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試閱
第肆章 維和行動之內在面向
本章的宗旨,在於探討聯合國維和行動的重要內在課題,重點環繞在維和的機制變革、維和的財務與人力以及維和的依循方針等三大主軸,本章主要劃分為四個部份,第一節為機制變革的分析,內容涵蓋秘書處維和行動部的組織重整、聯合國架構下其他維和相關部門的角色、待命安排制度的沿襲以及維和快速部署能力的發展瓶頸;第二節為財務與人力層面的分析,內容包括維和行動的經費分攤規則以及各會員國的派遣趨勢;第三節為依循方針的分析,內容著重於哈馬紹爾三原則的背景、意涵與演進;至於最後一個部份則是本章小結。
第一節 機制變革
誠如本書在先前各章節所分析,自冷戰結束以來,對於創造一個更和平、穩定與安全的國際環境而言,聯合國維和行動的角色愈形重要,然而,鑒於維和行動不僅在內涵上日趨多元與複雜化,在經費與人力層面上的需求亦呈現大幅成長的趨勢,故維和機制的改造,便成為各界矚目的焦點。而在南韓籍的聯合國第八任任秘書長潘基文(Ban Ki-moon)於2007年初就職之後,即開啟聯合國有史以來最大幅度的變革,其主要重點是將原有的維和行動部(Department of Peacekeeping Operations, PKO)切割為二大區塊,除保留維和行動部的功能與基本架構之外,更從中獨立出一新的部門,即所謂的實地支援部(Department of Field Support, DFS),基本構想如圖4-1所示,宗旨在於整合原本分散在維和行動部所轄的不同單位,並解決長期以來維和行動部因為業務龐雜,導致負荷過重與效率不彰的陳窠。事實上,調整維和事務架構的相關構想,最早是發軔於蓋里的年代(1992年的《和平議程》),而其重要概念成熟於安南任內,即2000年《布拉希米報告》中所提出的具指標性的政策建議,並在現任秘書長潘基文手中逐步實現,儘管其成效仍有待時間檢視,但相較於改革企圖心旺盛的前秘書長蓋里,現任秘書長潘基文較能夠取得安理會五常共識以及多數會員國的支持,再加上待命安排制度與相關配套措施在運作上已日趨成熟,此均為其推動改革的最重要籌碼與利基。
一、組織重整
(一)維和行動部(DPKO)以及實地支援部(DFS)
在聯合國架構之中,指揮與督導維和任務的最直接與最重要機關,非秘書處所轄的維和行動部莫屬。2008年夏,秘書長潘基文任命法籍的聯合國副秘書長羅伊(Alain Le Roy) 接替2000年10月由前秘書長安南所任命的葛漢諾(Jean-Marie Guehenno),出掌主管維和行動的聯合國副秘書長(Under-Secretary-General for Peacekeeping Operations)。事實上,聯合國對於維和行動的相關部門,曾啟動一系列的組織重整過程,自1992年之後,聯合國維和行動部副秘書長辦公室(Office of the USG, Department of Peacekeeping Operations, DPKO)逐步建構數個行政與業務單位,主要包括執行辦公室(Executive Office, EO)、行為紀律組(Conduct and Disciplines Units, CDUs)、管理部(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DM)以及管理部內的整合訓練處(Integrated Training Service, ITS)與最佳實踐組(Best Practices Unit, BPU)。最佳實踐組的前身為政策暨分析組(Policy and Analysis Unit, PAU)與經驗學習組(Lessons Learned Unit, LLU),其角色是扮演智庫的功能,主要工作在於汲取與分析以往維和行動的經驗,以便維和任務更趨完善,訂定可供參考的依循規範與標準。 。
在歷經數波改組後,現階段在聯合國維和行動部副秘書長辦公室之下,主要設置三大單位,其一為行動廳(Office of Operations, OO) ,由一位聯合國助理秘書長指揮,處理維和任務的行動規劃與執行,下轄非洲一司(African I)、非洲二司(African II)、亞洲暨中東司(Asia and Middle East Division)以及歐洲暨拉美司(Europe and Latin America Division)等四個區域部門;其二是重整後的法治暨安全機構廳(Office of the Rule of Law and Security Institutions, ORLSI) ,該處由另一位聯合國助理秘書長指揮,負責聯合國對維和目標區的維和警力派遣、安全部門重建、排雷防爆以及武裝團體的繳械、解編與復員等事宜,下轄安全部門改革組(Security Sector Reform Service, SSRS)、維和警察司(Police Division, PD)、刑法暨司法諮詢處(Criminal Law and Judicial Advisory Service, CLJAS)以及排雷行動處(Mine Action Service)等四個部門;其三則為軍事事務廳(Office of Military Affairs, OMA) ,下轄軍事規劃處(Military Planning Service, MPS)、武力編成處(Force Generation Service, FGS)以及當前軍事行動處(Current Military Operation Service, CMS)等三個部門,其中軍事規劃處下轄一般規劃組、維和特派團規劃組以及待命安排組。
