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本法)乃規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參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所揭示之保護個人資料八大原則,於84年8月11日制定公布施行迄今,在實務操作上產生適用上的疑義,本部基於法律制修訂及解釋機關之立場,依據函詢機關提供之資料,參酌學說、實務見解及本法之立法意旨,就本法相關條文所為通案性解釋,提供諮詢意見,可供各機關未來適用本法時之參考,以落實依法行政原則並保障人民權益。本彙編蒐集本法施行以來至99年8月為止,有關適用本法所作成之解釋,希冀作為各界人士於運用本法時之重要參考資料並利查詢。 惟上開諮詢意見容有仁智之見,各機關適用時自應本其法律確信,如有具體個案涉訟,當以司法確定判決為準。又本彙編雖經數度校正,因囿於編輯時間及人力有限,舛誤疏漏之處,諒難避免,尚祈各方先進賢達惠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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