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本書闡述晚近最重要之民事司法改革中,集中審理制度之採行、當事人程序主體地位之強化及法院裁量權限之擴大,所引發相關審理原則之更易或其容貌、機能之演變。諸如:程序權保障之落實、處分權主義及辯論主義之機能更新、爭點集中審理主義及適時提出主義之新採、紛爭集中審理主義及協同主義之加強、職權裁量法理之擴充等。此等原理、原則之採用,已更動向來是認之程序基本結構,並改變傳統相沿成習之訴訟審理方式。
作者簡介:
許士宦
現職: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學歷:台灣大學法學博士
研究領域: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