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之民事紛爭解決法制,於世紀末之最近五年間,有空前之重大變革。此係直接顯現於相關民事程序法之根本性、全般性陸續增修施行,且涵蓋面廣及:一般仲裁程序之擴充、調解程序,簡易訴訟程序之修正、小額訴訟程序之創設、通常訴訟審理原則之重建或精緻化,以及審理模式之改造。
本書適度對照新法走向,調整、補加部分內容、註釋,輯錄於本書付梓,以就教於理論、實務界先進。為此,並著眼於所錄如下各文主旨具有關聯性、互續性,乃將本書編為「程序選擇權論」。
作者簡介:
邱聯恭
現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暨法律學研究所教授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法律服務社主任
司法院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
司法院公證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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