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中國受到西力的衝擊,開始進行一系列的救亡圖存運動,法律改革是其中相當重要的一環。民國成立以後,大理院作為當時全國最高的司法審判機關,其判決例及解釋例適時的彌補當時民商法的闕漏。本書選擇立嗣制度作為觀察的視角,以傳統上相當獨特的身分繼承制度,探討其在國家的實定法及司法實踐上的變化,藉以反映當時社會、立法與司法互動關係,並觀察法律繼受過程中所引發的西方近代法律與固有傳統文化的衝突及適應問題。
本書主要使用當時大理院的民事裁判檔案,並輔以《大理院解釋例全文》、《各省審判廳判牘》、「民事習慣調查報告」等,以「寡婦立嗣」及「異姓承嗣」兩大主要題,選擇具有代表性之案例,分析糾紛的發生原因、主要爭點及大理院法官們的法律適用及推理論證等。最後,剖析大理院立嗣裁判上呈現的特色,並對於大理院的表現予以適當評價,及討論對於嗣後國民政府立法運動的影響。
作者簡介:
盧靜儀
現職: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生
學歷:政治大學法學學士(1998年)
臺灣律師高考及格(1999 年)
臺灣大學文學碩士(歷史學,2003年),論文獲選為2003年度臺灣國科會最佳百篇碩士論文獎。
經歷:聯合法律事務所(Huang & Partners Attorneys-at-Law)律師
著作:協助黃靜嘉所長出版台灣殖民地法史著作《春帆樓下晚濤急》(商務)
在臺灣《法制史研究》發表過數篇文章
學術專長:中國近代法制史
編者
高明士
現職: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玄奘大學講座教授
學歷:日本東京大學文學博士
經歷: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主任
著作:《隋唐貢舉制度》
《中國教育制度史論》
《東亞古代的政治與教育》
《東亞教育圈形成史論》 等
主編:《隋唐文化研究叢書:歷史篇》全十冊
《中國史研究指南》全五冊
《戰後臺灣的歷史學研究》全八冊等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晚清中國受到西力的衝擊,開始進行一系列的救亡圖存運動,法律改革是其中相當重要的一環。民國成立以後,大理院作為當時全國最高的司法審判機關,其判決例及解釋例適時的彌補當時民商法的闕漏。本書選擇立嗣制度作為觀察的視角,以傳統上相當獨特的身分繼承制度,探討其在國家的實定法及司法實踐上的變化,藉以反映當時社會、立法與司法互動關係,並觀察法律繼受過程中所引發的西方近代法律與固有傳統文化的衝突及適應問題。
本書主要使用當時大理院的民事裁判檔案,並輔以《大理院解釋例全文》、《各省審判廳判牘》、「民事習慣調查報告」等,以「寡婦立嗣」及「異姓承嗣」兩大主要題,選擇具有代表性之案例,分析糾紛的發生原因、主要爭點及大理院法官們的法律適用及推理論證等。最後,剖析大理院立嗣裁判上呈現的特色,並對於大理院的表現予以適當評價,及討論對於嗣後國民政府立法運動的影響。
作者簡介:
盧靜儀
現職: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生
學歷:政治大學法學學士(1998年)
臺灣律師高考及格(1999 年)
臺灣大學文學碩士(歷史學,2003年),論文獲選為2003年度臺灣國科會最佳百篇碩士論文獎。
經歷:聯合法律事務所(Huang & Partners Attorneys-at-Law)律師
著作:協助黃靜嘉所長出版台灣殖民地法史著作《春帆樓下晚濤急》(商務)
在臺灣《法制史研究》發表過數篇文章
學術專長:中國近代法制史
編者
高明士
現職: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玄奘大學講座教授
學歷:日本東京大學文學博士
經歷: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主任
著作:《隋唐貢舉制度》
《中國教育制度史論》
《東亞古代的政治與教育》
《東亞教育圈形成史論》 等
主編:《隋唐文化研究叢書:歷史篇》全十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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