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之夜》系列作者 譽田哲也 2014年爭議話題新作!
★ 以被喻為「人類史上最惡名昭彰最令人髮指」的「北九州監禁殺人事件」為背景。赤裸裸描寫人化身為殘虐的野獸,互相殘殺的過程,最後再加上推理轉折。無論是小說內容或事件本身,都相當具有話題性。
★日本亞馬遜、紀伊國屋、丸善書店、TSUTAYA等各大書店暢銷排行榜TOP5!
「要多麼喪心病狂的傢伙,才幹得出這種事?」
回想起案件的來龍去脈,那是教人發自內心感到毛骨悚然的黑暗。
在東京郊外某間公寓發生了一起監禁事件。
警方根據脫逃出來的少女麻耶供詞,
以及對現場逮捕的女性敦子進行偵詢──發現她們長時間遭受非人般的虐待,。
兩人供詞雖然有些微不同,但推測麻耶的父親可能已經遭到分屍棄屍。
原以為事件調查至此,只剩一個主嫌在外逃逸。
但鑑識科傳來的報告發現,
浴室的血跡不只一人,而是五個人以上,其中大半很有可能具有血緣關係……
這間公寓究竟發生過什麼事情?
與東野圭吾、百田尚樹爭相攻占暢銷排行榜第一名的衝擊作品!上市首週立即緊急再版!
《草莓之夜》系列作者譽田哲也,令人瘋狂著迷的犯罪小說──
關於北九州監禁殺人事件
1996到1998年間,行兇者松永太夫婦將七名受害者(其中六人還是他們的親戚)監禁折磨達半年之久,包括以電擊拷問、囚禁受害人,更命令他們進行相互傷害、性虐待……等。
事件中共有六個人慘遭殺害。這些屍體幾乎都在浴室內用菜刀、鋸條肢解後,再用攪拌機搗碎投入大海。
直到2002年,一名十八歲的受害者從這對情侶的魔掌中逃脫出來,才令這宗案件得以浮出水面。 (節錄自維基百科)
作者簡介:
譽田哲也(Tetsuya Honda)
一九六九年出生於東京都。學習院大學經濟學部畢業。二○○二年以《妖之華》獲得第二屆Mu傳奇小說大獎優秀獎而出道。隔年以《ACCESS》獲得第四屆恐怖懸疑大獎特別獎。之後結合驚悚駭人的犯罪描寫與充滿魅力的警方組織,寫出有別於其他作家風格的獨特「警察小說」。筆下最為人知的系列是曾改編日劇的《草莓之夜》(姬川玲子系列),二○一二年銷量甚至超越湊佳苗與宮部美幸,為當今日本最搶手的人氣作家之一。
二○一四年出版的《野獸之城》,採取三個故事並列的結構──包括住在町田的年輕人辰吾的故事、負責偵訊的警視廳搜查一課木和田榮一的故事、以及持續搜查事件現場的町田署警察島本幸樹的故事。透過三種不同角度,讀者慢慢感受到背後隱藏著一件駭人聽聞的密室監禁殺人案,當三條看似不相關的線交集在一起時,真相保證讓人驚呼不已,是一部兼具精采解謎要素與探究人性底限的野心之作!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讀者推薦
令人聯想到北九州與尼崎監禁事件的作品。被監禁者的行為雖然令人感到不可思議,但作品中寫實地描繪人類的脆弱與內心的恐怖面,讓我想像到自己如果處在同樣的立場或許也會變成那樣,並深刻感受到「普通」與「異常」之間真的只有一線之隔。(30多歲,男性)
書中充斥著令人不忍卒睹的種種描繪。雖然知道是推理小說,也試著想要猜測謎底,但卻被文章描繪奪走心思而停止思考,在中途徹底被誤導,到最後才驚悟到答案。這是一本傑作。(40多歲,男性)
因為太過殘酷而沒有被報導的事件,或許只能透過小說形式向世人說明吧。這正是小說的功用!(30多歲,女性)
一開始閱讀,彷彿就聽不見周圍的聲音般,深深沉浸在虛構的世界當中。作者的文字能力格外突顯出這個脫離常軌的世界,緊緊抓住讀者的心。不過關於本作品的評價,應該需要更多議論的空間。(20多歲,男性)
《野獸之城》並不侷限於警察小說精髓的「活在組織當中的榮譽與糾葛」,透過超越所謂心理戰術的深度「偵訊」,展現出警察小說的新魅力。 (50多歲,男性)
內容雖然駭人,但我卻無法停止閱讀。這本書讓我投入到拋下家事不停地閱讀,結果晚餐只好吃微波咖哩。這是一部非常強有力的作品。(20多歲,女性)
名人推薦:讀者推薦
令人聯想到北九州與尼崎監禁事件的作品。被監禁者的行為雖然令人感到不可思議,但作品中寫實地描繪人類的脆弱與內心的恐怖面,讓我想像到自己如果處在同樣的立場或許也會變成那樣,並深刻感受到「普通」與「異常」之間真的只有一線之隔。(30多歲,男性)
書中充斥著令人不忍卒睹的種種描繪。雖然知道是推理小說,也試著想要猜測謎底,但卻被文章描繪奪走心思而停止思考,在中途徹底被誤導,到最後才驚悟到答案。這是一本傑作。(40多歲,男性)
因為太過殘酷而沒有被報導的事件,或許只能透過小說形式向世人說...