至於在實地支援部方面,在新設立的維和行動部聯合國副秘書長辦公室(Office of the USG, Department of Field Support, DFS)之下,直接督導數個單位,其一為聯合國助理秘書長辦公室(Office of the ASG, Department of Field Support, DFS),該助理秘書長負責掌管行為紀律組(Conduct and Disciplines Units, CDU) 以及稽核暨調查組(Audit Response and Board of Inquiry Section, APBIS)等兩個部門;其二為實地人員司(Office of the Personnel Division, OPD),下轄實地中央評估主任辦公室(Office of the Director and Field Central Review Board, ODFCRB)、實地專家支援處(Field Personnel Specialist Support Service, FPSSS)以及實地人員操作處(Field Personnel Operators Service/Travel Unit)等三個部門;其三為實地預算暨財政司(Field Budget and Finance Division, FBFD),其下轄預算暨績效報告處(Budget and Performance Reporting Service, BPRS)以及備忘錄暨申請管理組(MOU and Claims Management Section, MCMS)等兩個部門;其四為後勤支援司(Logistics Support Division, LSD),下轄行動支援處(Operation Support Service, OPS)、專家支援處(Specialist Support Service, SSS)、運輸暨行動處(Transport and Movement Service, TMS)以及聯合國位於義大利布林迪西之後勤基地(United Nations Logistics Base, UNLB)等四個部門;其五為資訊暨通訊科技司(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Division, ICTD),下轄實地通訊暨資訊科技處(Field Communication and IT Operations Service, FCITOS)。
圖4-2顯示維和行動部與實地支援部的下轄單位,以及彼此的工作關係,兩者強調整合暨共享的能力(Integrated and Shared Capabilities),此處所指涉的重要職務與部門主要有三:其一為維和行動部幕僚長(Chief of Staff),該職位督導情析中心(Situation Center, SC)、執行辦公室(Executive Office, EO)、公共事務組(Public Affairs Section)以及維和行動資訊管理組(PKO Information Management Unit)等單位;其二為維和行動部的整合行動組(Integrated Operational Teams, IOTs),旗下劃分為達富爾整合行動、東非、西非、大湖區(非洲)、亞洲、中東暨西撒哈拉以及東歐暨拉美等各個小組,並與維和行動部行動廳下的各地域司保持密切聯繫與協調;其三為維和行動部的政策、評估暨訓練司(Policy, Evaluation and Training Division),下轄最佳實踐組(Best Practices Unit, BPU) 與整合訓練處(Integrated Training Service, ITS) 等單位;除上述各部門之外,另有實地支援部之資深領導階層選任組(Senior Leadership Appointments Section)以及資訊系統組(Information Systems Section)。
如前所述,在功能劃分方面,目前維和行動部仍承襲既有的基本架構,其業務是專注於規劃、策略擬定以及實地部署等面向;至於新設立的實地支援部(DFS)不僅負責支援維和行動部(DPKO)目前在全球各地所部署的15項(14+1)行動(2010年12月),亦須協助政治事務部(DPA)目前所主導之17項廣義上的和平行動(peace operations)或政治行動(political missions),至於實地支援部主要扮演上述維和行動與政治行動(目前共計32項任務)之堅實後盾角色,統籌相關人力與物力資源的獲取與整合,主管相關人事、財務、資訊、通信、科技等實地層面的日常支援業務,以滿足與維持聯合國在裝備、後勤與指揮上之第一線運作需求。
在組織架構方面,實地支援部以舊有維和行動部的任務支援辦公室與管理部為主體,將其重組,並輔以新設立的若干部門,重點在於,在原有的維和行動部切割為二大部份後,儘管新的維和行動部與實地支援部在指揮鏈上,雖不相互隸屬,卻必須保有高度的溝通、協調以及合作關係,否則便喪失改組的本意。故潘基文建議增設一個副秘書長職位以掌管未來的實地支援部,而第64屆聯大於2007年3月的第88次會議中,以不投票此方案,並要求潘基文於該年4月中旬提出關於新維和架構的詳細組織、預算與人事編制的報告,而聯大最後於2007年6月的第104會議中,正式核准此一新副秘書長職務設置(負責掌管實地支援部)、預算編列(2007年至2008年為2.3億美金)以及人事安排(編制名額包括810位既有職務與284位新增職務),2008年5月,秘書長潘基文任命阿根廷籍的馬爾柯拉(Susana Malcorra) 女士為主管實地支援部之新設聯合國副秘書長,聯合國大會並同意增設一位助理秘書長職務(Assistant Secretary-General)襄助其工作,換言之,在獲得大多數聯合國會員國(尤其是美國等大國)的支持後,潘基文的維和機制改革之路正式啟動。
第肆章 維和行動之內在面向
本章的宗旨,在於探討聯合國維和行動的重要內在課題,重點環繞在維和的機制變革、維和的財務與人力以及維和的依循方針等三大主軸,本章主要劃分為四個部份,第一節為機制變革的分析,內容涵蓋秘書處維和行動部的組織重整、聯合國架構下其他維和相關部門的角色、待命安排制度的沿襲以及維和快速部署能力的發展瓶頸;第二節為財務與人力層面的分析,內容包括維和行動的經費分攤規則以及各會員國的派遣趨勢;第三節為依循方針的分析,內容著重於哈馬紹爾三原則的背景、意涵與演進;至於最後一個部份則是本章小結...
