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投縣新豐國民小學 賴信佑 校長 真心推薦。
2.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用樂觀面對逆境、讓心靈變得強大,才是正面的做法。
3. 單親家庭、隔代教養……這些特殊學生在現代社會並不罕見,當身邊出現這樣的弱勢同學時,應該接納、幫助他們,而非用異樣眼光看待。
4. 如何激勵孩子,引發學習動機和興趣,讓他們願意主動學習、主動練習,進而提高學習成就,值得家長及教育工作者深思。
5. 天生我才必有用,只要肯勤奮的練習,就有成功的機會。
◎國小中、高年級以上適讀
~南投縣新豐國民小學賴信佑校長推薦,最勵志、正向的課外閱讀作品~
如果不知道怎麼在淚水中拿出勇氣站起來,如果太多挫折看不清未來的方向,如果找不到生命的意義和快樂的契機,那麼請聽我說,這不起眼卻令人深深動容的,一個孩子的故事……
自從爸爸入獄後,我彷彿是跌落地面的雛鳥,不知該回到誰的懷抱?被迫長大的日子雖艱困,心中的純真火苗卻不曾熄滅……
再多難關也無法阻止我認真過日子、無法讓我停止練習,練習在困境中,跳繩般跳出自己生命的高度!
大寶的媽媽因為生他時難產過世,落魄的爸爸職業一樣換過一樣,最後竟入獄成了罪犯,無依無親的大寶只好寄住嬸婆家。
嬸婆視大寶為拖油瓶,對他並不友善且漠不關心,不但大小事都要他自理,甚至還必須幫忙照顧小妹妹紫玫,加上轉到新學校不熟悉環境,時常狀況外而遭受同學嘲笑、排擠,生活中充滿挫折和無奈。
前途雖然多舛,但樂觀的大寶並未因此自暴自棄或變壞,反而以最單純的赤子之心,看待發生在身上的每一件好的、不好的事,一次又一次將遭受到的誤解和委曲,轉化成正向的動力……
作者簡介:
余益興
臺中師院國民教育研究所語文教育教學碩士。
現任國小教師。
著有:《讀心的少女》、《我不是外星人》(文房文化出版)、《滿天星亮晶晶──攜手走過921》、《誰趕走了老樟樹》、《誰在窗邊偷笑》、《睡在雞舍的男孩》、《開心女孩》等青少年小說。
得獎記錄:《我不是外星人》(文房文化出版)──國立臺灣文學館101年度第一期文學好書推廣
章節試閱
我已經長大?
爸爸入獄後,我只好心不甘、情不願的搬到嬸婆家住。
嬸婆幫兒子帶小孩,是個女生,今年四歲,名叫紫玫。
喔!對了,忘記自我介紹,我叫鄭大寶,就讀國小五年級。出生時,爸爸希望我能招財進寶,為家裡帶來許多金銀財寶,一輩子都用不完。
為什麼是「大」寶呢?因為希望接下來有「二寶」、「三寶」,縱使大寶的金銀財寶不小心用完了,還有二寶、三寶的金銀財寶可以無限量供應,連用三輩子,真是設想周到,多美的夢想!
