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大綱》
前 言
緒 論
第一篇 龐德社會利益說之理論的基礎
壹、緒 言
貳、龐德的社會利益說
一、社會利益說的理論淵源
二、現在文明社會的利益的調查
三、社會利益說的難關
參、結 語
第二篇 牛津哲學對法學之影響
壹、緒 言
貳、牛津哲學
一、對語言的「用法」之重視
二、對語言的「用法」之擴充
三、對「通俗語言」之注意
參、哈特對於分析法學所提出之建議
一、分析法學的困難
二、法律文句的特性
三、哈特所提的建議
肆、哈特所提出的建議之討論
伍、牛津哲學的倫理觀與自然法學之關係
一、牛津哲學的倫理觀
二、自然法學與規範倫理學
陸、結 語
第三篇 極權主義法律思想之批判
壹、緒 言
貳、極權主義之性質
參、極權主義法律思想與法律實證主義
肆、自然法與極權主義法律思想
伍、結 語
第四篇 自然法之現代的意義
壹、緒 言
貳、自然法之歷史的簡介
參、自然法之晚近的理論
一、新經院學派的自然法
二、古典型態的自然法
三、重視價值的法學
肆、自然法之現代的意義
伍、自然法之批判的功用
陸、自然法與綜合的法學
柒、結 語
第五篇 二十世紀的美國法律思想
壹、緒 言
貳、二十世紀以前的美國法律思想
一、獨立前後迄南北戰爭
二、南北戰後迄第一次世界大戰
參、二十世紀初期的美國法律思想
一、分析法學
二、歷史法學
三、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1841-1935)
肆、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美國法律思想
一、社會法學
二、法律唯實主義
伍、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美國法律思想
一、自然法思想的復興
二、政策導向的法學
三、整體法學
陸、結 語
第六篇 西洋法律思想近三十年之發展趨勢
壹、緒 言
貳、法律實證主義
參、自然法思想
肆、社會學導向法學
伍、結 語
第七篇 法律哲學與社會變遷之關係
─以自然法思想與法律實證主義之消
長為例
壹、緒 言
貳、自然法思想對歐洲大陸立法之貢獻
參、法律實證主義之得勢與歐洲大陸法典之關係
肆、從社會變遷看自然法思想與法律實證主義之消長
伍、結 語
《序》
本書係集著者七篇有關西洋法律思想之論文而成,都二十餘萬言。其中三篇,即「龐德社會利益說之理論的基礎」、「牛津哲學對法學之影響」及「自然法之現代的意義」,曾以「西洋法律思想論集」為名,由臺北漢林出版社出版(初版民國五十九年,再版民國六十六年,第三版民國七十四年)。在該論集序言中,著者曾提到:「上述三篇論文均係對二十世紀西洋法律思想之重大發展,試予評介」。至於本書其他四篇論文,即「極權主義法律思想之批判」、「二十世紀的美國法律思想」、「西洋法律思想近三十年之發展趨勢」及「法律哲學與社會變遷之關係─以自然法思想與法律實證主義之消長為例」,亦均與西洋法律思想在二十世紀之重大發展,密切相關。現在本書由臺灣大學法學叢書出版,名為「西洋法律思想主流之發展」,用意在表明二十世紀西洋法律思想之重大發展,亦即二十世紀西洋法律思想主流之發展。
在前述西洋法律思想論集一書之序言內,著者於提到「上述三篇論文均係對二十世紀西洋法律思想之重大發展,試予評介」後,緊接之又謂「多少表示著者在此一方面之管見」。所謂「此一方面」顯然係指二十世紀西洋法律思想之重大發展而言,不過著者在此一方面之所謂「管見」為何,則並未具體說明。因此,決定於七篇論文之前,另以緒論一篇,就何謂西洋法律思想,何為西洋法律思想之主流以及各該主流之發展趨勢如何,分別加以概述,藉以表示著者之「管見」或觀點。同時,本書七篇論文各自有其主題及時間與空間上的背景,且多發表於民國八十年代以前,而不及於晚近的發展。藉此篇概括性的緒論,亦可將各篇論文與二十世紀西洋法律思想發展之過程,稍加連貫,並略事補充其所未及。
再者,由於七篇論文均係以著者對二十世紀西洋法律思想發展所持之一貫的立場或「管見」為基礎,內容上彼此常有相互引用之處;從而亦難免有重複之處。惟為顧及各篇論文之完整,除有必要外,其正文與註解均盡量保持原貌。本書排印時之校對工作,曾得任教各校之博士班研究生劉臺強與張鈺光等協助,特致謝忱。至於七篇論文在本書內之次序,則以發表時間之先後為準,併此說明。
作者簡介:
馬 漢 寶
現 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臺大法學基金會講座教授
學經歷: 祖籍安徽渦陽,民國十五年(1926)生
上海國立復旦大學法律系肄業(1944-47)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1950)
美國哈佛大學、哈佛大學法學院研究(1964、1975-76)
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教授(1964-1997)
考試院考試委員(1972-1982)
司法院大法官(1982-1994)
先後應聘在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法學院(1971、1989)
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部(1981-82)
香港大學法學院(1991)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1994)
美國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1995),擔任客座教授
並曾應邀為法國法蘭西學院(College de France)訪問講座(1993)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法律研究所首任(1998)"李多慈傑出學人講座"(Jules Chen Ing Chang Ritholz Distinguished Lectureship)
出版著作:
西洋法律思想主流之發展
法律與中國社會之變遷
國際私法總論
西洋法律思想論集
國際私法論文選輯
Trade and Investment in Taiwan: The Legal and Economic Enviro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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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龐德社會利益說之理論的基礎
