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的背景是十八世紀英格蘭北部的約克郡,來自城市的年輕人洛克伍德租下了沼澤地的畫眉田莊,在一次拜訪房東希斯克利夫的過程中,發現了隱藏在咆哮山莊裡的一段過去:
咆哮山莊過去的主人恩蕭一次去利物浦辦事,帶回一個身分不明的吉普賽男孩,將他取名為希斯克利夫。這位小男孩奪去了老主人對長子亨得利以及女兒凱薩琳的寵愛,他逐漸遭到亨得利的怨恨,但與凱薩琳日久生情。恩蕭死後,亨得利與妻子繼承了山莊,為了報復,他把希斯克利夫貶為奴僕,並百般迫害。而凱薩琳儘管仍深愛希斯克利夫,卻為了金錢和地位,嫁給了富有英俊的畫眉田莊主人艾德加‧林頓,希斯克利夫因而在暴風雨之夜憤而出走。
三年後,希斯克利夫再次回到沼澤地,他已成為一位富有的紳士,決定報復迫害他的亨得利,以及奪走他愛人的艾德加。他首先以賭博的模式剝奪了亨得利的財產與咆哮山莊,將亨得利的兒子哈雷頓培養成一個粗鄙、無知的僕人。之後,他還誘騙了艾德加的妹妹與之私奔,造成林頓兄妹失和。艾德加與希斯克利夫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大,使得凱薩琳內心掙扎不已,痛苦不堪的她最後在生產中死去,留下了女兒小凱茜。而艾德加的妹妹則在婚後不堪虐待,逃到城市裡並生下兒子小林頓。
希斯克利夫仍不滿足,他強迫艾德加交出兒子小林頓,之後又設法迫使他的女兒小凱茜,嫁給體弱多病的小林頓。艾德加不久後病死了,遺產與畫眉田莊全成為外甥小林頓的財產,而小林頓不久後也死去,財產最終落入希斯克利夫的手裡,小凱茜也被永遠監禁在咆哮山莊中。復仇得逞了,但他卻感到內心的空虛,甚至將凱薩琳的棺木掘開,希望能與她長相廝守,最後不吃不喝,苦戀而亡。
在他死後,小凱茜和哈雷頓兩人相愛,繼承了山莊與田莊的產業,上一代不圓滿的愛情在下一代得到了補償。希斯克利夫對凱薩琳的愛是粗暴的,卻也是無可取代的。
作者簡介:
艾蜜莉‧勃朗特( Emily Bronte,1818.7.30〜1848.12.19 )
19世紀英國作家與詩人,世界文學名著《咆哮山莊》的作者。
《咆哮山莊》於1847年首度出版。當時因為內容對人性醜惡的描寫而遭致非議,書中寫盡了寂寥的荒野、偏僻的古堡、粗暴的愛情,氣氛陰鬱而濃厚,被當時人所不容。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部小說逐漸的被主流社會所認同,艾蜜莉獨特的氣質,對世界的感悟,對荒原的依戀和描寫,給這部小說增添了獨特的審美意味。
章節試閱
一八○一年,我去拜訪我的房東――也是我要與之打交道的唯一的鄰居。這可真是個美妙的地方!我相信,在整個英格蘭,我再也找不到一個如此遠離塵囂的去處了,一個厭世者的理想天堂。而由希斯克利夫和我來分享這荒涼景色,倒是非常合適的一對。多好的一個人!我騎著馬走上前時,看見他那雙黑眼睛縮在眉毛下面,猜疑地瞅著我;等我通報姓名時,他把手指更深地藏進背心口袋裡,顯出一副絕不掉以輕心的神氣。這當兒,他全然沒有想到,我心裡對他泛起了一股親切感。
「希斯克利夫先生嗎?」我問道。
回答是冷冷地點一下頭。
「我是洛克伍德先生,你的新房客,先生。我一到達此地,就榮幸地盡快來拜見你,表達一下我的心意,希望我執意租用畫眉田莊,沒有給你帶來什麼不便。我昨天聽說,你心裡有些……」
「畫眉山莊是我的財產,先生,」他眉頭一蹙,打斷了我的話。「我只要能阻止,就絕不允許任何人給我帶來不便—―進來吧!」
這一聲「進來吧」是咬著牙說出來的,表達的是「見鬼去」的情緒。就連他倚著的那扇柵門,也一動不動,沒有對他的話做出反應。我想正是這個情況,促使我接受了他的邀請:我對一個似乎比我還矜持得出奇的人,發生了興趣。
他見我的馬腹部抵住了柵欄,便伸手解開了門鏈,隨即怏怏不樂地領著我走上石板路,等走進院子時,就大聲嚷道:「約瑟夫,把洛克伍德先生的馬牽走,然後拿點酒來。」
「看來這家子只有一個僕人了。」聽了那道雙重命令,我暗中想道,「難怪石板縫裡長滿了草,籬笆只有靠牲口來修剪。」