只可惜老天爺不從人願,我那無緣、未曾謀面的媽媽,好不容易讓我平安來到這個繽紛世界,卻因難產而過世。我的出生可以說是媽媽用性命換來的,但從此以後,不會有大弟、二弟出生,沒辦法為家裡帶來更多金銀財寶。
我很羨慕別人有個溫馨、完整、漂亮的家,也想像別人家的小孩,鑽進爸媽的懷裡,撒撒嬌、使使性子,假日時全家一起外出遊玩、看電影、騎腳踏車,甚至拍一張全家福照片……但這一切僅是夢想,我清楚的知道。家裡原本少了女主人,如今就連男主人——我唯一的親人——也將離我而去,留下我獨自面對未來。
我這個「大寶」,未能如爸爸當初預期的,帶來用之不盡的財富,他的職業就像孫悟空七十二變,一變再變,換了又換。印象中,爸爸當過房屋仲介、二手車推銷員、大賣場送貨司機、夜市擺地攤賣成衣、水果攤販……還曾經到夜市賣盜版光碟,甚至賣過香噴噴又好吃的「桶仔雞」,那是我最喜歡的工作。
為什麼呢?因為爸爸賣不掉的「桶仔雞」,我便有機會大快朵頤,有雞腿也有雞翅,吃得津津有味,齒頰留香;比起別人要花錢才吃得到,我真是既幸運又幸福。
只可惜,前後吃不到幾次,都還沒吃過癮呢,爸爸竟然要換工作,貪吃的我一直追問爸爸為什麼又要換工作,令我頓時少了幸運、缺了幸福。
爸爸很生氣的說:「你就只會吃,生意不好,賠錢的生意誰要做?不換別的工作,那我們三餐吃什麼?喝西北風就飽了呀?你以為我喜歡換來換去?」
糟糕,我記性真差,爸爸的職業是什麼?有些我早已經不記得了。
每當學校老師問我這個問題,我都要仔細回想,今天回答是這個職業,明天可能換成另一個,未免換得太快了吧!老師以為我在胡說八道,或是腦筋有問題。不過這也不能怪我,我也沒把握,哪個才是正確答案。
「標準答案」只有爸爸清楚,但今天的標準答案,到明天可能又換成另外一個,爸爸的標準答案也是「僅供參考」。
那現在爸爸的職業是什麼呢?入獄前是計程車司機,但一夕間變成「犯人」,被關進監獄裡,這算是一種職業嗎?應該不是吧!真希望爸爸趕快換一個標準答案,我不喜歡這個不算標準又不光采的答案。
至於為什麼被警察抓?爸爸無論如何都不肯告訴我,這一直是我心中的疑惑;就算苦苦哀求嬸婆,她也總是回答:「不知道。」
我最擔心的是,新學校的老師問起爸爸的職業,因為我不想回答:「犯人。」
真的很不想,非常不想,超級不想!
拜託!又不是在審問犯人,別再一直逼問我,好嗎?再這樣追根究柢的問下去,我真的受不了。
嬸婆接我回家住時,從她奇怪又不自然的臉部表情,看得出來內心百般的不願意。她當下板起晚娘面孔,非常乾脆又嚴肅的和我約法三章:
一、衣服要自己洗,因為你已經長大了。
二、要自己走路上學、放學,因為你已經長大了。
三、不可以欺負妹妹,因為你已經長大了。
怎麼爸爸一入獄,就告訴我「你已經長大了」?
這也太神奇了吧!不會太牽強嗎?換句話說,要是爸爸沒入獄服刑,豈不是我永遠不會長大!
怪哉!這究竟是什麼道理?
嬸婆的說詞我一直不明白,想了老半天還是不懂。反正我心知肚明,她是迫不得已才接我回家,心裡頭很不喜歡我,認為我很累贅,像個拖油瓶。
總歸一句就是:「你,已經長大。」
天啊!我的國語習作怎麼被撕破了,這下怎麼辦才好呢?
凶手究竟是誰,不用想也知道,鐵定是妹妹做的好事,除了她還有誰?
我在客廳書桌前寫習作,嬸婆要去買東西,就把妹妹交給我照顧。我叫她坐在沙發前看電視,別來吵我寫功課。
妹妹好奇的走過來,問我:「哥哥,你在做什麼?」
「寫功課啊!」
「我也想寫,好不好?」妹妹天真無邪的說著。
「你現在還不會,等你長大讀小學,再來學寫字。」
「不要、不要,我現在就要寫。」妹妹不死心的糾纏著。
「真煩!你很吵耶!以後上學就有寫不完的作業,你現在急什麼。快去看電視,別鬧了!等我寫完習作再和你玩,好不好?」
「好嘛,不能騙我喔!」妹妹失望的說著。
「鈴——鈴——」電話突然響起。
我立刻放下鉛筆,展現矯捷的身手,衝到茶几旁接電話,話筒那頭傳來粗獷男子的聲音:「你的兒子在我手上,快拿錢把他贖回去,否則別怪我對他不利,你就再也看不到你的兒子……」
「哈哈!我年紀這麼小,哪來的兒子,你一定是詐騙集團吧!」我很得意的回話,說完,立刻把電話掛了。
學校常常提醒大家要注意詐騙電話,別輕易受騙,這次真是幸運,竟然被我接到,我應該去買張樂透,也許會中大獎。
我可沒那麼容易就受騙,哈哈!這下子詐騙集團可吃了閉門羹,看他下次還敢不敢再打來,要是再打來,我就沒那麼客氣囉!
正當我洋洋得意的回到書桌前時,竟發生了天大地大的事情。
「天啊!國語習作怎麼分家了?」簡直是晴天霹靂!