章節試閱
2
這個案件無疑是相當詭異的案子。
木和田榮一讀完了警視廳町田警察署刑組課(刑事組織犯罪對策課)強行犯搜查係員整理的調查書與搜查報告書,內心充滿疑惑。
事情的開始是在兩天前的七月八日星期二,十五點十二分,一名年輕女性打電話到一一〇通報,要求保護自身安全。
通報者是從都道四十七號縣、町田大街旁的家庭餐廳附近以手機報案。負責該區的町田署忠生地區派出所派了兩名地域課警官前往現場,看到這名年輕女性在不靠店鋪出入口、面對人行道的看板前方。她坐在花壇邊緣,低著頭一動也不動。她的上衣是有些骯髒的綠色T恤,下半身穿著處處有斑紋與磨損的運動褲。她穿著涼鞋,身上持有的物品據稱只有通報用的手機。
警官表明身分之後,問她是否報案人,她便默默地點頭。
她的臉上和手背上有多處傷痕,仔細看就發現從涼鞋露出來的腳趾連一片指甲都沒有。不僅如此,右腳的中指與無名指、左腳的大拇指和中指還有燙傷,或許是治療不夠徹底,有一半已經黏合在一起。
警官想要確認姓名年齡與地址等個人資料,但她只是低聲說「救救我」,在現場沒有說其他的話。
警官帶她到附近的外科診所接受診察與治療。負責的醫生不久便來到走廊上向警官報告結果。
她的全身上下有各式各樣的傷痕,不僅腳上,身上其他部位也有多處燙傷,而且同時存在著較新的傷痕與已經癒合的舊傷,因此可以推測這是長期受到虐待或接近拷問的行為的結果。她的營養狀況也很差,因此目前先替她打了點滴。另外她除了T恤與運動褲之外沒有穿其他衣服,就連胸罩與內褲之類的內衣都沒穿。
在打點滴的期間,強行犯係的搜查員也到了。由於受害者為年輕女性,因此由女性搜查員在診察室進行詢問,總算讓事件露出些許端倪。
女孩的名字是香田麻耶,十七歲。直到去年春天左右,她還住在町田市原町田二丁目十九-X的獨棟房屋,但最近則搬到發現地點附近的大廈。受保護當天,麻耶無法說出搬入的大廈正確地址,不過在詢問她周邊建築的特色之後,判定應為町田市木曾西五丁目◎-◎的町田陽光庭園大廈四〇三號房。
接下來才是麻煩的問題。
麻耶為什麼會長達一年以上住在自己也說不清地址的大廈,受到誰施以如此殘酷的暴行?未成年傷害事件的加害者首先被懷疑的是家人或學校朋友,但麻耶對此卻不肯輕易鬆口,也遲遲沒有回答「在哪裡」的問題,不過在反覆追問之後,她終於承認町田陽光庭園四〇三號就是施暴現場。也就是說,這個案件是父母親虐待的可能性也增高了。
那麼究竟是誰在町田陽光庭園四〇三號對麻耶施暴?
