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史上,唯一一位連續被五任總統:
蔣介石、嚴家淦、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先後視為「造反者」的傳奇人物!
本書收錄了施明德一生中最重要的兩篇文章〈囚室之春〉與〈施明德的政治遺囑〉。
施明德一生坐牢超過25年,有13年的時間囚禁獨居房,整個青春歲月就在暗室中度過。
1985年,為了抗議當權者,施明德在獄中宣佈無限期絕食抗議,這決心不是普通人的決心,這一絕食就是 4 年又兩個月,期間一次又一次,在他瀕臨死亡之際,他被強迫著、痛苦萬分的從鼻孔插胃管灌食達 3040次,直到恢復自由!這篇被文學大師鍾肇政稱為「結結實實的偉構」的〈囚室之春〉,施明德用感性的文字寫出了勇者的無畏與不懼!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是1980年「美麗島大審」時,施明德在「軍事法庭」的答辯書。以文學思維始,以政治主張終,施明德呈現了他之所以成為一個人權工作者的心路歷程。
無論身在哪一個時代,施明德自始至終都是一個「奉獻者」。奉獻者不屬於今天、而是活在明天。
2006年,這個老革命家重新站上街頭,你可以支持他、信任他、追隨他,也可以排斥、欺凌、羞辱他,但是無論如何,你不能不先理解他──從他最深層的文字與理念開始。
本書特色
◎本書特別完整收錄長達六萬字〈施明德的政治遺囑〉!〈施明德的政治遺囑〉一文命運十分坎坷,因為立論的尖銳,先是被在野人士「扣押」了數年,好不容易1990年出版了,不到三個月又被當權者查禁!幾番輾轉才得重新面市!
◎本書的完整出版,為歷史保存一份真實的紀錄,也為這紛亂的年代提供一條出路!
◎1985年,施明德宣布絕食,不達目的絕不中止,在絕食了四年兩個月之後,他獲得了自由;
◎2006年,施明德宣布靜坐,不達目的絕不中止,這場革命將如何收場?將成為九月九日之後
全世界新聞媒體的焦點!
作者簡介:
施明德
1941年出生於高雄,陸軍砲兵學校畢業。一生兩度以「叛亂罪名」判處無期徒刑,先後被囚禁長達四分之ㄧ個世紀。1962年,21歲,施明德以判亂罪被捕,囚禁15年,革命意念未熄,他在獄中苦思如何突破黨禁;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震驚中外,軍法大審中,施明德以微笑面對死刑。在獄中絕食四年,堅持美麗島事件無罪,並拒絕當局減刑與特赦,直到1990年政府宣佈「美麗島事件」判決無效。1994年當選民進黨主席開啟「大和解時代」。2000年民進黨取得政權完成歷史使命之後,宣佈退出民進黨,不再是「民進黨的施明德」,回歸作「台灣的施明德」。2006年擔任百萬人反貪腐總部總指揮。
章節試閱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
——一個奉獻者的最後剖白
作者識:就台灣歷史而言,「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是一項「世紀大審」。它不只在審判「美麗島政團」的功過,也是審判台灣民族的苦難,更在審判國民黨當權的良知和本質。
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人們看我微笑自若,舉止輕鬆,其實我的內心非常沈重和悲慟。我不是在耽憂自己的死生,是哀傷為甚麼生長在這個美麗之島的子民,必須一代又一代地吟哦著同樣淒涼的悲歌?
這份「一個奉獻者的最後剖白」,相當於我的政治遺囑。本來是要在「審判程序」進行到「最後陳述」的階段時,當庭朗讀的。沒想到就在將要宣讀之前兩個小時,我聽說「林家滅門慘案」已發生了。我受到強烈的震憾。從那匕首縫隙飆出的鮮血,有如來自我的動脈。
我疲倦、虛弱得只有放棄宣讀這份文件,並把它直接遞交「國民黨法庭」,好讓來日由歷史法庭參酌。
施明德
一九八○年四月三日寫於警備總部軍法處看務所
謎樣的傳奇人物
法庭、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美麗島事件」是台灣三十年來最轟動、最震撼人心的政治事件。這個事件不但在今天吸引了國內外全體同胞的注意力,在台灣歷史上也必將留下含意深刻的一頁。它更是我國民主運動一個最重要的轉捩點和最耀目的里程碑!
自事件發生後,經過大眾傳播媒體數月來有計劃地誇大、渲染,特別是我在大批特務層層包圍中神奇地突圍脫險,又歷經國民黨政權二十五天史無前例的全面性緊急大追緝,以迄蒙難時的種種戲劇性情節,我個人又成為舉國最注目的焦點了。有人稱我是:「一九八○年台灣最轟動的男人。」也許,我真是當之無愧了。
但是,這個「最轟動的男人」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物?
