其右。然而,Wilson並不畫地自限,仍十分關注那些鉅觀的結構力量在這些男性的內在所造成的影響,而他們作為一個主體所臣服的對象除了其本身既存的種族主義之外,還有都市的政治經濟體,後者使得城市的貧窮黑人男性毫無機會從事有尊嚴的職業。
在這篇序文的最後,我們還必須肯定Liebow實現了原以為不可能研究在這種處境下的黑人的方式,即將睿智的洞見投注在社會科學形式上所有的分析範疇上。的確,他在田野中看到了發生在這些男人身上的事,以及他們是如何看待自己的。但觀看不過是優秀民族誌的開始而已,事實上,對人群最優秀的書寫很少是來自直接看到他們的祕密,更常是來自於一雙能敏銳地聽見人所未言的弦外之音的內在之耳。過度執著於敏銳觀察的作者將顯得意見獨斷,但Liebow並非如此,他所寫下的素材大多從耳朵得來,他情願相信自己所聽到的並且願意在寫下來時不加上任何累贅的虛飾,後者往往是令社會學的書寫快要窒息的因素。他選擇不用難懂的分析概念,而以影子在這些男人身上所造成的揮之不去的自我抑制,來解釋這些男人──正是這些影子,不但迫使城市黑人男性不見天日,也使他們對本身的價值斷念不敢奢望。
Liebow的文學敏感度,其偉大的價值在於引導讀者進入故事當中,形成自己與故事中人物的連結,看見故事中人物與他們自身處境上的差異。《泰利的街角》當然不是由泰利與其他的男人們所撰寫,這本書也不是為他們而寫,而是寫給數百萬人來閱讀──就像後來我們看到的──寫給那些願意來看這本可能讓自己對號入座的書的人。城市黑人男性的故事說到底是現代城市本身的故事,因此也是後現代全球經濟體的故事。它是永無盡頭的故事。
Elliot Liebow書裡最美好的一件事,就是他邀請我們穿過極遠的社會距離,進到這些男人的生命之中──這些男人不再能像曾在街角所過的生活那樣活著了,因為那樣的街角也不復存在。在這個意義上,既然我們即將面臨他們所面對的處境,在一個剝奪了像泰利這種人各種希望的嚴酷結構體系當中,找到我們安身立命的所在。
第三章 沒有孩子的父親
在春季的某個週日下午,李察四歲大的兒子生了重病,住進了兒童醫院的E區,同一區的其他十二位病童幾乎也都來自低收入的黑人家庭,此時正好大約二十五位親朋好友來探病,但在這群訪客裡,沒有任何一位男性。
男人們各自有他們的理由。有些人跟妻子已分居很久,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孩子住進了醫院。其他人知道,但無法或不願來探望。李察想要去,但突然有事,或許他明天會去。總之,他非常不喜歡待在醫院裡,即使只是去探病而已。
然而,不論父親是與否其孩子同住,結果都是一樣的:男人是不會到E區去探訪病童的。父親的缺席是父親-孩子關係裡一個最主要的特徵。
但每個街角父親的父親-孩子關係都不盡相同,隨著時間演變,這關係也不必然會維持不變。有些父親並非永遠都「缺席」,有些則比別人較少「缺席」。此外,同一位父親與幾位不同的孩子之間也擁有強度各異的關係。父親-孩子關係的光譜是分布很廣的,從完全漠視孩子的存在到每天持續不斷與孩子進行接觸的父親都有。關係的情感內涵也是分布廣泛,從外人的眼中做父親的似乎是鐵石心腸,到會暗示私密的親暱,但從外只能猜測其情感有多強烈的都有。
