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著作權法自前清宣統二年制定著作權律及民國四年北洋軍閥制定著作權法以後,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頒布的著作權法歷經三十三年、三十八年、五十三年、七十四年、七十九年、八十一年(六月及七月,共二次)、八十二年、八十七年共九次的修正。尤以自民國八十一年六月大幅度修正以來,可以說對著作權法的架構和條文,作全面的制定和調整,且由於美國貿易法三○一條款的影響下,著作權法也因此甚受各界重視,另為因應台灣加入WTO,民國八十七年亦對著作權法作幅度不小之修正。
第一冊是民國八十七年最新修正著作權法第一條至第三十五條的註釋書,第二冊是第三十六條到第八十三條的註釋書,第三冊是第八十四條到第一一七條的註釋書,內容包括立法之說明、條文之意義、內容及實務見解,俾使讀者能更明瞭著作權法之法理及規定,是研究及關心著作權權法的人士不可或缺之書籍,也是目前國內內容最詳盡的著作權法註釋書。
作者簡介:
北辰著作權事務所主持律師、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經濟部智慧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聯合報系,大成報,中國廣播公司等法律顧問、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委員、國防部史政編譯室,國立故宮博物院等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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