「紫玫,你……」
只見妹妹一臉無辜的說:「我想當個愛讀書的小孩呀,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一翻過去就破了。」
我看到一旁的鉛筆筆心,斷了;課本被當成圖畫紙,布滿了塗鴉……
慘不忍睹的混亂現場,誰受得了,我不禁咬牙切齒、火冒三丈。
突然間,腦海中浮現嬸婆約法三章的那句話:
「不可以欺負妹妹,因為你已經長大了!」
「不可以欺負妹妹,因為你已經長大了!」
「不可以欺負妹妹,因為你已經長大了……」
這句話簡直就是魔音穿腦,彷彿孫悟空最怕的緊箍咒,要不是嬸婆叮嚀再三,我可要大發雷霆了。
我只好加重語氣、壓低聲音說:「你快去沙發上坐好,乖乖看電視,不─—要——靠——近——我!」
只見妹妹一臉無辜,若無其事的繼續玩著玩具,絲毫沒發覺自己已經闖下滔天大禍。
我越想越火大,就像甦醒中的休火山,滾燙的情緒即將爆發。
於是我突發奇想,決定狠狠的給這個討人厭的妹妹一點教訓,看她以後還敢不敢亂來,不聽我的話,就讓她知道我的厲害,我可不是好惹的!
於是我從客廳的抽屜裡找來一綑透明膠帶,打算將她牢牢固定在沙發上,免得她到處興風作浪。
我叫妹妹坐在沙發上,將膠帶「唰」的拉出好長一段,準備黏在妹妹身上時,恰好嬸婆手上提著沙拉油,踏進門來,見狀立刻大聲喝止:「大寶,你要做什麼?別亂來!我一不在家,你就欺負紫玫,簡直胡搞瞎搞啊!忘記我跟你說過的話嗎?左耳進、右耳出。」
我怎麼敢忘記,但就是看不慣這討人厭的妹妹。到頭來,闖禍的妹妹沒事,我呢?嬸婆也不聽我解釋,疾言厲色的罰我不准吃晚餐,這有道理嗎?難道我不用吃飯?不吃飯怎麼長大?誰來回答我?誰來可憐被五馬分屍、無辜的國語習作?
「老師,我不要跟大寶坐,他好臭!」
鄰座的玉芬,不到一星期就擺出臭臉,向級任曾老師抱怨。
「為什麼呢?」老師好奇的問。
「他身上有一種怪味道,好臭喔,不相信老師可以聞聞看;我已經忍耐他一個星期了,老師,拜託,請你一定要幫我換座位。」玉芬擺出哀求的神情。
「我也有聞到,要是跟他坐在一起,鐵定會受不了,幸好我沒那麼倒楣。」明珍立即附和。
老師把我叫了過去,詢問我身上的怪味道是怎麼回事?
「有嗎?我沒聞到,會不會是廁所的臭味飄進教室?」
「別再瞎扯了,這味道明明就是從你身上散發出來的,你再仔細聞聞看。」老師義正辭嚴的說著。
「老師說得沒錯。」玉芬也附和。
「沒錯,就是大寶身上的味道。」明珍又補上一句。
「是不是沒洗澡?你自己說。」老師繼續追問。
事到如今,不承認也不行,我只好老老實實的說:「我……已經好幾天沒洗澡了。」
「究竟是多久沒洗澡?」
「讓我想想,大概、大概是一星期沒用水全身洗澡吧……不過我有擦澡。」
「一星期沒洗澡?你未免太誇張了吧!這種大熱天,流了滿身汗,沒洗澡你受得了嗎?還是你連洗澡這件事也偷懶不想做?」老師訝異的說。
「老師,我可不是偷懶喔!嬸婆說自來水費很貴,每天洗澡太浪費水,用毛巾擦一擦就可以了,所以我不敢常常洗澡,免得被嬸婆罵。嬸婆還說,我已經長大,要懂事點;如果我不洗澡,就可節約用水,我這麼聽話,應該算是懂事吧?嬸婆也不會不分青紅皂白的罵我,還會誇我是個聽話的小孩,不是嗎?」
「這什麼話,嬸婆又沒叫你不要洗澡,只是叫你不要玩水或是浪費水,更何況天氣這麼熱,不洗澡的話,汗臭味非常重,同學都受不了,誰要和你坐在一起?換成是老師我,也不願意。」
「可是我沒有聞到什麼怪味道呀!」我有點不明白。
「你已經習慣這個味道,嗅覺都麻痺了,我現在和你講話,都可以聞到很重的汗臭味,更何況同學每天和你坐在一起,不管是誰都受不了。」老師毫不留情面的批評我的汗臭味。
我只好低下頭來,不敢看老師。
「你瞧瞧,連衣服都髒兮兮的,是不是都沒洗呢?」老師接著問。
「我都自己洗衣服,怎麼會沒洗?」我不敢抬頭,小聲回答。
「因為流汗,衣服的領子、袖口容易髒,所以領子、袖口都要特別用刷子刷,才洗得乾淨。」
「知道了,下次我知道怎麼洗了。」
我腦海中頓時浮現嬸婆約法三章的話語:你長大了,衣服要自己洗。
又沒人教我怎麼洗衣服,嬸婆也沒說,只叫我要把衣服洗乾淨。還好老師提醒,以後我就知道了。
我還是被調整到同一排的最後一個座位,一個人坐,就不會再聽到同學向老師抱怨一籮筐我的事情。
我想,老師是擔心又有同學吵著要換座位吧?這樣也好,我可以享受獨自一人的樂趣,不用受同學的干擾,多麼自由自在!只要不用坐在講桌前的特別座,不用每節課吃粉筆灰,那就好了!