目錄
自 序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目的
第二節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架構
第貳章 冷戰時期聯合國所發動的維和行動
第一節 維和行動的應運而生
一、聯合國的肇建、功能與架構
二、集體安全的制度設計與實踐
第二節 18項任務執行概況
一、中東地區
二、亞太地區
三、歐洲地區
四、美洲地區
五、非洲地區
小 結
第參章 後冷戰時期聯合國所發動的維和行動
第一節 一代維和步入二代為和
一、維和需求倍增
二、重要轉型方案
第二節 46項任務執行概況
一、中東地區
二、亞太地區
三、歐洲地區
四、美洲地區
五、非洲地區
小 結
第肆章 維和行動之內在面向
第一節 機制變革
一、組織重整
二、相關部門
三、待命安排
四、快速部署
第二節 財務人力
一、維和支出與分擔
二、維和需求與貢獻
第三節 依循規範
一、哈馬紹爾三原則的確立
二、哈馬紹爾三原則的演進
小 結
第伍章 聯合國維和行動之外部連結:和平建設
第一節 最後一塊拼圖:和平建設委員會
一、和平建設委員會的緣起與功能
二、和平建設委員會的檢討與建議
第二節 聯合國強化和平建設功能的倡議
一、蓋里:《和平議程》與《發展議程》的聯結
二、安南:從《布拉希米報告》到《更大的自由》
三、潘基文:《衝突後初期的聯合國和平建設》
第三節 和平建設、和平行動以及維和行動
一、和平行動的分類方式
二、兩種視野的兼容並蓄
小 結
第陸章 聯合國維和行動的個例分析
第一節 成功以及部份成功的案例
一、功成身退:柬埔寨
二、有待觀察:東帝汶
第二節 失敗以及恆久存在之案例
一、鎩羽而歸:索馬利亞
二、長期駐留:喀什米爾
第三節 維和介入成效的綜合分析
小 結
第柒章 維和參與國案例(一)日本:業務範疇與行動限制
第一節 日本早期的維和參與歷程
一、黎巴嫩與剛果
二、維和機會之窗
第二節 維和派遣的相關立法爭議
一、國際和平合作的業務範疇
二、維和部隊主要工作的凍結
三、《國際和平合作法》的修訂
四、日本維和投入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冷戰結束以來的維和參與
一、任務參與
二、投入細節
第四節 日本維和參與的主要障礙
一、日本與國際的維和觀:定義與重心
二、維和原則:逐漸趨同抑或自成一格
小 結
第捌章 參與國案例(二)中國: 疑慮排拒至游刃有餘
第一節 中國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之歷程
一、1950至1960年代:強烈批判與抵制
二、1970至1980年代:從觀望轉趨支持
三、冷戰結束至今:愈加積極與主動投入
第二節 中國維和參與的政策層面
一、維和參與動機與目的
二、任務原則與行動典範
第三節 維和參與的實踐層面
一、投票行為
二、任務投入
三、預算分擔
第四節 中國參與維和之未來挑戰
一、改革建議
二、發展變數
小 結
第玖章 結論
第一節 聯合國維和類型的演進
一、分水嶺前與後
二、任務重心移轉
第二節 維和行動的回顧與前瞻
一、維和主要挑戰
二、維和成功基礎
三、維和改革藍圖
四、未來研究建議
參考文獻
壹、中文部份
貳、英文部份
參、網路資料
自 序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目的
第二節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架構
第貳章 冷戰時期聯合國所發動的維和行動
第一節 維和行動的應運而生
一、聯合國的肇建、功能與架構
二、集體安全的制度設計與實踐
第二節 18項任務執行概況
一、中東地區
二、亞太地區
三、歐洲地區
四、美洲地區
五、非洲地區
小 結
第參章 後冷戰時期聯合國所發動的維和行動
第一節 一代維和步入二代為和
一、維和需求倍增
二、重要轉型方案
第二節 46項任務執行概況
一、中東地區
二、亞太地區
三、歐洲地區
四、美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