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空而來的痞子】
穿越時空而來的武林高手,
竟是個不折不扣的雅痞?!
西元2030年,科技發展昌隆,各國間反物質大戰頻頻上演,毀去了人類絕大多數的科技文明。
自此之後,各國不約而同停下科技的研究,而不知從何時何處開始,古武風竟逐漸流行起來,最終竟蔚為全球性的風潮。
正要爭奪西太平洋區的武道盟主寶座的常洋,莫名被捲入了時空穿越現象……回到了同是武俠風盛行的古代,沒想到這時代的武人居然也有分級制度?!
他在穿越到古代後,又會遇到什麼樣的妙人妙事呢?
【夜馴森】
人家都說好奇心殺死一隻貓,
而他,雖然不是貓,
但好奇心卻害得他從此命運劇變!
一群捍衛森林的變形者,他們所背負的使命是?
少年因好奇心而跨越森林邊境線,卻也從此跨越了,人類與變形者中間的那條線……
我只記得被一群狼圍攻,親眼看到自己的手與身體分離……
醒來後,才知道被另一群狼所救,但我卻被迫必須成為他們的一分子。
我所熟知的身體全變了樣,五臟六腑的疼痛傳遍全身,肩骨像被人扯斷似的發出清晰的脆裂聲,視線,由高處轉成近乎與水平面等高,從此,我得學習接受我體內的另一個自己……
本書特色
★搞怪穿越武俠奇譚+化身為狼人的少年物語!
★兩個故事一次給你好看,滿足你天馬行空的好奇心……
作者簡介:
常醉
絕世阿宅一枚,腦袋結構異常,
在小說界打滾多年,人送外號「誠實可靠三高男」。
身高略高,眼界有點高,但最高的還是髮線!
是謂「額際高高高幾許,一撥流海深似海,無邊落髮瀟瀟下,不盡悲傷滾滾來。」
著有:《明朝來的宅男殺手》。
***
暮帬
帬音同群。
從國中時期開始用鍵盤寫下日記,直到國二開始接觸小說這個領域,並逐漸寫下總是斷文的故事,直到十九歲已經開了無數斷頭坑。
年底前,完成了一本四十四萬字的個人小說。從那一刻起開始在網路上耕耘自己的人氣,目前出現在POPO原創平台,曾居住過鮮網論壇,現在著作擁有自由公民系列與夜馴森,是一個喜歡天馬行空的水瓶座作家,擅長西方文學的翻譯風格。自己也很喜歡讀這一類的書,比起國內的華文輕小說,反倒是喜歡國外的劇情架構跟嚴謹態度,甚至是讀過後讓人回味無窮的作品更不放過。
欣賞的作家有查爾斯‧威爾森及茱莉安娜,還有暮光之城作者與飢餓遊戲作者。自己寫作時期很喜歡把自己關在音樂的世界,喜歡在旋律的節拍中找出故事的靈感。
很喜歡一句文友的開導,讓我卯起來繼續堅持寫作。
「二十歲是適合追夢的年紀。」
章節試閱
【破空而來的痞子】
一陣搖晃將意識由深處拉起,一名男子緩緩睜開眼睛。
白茫茫的一片,讓他感覺有些刺眼。過了一會,瞳孔適應了光線,眼前逐漸清晰起來。第一個看見的,是一副雕工很是細緻的簾子。暖和的陽光,正從細縫中灑入。
這名臉色蒼白、長得還算俊朗、約二十七八歲的男子,此刻正四下打量著。這顯然是一輛馬車的車廂,如此一來,那陣陣傳來的搖晃感覺,就很容易解釋了。
難以解釋的是,他怎麼會在這裡。
印象中,他正和一名叫歐居希的高手對決,爭奪西太平洋區的武道盟主……
西元2030年,人類科技發展昌隆,幾個大國甚至開發出反物質武器。幾年之間,反物質大戰頻頻上演,毀去了人類絕大多數的科技文明。
自此之後,人類終於了解到科技進步的可怕,各國不約而同停下科技的研究。而不知從何處開始,古武風逐漸流行起來,最終竟成為全球性的風潮。
「該死的歐居希,功夫竟然這麼強,還把我打暈。可惡,若是贏了這場,我就是西太平洋區的盟主,可以擁有獨家開設武館的權力,那都是錢啊!真該死!嘖……頭有些痛,該不會留下什麼後遺症吧?」常洋坐起身來,雙手揉著太陽穴,赫然發現袖子好像有點寬。
仔細一看,他身上的衣服都換過了,式樣雖簡單,材質卻是上等的絲綢,穿在身上滿舒適的。看來自己是被人家救了,只是不知道救他的人是誰。還有,這到底是什麼地方?