有一次繳交聯絡簿,組長明珍突然好奇的問我:「大寶,你的聯絡簿都是誰簽名的?怎麼簽的字都歪歪扭扭,像蚯蚓,看都看不懂。該不會是你自己簽的名吧?這可是偽造文書,罪狀一條喔!」
「我可沒有,什麼偽造文書,別誣賴我,亂扣帽子,聯絡簿是我嬸婆簽的名啊!她以前沒念過書,只會寫自己的名字,對她來說已經很不簡單了。」
「怎麼會是嬸婆簽名?那你爸媽呢?」
「媽媽當初生我時,因為難產而過世,至於爸爸……」我不知該如何接話,開啟的嘴巴發不出聲音。
「那你爸爸呢?莫非你也沒有爸爸?」一旁的玉芬好奇的問。
「當然有啊!怎麼會沒有,我又不是從石頭蹦出來的,你該不會認為我爸爸是石頭吧?」我嚴肅的回應。
「那他人呢?難道都不回家,還是都不管你?」明珍又問。
我一時不知該怎麼回答才好,深怕被別人知道爸爸的狀況,我可不願說,我的爸爸是犯人,那是多麼不光采的事,鐵定成為同學茶餘飯後的笑柄,三番兩次被拿來評論,我才不願意如此。
突然靈光乍現,我立即回答:「我爸爸他……出海捕魚,他是個漁夫。我記得爸爸說過,以前的國語課本,有一課的課文中提到:『天這麼黑,風這麼大,爸爸捕魚去,為什麼還不回家?』我都記起來了,念到這一段課文,我就會想起爸爸,不過我爸爸每次出海捕魚,要很久、很久才能回家。」
「聽你這樣說,你爸爸真像『航海王』,那你一定常常吃魚,有吃不完的魚吧?我最不喜歡吃魚了,尤其是有細刺的魚,有一次邊吃飯邊聊天,一不小心被魚刺給噎著,費了好大的工夫才把魚刺拔除,當時真是超級痛苦,從此以後我對魚產生恐懼症,很討厭吃魚。」明珍說著痛苦又難忘的經歷。
「我還好,不會排斥吃魚,縱使有魚刺也難不倒我,但是爸爸捕的魚幾乎都是拿去市場賣,很少拿回家。」
「大寶、大寶,你爸爸會不會帶你出海捕魚?一定很刺激,你會不會暈船呢?去年暑假,爸媽曾經帶我坐船出海,當時海浪洶湧,船身搖搖晃晃,剛開始就像坐旋轉木馬,新鮮又好玩,但沒多久,就逃不了暈船的惡運,吐得全身髒兮兮的,整船的遊客幾乎無一倖免,還沒玩到就累得不成人樣,很是掃興。從此以後,我再也不敢坐船了。」明珍發起牢騷。
「鐵定會暈船吧!哪那麼厲害,我可不相信,別裝蒜,說謊鼻子會變長。」玉芬接著說。
「沒有,因為我爸爸是跟著漁船到遠洋捕魚,所以我沒有機會跟著去。漁船會經過很多國家,要很久、很久才會回來,爸爸常常不在家,所以聯絡簿才會是嬸婆簽的名。」我把話題拉回來,免得她們越扯越遠。
「原來是這樣啊!對不起,我誤會你了,真羨慕你爸爸能像航海王環遊世界,但是你就得要很久才看得到爸爸。」明珍有些同情的說。
「那最好了,平常沒人管,自由自在,愛做什麼就做什麼,做錯事也不會被責罵,真好!」玉芬說著。
「沒別的問題了吧?時候不早了,我得趕快寫今天的早自習功課。」
「我還有個問題……」明珍又想繼續問下去。
她再問下去,要是我答不上來,故事編不下去,不小心露出破綻就糗大了,還是三十六計走為上策,借機快閃吧!