先不論情感與情緒的實質內涵,我們可以將父親-孩子關係的光譜用以下標準大略區分定位:這位父親是否知道自己身為父親的身分、是否願意承擔做為父親應盡的責任、是否提供財務上的支持、接觸的頻率與持續的時間。在光譜裡低下的一端的關係是父親僅藉由非正式、短暫、個別巧遇才會與孩子在一起;在高的一端是孩子是合法的婚生子女,並全家人住在同一個家裡。街角男性大多數並未與孩子住在同一個家裡,因此他們的父親-孩子關係是出現在光譜低下或偏低的位置。當我們朝另一端前進時會發現人數就急遽地下滑了。
在光譜最低的一端上可能根本不存在父親-孩子關係。有些父親連自己有孩子都不知道。而另一些是,即使母親也可能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在低的這一端也有父親知道自己可能或肯定當爸爸了,但卻未對妻子、小孩有後續的接觸。也有不少男人才十幾歲,「在老家」就有個嬰孩。李察曾回憶自己在娶雪莉之前曾有個女孩對他說,他是她孩子的父親。他什麼也沒做,女方也是「因為她根本無能為力」。李察後來在一次返鄉拜訪中在街上看到這位媽媽與孩子,但並沒有跟她們說話。當他承認這孩子看起來跟他像一個模子印出來一樣時,他怯懦的笑容裡似乎混雜著男性氣概的驕傲與帶著罪惡感的困窘。
沿著光譜向上走,我們看到了衛斯、厄爾跟孩子的關係。兩個人在卡羅萊納的「老家」都有個孩子,也都知道自己是人家的父親。衛斯曾回他故鄉探訪,在嬰兒出世後曾見過孩子的媽一次或兩次。衛斯和孩子的媽仍維持朋友的關係,但衛斯未曾給過她什麼,她也沒要求過什麼。厄爾的孩子也和母親住在一塊兒,但厄爾與孩子的媽仍對彼此有好感。每年固定回鄉二或三次的厄爾,固定會去看看她,有時也看看孩子。如果自己身上還剩些錢,他會留給她來照顧孩子。
在光譜中央的父親-孩子關係是那些曾結婚過的男性,如今雖然與妻子及孩子分居了,但仍與他們保持連繫。這些男人付起了孩子們的財務責任,危急時或平常有時亦提供他們金融的支援,也或多或少知道孩子們大致的生活情況。男人與分居的家庭之間的連繫幾乎都是由母親先策動,通常是為了取得用在孩子身上的錢。西凱的妻子打電話到他租的房子,告訴他她造訪的時間,有時她也會帶一或兩個孩子過來,有時則不會帶。史圖的太太不常打電話來,但她會在週六早上會帶兩個孩子一起過來,待上一個或兩個小時。
這種光譜中央的關係絕非僅限於婚生孩子。泰利與貝絲有個十八個月大的兒子。他們的關係──至少──有一度與西凱、史圖與妻小的關係沒多大分別。在泰利領到薪水的日子,貝絲有時會打電話到「新政」外賣店來,希望轉告泰利說他今晚會到那裡去。泰利會在街角與她見面,替她支付計程車的車資,同時給她五或十美元,這是用來支付他孩子看醫生、買鞋子或其他額外的花費。
有少數的例子裡孩子是由父親的媽媽或他家裡的其他成員所照顧的,這裡頭的父親-孩子關係似乎比孩子跟著母親或其家庭成員要更為親密。這類孩子通常的姓氏是隨著父親,而父親至少提供部分的財務支持。他通常也熟知孤子特別的需要,或大致過得如何,即使他們住的地方分隔很遠,父親與孩子在一年裡也會見面一次以上。例如,史威「在老家」有個孩子,由史威的母親來撫養。一年到頭,兩人會偶爾寫信給對方,史威也會寄生日卡片與禮物給孩子。每年史威都會安排出一到二個週末回鄉,而在夏天時,他的媽媽與孩子也會到華盛頓找他,待上一、二個星期。湯克也有個七歲大的女兒「在老家」,是由湯克的母親來照顧,他們父女之間的關係要更密切一些。平常會交換禮物與信件,一到了學期結束,她就會來找湯克,整個夏天都住在那裡。斯坦的女兒與他的「姊妹」一同住在距離斯坦家兩個街區的地方,他仍負擔著女兒的財務需要。斯坦會視情況與需求,讓女兒偶爾來他家,與他短暫地同住。