國民黨的支持者視我為十惡不赦的「暴徒」。
「美麗島」的擁護者卻把我當做「傳奇性的民族英雄」。
的確,人們除了這種情緒性的好惡反應外,對我「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物」這個本質問題,依然是疑問重重。
我為什麼會在台灣的「古拉格群島」中當了十五年的政治犯?
為什麼在熬過了十五年苦牢後,我非但沒有精神分裂,竟然還敢立即再度投身於社會改革運動之中?
我的理想是什麼?我到底在追求什麼?
是什麼力量使我不怕坐牢,不惜犧牲生命、自由和家庭幸福?
乃至我為什麼會和美籍人類學家艾琳達(Linda Gail Arrigo)結婚?
等等,人們不是一片模糊,便是全然瞎猜或武斷推論。對社會大眾而言,這個「一九八○年台灣最轟動的男人」幾乎完全是個謎樣的人物!
就在過去這幾天的「審判」中,這個謎底才多少被揭露了一些。其實,到目前為止,被揭露的充其量也只是一些片段和部分表象而已。人們所看到、了解到的,只不過僅僅是冰山浮現在水面上的部分,或只像觀察到一部機器的外殼罷了。今天,也許已是我短短三十九年生命歷程中公開陳述的最後一次機會了。我似乎應該對自己做一次較完整的剖白了。但是,時間顯然不會允許我在這個場合完成一部自傳。我只能選擇解剖自己的心臟,而擱置其他器官。我必須做這次赤裸裸的「剖心」工作,絕不是企圖替自己脫「罪」。
我的一生有罪、無罪?我的行為是罪、非罪?我早已決定交給歷史法庭去裁決,完全不在乎這個世俗「法庭」如何發揮其世俗權力!我的自我剖心,固然是在替自己做一交代,但也可以使那些對我咆哮著「這個暴徒該殺」的人,在細聽我陳述後,不會後悔他自己已被權力集團所導演的宣傳聲浪所欺騙。當然,也可以使那些識與不識的關切者,更深入的檢討他自己是否對我做了錯誤的或不該有的關懷與支持。
雖然我已說過,這可能是我殉道前的最後遺言了,但是我絕不希望訴諸各位的憐憫心。所以,我以最虔敬的態度鄭重要求各位,請以冷靜和全然理性的神智,來聽我這份可能相當缺乏條理的解剖報告。
一個逃避空襲的小孩
一九四五年仲夏,某個晴朗的早晨。在南台灣高雄縣境內一個長滿了青翠綠竹和樹林的謐靜小村落中,有一個年約四、五歲的小男孩正蹲在一間簡陋的雞柵前。這個小男孩正在等待雞柵內兩隻母雞下蛋。打掃雞柵、餵雞和撿蛋回去給媽媽做菜,正是這個小男孩每天分擔的工作。
小孩的爸爸已五十幾歲了,原來是高雄市一位著名的中醫,篤信天主教,收入不錯。二、三十年的行醫事業已使這位貧農出身的老人變成一個中產階級了。但是,戰爭改變了所有人的生活方式,這個七人的家庭也從都市避難到這個小村落。生計艱難和日夜逃避無情的空襲,已成為生活的兩大特色。這個小孩得自遺傳,長得比同年齡的孩子略略高了一些,臉色卻很蒼白。因為他正和戰亂下掙扎的人們一樣,營養不良又罹患了瘧疾。每天正午一定會發作一次,陣冷陣熱。
這時,小孩正注視著雞柵,等待柵內傳出「咯、咯」的雞叫聲,口中卻習慣性地唸著「天主經」、「聖母經」。聽爸爸講聖經故事,背誦經文,就是這個小孩最早期的教育。忽然,一陣尖銳的警報聲劃破了寂靜的長空。小孩知道美國飛機又要來空襲了。(空襲)大概就是這個小孩所學會的第一個最具體生動的日語。