他正要起身,車廂的簾子剛好嘩一聲被拉開。
「咦,你終於醒啦!」略帶驚疑的聲音響起,一名少女鑽了進來。
少女身穿一襲黃衣,中等姿色,但眼神靈動,別有一股清秀氣。常洋判斷,這少女大概才十六歲上下。
「小姐,是妳救了我嗎?」
「小姐?很少人這樣稱呼我。」少女咕噥了一句,接著笑道:「救你的人不是我,是我家小姐。小姐昨天在草堆中發現髒兮兮的你,呼吸微弱,跟個死屍差不了多少。要不是小姐不知吃錯什麼藥,下令把你救起來,只怕你現在已是……呵呵!」
草堆?印象中,他在島上決鬥,就算整座小島都被炸掉,他也應該是落在海裡,怎會跑到這裡?
壓下心中疑問,常洋抱拳道:「妳們都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在此謝過了。不知妳家小姐在哪?我想跟她親自道個謝。」
少女一笑。「不錯,還有點良心。你這身衣服還是我幫你換上去的。哎,你一個大男人,臉紅個什麼勁?小姐在另一輛馬車上,我們出去吧。」
少女拉著常洋下了馬車,喊道:「黑叔,勞煩停一下車。」
黑叔是個皮膚黝黑的壯年人,在前面操控著幾匹駿馬。聞言,也不知使了什麼手段,馬車頓時停了下來。
另一個車廂內,驀地響起一把冷清的嗓音:「楓兒,為何讓黑叔把馬車停下?」
被稱作楓兒的少女一掃剛才的活潑,整個人恭謹起來。「稟小姐,昨日您救下的那人已經醒了,說要跟您當面致謝。」
「嗯,帶他進來。」
「小子,走吧。」楓兒伸手去扯常洋,卻發現他正怔怔地望著遠處發呆。
「你發什麼呆啊?小姐肯見你,你就該偷笑了。還有啊,小姐身分非同一般,在她面前可不要亂說話。喂,你聽到了沒有?」
常洋下意識地點點頭,卻仍是一副呆滯的模樣。他發呆,是因為這天空也太藍了吧?這空氣也太清新了吧?
近年來,因環保意識抬頭,全球各地的汙染情況已減緩許多,在某些地方,仍有著如世外桃源般的景色。但跟眼前這一切比起來,是完全沒有可比性,他實在想不到世上竟還有這種地方。而且在他的神識感知下,這天地元氣濃度之高,簡直是匪疑所思。
帶著心中疑問,常洋被拉入車廂內,然後楓兒打了聲招呼,隨即退了出去,只留下兩人獨處。
常洋只見那小姐斜倚在座位上,並沒有因他進來而改變姿勢。因為這樣,常洋有了足夠的時間打量她。而在盯了五秒鐘後,他依舊無法定義這是個怎樣的女人。
當看到那纖細、弧形優美的眉毛時,他覺得這看來二十一、二歲的女子,應該是個多愁善感的人。但當他看到那雙沒有半分雜質的眼眸時,他又覺得,或許她只像一個孩子般單純,讓人想把她擁在懷裡好好保護。
接著,他看到了那揚起的嘴角。那弧度,似乎有那麼一絲嘲諷、一份自傲、一些無奈,還有一點……疲倦。
但當常洋目光移到那女子的身段時,腦中就轟然一響,再也沒有辦法思考那麼多了。
太火辣了、太誘人了!