約瑟夫是個上了年紀的人,也許很老了—―儘管又健康又結實。
「上帝保佑吧!」
他接過我的馬時,悻悻然地低聲自語;與此同時,又氣呼呼地直盯著我的臉。我只得好心地猜測,他一定是需要神來幫助消化食物,而他那虔誠的自言自語,跟我的突然來訪毫無關係。
「咆哮山莊」是希斯克利夫先生的住宅名稱。
「咆哮」是當地一個具有特別意義的字眼,形容這地方在風暴來臨的天氣裡,狂風是如何喧囂地呼嘯著。的確,這裡一年到頭都流通著清新潔淨的空氣。人們只要看看房頭幾顆矮小的樅樹那過度傾斜的樣子,和那一排瘦削的荊棘都朝一個方向伸展條枝,彷彿在乞求太陽的施捨,便可猜想到北風吹過山巔的威力。幸而建築師有點先見之明,把房子蓋得結結實實;狹小的窗子深深地嵌在牆壁內,牆角用突出的大石塊防護著。
跨進門檻之前,我停下腳,觀賞正面牆上特別是正門周圍那一大片古里古怪的雕刻圖案。正門上方,我在眾多殘破的怪獸和不知羞小便的小男孩圖案中,發現了
「1500」這個年分和「哈雷頓.恩蕭」這個姓名。我本想議論幾句,請求乖戾的主人講講這座住宅的簡史,但是從他站在門口的姿勢看來,他似乎要我趕快進去,或者乾脆滾蛋離開,而我還沒看過廳堂內室,不想加劇他的不耐煩。
我們跨一步就邁進了共用起居室,中間也沒有門廊過道。他們把這裡稱作「堂屋」。堂屋通常包括廚房和客廳,但是在咆哮山莊,我相信廚房被擠到了另一個部位。至少我聽得出裡邊有吱吱喳喳的說話聲,及炊具叮叮噹噹的碰撞聲。在大壁爐那裡,看不見烤肉、煮飯或烘烤麵包的跡象,牆上也見不到銅鍋和錫濾器在閃閃發光。屋子的一頭,在一個大橡木餐具櫃上,擺著一排排的大白鑞盤子,中間還點綴著一些銀壺和酒杯,一層層的直疊到屋頂,射出的光線和熱氣真是燦爛奪目。
屋頂沒有天花板,整個構造光禿禿的一目瞭然,只有一處被擺滿燕麥餅、牛腿、羊腿和火腿的木架遮掩住了。壁爐上方,掛著幾支蹩腳的老槍,還有兩支馬槍。另外,為了裝飾起見,壁爐台上擺著三個漆著光彩斑斕的茶葉罐。地面舖著光滑的白石板;椅子都是高背式,結構古樸,漆成綠色,有一兩把笨重的黑椅子擺在暗處。餐具櫃下面的圓拱裡,躺著一條巨大的醬色的母獵犬,四周則圍著一窩小狗,還有些狗待在別的暗角裡。
這屋子家具假如屬於一個樸實的北方農民,倒也沒有什麼稀奇。一副剛毅的面孔、一雙粗狀的腿,如果穿上短褲和綁腿,那會顯得越發有精神。你若是飯後挑對時間,在這群山之間隨便閒逛五、六公里,就會看見這樣一個人,坐在扶手椅上,面前的圓桌上放著一大杯啤酒,冒著泡沫。但是,希斯克利夫先生與他的住宅和生活方式,形成了奇異的對照。
從外貌上看,他是個皮膚黝黑的吉卜賽人;從衣著和舉止來看,他是個紳士,也就是說,像許多鄉紳那樣的紳士。也許有點邋里邋遢,但是儘管不修邊幅,卻並不失雅觀,因為他體態挺拔英俊,還有點鬱鬱不樂。有人可能懷疑他因為缺乏教養,而帶有幾分傲慢;一種心靈上的共鳴告訴我,並非這麼回事。我憑直覺得知,
他的冷淡是由於厭惡矯揉造作—―厭惡人們彼此親熱而造成的。他不管愛誰恨誰,都隱藏在心底,而把受到別人的愛或恨,視為一種唐突的行為。
不行,我滔滔不絕地講得太快了:我過於慷慨,把自己的特性加到了他身上。希斯克利夫先生跟我一樣,遇到願意交好的人,就把手藏起來,但是動機卻跟我截然不同。但願我的氣質有些特別吧!我親愛的母親過去常說,我一輩子也休想有個舒適的家。直到今年夏天,我才發現自己根本不配有那樣一個家。
當時,我在天朗氣清的海濱消磨一個月,偶然結識了一個極其迷人的姑娘,她還沒有留意我的時候,在我眼裡真是個天使。我「從來沒有訴說過我的愛情」(註1);不過,如果眉眼也能傳情的話,即使是最蠢的傻瓜也猜得出來,我給搞得神魂顛倒。
後來她明白了我的心意,向我回送了一個秋波—―人們想像得到的最甜蜜的秋波。我怎麼辦呢?說來還真丟臉—―我像個蝸牛似的,冷冰冰地縮回去了;她每瞅我一眼,我就變得越冷漠縮得越遠;直到最後,那個可憐的天真姑娘懷疑起自己的神志來,自以為搞錯了,落得窘迫不堪,勸說母親趕快溜走了。
由於這個古怪的舉動,我得了個冷酷的名聲。多麼冤枉啊!這只有我才能意識到。
