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佛,必先行菩薩道,
行菩薩道,必先受菩薩戒。
靈源老和尚闡釋菩薩心地法門,詳解戒條,
讓我們能以菩薩戒莊嚴自己、守護眾生。
《梵網經》的菩薩戒,為一切佛子之根本;
回到心地法門,發起無上菩提心!
修學佛法,要發願成佛,菩薩戒是諸佛之本源;受菩薩戒是為學習菩薩精神,提醒自我止惡、行善,利益一切眾生。
本書為繼《梵網經菩薩道》之後,續編近代高僧靈源老和尚著作《佛說梵網經集義句解》後半部,內容為《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卷〈心地戒〉的菩薩戒白話註解,原經文與句解採上、下欄編排,條理分明;句解時廣泛參考諸家大師著作,重新詮釋,內容精粹。
全書統整菩薩次第修道的十處法門,並詳解菩薩應受持的戒律,包括十重三聚淨戒、十門四十八輕戒,透過理解菩薩心地法門要旨,明白持戒精神和方法,從而改善身、口、意,使言行舉止更沉穩安定,提昇人品,成為清淨自心、守護他人的菩薩,真正實踐自利利他的菩薩道。
作者簡介:
靈源老和尚(1902~1988年)
1902年生於浙江臨海縣,幼年多病,母親誠心誦念觀音菩薩聖號,奇蹟式自癒,自此在母親教導下,開始學習念誦佛號。1932年,赴福建鼓山湧泉寺,依止虛雲老和尚披剃出家。翌年受具足戒,後入法界學院,親近慈舟法師,聽八十卷《華嚴經》,研四分大律等。
1947年,奉虛雲老和尚之召至廣州南華寺,翌年任住持,復住江西雲門寺。1949年,駐錫香港大嶼山寶蓮寺。1953年秋,前往臺灣,住基隆佛教講堂,次年於基隆市郊興建十方大覺禪寺。1964年春,傳授三壇大戒,嗣辦大覺佛學院,親授《梵網經》、《五教儀開蒙》、《大乘起信論》、《八識規矩頌》。1988年,圓寂於十方大覺禪寺。
老和尚儉樸持身,行履謹嚴,恆將念佛為參禪工夫,畢生專志,精勤不倦。佛學、文學兼優,亦善書畫藝術,尤其工於人物,不論佛像、菩薩像、羅漢、高僧像,無不栩栩如生,風格別樹。著作有《山居雜語》、《淨業綱要》、《靈源夢話集》、《梵網經集義句解》、《心經集註》,以及《佛菩薩聖像畫集》等。
作者序
【編者序】
《梵網經》說菩薩戒「是諸佛之本源,行菩薩道之根本,是大眾諸佛子之根本」;此一戒,諸佛與眾生平等具足,因此菩薩戒為一切佛果海之本源,一切菩薩因地本源。受菩薩戒是為了學習菩薩的精神,藉由發心受持做到止惡、行善,利益一切眾生,當下即出生死輪迴之苦。
本書繼《梵網經菩薩道》之後,續編靈源老和尚《佛說梵網經集義句解》的下半部,為《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卷的菩薩戒做白話註解。法鼓文化依上冊《梵網經菩薩道》體例重新編排出版,名為《梵網經菩薩戒》出版,做為奉持「菩薩戒」、進修「菩薩道」的要覽。
《梵網經菩薩戒》一書,以漢傳佛教的基本理論與根本精神為核心,詳解菩薩次第修道的心地法門,以及應受持的菩薩戒律,包括十重三聚淨戒、十門四十八輕戒;透過正確理解菩薩道的心地法門要義,清楚持守戒條的精神和方法,俾使我們能真正持菩薩戒、行菩薩道。
全書內容共分三篇,〈第一篇 心地聖戒〉詳釋華藏世界所說,菩薩道心地修行要旨,此為上求〈心地道〉的資糧。由於《梵網經》古代註疏本的綱要編排,是依據整部《梵網經》所做的科判,故在盧舍那佛所說〈心地法門品〉中的修行次第,包含《梵網經》下卷釋迦牟尼佛所誦之〈心地戒〉。但現今一般菩薩戒的誦戒文,或白話註解的菩薩戒,往往省略在〈心地戒〉中有關盧舍那佛所說〈心地道〉的次第。因此,本書〈第一篇 心地聖戒〉的第二部分中,有關「橫豎示現」的十處法門,正是盧舍那佛所說〈心地法門品〉的修行次第,總括從十信至圓頓心地法門,編輯並於文末製作完整表格為〈附表一 十處圓融行布表〉。