他迅速地站起來,奔向從小山腰挖開的防空洞。不久,他的雙親和哥哥們也分別抱著一些貴重物跑進防空洞。緊接著緊急警報之後,隆隆的引擎聲由遠而近,大批飛機的怒吼聲像鬼哭神號似的籠罩著大地,窒息了無辜的逃難人。人人彷彿都彼判了死刑,正等候著劊子手來行刑。在死寂中,媽媽顫抖的唸經聲打破了防空洞內的沈默,大大小小不由自己地跟著唸起經來……。一陣陣炸彈爆炸聲,夾著一波波的大地震撼,爆風和飛砂從洞口灌入,吹熄了微弱的燭光。黑暗倍增恐怖,一家人相互擁抱得更緊。「天主保佑」、「聖母憐憫我們」……老老小小只能無助地哀求上蒼……。
大地終於又恢復了平靜。小孩牽著爸爸的手,一家人魚貫地走出了防空洞。在路上,小孩問年老的父親:
「阿爹,美國人為什麼要常常來殺我們?」
「他們不是要殺我們,他們是要打日本人。」爸爸說。
「這裡是台灣,不是日本啊。」
「是的,但是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
「殖民地是什麼意思?」小孩不懂。
「傻囝,你還小,阿爹解釋你也不會懂。簡單呷你講,就是咱臺
灣和台灣人攏愛給日本人管。」
「為什麼我們要日本人來管?為什麼我們台灣人不能自己管我們自己的台灣?」小孩又問:「如果我們台灣人自己來管我們自己的台灣,美國人是不是就不會來殺我們?」
「傻囝,咱台灣人已經給別人管三百年了。紅毛番、鄭成功、滿清、日本都管過台灣。傻囝,等你長大了,你慢慢就會明白做台灣人是真可憐的。」老人似乎很感慨。
小孩停了一下,他還太小,不能真正體會人類社會中的不公、不平。
「阿爹,您不是常常說,神愛世人,我們都是神的兒子?」小孩好像又碰到了另一個疑惑:「那麼,日本人、美國人是不是也是神的兒子呢?」
「是,所有的人類都是神的兒女。在天主心目中,日本人、美國人和台灣人都一樣大,都是一家人。」
「大家都是神的兒子,都是一家人,那為什麼日本人要來管我們?為什麼美國人要來殺我們?」孩子又回到了老問題。他渴望老爹能解開他幼小心靈中的疑惑。
「因為我們台灣是人家的殖民地。我們沒有我們自己的國。」老人的神色更黯然了。
「我們沒有自己的國,日本人就可以來欺負我們?美國人就可以來殺我們?」小孩問:「那為什麼我們台灣人不自己建一個國呢?」
「傻囝,不要亂講!給日本人聽到,阿爹就會被抓去。」老人嚇嚇小孩。
「阿爹,這裡沒有日本人會聽到啦。」小孩說:「日本人欺負我們,美國人殺我們,我們是不是可以殺他們報仇?」
「不可以!」老人轉為嚴肅了:「天主愛世人,不准人殺來殺去。神愛和平,不愛戰爭。神愛世人都像兄弟姊妹一樣相親相愛。」
小孩好像還要問些什麼,老人卻輕撫了小兒子的腦袋:「去,去玩。」然後拖著沈著的步伐向家走去。
小孩只好又獨自走向雞柵。突然間,他不再像往日那樣又蹦又跳,或時而學飛機俯衝或時而採摘路旁的野果、小花了。剛剛爸爸的話語,不斷地在他心中起伏著。一個相當模糊的概念,開始在這個小孩幼小的心靈中呈現了。以後,它還要萌芽、生根、發展和成熟。
雙重身分 兩項使命
各位當然已經猜想到三十四年前,那個逃避空襲的小孩就是在短短三十九年生命旅程中,已因為同樣一項「叛亂罪名」在囚牢中整整熬過了十五年,今天又第二度站在這裡面對死刑審判的我了。
很多人在他一生中都經歷過某一次或某些次對他的人生特具意義或決定性作用的事情。這些事情不一定要有一個完整的劇情或一套周全的概念,它可能只是一小片段的情節或一點點小啟示。但是它卻會深印在他腦海中永生難忘,而且會影響乃至支配了他的一生。對我而言,那個空襲日早晨的種種,便是銘刻在我記憶中最早的事象或觀念,並且對我整個人生發揮了無比深遠的作用。我這樣說,並不是指在那個稚齡時代的上午,我便能很清晰又具體地決定了自己的人生方向。但是,當我學會了對自己做精細的自我檢查後,我不得不說那確是一個起點,一個極端重要的時刻。空襲的悽景,父親的話語,給了我啟示,幫助我整理了思路,協助我建立起自己最原始也最根本的信念——「我擁有雙重身分,兩項使命」:
——我是個卑微的、被統治的台灣人,我應獻身於解放台灣人民的工作。
——我也是一個平等地位的世界公民,我應致力於全人類的和平事業。
台灣人 人權工作者
隨著年齡、知識、閱歷和判斷力的增加與成熟後,我知道人類社會中的不公、不平,並不只限於台灣。全世界各地區、各個時代不但都有政治上的被統治者,更有經濟上的被剝削者。許多人為的制度保護著少數特權,綑綁與壓迫著大多數。凡此現象,都可以說是對人類基本人權的侵犯。而所謂解放運動,在實質上便是要把人民從種種不公的人為制度中解放出來。換言之,解放運動就是一種人權運動。人權的概念,絕不應只侷限於政治權和自由權,她應該涵蓋人類整個的生活領域。從這種觀點出發,所謂人權的本質乃可以視為是要求對人作平等的重視;也就是對生命、自由與人格尊嚴的尊重,以及對其在社會上所涉及的一切權利、利益與義務做合理的分配。人權的內涵是難於做精密的界說的,因為他具有時代性。每一個新時代的人民,在面對新情勢、新發展、新挑戰之下,便可能產生新願望和新要求。唯其如此,人權的伸張與維護,不但是「國家」存在的目的,也是反映人類文明是否精進的指標。
兩百年前,美國先民們在掙脫英國統治,爭取其獨立和基本人權的努力過程中,曾經莊嚴地在「獨立宣言」中宣稱人民有權利推翻加諸於他們身上的種種暴虐統治。但是,在今天這個天涯若比鄰的世界中,每個地區的人民不但有權利更有義務從事人權運動。沒有一個地區的人民有權利說:他們自願忍受低於普遍性人權水平的生活。在這個開放性的時代裡,任何地區中好或壞的情勢,都可能迅速地在別的地區發生感染作用。基於人類公益的原則,如今沒有一個地區的人民可以以「純屬國內事務」為藉口,自願扮演「低品質人權狀況的櫥窗」的角色,誘使其他地區中的「強人」或野心者起而效尤。近十幾年來,在國際問題的析論中,我們常常會聽到一項「骨牌原理」的警告。事實上,人權狀況的趨勢也同樣可以適用「骨牌原理」。所以,人權的追求與維護,不只是現代人的權利,更是現代人的義務。權利可以拋棄,義務卻不容推卸。
從肯定人權的本質及其重要性,發展到人權的世界觀之後,我終於對自己的人生價值確立了第一項奉獻目標。生於日本殖民地時代的我,曾經強烈地厭惡日本的「殖民地統治制」;長於國民黨當權集團的「少數統治多數」下的我,同樣不能忍受國民黨當權集團的「類殖民地統治制度」。前幾天,在所謂「調查庭」和「辯論庭」中,我曾指出在「台灣民主運動」中,存在著「黨禁」、「報禁」、「戒嚴令」和「萬年國會」四大害,其實這四大害也只是一些較明確的表象和「台灣民主運動」在現階段的主要奮鬥主題而已,並不是屬於本質的問題。問題的根源乃在於:只要有「殖民地式統治」或「類殖民地式統治」存在,台灣必然就會有反民主、反人權的形形色色的事例出現!真正的人權運動者,不但要正視個別的事例,更應全力處理會不斷製造反人權事端的根源。關於這點,下面我還會有所陳述。
各位,如果有人追問:我為什麼會在短短一生中已坐牢十五年,此刻又面對第二次「審判」?我要回答各位:
——因為我堅持既生而為被統治的台灣人,我不能放棄人權工作者的使命!