報告書中提到在偵訊途中曾因本人要求,中斷三十分鐘左右洗澡,也讓她吃了飯。在這之前麻耶一副茫然的態度,不過在洗澡之後心情似乎稍微穩定下來,到了開始用餐時也稍微恢復精神,吃完飯後表情似乎也變得和緩一些。
這時警方再次徵詢醫師意見,認為她能夠用餐,身上的任一外傷也都不致於影響生命安全,因此可以繼續偵訊沒有問題。
當警方再度開始偵訊,麻耶總算開始說出具體的內容。
對她施暴的是名叫「良雄」的男人與名叫「敦子」的女人。正確地說,她對搜查員說的是「名叫良雄的叔叔」和「敦子小姐」。她不確定兩人的姓氏,只知道男的大概是「梅木」,女的則不清楚。她也不知道兩人是否夫妻、目前人在哪裡。不過當麻耶離開町田陽光庭園四〇三號時,良雄不在家,而敦子還在那裡。麻耶趁敦子前往別間房間時打開大門的鎖自行脫逃。手機則是隨手拿了掉在房間的手機。
從兩人的姓名可以得知,梅木良雄和敦子並不是麻耶的雙親,聽她的說法也不是她的親戚。也因此這起事件從兒童虐待轉為一般傷害事件進行搜查。
然而這一來令人疑惑的是,麻耶的雙親在哪裡呢?根據她的說法,雙親在好幾年前就已經離婚,從此她就沒有見過母親。至於父親的情況,麻耶則緘口不言。
保護當天的詢問內容到此為止。麻耶直接住院。町田署強行犯係的搜查員前往町田陽光庭園四〇三號進行調查。時間已經過了二十二點,但因為該大廈沒有設置管理員,因此便直接向房東進行確認,得知四〇三號租賃契約者為「香田靖之」。單純地推測,這個人應該就是麻耶的父親。房東雖然住在附近,但並沒有掌握房客的情況,對於香田靖之也只知道是四十多歲的男性,詳細情形必須查閱管理公司持有的居住者名冊才能得知。
搜查員從遠方觀察四〇三號的情況。一開始房間裡沒有燈光,也不知道裡面有沒有人,不過到了半夜一點左右,建築北側的小窗戶曾一度透出燈光。在後來的屋內搜索時得知那是洗手間的小窗戶。不論如何,在這個時間點已知屋內確實有人,只是不知道是良雄、敦子還是其他人。
他們等到次日(九號)早晨,在上午九點半由包含支援搜查員在內的共七名人員造訪四〇三號。
他們按了幾次門鈴,屋內傳來女人回應的聲音,接著一名女人出現在門口。負責偵訊麻耶的女性搜查員此時就已經察覺到,這名女人也是暴力受害者。她的臉上有和麻耶一樣的傷痕,動作緩慢而對話遲緩。她的上衣看似男用汗衫,下半身穿著牛仔褲,兩者都有些骯髒,頭髮也好像很久沒有梳理般蓬亂而寒酸。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她放在門上的手。據說她的手又紅又爛,簡直就像是腐敗的屍體。
然而最異常的卻是氣味。廚餘腐敗般的臭味和勉強要掩蓋腐臭的刺激性氣味。兩者同時鑽入鼻子,讓搜查員瞬間停止呼吸。
最先對女人說話的是強行犯係的統括係長。
很抱歉一早就來打擾,我們是警察。不好意思一大群人登門拜訪。妳知道我們來訪的理由嗎?
女人微微點頭。警方再度問:不用我們說明,妳也知道是怎麼回事吧?她問:是麻耶的事情吧?警方又問:妳就是敦子小姐嗎?她又點頭。警方說:我們想要問妳一些事情,女人同意了,並主動要求先做準備。統括係長答應後,由先前那位女搜查員帶頭進入室內。這時現場的搜查員再度看到異常的景象。
進入玄關後,右側與走廊前方左側都有門,而兩扇門外部都設有掛鎖。另外在看似洗手間的窄門上也有掛鎖,而走廊正面的拉門雖然開著,也設有同樣的掛鎖。
女人走入正面的拉門。門後方是十幾個塌塌米大的起居室兼廚房。那裡就別的層面來說也顯得異常。
房間右側由方位來看應該有通往陽台的落地窗,但卻緊密地覆蓋著黑幕般的窗簾。正面高度及腰的窗戶也以同樣素材的窗簾封閉。或許昨晚這間房間並非沒有燈光,而是即使開著燈從外面也看不到。
女人一再說著「對不起」、「對不起」,打開落地窗前的紙箱找東西。裡面塞了許多衣服,女人從其中找出胸罩、內褲等內衣。接著她又邊道歉邊低頭請男士們出去一下。
留守的女性搜查員看到她脫下上衣與牛仔褲,全裸之後再穿上內衣,然後又穿上同一件上衣與牛仔褲。
她的身上也傷痕累累。麻耶曾說她受到良雄與敦子施暴,但這名女人如果確實是敦子,那麼她一定也是受暴對象。
女人被帶到町田署後,負責偵訊她的是統括係長,陪同在場的則是那名女搜查員。統括係長首先說明嫌疑內容:警方庇護一名叫做香田麻耶的十七歲少女。她身上有多處外傷,並宣稱是受到名叫梅木良雄的男人與名叫敦子的女性施暴。這件事是否無誤?
敦子一開始沒有反應。
町田陽光庭園四〇三號是以香田靖之這名男性的名義訂立契約,為什麼妳會住在那裡?梅木良雄去哪裡了?妳的姓氏是不是「梅木」?梅木良雄和妳是什麼關係?是夫妻、同居人、還是血親?為什麼要對香田麻耶施暴?
