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炳爥偶鈔作者充四庫全書館總纂,提要多其手筆。
2.卍齋璅錄以事始于一,以卍統古,所以補匡謬正俗之未備也。
3.勦說者乃從經史傳注中,擇其字義錯謬,以成是編。
4.識小編者議論最正,援據亦詳,為有裨禮制。
5.炳燭篇為目至毓,文率未竟,後刪並排類。(叢選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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