世界公民 反戰份子
剛才我提過,我最早期的教育是宗教教育,天主教教育。虔誠的父親訓誡我們兄弟姊妹要「敬神愛人」。先父曾殷切盼望我會成為一個神職人員。幼年時,我自己也曾有過這種憧憬。只是這個憧憬已隨著童年喪父早已消失了。但是,每當我重溫這個童年憧憬時,我很肯定地自知,果真我實現了先父遺願成為一個神職人員,我必定也會是個很積極的「入世神父」。因為我一直認為天主教(基督教)教義中的「敬神愛人」,「愛人」應重於「敬神」,至少也不能重敬神而輕愛人。何況,從力行上言,「敬神」往往只是一種誠意或虔敬的形式表達,「愛人」卻需要身體力行,有時還得有犧牲一己普渡眾生的決心和勇氣,對教徒們來說,「愛人」實在是一項較艱難和更具挑戰性的任務。我卻喜歡。
儘管我童年濃厚的宗教情操已隨著先父的過世逐漸淡薄了,甚至已稱不上是個虔誠的教徒了,但是我始終認為自己的所做所為依然深受教義的影響。其變化只是在於我已減少了對宗教中那份曾經極度激發我懷古幽情的神秘的「敬神」禮儀的嚮往,相對地卻把教義中「愛人」的部分視為是天主教(基督教)的真正精髓或主旨。這種體認,終於成為我人生哲學的最主要支柱。
雖然在我長達三十餘年的學習過程中,包括十五年的牢中苦修,其他的哲學體系或理論,諸如「唯心論」、「唯物論」、「進化論」、「英雄史觀」、「存在主義」、「超人哲學」、「無政府主義」::等等,都曾給予我正面或反面以及或多或少的影響。但是,基本上天主教(基督教)的「愛人」教義,仍然才是我的思想主流,包括前述的人權運動在內,都和這個「愛人」思想有不可分的關係。
如果把「愛人」思想與我的人權運動分開(實際上是分不開的),我必須說,就是這個「愛人」教義,導致我認同於「世界公民」的身分。由於這種認同,我自然會密切地關懷全人類的戰爭、和平、裁軍、災難和公義。沒有一個世界公民會置身於人類禍福之外。任何一個存有世界公民意識的人,亦必定都會堅持「人類禍福與共」的原則的。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前幾天在「調查庭」中,所謂「審判長」企圖以「這裡是中華民國,不是外國」為由,要替國民黨政權辯護,要排除民主政治基本原則適用於台灣時,我會率直地回答:「這,涉及到普遍性的價值標準。」我的語義就是:台灣人民也是世界公民。台灣人民沒有義務長期忍受國民黨當局所施予的低於目下一般文明世界的民主政治水平。
我的思想從天主教教義的「愛人」原則,發展到世界公民意識及全人類禍福與共的信念後,在進一步的取向時曾遭遇到一段相當艱難的掙扎。簡潔地說,這個掙扎便是——「應該以替天行道的胸襟,突破國界之限制,參與世界革命?」或者「應該尊重人類社會結構在現階段的國際組合及民族自決原則,對內自求民族解放,對外則力求維護國際和平?」
在這個叉路口做抉擇,顯然並不輕易。身為一個世界公民的認同者,「參與世界革命,把拯救全人類視為己任」,不僅在理論上合乎信仰邏輯,在感情上更是充滿豪情壯志的誘惑。有很長、很長的數年歲月中,我在這條叉路口徘徊,難於下最後決心。我不斷沈思,大量涉獵書籍,仔細觀察已奉獻了生命或仍健在的「革命者」的實際行為及其所引起的反應及後果。好不容易我才選擇了後者。如果我還能活得夠久,我希望有機會能把那段心路歷程,在實際對照在那個階段中親筆記下的許多筆記後,做一詳實剖述。但是,今天不可能。一則時間已不允許;再則如今我身陷大牢,手邊只有一管筆和一刀十行紙。此刻我只能很概略和扼要的說明一下自己何以做此抉擇的幾點主要理由。我的理由一定不夠周延,也不會有足夠的說服力。好在今天我是身在「法庭」剖析自己而已,並非站在講臺上。各位當能體諒。
一、人類歷史的發展有其條件性及階段性,難於超越。
二、世界大同的觀念固然已有兩千多年之久,天涯若比鄰的事實到底還是在近幾十年才真正出現。觀念和實際的差距,仍有待於時間來逐漸縮小。
三、各地區及各民族間的物理條件和人文結構等等的差異性仍極強烈。
四、人類迄今還未證實某一套學說或制度是絕對正確和完美的,「世界革命者」仍缺乏放諸四海而皆準的「革命武器」。
五、革命或改革無法輸出或移植;至少在現階段排斥力仍相當巨大。
六、輸出革命對世界和平的破壞性,可能仍大於改革的成就。
在做了抉擇後,我在獄中便投注了近十年歲月於國際法及相關科目的研究,我認為在一個世界政府未真正建立,「國家」這部機器還未完全萎縮之前,我身為一個世界公民固然仍應關切全人類的天災人禍,但最主要的努力應當在於維護世界和平。
自古以來,締造和平及發動戰爭的權力,一直只操縱在極少數「領袖人物」手中。但是,可能很少人想到反對戰爭的力量卻是每個人都擁有的,從採取各種積極的反戰行為到消極地拒絕對好戰者或好戰論喝采,都能產生反戰作用。如果全人類中每一個平平凡凡的個人都能把反戰的力量加以發揮,就一定能使那支幻想以「一將功成萬骨枯」做犧牲品來成就其個人在歷史地位中的所謂「豐功偉業」的巨手,無法開啟戰爭的閘閥。反戰不拘形式,卻是導致和平或維護和平的另一種手段,而且是不分貴賤賢愚,人人都能做到的。這種觀念,終於使我成為一個堅決的反戰份子。除了自衛戰之外,我反對一切戰爭,不管它被統治階級冠以任何動聽的理由。
各位,這就是我為什麼在被囚禁了十五年之後,又第二度到此受審的第二項真正因素:
——身為世界公民的反戰份子,我反對台灣海峽兩岸戰火重燃,包括反對中共政權的所謂「解放台灣」的戰爭,以及國民黨政權的所謂「反攻大陸」的戰爭!