對於每一項提問,敦子都沒有回答。只有在問她「梅木(UMEKI)」的漢字是否「梅木」的時候,她才微微點頭。但她並沒有對「良雄(YOSHIO)」的寫法做出說明。
九號的十三點多,在得到醫生許可之後,警方把香田麻耶請到町田署,透過透視鏡檢視調查室中的敦子,證實的確是對她施暴的女人。町田署依據這項證詞申請逮捕令。該日十六點二十四分,以傷害罪嫌逮捕了姓名不詳、自稱「敦子」的女人。雖然另外還有綁架、誘拐未成年少女的嫌疑,不過最初方針是先以傷害罪名義立案。
在這個階段,町田署強行犯係認為搜查關鍵是兩名行蹤不明者——香田靖之與梅木良雄。警方的推測是這兩人加上敦子共三人當中的一人、兩人、或三人共謀,基於某種理由把麻耶監禁在町田陽光庭園四〇三號房一段期間並施加暴行。由於嫌犯敦子和受害者麻耶兩人都不願多說,這樣的推理是最自然的。
負責調查的統括係長除了追問敦子身分資料以及對香田麻耶的傷害行為細節之外,也反覆詢問香田靖之與梅木良雄的行蹤。逮捕嫌犯後四十八小時必須送至檢察官。基於業務安排方便,十一號早晨就應該由員警護送敦子到地檢處,因此實際可用在調查的時間只有到十號的晚上為止。送檢之後,至少可以獲得十天的拘留許可,因此沒有必要在十號之內取得所有起訴所需的供詞,不過也沒有理由要放鬆調查的腳步。統括係長在十號也繼續調查敦子。
另一方面,訪問町田陽光庭園居民以及周邊居民的搜查員得到奇怪的情報。
四〇三號房有時會傳來怒吼與尖叫聲,也曾聽到砰一聲像是用力踩地板或有人倒下的聲音。這些聲音並不會持續太久。即使他們後來豎起耳朵想知道發生什麼事,通常也都變得悄然無聲。關於出入那間房間的人物,證詞則彼此分歧。有人說是年輕女性,也有人說是中年男性、年長的男女、十幾歲的少女等等。警方拿逮捕時的照片請居民確認他們口中的年輕女性是否敦子。有的人說是,有的則說不是。敦子的外表看上去是三十多歲到四十多歲,因此是否稱得上年輕是有待商榷的。
到了十號(也就是今天)的中午,不只一名搜查員提出重要的報告。
首先是負責香田麻耶的搜查員。她不是強行犯係員,而是生活安全課少年係的女性巡察長。根據她的報告,警方將麻耶由醫院送到位於木曾東的兒童養護設施時,麻耶突然在車內說出父親香田靖之的事情。
爸爸被那兩人殺死了——
她說的那兩個人當然是指梅木良雄與敦子。搜查員得到麻耶的同意,將目的地改往町田署。他們在該署的偵訊室繼續追問詳情:妳的父親香田靖之是在何時、何地、被誰、如何殺害的?妳是否也在場?
然而在這之後她再度閉上嘴巴。警方原本以為是因為偵訊室的環境不好,因此移到該課的會客室或食堂繼續偵訊,但卻無法得到更多資訊。
取得佐證這段供詞的情報的,是負責搜索町田陽光庭園四〇三號屋內的強行犯係員與鑑識係員。
該戶室內有十五個塌塌米大的起居室兼廚房、兩間六個半塌塌米大的西式房間,浴室和洗手間分離,每間房間設有半個塌塌米到一個塌塌米大的收納空間。然而這些房間的出入口、收納空間的門、房間窗戶等所有出入口都設有掛鎖,無法輕易來往於各房間之間。
更驚人的發現在浴室。警方在每間房間都採集指紋並收押遺留物品、證據等,另外也為了釐清施暴發生地點而在每一間房間做了魯米諾檢測,結果在浴室的地板、牆壁和浴缸都出現一整片藍色的魯密諾反應。如此大量的血液附著,無疑曾經灑下大量鮮血。麻耶不論受到什麼樣的暴行,如果流了這麼多血一定會沒命。也就是說,浴室牆壁和地板上的血或許屬於麻耶以外的人,而且這個人很有可能已經不在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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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無疑是相當詭異的案子。
木和田榮一讀完了警視廳町田警察署刑組課(刑事組織犯罪對策課)強行犯搜查係員整理的調查書與搜查報告書,內心充滿疑惑。
事情的開始是在兩天前的七月八日星期二,十五點十二分,一名年輕女性打電話到一一〇通報,要求保護自身安全。
通報者是從都道四十七號縣、町田大街旁的家庭餐廳附近以手機報案。負責該區的町田署忠生地區派出所派了兩名地域課警官前往現場,看到這名年輕女性在不靠店鋪出入口、面對人行道的看板前方。她坐在花壇邊緣,低著頭一動也不動。她的上衣是有些骯髒的綠色T恤,下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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