〈第二篇 十重三聚淨戒〉的〈參、重頌戒品〉,即為目前法鼓山誦戒儀所使用的起始文。針對「總說三聚」的範疇說明,編輯時參照第三篇的〈陸、勸持流通〉文中的「勸護迴向」法義做增補,整理為〈附表二 三聚淨戒涵攝表〉。
〈第三篇 十門四十八輕〉分有十門、四十八輕戒,此為靈源老和尚參照唐代新羅青丘太賢所著之《梵網經古跡記》而分,戒戒意涵無盡,勸學令修,歡喜受持,內容彰顯出菩薩戒自利利他的精神。
附錄所收錄的《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卷經文,所做的標逗、分段,是依靈源老和尚句解要義,而經文校正所用字,依現行菩薩戒誦戒本做了詳細考訂,非依《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的《梵網經》舊版經文。
為本書進行編校時,查得靈源老和尚句解《梵網經》所參考的註疏,網羅諸家大師著作,並予以集義加註,本書可說匯納諸家大師智慧的精粹。今將所參考的《梵網經》註疏書目,附加於下:
天台宗智者大師之《菩薩戒義疏》,《大正藏》第四十冊。
華嚴宗法藏大師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大正藏》第四十冊。
唯識宗太賢大師之《梵網經古跡記》,《大正藏》第四十冊。
律宗寂光大師之《梵網經直解》,《卍新纂續藏》第三十八冊。
禪宗袾宏大師之《梵網菩薩戒經義疏發隱》,《卍新纂續藏》第三十八冊。
淨土宗蕅益大師之《梵網經合註》,《卍新纂續藏》第三十八冊。
諸佛菩薩皆在一微塵之心地法門,以心印心,做大佛事;最後,期望讀者閱讀本書後,能回歸本源心地,受持菩薩戒,發起無上菩提心。
【戒經前言】
基隆十方大覺禪寺釋靈源集
心為萬法之本,能生一切諸法,故曰心地。《心地觀經》曰:「三界之中以心為主,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究竟沉淪。眾生之心,猶如大地,五穀五果,從大地生。如是心法,生世出世,善惡五趣,有學無學,獨覺菩薩,及於如來,以此因緣,三界唯心,心名為地。」《大日經疏》曰:「如世人,舉趾動足,皆依於地,菩薩亦如是,依心進行,故名此心為地。」
大乘菩薩戒,是佛頓說。小乘戒律,是佛漸制,每條都有因緣。優波離尊者所集,經時九旬,陞座誦讀:凡八十度,名《八十誦律》,此根本律藏也。後百餘年,異說競鳴,分為二部、五部、十八部,乃至五百部之多。二部者,上座及大眾部是。五部者,一、薩婆多部,即《十誦律》;二、曇無德部,即《四分律》;三、大眾部,即《僧祇律》;四、彌沙塞部,即《五分律》;五、迦葉遺部,即《解脫律》。十八部者,即於小乘二十部中,除去上座大眾二部也。五百部者,《智度論》云:佛滅度後,有五百之異部,其詳不得而聞。
佛在世時,以佛為師;佛滅度後,以戒為師。唐道宣律師,盛宏此宗,著述頗富,時人稱為南山宗。明末金陵有古心律師,重興此宗,其子孫三昧、見月二律師繼起,創戒壇於寶華山,至於南北大叢林之傳戒,罔不遵之。
壹、本源心地
〈一〉舍那結顯
一、結說心地
爾時盧舍那佛,為此大眾,略開百千恆河沙,不可說法門中心地,如毛頭許。至微至細,其力極大。三世諸佛所證證此,所說說此;三世菩薩所修修此,所學學此。故《華嚴經》云:如有大經卷,量等三千界,在於一塵內,若有聰明人,破塵出經卷,利益一切人。是故諸佛菩薩,皆在一微塵許心地法門中,作大佛事。故《法華經》云:過去諸佛,出現世間,皆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使一切眾生,悟佛知見,入佛知見道故未來現在諸佛出現世間,亦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使一切眾生,悟佛知見,入佛知見道故。