台灣問題與基本人權及世界和平的關係
很多人喜歡把他們悲天憫人的愛心與智慧,以文學宣洩或坐在客廳裡大聲疾呼改革社會弊端。這些人有愛心、有思想、有抱負,當然也算是有貢獻。我卻不喜歡只限於做這類「文學革命家」或「客廳改革者」,我不能滿足於這種角色的淪於空談和缺乏挑戰性。
我喜歡把自己的思想、信仰和時代相配合並落實具體的奮鬥目標之上。我更喜歡親自去面對實行過程中種種預知或不可預知的考驗,並支付各種代價。我相信存在所以會有價值,是指它能做為一種方式,以成全個體或整體的理想而言。在我一生的每一個階段中,我都不曾中止摸索新的方式。我一直在試圖透過某種形式或手段使思想具體化,事實化。即使置身大牢時,也是如此。我認為這樣也算是不斷地在給自己的生命做詮釋。(像我這種人,難怪就非以牢為家不可了,是不是?)
所以,在剖析了我的基本心態後,我自然應該進一步報告我如何使自己的思想、信仰與社會運動相結合。這一部分,我也希望儘量扼要地說明重點,避免列舉細目,以免耽誤各位太多時間或為「法庭」所不允。
誠如各位所共知,第二次世界大戰已結束三十年了。日本人也早已全部遣送返國了。但是,對台灣人民來說,戰爭的威脅一直沒有停止。所不同的,只是從被日本軍閥驅使去為「大東亞共榮圈」的帝國主義美夢做砲灰和承受盟軍的威脅,轉變為要替國民黨當權派的「反攻大陸」神話賣命和承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犯臺威脅而已。同時,台灣人的被統治者地位,仍然一如戰前,還是台灣島上的二等國民。(此項事實,只要簡單地從權力分配及職業性質來區分,便能一目了然。目前在台灣的一百多萬「大陸人」,分佈並控制著黨、政、軍、警、特務系統、司法、立法、監察、外交、財經金融決策、教育文化、新聞傳播及各公營企業機構。他們平均教育略高,有權力、有社會地位,工作輕鬆,絕大多數都能享有退休及醫療等社會福利的保障。相對的,一千五百多萬「台灣人」卻「霸佔」了農、工、漁、牧、小販、中下級公務人員、士兵、員警、低級服務業及大小私人企業和醫療工作。他們的平均教育水平略低,多靠體力勞動謀生,大多數不能享受社會福利的保障。)
所不同的,只是外來的國民黨統治集團取代了日本總督(把日據時代的「總督府」改為今日的「總統府」,不是最生動、具體地說明了這次權力遞嬗性質?)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終止,不管在和平的展望或基本人權的提昇上,都未給台灣人民帶來實質的利益。如果有人要以經濟狀況已大大好於戰前來反駁我,我會更有力地說:如果台灣今天仍在日本統治下,台灣人民的經濟生活會比現在在國民黨政權統治下更好得多!貧瘠的琉球在歸還日本後,經濟狀況的良好,就是一項有力的佐證!