在光譜較高一端的關係,是父親與孩子是同一個家裡的固定成員。在這些例子裡,即便父親與母親在形式上並未結婚,但無庸置疑地是孩子的姓氏仍隨著父親。不論他的妻子有沒有在外工作,不像那些與孩子分開住的男人,這些與孩子住在一起的父親在自己以及週遭他人的眼中,都得負起他妻子與小孩的日常生活花費。父親與孩子由於共同生活在同一個家裡,或多或少都有持續的相處。
整體而言,這個光譜裡街角男性的父親-孩子關係的模式似乎取決於父親是否與孩子分居、是否知道自己有孩子了、是否願意承擔財務責任並提供固定的財務支援、提供的支援是隨時隨地或是只在有需要或被要求時、他與孩子的接觸是否不頻繁、不固定或時間很短(以分鐘或小時來計)。
當我們將目光轉離父親-孩子關係裡這些較為形式的面向,而把焦點投注在他們的品質與實質內容時,將浮現一個看似吊詭的悖謬。不與自己的孩子住在一起的男性比起住在一起的,似乎更關心、疼愛自己的孩子。此外,這些人經常對其他男人的孩子,比起對自己的孩子要更照顧。
例如,與孩子同住的父親似乎都不以自己的孩子為樂,也很少關心或陪陪這些孩子。在談天說地時,他們很少提及自己的孩子,也從未看過他們在階梯上並肩而坐,或在街上玩遊戲。當父親們在街角閒晃或到「外賣店」來時,很少會帶著小孩;他們也跟這附近其他的父親一樣,不會在復活節時帶孩子出來走走,也不會在任何假日或週日帶他們出來散步。當父親走進家門後,孩子甚至不會抬頭看父親在做什麼,而父親這一方也不會比較熱情。假使他們的眼神恰好交會在一起,父親與孩子會裝做好像無視於對方的存在,直到其中有一個人朝別的地方望去。
或許習慣了父親從不表達溫暖與感情,因此只要他突然不經意地做了些表示,就會讓孩子有濃烈的感受,儘管只持續很短暫的時光。約翰曾隨意地將零錢分給六個孩子,他的妻子蘿納形容當時:
他給了邦迪和其他孩子一角美元。你會以為耶穌賜給他們什麼寶貝。他們在附近四處吹噓自己的老爸給了他們一角。他們可沒想到我一天到晚都給他們五分跟一角。但是約翰,他給了他們一角,而他們的反應好像得到了全世界一樣。
因為除了家裡之外,父親與孩子很少一同出現在外面,因此唯有在家才較有可能出現不經意表現出父愛與疼惜的姿態。勒羅與兩個朋友待在他的房子裡打發時間。勒羅坐在床上,漫不經心地敲了敲躺在一旁的小兒子的頭。在李察的房子裡,他不甚專心地與他四歲大的兒子沿著地板,來回滾動著球或彈珠,同時一邊喝酒、聊天;他隨性地把兒子叫到自己雙膝之間站立著,並用一隻手摟住兒子的腰,另一隻則拿著啤酒罐,他繼續在聊天。
從這些父親進行這些親暱動作時的輕鬆神態來看,他們過去就經常這麼做了。但孩子並非以同樣漫不經心的態度來回應。他們對父親的這些親暱動作感到十分興奮,而從他們得自這些動作的明顯的快樂也告訴我們,他們賦予這些動作的特殊意義以及這些絕非習以為常的動作。事實上,在父子之間的身體接觸普遍來說是少見的。當發生時,擊掌也可能像擁抱一樣。