其實女子的穿著並不暴露,無論是那件高領水藍色衣衫,或是將腳踝蓋住的素白長裙,露出的肌膚都非常少。但不知是衣料太薄,還是女子的身材太火辣,讓那曲線看來凹凸有致,非常吸引人的目光。
常洋的目光相當突兀。不知是重傷後克制力下降還是怎樣,此刻的他有點移不開視線。
「古人有云:大恩不言謝。但今日見公子以眼神答謝,確實十分新奇。」女子抬起頭來,淡淡說道。
「失禮了。」常洋一震,收回目光,拱手說道:「在此答謝小姐救命之恩。日後但有所需,在下必水裡來、火裡去……咦?」
等等,這女子講話好有古人的味道。而且,自己為什麼要配合她?
「這些客套話就別說了。還沒問你,你是哪裡人?救你時,你那身衣飾實在古怪。」女子嗓音輕柔,但帶了一絲冷意。
「我?我來自飛玄市。」
「飛玄市?」女子的眉頭皺得更深了。「未曾聽聞。」
常洋心中愈來愈沉。聽著女子講話的方式,自己該不會來到了古代吧?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我們現在這地方是?」
「快到飛龍府了,約莫還有八十里吧。」
「飛龍府?那是哪裡?」
女子眉頭一揚。「你倒底是哪裡人,連飛龍府是我朝首都都不知?」
「我朝?」常洋已不抱什麼希望了,牙一咬問道:「現在是什麼朝代?」
「大玄,清光十年。」
「什麼?」大玄?聽都沒聽過。難道他穿越到一個類似古代的空間?
「怎麼?難道你不是大玄的人?看你頭髮奇短,原本的衣衫無襟無扣,莫非是從北蠻那邊過來的?」上下打量著常洋,女子的眼神冷漠淡然,卻隱約透著一股犀利,讓常洋心中為之一凜。
「沒錯。在下常洋,是從……北蠻一個偏僻的深山出來的。」
雖然穿越到玄朝,讓常洋大吃一驚,但畢竟心志向來堅忍,控且彼此語言也通,慢慢就平靜下來。
「在下雖為北蠻人,但久聞貴國地大物博,土沃民富,心中仰慕,故來一睹天朝風采……哪知不幸迷了路,又碰到了一伙盜匪,洗劫了在下財物。若非小姐好心救我,恐怕……」
胡說八道的一番話,聽得女子暗暗點頭,心下已信了六七分。大玄雖紀律嚴明,但盜匪宵小在某些地方仍是非常囂張,她是知道的。這一路行來,也沒少遇過。
「傳聞北蠻言語粗鄙,相貌也是極為粗豪。但公子外表斯文,言談得體,倒是不太像北蠻諸民了。」
「傳言有時未必屬實。」常洋心中犯嘀咕,卻仍微笑道:「北蠻窮山惡水之地,斯文有禮的人也是有的。就好比大玄天朝何等威嚴,不也有少數盜賊匪類?」
女子輕噫了一聲。「物群分以形,人以美惡殊途,但美中未必無惡。公子這一番言論,確是發人深省。」
「哪裡哪裡。」常洋嘴上謙虛,實則聽得一頭霧水。他的古文是以前看小說時學的,哪懂她講的這啥高深玩意。
「對了,我差點忘記一件重要事。還沒請教小姐的芳名?」
「陸小月,一個很通俗的名字。」
常洋心中一嘆,看來自己跟月的確很有緣,不單修練的武功是「蓮月八法」,連碰上個救命恩人都跟月有關係。
「小月……這名字聽來通俗,其實頗有韻味。」常洋心中忽然浮現一首詩,正跟月亮有關。
陸小月微感有趣,換了個坐姿道:「這名字跟了我二十年,倒是沒聽過誰稱讚說有韻味的。公子不妨說詳細點。」
常洋走前兩步,拉開窗簾,指著外面一座青山道:「山近月遠覺月小,便道此山大於月……月亮看來之所以小,是因為距離太遠,但若是距離拉近,實則碩大無比啊。」
說完,他以一個無比隱敝的角度,瞄了陸小月的胸部一眼。
「山近月遠覺月小,便道此山大於月……說得好。」陸小月顯然興致高昂,沒有注意到某人的目光。「公子文采非凡,小月實在自愧不如。」
常洋微笑不語,卻不知這兩句偷自王陽明的詩詞,已讓陸小月對他的印象大改,從一個蠻子,一躍成為斯文才子般的人物。
此時,一聲長嘯自馬車前頭傳出。那聲音雄渾至極,分明不是普通人物所能發出。
「是黑叔的聲音。難道是敵襲?」前一刻坐著的陸小月,下一刻已來到常洋身旁,一把拉開了車廂前的簾子。
常洋看得內心一震。這陸小月不簡單。
從挺腰、立起、斜掠、站定,每個動作他都看得清楚無比,但那行雲流水般的身法,不帶半絲煙火氣息,顯然是種高明至極的武技。這大玄朝是怎麼回事,隨便一名女子都有如此身手?