佛之知見,即心地法門也。所以下云過去佛已說,未來佛當說,現在佛今說云云,佛佛祖祖無不以此心地法門,以心印心,燈燈相續,永久不斷。若此法一斷,則佛法完矣。
二、顯說心地
初、引他證己。
(一)引果人同證、同說以勸信。是過去一切佛已說、未來佛當說、現在佛今說。
(二)引因人同修、同學以勸受。三世菩薩已學、當學、今學。
後、以己證信。
(一)因深,我已百劫修行是心地,此句舉因以明果。
(二)果極,號吾為盧舍那,此句舉果以明因。
〈二〉付授勸轉
一、總勸轉化
今初以是因深果極第一之道,告勉千佛當轉。
汝諸佛告勉千佛,轉我所說,與一切眾生,開心地道。以諸眾生各各具足此心地道,與佛無二。故《直解》云:「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乃至當當常有因故,當當常住法身也。」此心地本來無垢、無染、無遮、無障,虛廓靈妙,清淨,自在;何言開耶?所謂開者,對封而言,以諸眾生,皆為識情所障,迷背不覺,非因智者指點開示,終無得見諸佛體性。所謂千年暗室,仗燈能破,歷劫煩惱,得智始除也。
《合註》云:本源心地,一切眾生之所共有,但無明障蔽,久成閉塞,今轉此法門,令得開發,故云開心地道也。
二、別勸轉化
初、授勸轉化。
爾時蓮華臺藏世界,赫赫天光師子座上,盧舍那佛放光,光告千華上佛,持我〈心地法門品〉而去。光告有二義:(一)即佛放光,而於光中召告。如《楞嚴》,爾時世尊,頂放百寶光明,光中涌出,千葉寶蓮,有化如來,結跏趺坐,宣說神咒。此即光中召告之義。(二)即所放光,光亦能告。謂不但正報身善能說法,乃至依報蓮華光明,亦悉能說法也。所謂寶網雲台,水流風動,皆演法音之義。
《合註》云:既結示咐囑,復放光普告者,正顯心地法門若本若?、若因若果,無不以智為前導也。故始則釋迦放光發起,表本覺之性明,能熏始覺。次則菩薩放光集眾,表始覺之智德,能尋本覺。今則舍那放光囑授,表從果起因,妙彰理本。後復釋迦放光誦戒,表於即因成果,善修事?。光光互映,了知始本不二,修性同源矣。
後、勸授有序。
復轉為千百億釋迦,及一切眾生,次第說我上〈心地法門品〉。此是圓融中說行布,明非頓說。意謂心地法門,位有四十,眾生根有大小利鈍不等,生、住、異、滅四十二品無明亦有輕重不一,必須次第說我上〈心地法門品〉。其次第者,初說十住真空妙理,次說十行實相妙行,次說十迴向中道一諦,次說十地所證真如。此圓融中而說行布,非若儱侗真如之所談也。汝等受持讀誦,一心而行。亦名一行三昧。所謂攝心一處,即是諸佛道場;散亂片時,乃即眾生境界。此於行布中說圓融,舍那之言盡此。
肆、十重三聚淨戒
〈一〉總說三聚
初、說戒相貌
此承上言,既受佛戒,為成佛因地心,當誦佛戒,明佛戒行,為成佛果也。
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明所受戒本。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牒明違法之人非菩薩,非佛種子,斷定違法之過。我亦如是誦,舉自果以勸因人,下三句舉同因人以勸誦,一切菩薩已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
我已略說聲聞戒,執身以墮限量,而菩薩戒持心離限量;今於無限量中表舉一二,故云已略說菩薩波羅提木叉相貌,本無形相,不妨有持戒者,得持戒之相貌;而毀戒者,獲毀戒之相貌。由持犯而表示,廣即十重四十八輕,略說即是孝順二字,若不敬心奉持,便非孝順矣。應當學,敬心奉持。