我做這樣的對比和結論,並不是故意要對國民黨政權做猛烈的抨擊,只是要藉此點出台灣人民何以不能像世界上其他被壓迫的或殖民地的人民或民族,從第二次大戰眾多犧牲者的鮮血和生命中獲得解放,乃是因為三十幾年來受困於舉世週知的「台灣問題」未能獲得公正、公平的解決所致。所謂「台灣問題」,簡單地說,就是台灣主權何去何從的問題。這個問題,從戰爭甫告結束便已存在,但是要到一九四九年國民黨政權從中國大陸全面潰敗,藉韓戰的機緣與美國的大力扶持,終於形成在台灣海峽一岸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峙後,才真正構成一個舉世矚目的「國際問題」。
由於「台灣問題」的未能解決,使國民黨當權派有了籍口,三十年來始終把持政權,拒絕還政於民,並對內實施其反民主、反人權的種種措施,使台灣的人權狀況自然難予獲得根本的改善。兩岸領袖又各自堅持其「解放台灣」和「反攻大陸」的「目標」,不僅使兩岸人民不時有被迫走上戰場的可能,亦使本地區乃至全球的和平、安定及列強間的政略安排,多少都受到「台灣問題」陰影的投射,成為戰後以來世界和平的潛在威脅之一。像這樣一個既妨害人權又影響世界和平的「台灣問題」,如何使其得到公正、公平的解決,自然成為我二十幾年來努力和奉獻的最大主題了。
解決台灣問題的方式
熱中於解決「台灣問題」的人士,不乏其人。許多國內與國際人士,民間與官方,各相關國家的政府、國會及國際人權機構,都渴望並鍥而不捨地在尋求解決「台灣問題」之道。但是,應以什麼方式與方案解決,迄今仍缺乏一致結論。現在我準備簡單扼要地把業經提出的方式與方案加以整理、歸類並分析後,才說明我二十幾年來所致力的方案。解決「台灣問題」的方式,主要不外三種:戰爭、談判與拖延。
一、戰爭方式解決
以戰爭方式解決爭端,是人類最古老的方式之一,也是北京政府和臺北政府不時叫囂的方式。如果這種方式可以使用和應該使用,問題便早已不存在了。戰爭不但將使兩岸億萬生靈為之塗炭,本地區的國際均勢也必然會受到破壞。所以,除了兩岸狂人外,應該不會有正常人會加以贊成。我個人誓死反對,也希望喚起兩岸人民同聲反對。
三十年來,兩岸所以能維持相當的平靜,未激起全面戰火,不是由於雙方領袖的自制,應完全歸功於美國政府與人民在台灣海峽兩岸所發揮的積極平衡作用。由於美國及亞洲各非共國家曾經以及仍將從台灣海峽兩岸的維持現狀中得利,為了美國及各非共國家的利益以及道義上的責任,美國不應在台灣問題獲得公正解決之前,撤除此項平衡裝置或作用。從美國所簽署的相關「公報」及「台灣關係法」中,一再重申美國視「和平解決台灣問題」關係美國利益來看,我相信美國將不會輕率地撤除其在台灣海峽的平衡裝置,置台灣安危於不顧的。
身為一個反戰的台灣人,我今天願意在此公開向美國歷屆政府、國會及人民深致謝意!
二、談判方式解決
人類紛爭,除非一方徹底消滅另一方,否則終必以談判結束。談判應該是解決台灣問題的最佳和最終方式。但是,任何談判都應該雙方都有願意談判的意願,和相信談判至少不會導致更壞後果的信心,才可能進行。可惜,這種意願和信心,三十年來並不存在。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而論,她願意談判是理所當然的。如果談判順利,能從談判桌上藉以大吃小的方式達到「解放台灣」的目的,當然最好不過。如果不能,僅僅「談判」本身便會給地位脆弱的中華民國的國民黨政權造成相當的破壞力,使北京政權在統戰上獲利。所以,中共一再呼籲談判,不足為奇。
反之,中華民國的國民黨政府的處境便大不相同了。她和中共有五十年的血淚鬥爭經驗和教訓了,她深知在目前的情勢下談判縱然能替她獲得一個「聯合政府」的地位,她頂多只能扮演「配角」或「跑龍套」的角色。一切都得仰賴中共鼻息,情勢良好時形同被軟禁;狀況一旦惡化,便可能人頭落地。國民黨當權派對付異己,一貫使用關與殺,他們比誰都深切了解大權旁落的悽慘。三十年來,他們在台灣稱王、稱霸,享盡人間榮華、特權,他們才不會傻到去和中共談判而自斷前程。何況,不談判有美國制衡,有海峽屏障,中共不見得能在越海作戰中獲勝。即使戰火不利了,國民黨的領袖們都早已在暗中做好安排,在國外置產設卡了,有子女親人在異邦設好新窩了。
情勢劣轉,屁股拍拍,專機一坐,中共豈奈他何?倒楣的還不是廣大被統治、愚弄的台灣人民,包括三十年前追隨蔣介石來臺的無權無勢的大陸人,只有坐待中共新頭子的擺佈了。所以對國民黨當權派來說:「和談最好的結果,還比不上不和談最壞的結果。」既然如此,她才不會相信中共任何「糖衣毒藥」的談判條件,去和中共和談。值得一提的是,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民和黨外政治人士也擔心和談會導致台灣淪入中共之手,除非中共承諾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對等地位做基礎,而非以「共產黨」和「國民黨」平等地位做基礎,否則,也不贊成和中共進行貿然的談判。今天,台灣人民忍受國民黨政權之統治,不是因為喜歡國民黨政權,而是更不歡迎中共政權。這點,國共雙方都得深思。