從簾子外看出去,可看到來襲的是三個黑衣人,手持長劍,全身包得緊實,連臉孔也不放過,顯然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先不論那矯健如飛的身手,光是那劍上隱隱透出的烈芒,就證明這三人絕非一般的小毛賊。
常洋有些驚訝,因為這三人實力實在不俗。如果大玄朝隨隨便便的賊人都有如此水準,實在太令人震驚。但很快地,他發現剛才的驚訝實在不值一提,因為那個叫黑叔的車夫出手了。
皮膚黝黑、相貌樸實的黑叔一揚長鞭,只聽爆竹般的炸響聲中,一條墨影騰空而起,如疾浪、似驚濤。那鞭影凌空飛舞,強大的靈壓往外擴散開來,就連後方車廂中的常洋也不禁呼吸頓止。
「嗯,連個車夫都如此強大,那三人看來沒戲唱了。」
場面一如常洋所想,三人僅抵擋了幾招,長劍就被折斷,身上也不知中了多少鞭。在漫天的血花中,以比來時更快的速度往後飛跌出去。
忽聞嗖的一聲,一道黃影在空中追上黑衣人,銀光乍閃後,兩顆人頭沖天飛起,另一人則被一掌切在頸側,落到地上昏迷過去。
黃影乘風而下,手中拿著一把血劍,還不停地往下滴著血。常洋仔細一看,那一臉笑意的殺人狂,正是楓兒!
常洋心中狂跳,表面卻不動聲色。「陸小姐手下,武技都相當不錯啊。」
「宰殺幾個不入流的毛賊,竟要兩人出手,倒是讓常公子見笑了。」陸小月一臉淡然,彷彿這事經常發生似地,接著順手放下了簾子。
不知是謙虛還是怎地,就剛才黑叔與楓兒展現出的實力,在他那個時代算是高手了,陸小月好像還不甚滿意?
另一個讓他覺得奇怪的地方是,刺客來襲,身為屬下卻不顧主子的安危,自己跑出去殺得不亦樂乎,這是怎樣?不怕是敵人的調虎離山之計嗎?
「糟,不會被我猜中了吧?」
常洋心中忽生警兆,只覺周遭溫度瘋狂飆升,無聲無息間,車廂壁融化開來,一道紅光躍入眼中,破空而至。
「小心!」正要伸手把陸小月推開的常洋,卻被她搶先一掌,震到了車廂的另一個角落。
「呃,好痛。其實……妳不需要保護我的。」
只見陸小月不慌不忙地伸出右手,朝那道紅光捲去,也不知使了什麼手段,讓那紅光驀地改變方向。只見紅光破頂而出,將車頂瞬間燃成飛灰。很快地,馬車就只剩下一個光禿禿的基座。
陸小月正要開口叫常洋先下馬車,第二枝箭就自天外飛來,威勢之強,遠非適才可比。
驚人的高溫,令眼前空間微微扭曲。那紅箭還在三十尺外,陸小月已覺灼熱難當,幾根額前髮絲,更是無聲無息地汽化蒸發。
常洋心中一震。這發箭之人比黑叔與楓兒強上不止一籌,看來他不出手不行了!
