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之夜 : 韓國雙十二事件》
最後堡壘
我穿了三十三年陸軍軍服,直到當上了將官。「將官」這名稱對我來說,似乎過譽了些,但是歷經多次的死亡線,我對我的忠心愛國相當自負。
在解放後的混亂期,我投效軍旅。此際正值政府樹立之後,在麗水、順天一連串叛亂中,我穿山越嶺討匪伐共。六二五韓戰時,我當過第一線戰鬥部隊的中隊長、大隊長,往返於血染的山野,尤其是出任白骨部隊的大隊長時,所經歷的戰鬥全是惡戰苦鬥。我還能僥倖地活著,是託許多戰友們犧牲的福;一方面內心很感激,一方面覺得我的生命是撿同來的。
當韓戰告一段落時,我離開了第一線。曾在軍部教育機關執教過,後來當過第一線的指揮官與參謀職。1979年2月以軍人身分當了參謀總長,這是我最高的光榮。
平素總以「不自欺欺人」做為我生活信條,印上我軍人生涯休止符的1979年12月12日的事件,是我一生中所上的最大的一次當。這次事件不但給我帶來恥辱與苦痛,也使國家歷史發展遭受極大的挫折與災難。這次事件在我個人體驗中亦有莫大的歷史意義。因此,我想機會一到一定要發表我對這次事件的證言,一面也盡量作好準備。
在如今這種真言與謊話、正義與不義難以區分的時代裏,我的證言不知會不會使讀者昏眩,不過,這證言並非要恢復我的名譽,而是痛感我能力的不足,而使國家歷史倒轉,因此我抱著在國人面前謝罪的心情,抖出我的羞辱。
國軍依照字面意義就是國家的軍隊、國民的軍隊,並非某個個人或特定機關的所有物。國軍是護憲衛國的最後堡壘,因此國軍若想引起震撼社會現實問題的波濤是不行的。必須超然於政治。在民主國家中,指導者與執政黨可以交替,然而國家與國民是無法交替的。而國軍應離開現實問題,更應向高層次的對象奉獻忠誠,軍隊內的思想教育不能使之成為誹謗某人或是英雄化的私兵教育。軍隊也不能變成追求私利、私慾或隨時離合集散的私有組織。
我認為我們國軍由於1979年12月12日的事件,受到了錐骨之痛的教訓,希望這教訓是給國軍發展的一帖苦樂。雖然從一部分軍人的身上,經驗了苦楚,可是我依然熱愛國軍,我總認為如果這證言能有那苦樂的全部功能,也是難能可貴的。
上司的合法命令應該遵守,軍隊的團結是以指揮系統為中心來形成的。指揮系統的上司若有不忠實之處,其參謀以及手下將領必須予以補充或依合法程序予以匡正才對。軍人的忠誠若不能把握其對象與方向的話,不僅僅是某個個人受到侮辱,連國家的存亡也受到影響,我的證言與其說是一部分軍人的忠誠心不夠堅定或是不忠,不如說是由於當時陸軍最高負責人——我的不察所引起的;亦即由於精神教育的不足或指揮系統的缺陷所引起的。
深信唯有一面匡正12月12日事件的錯誤,一面以國民的軍隊之身分。服從國民與上司之適當命令,國軍才能成為護衛國體的最後堡壘。社會追逐不義時。不能只求軍人要正義,要由我們的周遭開始去掃除阿附暴力的惡習,建立勇於協助的態度,使軍人也走上正確的忠節之路。
這個證言不知是否可算是曾經晉陞到軍隊的最高階,而遭部下趕下臺的一個不智將軍的辯白,不過我的確為了要說出真率的證言而辛苦地努力過。唯有懇切地祈願在北韓傀儡政權威脅下凋零的我國,不再發生如同12月12日的事件,也不再有像我一樣不幸的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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