其次,談判雖然可以在沒有先決條件下展開,但至少應有雙方都可預見的某種折衷方案或許可以達成才會有意義。否則,談判只會淪為一種姿態,一種宣傳。談判一旦破裂,必使兩岸的情勢益形緊張,反而增加了戰爭的威脅。事實上,今天兩岸當權派的「底價」完全是南轅北轍,各懷鬼胎。就目下情勢而言,不談反而比談好些。如果非談不可,我個人認為雙方什麼先決條件都暫可從缺,但一項由夠格的「第三國」(如美國)或國際組織(如聯合)提供保證的雙方「互不使用武力宣言」卻不可少。唯有雙方均保證:「即使談判破裂,也絕對不使用武力」,談判才值得大力鼓吹。但是,在目前的情勢下,要取得這項「宣言」,談何容易。
所以,我個人的看法或立場是:兩岸對峙問題終應以談判方式解決,但,不是在今天!至於兩岸離散親人的通訊、相會和團聚等等問題,國共雙方都應基於人道主義允許民間及人權組織設法解決,使人道問題與政治問題分離。
三、拖延方式
拖延,就是把問題保持原樣,暫不急於處理。拖延,當然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後途徑。但是,在不能戰,不該戰,又和不了的狀態下,拖延便可以算是一種「方式」了。因為拖延可以爭取到一項極珍貴的東西——「時間」。時間,可以冷卻情勢,化解仇恨。時間,可以培養解決問題的新又睿智的方案。由於兩岸領袖數十年血海深仇依稀存在,由於兩岸人民對永久解決台灣問題仍未找到雙方均能接受的方案,拖延,已成為最佳的選擇了。
但是,在這段拖延的緩刑期中,台灣至少有兩件事不能忽視。第一、取得適度的自衛武器。自古以來,均勢一直是國與國,集團與集團之間,維持和平的手段之一。為了預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犯了冒險主義的錯誤,企圖以武力否決了台灣一千七百多萬人民的自決權,台灣應擁有足夠的自衛武器。和平主義不等於投降主義;反戰者也保留自衛戰的權利。第二、台灣的民主化必須加強。民主化是維護與促進人權的手段之一。如果台灣民主與人權的情勢不能改善,又不能以法治取代三十幾年來的人治,台灣內部的裂痕勢必擴大。團結一旦喪失,力量必然分散,便有可能誘使中共採取冒進政策。要達成上述兩項目標,必須國民黨當權派與台灣人民協同努力外,美國政府與國會顯然仍居於關鍵地位。因為根據「台灣關係法」,美國有出售防衛性武器給台灣的義務。同時,根據該法的「人權條款」,美國履行「台灣關係法」的目的之一,仍在於維護及促進台灣人民的人權狀況。所以,美國必須將軍售與人權配合履行,這是「台灣關係法」的立法主旨。只有在這種情形下,履行「台灣關係法」才有意義。
台灣人民願意納稅購買武器,是為了要防衛中共的武力侵犯,以防止中共憑武力扼殺了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和自決權。如果軍售交易不附帶著改善人權的條件,國民黨當權派勢必因為已擁有足夠的能力無懼於中共的侵犯,恃強轉而繼續對內欺凌台灣人民,拒絕還政於民。那麼,軍售便變成了僅僅是在保護國民黨當權派的即得權利,以及變相地變成壓迫台灣人民的幫兇!這,已完全喪失了「台灣關係法」的軍售意義。這,也絕對不是台灣人民提供血汗錢購買軍火的本意!如果三十年前來自大陸的蔣介石集團要一直父傳子,子又傳孫地永遠騎在台灣人民頭上,台灣人民為什麼必須花錢又賣命地去對抗中共政權?
在此,我謹向美國人民與政府懇切呼籲:「台灣關係法」應予履行,而且應全部履行,包括「軍售條款」與「人權條款」一併履行,尤其應使兩者成為不可分割的履行對象。即應該採取:軍售與人權結合的對臺政策」!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一個奉獻者的最後剖白作者識:就台灣歷史而言,「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是一項「世紀大審」。它不只在審判「美麗島政團」的功過,也是審判台灣民族的苦難,更在審判國民黨當權的良知和本質。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人們看我微笑自若,舉止輕鬆,其實我的內心非常沈重和悲慟。我不是在耽憂自己的死生,是哀傷為甚麼生長在這個美麗之島的子民,必須一代又一代地吟哦著同樣淒涼的悲歌?這份「一個奉獻者的最後剖白」,相當於我的政治遺囑。本來是要在「審判程序」進行到「最後陳述」的階段時,當庭朗讀的。沒想到就在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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