相較於跟孩子住在一起的父親,分開住但仍與孩子保持連繫的父親較常提到孩子,同時當與孩子聚在一起時,會表現得較為熱絡。對分居的父親而言,與孩子短而間接的接觸是公開展示父愛與情感的時機。當貝絲為了拿錢帶著嬰孩來到「外賣店」時,他與泰利有時會站在街角。泰利會將嬰孩環抱在臂,在兩人交談時,他會輕聲地對孩子說話,或用鼻子去碰碰他。在週六早上,史圖在妻子造訪後,與三個男子站在街角,目送帶著兩個正值學齡的孩子在側的妻子消失在街道的盡頭。「我的心肝寶貝就這麼離開了,」史圖說:「那兩個孩子,他們是我的心肝寶貝。」一旁的男人點頭表示能理解他的心情,倘若他們的情況也像史圖一樣的話,也會有相同的感受與感嘆。
以上的例子裡,孩子都是由母親所撫養,即使在與父親更為接近的例子裡,孩子也是由父親的母親或家人所撫養。在父親們的眼中,孩子是「我的心肝寶貝」、「我的生命」、「我的掌上明珠」。當父親與孩子團聚時,身為一個父親的驕傲與情感更公開地展露無遺。湯克的女兒在夏季來到這裡時,湯克緊握她的手四處散步,幾近炫耀,常在路旁停下來讓路人知道湯克有個這麼漂亮、聰明的女兒,而她已經長這麼大了。不,史威明天下午不會在「外賣店」,他要帶女兒去買些衣服。他發誓當他母親第一次帶著她走過來時,他完全認不出她來,才不到一年的時間,而他幾乎完全不認得自己的孩子;如果不是她叫了聲:「爸爸!」,他還認不出她來,她已經長這麼大了。而且(驕傲的口吻),她待在這裡時,還一直纏著他,到那裡都跟著他。
但在短暫的造訪之後,每個人都重回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世界,在這個自己的世界裡,對方所扮演的角色是如此微不足道,以致於他幾乎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可以被遺忘。在這些分居的父親-孩子關係裡,「離開了視線,也離開了心頭」是十分貼切的寫照,至少對父親來說是如此。
在與孩子面對面的關係上,與孩子同住的父親比起與孩子分居的父親,顯得較為不熱絡、不親暱、無情,這個吊詭可經由許多方式來解釋。最明顯的理由或許就是分住的父親就像眾所皆知會溺愛小孩的祖父或最親近的叔叔,不需負擔每天照顧孩子的責任,也不用每天養育、訓誡、忍受小孩,因此能夠有情感流露的表現,並能專注於孩子身上。由於他們都間隔很長的時間才再與孩子見面,所以他們在孩子面前的出現時,總感到新鮮且精力充沛;因為會面是短暫的,他們知道自己很快就能重回到沒有孩子的日常規律中,因此可以盡量地配合。
這些因素無疑地在此起到了作用,也部分地解釋了與小孩同住/分住的父親之間的差異。但在街角男性與孩子的關係中最令人吃驚的一件事,就是各種關係中最親密的一種是發生在那些與孩子同住的男人身上,他們接受每天照顧孩子的責任,同時他們這麼做是自願地,也就是說,這些孩子並非他們親生的子女。
並非所有擔任養父或繼父的街角男性,全都想或能與同住的孩子建立熱絡的關係,但有些人確實比任何生父更能打造並維持這樣的關係。因此,與西瑞拉及四個孩子同住一年半的羅勃,在當時已成為孩子們資助與慰藉的主要來源。當他們跌倒、被打或心愛的東西被搶走時,只要羅勃在那裡,他們就會跑到他身旁。羅勃會安慰他們、陪他們一同歡笑或排解他們的糾紛。為了孩子們,羅勃還畫了插圖,從厚紙板上剪下七矮人的圖案,最後將故事書帶回家給他們。