我在爐邊的一把椅子上坐下來,房東朝對面的那一把走去。為了填補那沉默的間隙,我想去撫摸那條母狗。這條狗離開了牠那一窩小寶寶,餓狼似地溜到我的腿肚子後面,翹起嘴唇,白牙齒淌著口水,就想咬我一口。我撫摸了一下,惹得牠從喉頭發出一聲長吠。
「你最好別逗這條狗,」希斯克利夫先生也跟著吼了一聲,一面踢了一腳,不讓狗逞凶。「牠不習慣受人嬌寵—―不是當作寵物養的。」說罷,他大步走到一個邊門,又喊道:「約瑟夫!」
約瑟夫在地窖裡咕咕噥噥的,可就是沒表示要上來。於是,他的主子只好鑽到下面去找他,丟下我面對那條凶惡的母狗和一對猙獰的蓬毛護羊狗。牠們三個一道,虎視眈眈地監視著我的一舉一動。
我真不願意和犬牙打交道,便一動不動地坐著。然而,我心想牠們不會懂得無聲的冒犯,便愣頭愣腦地向三隻狗擠眼睛,做鬼臉。不知道我的哪個嘴臉激怒了母狗,牠忽地暴怒起來,朝我的膝蓋上撲來。我猛地把牠推開,趕忙拉過一張桌子作抵擋。這一下可捅了馬蜂窩;六、七隻大大小小的四腳惡魔,一窩蜂地從暗洞裡竄出,朝我眾矢之的衝來。我覺得我的腳後跟衣襬成了特別的攻擊目標,便一面使勁揮動撥火棒,擋開了幾個較大的攻擊者;一面又不得不大聲告急,求這家人來重建和平。
希斯克利夫先生和僕人往地窖的階梯上爬著,慢騰騰地真急人;儘管狗在爐邊狂吠亂咬鬧翻了天,我想他們兩個的動作也絲毫不比往常快。幸虧廚房裡有個人動作比較快—―一個健壯的女人,捲著衣裙,光著胳臂、兩頰火紅,揮舞著煎鍋,衝到我們中間。她拿煎鍋作武器,加上她那張舌頭,倒是卓有成效,風暴居然奇跡般地平息了,等她的主人趕到時,只有她還在不停地喘息。猶如狂風捲過的大海般。
「見鬼,這是怎麼回事?」主人問道,眼睛瞅著我。
我受到這番非禮之後,再見到他那樣的目光,可真難以忍受。
「是呀,真是見鬼!」我喃喃說道,「先生,即使惡魔附體的豬群(註2),也沒有你這群狗凶惡。你不如把一個生客丟給一窩猛虎好了!」
「人不招惹牠們,牠們是不會冒犯人的,」他一邊說,一邊把酒瓶放在我面前,把搬開的桌子放回原處。「狗本來就應該有警覺的。喝杯酒吧!」
「不,謝謝。」
「沒有咬著吧?」
「我要是給咬著了,也會在咬人的那傢伙身上打上我的印記。」
希斯克利夫咧嘴笑了。
「得了,得了,」他說,「你受驚了,洛克伍德先生。來,喝點酒。敝舍難得有客人光臨,因此我要承認,我和我的狗都不大知道如何接待客人。祝你健康,先生!」
我鞠了個躬,也回敬了他。我開始意識到,為了一群狗的非禮而坐在那裡生悶氣,未免有些可笑。再說,我不願讓這傢伙再來取笑我,因為他已把興致轉到取笑上了。
也許是經過慎重考慮的緣故,他發覺得罪一個好客房也划不來,便把態度稍許放緩和些,說話不再簡慢得連代名詞和助詞都略去了,而且還提起了一個他認為我會感興趣的話題―—談論我目前住處的優點和缺點。我發現,他對我們涉及的話題很有見識,我回家之前,居然來了興致,提出明天再來拜訪。顯然,他並不希望我再來叨擾。儘管如此,我還是要去。真令人驚訝,我覺得自己跟他比起來,是多麼喜歡交際。
註1:在引用莎士比亞喜劇《第十二夜》第二幕第四場中的對白。
註2:見《聖經.新約.路加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一―—三十三節。
一八○一年,我去拜訪我的房東――也是我要與之打交道的唯一的鄰居。這可真是個美妙的地方!我相信,在整個英格蘭,我再也找不到一個如此遠離塵囂的去處了,一個厭世者的理想天堂。而由希斯克利夫和我來分享這荒涼景色,倒是非常合適的一對。多好的一個人!我騎著馬走上前時,看見他那雙黑眼睛縮在眉毛下面,猜疑地瞅著我;等我通報姓名時,他把手指更深地藏進背心口袋裡,顯出一副絕不掉以輕心的神氣。這當兒,他全然沒有想到,我心裡對他泛起了一股親切感。
「希斯克利夫先生嗎?」我問道。
回答是冷冷地點一下頭。
「我是洛克伍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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