本來要出手的他,卻暫時緩下了動作。因為一把淡青色彎刀已出現在陸小月手上,隨此刀一出,一股冷意就急速漫延開來,將場上炙熱的氣息抵銷大半。
「去!」一聲冷喝,彎刀橫劈在箭桿之上,那特有的寒冽刀氣,也在瞬間與火勁交上了鋒。
「轟」一聲,彎刀盪開,那暗紅箭矢隨之化作漫天飛灰,餘下的一截箭羽卻原勢不改,當胸而至。即便只是一截箭羽,但在火勁的加持下,仍有著穿石洞金的恐怖威力。更慘的是,陸小月此刻空門大開。
沒辦法。剛才一擊,她已被一絲火勁侵入體內,只覺五臟如沸,一時間動彈不得。眼見箭羽愈逼愈近,而楓兒跟黑叔也還在五十尺外,現在能救她的人只剩……
【夜馴森】
楔子 邊境線
落雪的十一月中旬,今年的雪來得比去年還早些,短暫幾日就讓徒步的鎮民寸步難行。我靠父親幫我準備的一雙雪靴前進鎮外的森林,森林的深處是禁止鎮上的人跨越的,據我耳聞,森林裡會有條百哩長的邊境線,老一輩的人總是謠傳,線另一頭的世界是多麼可怕,長時間下來,就沒有人再深入過森林。
我翻過鐵線所製成的障礙物,實際上我從來都不相信這東西可以隔絕外來的野生動物,仍有不少動物襲擊人類的事件發生。
前往森林的目的只有一個,我想要親眼見證那被世人讚嘆的邊境線美景,只不過謠言的傳遞已經在人們的心中造成恐慌,不敢再貿然闖入這帶,尤其是經常在這裡發現死亡不久的屍體,更容易造成鎮上的人們不安。
我拉起厚外套的帽子,不時搓揉著雙手製造出一絲溫暖,但在低溫的環境下效用並不太大。我從雪堆裡找到一粒尖石,用它在我經過的路旁的樹皮上刻下記號,確保回程時可以找到正確路線。
前方的不遠處有一條溪川,潺潺的水聲吸引森林的動物接近,那兒除了幾隻飛鳥外還有一隻白毛色澤的大角鹿,我在圖鑑上從未見過這種顏色的大角鹿,興奮之下,我立即躲到樹身後,避免驚動牠。
我稍探出頭,牠並未查覺地繼續喝著水,舌尖點觸水面,劃開成圈圈漣漪。當我想更靠近一些時,腳下傳來清脆的斷裂聲,一根樹枝斷成兩截,剎那,我抬眸往溪川的方向望去時,那頭鹿已經消失在剛剛的位置。
我打撈少許清水留給自己飲用,清澈微甜的滋味潤濕咽喉,一口便解了口乾舌燥的難受。趁著風雪還沒增強下,我加緊腳步踩過川流中的突石,越過這條河川繼續向前深入。
附近的景色悄悄起了變化,當我回過神來,環顧四周,附近全是高拔聳立的針葉林,細長的枝幹梢上,因季節而少了繁多的葉片,堆在梢末上的白雪,當累積到一定的重量時便壓斷樹枝,摔落地面。
我的直覺引領著我向前,只要不斷的前進,便能一覽那條邊境線。
人類單獨進入森林是不智之舉,裡頭藏匿著各式各樣的野生動物,會對人類造成傷害;群體行動的狼,與體積龐大的棕熊,一掌便能使一名成年男子一命嗚呼。
雙腳踩的土質有上坡的趨勢,我的雙腳維持重心,讓身子能安穩的往上爬,從這刻起,地形莫名地變成斜坡,費盡千辛萬苦,我終於爬到這坡的頂端。站在約有一層樓高度的上方,我可以眺望前方的矮低地形,兩者間隔閡一條湍流的河川,附近沒有動物的蹤影,只有風雪的呼嘯聲刺耳的使人害怕。
「邊……邊境線。」我支吾啟口,仔細一瞧,這條河川面積相當寬闊,兩側的石岸受著低溫結成薄薄冰霜,我所踩之高地沒有辦法順勢跳入對岸,乾瞪眼的盯著那條川,就現狀來說,它並不美,只是條暴漲的川流,沒有任何特色可言,如果這就是那條邊境線,那我只有大失所望。