在勒羅與莎蓮有自己的孩子之前與之後,勒羅都照顧莎蓮的妹妹與弟弟,甚至到了他們的媽媽與這些孩子本身都來依靠他的地步。勒羅與凱文──一位瘦弱、多病、愛喝酒的四十歲同志,幫忙照顧孩子以交換住下來的權利──一起幫小孩洗澡、幫女生綁辮子、在「班乃迪克」(一間自助洗衣店)洗他們的衣服、與他們玩耍、在孩子生日時為了準備禮物而到商店裡偷東西。比起勒羅,孩子們更喜歡黏著凱文,當孩子被母親懲罰時,凱文會鼓起勇氣去幫孩子說情。凱文幾乎為孩子們奉獻一切,在他們活蹦亂跳的時候就陪他們玩耍,在他們臥病在床的夜裡就陪著他們。在一段他決心停止自己同性戀舉止的時期裡(他曾結過婚,並當過父親),他只有在某些情況下才會再見到這些孩子們,像屋子裡已經沒有任何的錢或食物了,同時有時間去玩一些把戲,拿到食物給孩子們;若這不管用,他也會去搶劫超市Safeway〔譯注︰Safeway是一家美國的超市〕,雖然他也會害怕再次被抓進監獄裡服刑。他十分自豪於自己在孩子的生活上扮演的角色,同時他也扮演地十分成功,因此孩子們都把他的關愛與支援視為理所當然。
這麼看來,父親-孩子關係的差異似乎並不取決於男人是否持續不間斷或是偶爾與孩子接觸,而是取決於男人是否自願扮演父親的角色,或是這角色壓迫著他不得不去扮演。
與妻子、小孩同住的男人是在法律與社會的約束之下,才使男人必須進行撫養,成為妻子的先生、小孩的父親。然而,也有可能是因為男人無法養活他們,而無法達成這個主要功能的情況下會使作為一個父親的其他面向一併受到傷害。他愈能證明或接受自己是小孩的父親的這個事實,他就愈能公開或私下投入父職的義務與責任;而愈投入,他在成為養家者與一家之長的路上遇到的失敗就會愈大並愈尖銳。為了減緩失敗及其對他的顏面與自尊帶來的傷害,他會將孩子推離開他,也就是說事實上,「我不再試圖成為你的父親,因此現在我不再因沒有達到我未嘗試的目標而受責難了。」
二○○三年版序──《泰利的街角》與城市的黑人男性Charles Lemert自從Elliot Liebow的《泰利的街角》於1967年首度問世以來,已經不斷地被學者、教師、學生與許許多多人──也就是凡關心都市窮人之痛苦的人──所閱讀。在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裡,只有少數的書籍能像本書一樣,銷售量達一百萬冊以上。為數眾多的美國人(以及不少世界各地的人們)──包括一些未擁有大學書單的人──透過這本書而瞭解到身在美國都市、在經濟上位處邊緣的黑人男性所面臨的困境。有些人雖然未曾聽過(或者是聽過後忘記了)本書作者的名字,但卻聽過本書裡的故事。...
目錄
致謝導讀 陳巨擘二○○三年版序──《泰利的街角》與城市的黑人男性 CharlesLemert一九六七年版序 HylanLewis二○○三年版導讀 WilliamJuliusWilson第一章 導言第二章 男人與工作第三章 沒有孩子的父親第四章 丈夫與妻子第五章 戀愛者與利用者第六章 朋友與網絡第七章 結論附錄──回溯性的田野經歷參考書目索引
致謝導讀 陳巨擘二○○三年版序──《泰利的街角》與城市的黑人男性 CharlesLemert一九六七年版序 HylanLewis二○○三年版導讀 WilliamJuliusWilson第一章 導言第二章 男人與工作第三章 沒有孩子的父親第四章 丈夫與妻子第五章 戀愛者與利用者第六章 朋友與網絡第七章 結論附錄──回溯性的田野經歷參考書目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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