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87年5月27日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70010574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14條
中華民國90年1月10日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9000003820號令修正公布第7條條文
中華民國91年2月6日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025610號令修正公布第6條、第11條、第13條、第20條、第22條、第24條、第25條、第28條、第30條、第34條、第35條、第37條、第40條、第48條、第50條、第66條、第70條、第6章章名、第74條至第76條、第78條、第83條、第85條至第88條、第95條、第97條、第98條、第101條至第103條及第114條條文;刪除第69條條文;並增訂第85條之1至第85條之4、第93條之1條文
中華民國96年7月4日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5741號令修正公布第85條之1條文
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015641號令修正公布第11條、第52條、第63條條文
目錄
◎條文說明第一章總則
◎條文說明第二章招標
◎條文說明第三章決標
◎條文說明第四章履約管理
◎條文說明第五章驗收
◎條文說明第六章爭議處理
◎條文說明第七章罰則
◎條文說明第八章附則
◎條文說明第一章總則
◎條文說明第二章招標
◎條文說明第三章決標
◎條文說明第四章履約管理
◎條文說明第五章驗收
◎條文說明第六章爭議處理
◎條文說明第七章罰則
◎條文說明第八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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