眼尖下,對岸的樹林間有幾抹黑影悄悄從裡頭走出,牠們眼神銳利,不友善的盯著我,前肢踩在薄霜前,和我保有安全距離。
這些狼群也與圖鑑上有些出入,毛色各盡不同,體積也比一般成狼還要巨大,雖然稱不上與熊等生物巨大的高度,但比起所認識的狼的形體來說,眼前那些狼已經有點不尋常的龐大了。
我一個踉蹌,不慎踩滑了一步,整個人向後仰,摔下坡道,但隨即迅速爬出雪堆,拔腿就往返途的路上狂奔。要是被那些東西追上的話絕對難逃一死,面對群體的野生動物,單獨一人幾乎是沒有勝算的,這些想法激發了我的求生意志,讓我的大腦裡有好幾個聲音在對談,像是一場激烈的辯論會,吵得我沒辦法專心在逃亡上。
狼嚎,迫使我回過頭注意身後的情況,那些狼跳過高坡,橫躍了川流,四肢穩穩地滑下雪坡,迅捷地朝我抬足追捕;而且不止一隻,剛剛所見的全都在我身後張牙舞爪,甚至能瞥見牠們銳齒上的唾液隨著頭部甩動而左右搖晃。
「我還不想……死啊──」卯足力氣奔跑下,心知自己的速度根本不能與那些「怪物」抗衡,牠們短短幾秒就追上了我的身後,霎時,我受到某種衝撞被迫前傾,一陣天旋地轉後,我跌向雪地吃了不少雪土。
這股混著乾土的味道,讓我吐了出來,那些狼圍繞在我四周,數量眾多,把我包圍在一個圓圈裡,牠們踱步、低首怒吼、咬牙,甚至逐漸縮短距離,貼向我,嘗試進行攻擊。也許深怕我反擊,還沒有一隻做出了攻擊。
我的眼睛餘光瞥到一隻黑狼,墨黑色澤的柔順髮絲,順著微風,朝同個方向擺動,牠的左耳有個撕裂的傷疤,牠從群體中站出,居高臨下,從牠身上散發出一種威凜的正氣,把我壓得動彈不得。
忽然間,牠向我撲來,在牠巨大體重的壓迫下,我沒辦法翻身,只好將雙手擋住牠的肩骨,在力氣輸落敗下,我朝牠的嘴口扯著,矜持了幾秒,手一軟,牠咬向我的頸肩,疼痛瞬間遍佈全身,牠把我肩上的整塊肉硬生生扯起,連帶血絲吞入。
雙手沒有力氣反抗,加上大量的失血,讓我視線有些不清,手攤在左右,隱約感覺到其他狼正在扯著雙臂,狼吞虎嚥的互相拉扯,一陣酥麻後什麼也感覺不到。模糊的景像裡我瞥到自己的手從身上脫離,濺出血泉噴灑那些狼的毛身。
最後一秒,我瞥見那隻黑狼的嘴與我的雙眸對峙,牠的嘴咧出大大地幅度,往我的視線一口撲來。
【破空而來的痞子】
一陣搖晃將意識由深處拉起,一名男子緩緩睜開眼睛。
白茫茫的一片,讓他感覺有些刺眼。過了一會,瞳孔適應了光線,眼前逐漸清晰起來。第一個看見的,是一副雕工很是細緻的簾子。暖和的陽光,正從細縫中灑入。
這名臉色蒼白、長得還算俊朗、約二十七八歲的男子,此刻正四下打量著。這顯然是一輛馬車的車廂,如此一來,那陣陣傳來的搖晃感覺,就很容易解釋了。
難以解釋的是,他怎麼會在這裡。
印象中,他正和一名叫歐居希的高手對決,爭奪西太平洋區的武道盟主……
西元2030年,人類科技發展昌隆,幾個大國甚至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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