壹、緒 言
貳、龐德的社會利益說
一、社會利益說的理論淵源
二、現在文明社會的利益的調查
三、社會利益說的難關
參、結 語
第二篇 牛津哲學對法學之影響
壹、緒 言
貳、牛津哲學
一、對語言的「用法」之重視
二、對語言的「用法」之擴充
三、對「通俗語言」之注意
參、哈特對於分析法學所提出之建議
一、分析法學的困難
二、法律文句的特性
三、哈特所提的建議
肆、哈特所提出的建議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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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牛津哲學的倫理觀
二、自然法學與規範倫理學
陸、結 語
第三篇 極權主義法律思想之批判
壹、緒 言
貳、極權主義之性質
參、極權主義法律思想與法律實證主義
肆、自然法與極權主義法律思想
伍、結 語
第四篇 自然法之現代的意義
壹、緒 言
貳、自然法之歷史的簡介
參、自然法之晚近的理論
一、新經院學派的自然法
二、古典型態的自然法
三、重視價值的法學
肆、自然法之現代的意義
伍、自然法之批判的功用
陸、自然法與綜合的法學
柒、結 語
第五篇 二十世紀的美國法律思想
壹、緒 言
貳、二十世紀以前的美國法律思想
一、獨立前後迄南北戰爭
二、南北戰後迄第一次世界大戰
參、二十世紀初期的美國法律思想
一、分析法學
二、歷史法學
三、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1841-1935)
肆、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美國法律思想
一、社會法學
二、法律唯實主義
伍、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美國法律思想
一、自然法思想的復興
二、政策導向的法學
三、整體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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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西洋法律思想近三十年之發展趨勢
壹、緒 言
貳、法律實證主義
參、自然法思想
肆、社會學導向法學
伍、結 語
第七篇 法律哲學與社會變遷之關係
─以自然法思想與法律實證主義之消
長為例
壹、緒 言
貳、自然法思想對歐洲大陸立法之貢獻
參、法律實證主義之得勢與歐洲大陸法典之關係
肆、從社會變遷看自然法思想與法律實證主義之消長
伍、結 語
《序》
本書係集著者七篇有關西洋法律思想之論文而成,都二十餘萬言。其中三篇,即「龐德社會利益說之理論的基礎」、「牛津哲學對法學之影響」及「自然法之現代的意義」,曾以「西洋法律思想論集」為名,由臺北漢林出版社出版(初版民國五十九年,再版民國六十六年,第三版民國七十四年)。在該論集序言中,著者曾提到:「上述三篇論文均係對二十世紀西洋法律思想之重大發展,試予評介」。至於本書其他四篇論文,即「極權主義法律思想之批判」、「二十世紀的美國法律思想」、「西洋法律思想近三十年之發展趨勢」及「法律哲學與社會變遷之關係─以自然法思想與法律實證主義之消長為例」,亦均與西洋法律思想在二十世紀之重大發展,密切相關。現在本書由臺灣大學法學叢書出版,名為「西洋法律思想主流之發展」,用意在表明二十世紀西洋法律思想之重大發展,亦即二十世紀西洋法律思想主流之發展。
在前述西洋法律思想論集一書之序言內,著者於提到「上述三篇論文均係對二十世紀西洋法律思想之重大發展,試予評介」後,緊接之又謂「多少表示著者在此一方面之管見」。所謂「此一方面」顯然係指二十世紀西洋法律思想之重大發展而言,不過著者在此一方面之所謂「管見」為何,則並未具體說明。因此,決定於七篇論文之前,另以緒論一篇,就何謂西洋法律思想,何為西洋法律思想之主流以及各該主流之發展趨勢如何,分別加以概述,藉以表示著者之「管見」或觀點。同時,本書七篇論文各自有其主題及時間與空間上的背景,且多發表於民國八十年代以前,而不及於晚近的發展。藉此篇概括性的緒論,亦可將各篇論文與二十世紀西洋法律思想發展之過程,稍加連貫,並略事補充其所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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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 漢 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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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經歷: 祖籍安徽渦陽,民國十五年(1926)生
上海國立復旦大學法律系肄業(1944-47)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1950)
美國哈佛大學、哈佛大學法學院研究(1964、1975-76)
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教授(1964-1997)
考試院考試委員(1972-1982)
司法院大法官(1982-1994)
先後應聘在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法學院(1971、1989)
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部(1981-82)
香港大學法學院(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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