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國古代監察制度乃君主專制與官僚政治下之產物,其組織職權亦隨君主集權程度之消長、官僚組織之擴減而相應變遷。我國君主專制政治之發展,至明可謂最後完成階段,明太祖自洪武十三年廢相之後,自操威柄,獨攬朝綱,軍國大政,臣下鮮能參決,集權專制政體至明已達於頂峰,而君主耳目為用之監察制度,亦因是發展至其極致。其組織之嚴,職權之廣,威勢之重,委寄之深,可謂空前絕後,歷代體制均不能望其項背。
作者簡介:
張治安
現職:
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兼任教授
目錄
第一章 明代監察制度之淵源
第二章 明代監察機關之組織
第三章 明代監察職權之分析及其運作情形──共同職權部分
第四章 明代監察職權之分析及其運作情形──個別職權部分
第五章 明代監察機關之內外關係
第六章 明代監察制度之特質及其影響
附錄
第一章 明代監察制度之淵源
第二章 明代監察機關之組織
第三章 明代監察職權之分析及其運作情形──共同職權部分
第四章 明代監察職權之分析及其運作情形──個別職權部分
第五章 明代監察機關之內外關係
第六章 明代監察制度之特質及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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