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小蘇打私自放跑王子至愛女友送給主人的寶貝寵物猴,罪孽深重,罪惡滔天,罪大惡極,罪不容誅,罪無可恕,罪該萬死……因此,自此份契約簽定日起,直至真寵物猴找到為止,必須頂替那隻跑掉的寵物猴,如有異議,可到「寵物協會」去投訴……寵物契約!?歐買尬~這真的是人想出來的賠償方法嗎?她承認不小心放走他的寵物猴,是她的不對,可是……她會想盡一切辦法來補償的咩!雖然才148公分,32公斤,但她已經十六歲,是個名副其實的高中生了!他怎麼可以這麼惡劣,要把她當成一隻猴子來飼養呢?嗚嗚嗚……這個名叫王子的傢伙,根本是個大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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