「明珍,早自習寫完了嗎?趕快去寫,升旗前沒寫完,老師肯定又要罵人。」話一說完,我立刻閃人,這才好不容易結束對話。
明珍簡直是個好奇寶寶,一直問東問西;以後要是再有同學問起爸爸,我只好自作主張,幫爸爸換成這個不曾做過的職業——漁夫。
後來我聽到同學政家說,他的爸爸是:賣菜的。
我很好奇,偷偷問他,是不是爸爸也坐牢才故意這麼說?結果被他臭罵一頓,他鄭重否認,直說他爸爸是個好人,才不會那麼壞,做出傷天害理的勾當,被警察捉去關在監獄裡。
我還是一直追問:「真的是賣菜的嗎?」
他說什麼都不肯回答。從他吞吞吐吐、像怕人家知道的反應,我猜測他一定沒說實話。
其實我也沒說實話,現在的處境是五十步笑百步、半斤八兩,怎麼好怪罪人家呢?
直覺告訴我,他的爸爸鐵定不是賣菜的,但,會是什麼神祕的職業?間諜、調查局……該不會是什麼見不得人的行業吧?他刻意隱瞞,肯定有難言之隱,將心比心,我也不想為難他。
但這個問題在腦海中盤旋許久,遲遲未能解開謎底,更讓我感到好奇,政家的爸爸究竟從事什麼職業?後來,輾轉從其他同學口中探得,他的爸媽是珠寶商,根本就不是賣菜的。
果真被我猜中了,怕被人家知道他爸媽的職業,會招惹覬覦的眼光,引來不必要的麻煩,所以他爸媽才教政家說一個較為平易近人的職業——賣菜。
不知道政家喜不喜歡爸媽這個職業?其實爸媽的職業也由不得我們選擇,就像我們無法選擇爸媽,或是選擇出生的家庭,不管是賣菜、賣水果、賣桶仔雞、開計程車、賣二手車或是漁夫,還是每天西裝筆挺的董事長,都是正正當當的職業,沒有什麼喜不喜歡或是好不好。常聽人家說:「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狀元」,只要不是犯人,做哪一行都好。
原來我並不孤單,也有人不願說出爸爸的真正職業。不過,珠寶商又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職業,何必躲躲藏藏呢?
反正以後有人問到爸爸的職業,我會毫不猶豫的回答:「漁夫。」
記得以前老師曾經介紹一本很有名的故事書,叫作《老人與海》,雖然我不是鬢髮斑駁的老人,長大成人後也可以學他去捕魚,學習永不放棄的精神,成為現代版的「大寶與海」,或是當個「航海王」也不錯。
真是有趣,爸爸的職業像「變臉」,三百六十五行,換來換去,千變萬化!
但,這也非我所願,我又何嘗願意說謊呢?我相信政家也是如此,討厭的不是不喜歡賣菜這一行,而是厭惡說謊。
我已經長大?
爸爸入獄後,我只好心不甘、情不願的搬到嬸婆家住。
嬸婆幫兒子帶小孩,是個女生,今年四歲,名叫紫玫。
喔!對了,忘記自我介紹,我叫鄭大寶,就讀國小五年級。出生時,爸爸希望我能招財進寶,為家裡帶來許多金銀財寶,一輩子都用不完。
為什麼是「大」寶呢?因為希望接下來有「二寶」、「三寶」,縱使大寶的金銀財寶不小心用完了,還有二寶、三寶的金銀財寶可以無限量供應,連用三輩子,真是設想周到,多美的夢想!
只可惜老天爺不從人願,我那無緣、未曾謀面的媽媽,好不容易讓我平安來到這個繽紛世界,卻因難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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