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刑法案例研習(一)之後,本書再次透過案例型態解釋刑法重要的概念,提出的問題涉及刑法總則與刑法分則,所蒐集的四十題案例較具有本土色彩,親和性是特色之一;以犯罪三階引導思考系爭問題,邏輯性是特色之二;除了案例解答之外,另針對特定議題擴大論述,延伸性是特色之三,希望讀者能藉由本書實例的演練,進一步建立對刑法案例解題的信心與技巧。
作者簡介:
黃惠婷
學歷:
1984中央警官學校法學士
1992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碩士
1996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1997中央警察大學專任助理教授
2001中央警察大學專任副教授
2006中央警察大學專任教授
作者序
刑法案例研習書至今出版三冊,第二冊會有二版,因為在撰寫第三冊後,才發現其中一題「共同正犯之客體錯誤」與第二冊重複。對個人而言,過往的事往往拋諸腦後,包含寫過的文章內容也一樣,做學問猶如人生,把握當下,盡心戮力,是非功過,且問自己,不管多少努力與競爭,能經得起時間洪流冲蝕者無幾。但為了不讓喜好本系列書的讀者有「當下吃虧」之感,趁本書再刷之際,以「不作為犯的正犯或幫助犯」取代重複的題型,順便也對本書的錯別字進行勘正。
刑法案例研習書至今出版三冊,第二冊會有二版,因為在撰寫第三冊後,才發現其中一題「共同正犯之客體錯誤」與第二冊重複。對個人而言,過往的事往往拋諸腦後,包含寫過的文章內容也一樣,做學問猶如人生,把握當下,盡心戮力,是非功過,且問自己,不管多少努力與競爭,能經得起時間洪流冲蝕者無幾。但為了不讓喜好本系列書的讀者有「當下吃虧」之感,趁本書再刷之際,以「不作為犯的正犯或幫助犯」取代重複的題型,順便也對本書的錯別字進行勘正。
目錄
第一部分 刑法案例解題導引 1
第二部分 案例分析 19
第一題:失敗教唆與從舊從輕原則 21
第二題:刑法上的「行為」 27
第三題:職業風險的客觀歸責 33
第四題:緊急避難 41
第五題:原因自由行為結合客體錯誤 47
第六題:未遂犯之犯罪決意 53
第七題:方法不能 59
第八題:準中止犯之防止行為 65
第九題:準中止犯防止行為之「盡力」要件 71
第十題:客觀歸責與準中止犯 77
第十一題:參與犯之準中止犯 83
第十二題:共同正犯之「著手」 89
第十三題:不作為的正犯或幫助犯? 97
第十四題:共同正犯之逾越行為 107
第十五題:間接正犯 113
第十六題:共犯之從屬原則 119
第十七題:預備犯之教唆犯 125
第十八題:教唆既遂、教唆未遂或未遂教唆? 131
第十九題:被教唆者改變犯意的行為 139
第二十題:過失犯之結果可避免性 145
第二一題:正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151
第二二題:幻覺犯 157
第二三題:偽證罪之罪數認定 163
第二四題:自首 169
第二五題:脫逃罪 175
第二六題:湮滅刑事證據罪之行為客體 181
第二七題:偽證罪之虛偽陳述 189
第二八題:教唆偽證與具結之性質 195
第二九題:指定犯人的誣告罪 201
第三十題:生命的開始 207
第三一題:義憤殺人罪 213
第三二題:受囑託殺人罪 219
第三三題:強制罪之方法──目的關聯性 225
第三四題:「使用竊盜」或竊盜既遂? 231
第三五題:竊盜或詐欺? 239
第三六題:意圖與動機之區別 243
第三七題:侵占罪之「侵占」 249
第三八題:詐欺罪之財產損失 257
第三九題:擄人勒贖罪 263
第四十題:共犯或贓物犯? 269
第一部分 刑法案例解題導引 1
第二部分 案例分析 19
第一題:失敗教唆與從舊從輕原則 21
第二題:刑法上的「行為」 27
第三題:職業風險的客觀歸責 33
第四題:緊急避難 41
第五題:原因自由行為結合客體錯誤 47
第六題:未遂犯之犯罪決意 53
第七題:方法不能 59
第八題:準中止犯之防止行為 65
第九題:準中止犯防止行為之「盡力」要件 71
第十題:客觀歸責與準中止犯 77
第十一題:參與犯之準中止犯 83
第十二題:共同正犯之「著手」 89
第十三題:不作為的正犯或幫助犯? 97
第十四題:共同正犯之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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