後、皆具三聚
〈二〉別明十重
一、殺戒
第一殺戒,菩薩以大悲為體,最初制殺。聲聞以出苦為先,最初制婬。奪命為殺;《智論》:「佛語難提迦優婆塞,殺生有十罪,何等為十?一者、心常懷毒,世世不絕。二者、眾生憎惡,眼不喜見。三者、常懷惡念,思惟惡事。四者、眾生畏之,如見蛇虎。五者、睡時心怖,覺亦不安。六者、常有惡夢。七者、命終之時,狂怖惡死。八者、種短命業因緣。九者、身壞命終,墮泥梨中。十者、若出為人,常當短命。」《楞嚴》:佛告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故戒之也。《華嚴》:「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初、正明殺事,即攝律儀戒。
成「斷德」,證「法身佛」。佛言:若佛子!「總」有二義:(一)從佛法生。謂發菩提心,受菩薩戒,得佛法分,名為佛子。如人從父母生,得彼體分,名為人子。此則佛為能生,子是所生。(二)子是因義。以修佛行,能生佛果,名為佛子。如種子生果等;此即子是能生,佛是所生,從果為名。此二皆佛之子故,依主釋。何耶?若不從佛生,無以成佛。無不從此法身流,無不還證此法身。「別」有五義,《攝論》:(一)方便為父、(二)般若為母、(三)禪定為胎、(四)慈悲為養育、(五)信樂大乘為種子。今經中約入大乘,發菩提心,受菩薩戒,即名佛子。
若自殺身業、教人殺口業、方便殺意業、讚歎殺心口同造、見作隨喜意業,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以輕況重,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
中、正明戒所當持,即攝善法戒。
智顯慧開名「智德」,果證「報身佛」。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視眾生如兒女孝順心,視眾生如父母方便救護一切眾生,即饒益眾生戒。名「恩德」,證「應、化身佛」。
後、舉不持之過。
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結不持之罪,是菩薩波羅夷罪。此云棄罪,犯則永棄佛海之外故。亦云極惡,當墮惡道故。又云他勝處,有三:(一)約法,以持戒為自,毀戒為他,若專精不犯,則自勝於他;若破其根本,即他勝於自。(二)約業,魔業為他。(三)約報,謂墮不如意處為他。《律》云:「聲聞人作人想得波羅夷,非人人想但偷蘭遮。菩薩不爾;但於有命故意殺生皆波羅夷。」三德身相,總在三業六根,斷惡修善而得成就,是名菩薩波羅提木叉;反此即波羅夷,下同此。
二、盜戒
第二盜戒,壞檀度(布施度),自貪中來,三毒之首。施攝六度,廣濟群生;盜正壞檀,二利俱喪。《大集經》三十二云:「若四方常住僧物、現前僧物、篤信檀越重心施物、或華?等諸物,一切所須,私自費用,或持出外,乞與知識親里白衣;此罪重於阿鼻地獄所受果報。」《方等經》華聚菩薩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所不救。」《大集經》云:「盜僧物者,罪同五逆。」《觀佛三昧經》云:「用僧祇物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等罪。」「迦葉佛時,有比丘田中行,見穀甚好,取七粒穀安著口中,生墮牛中,以身償之。」《智論》云:「以盜五六粒粟故,後受牛形。五百身已,修道得羅漢果,猶自牛。牛比丘是也。」
初、攝律儀戒。
若佛子!自盜、教人盜、方便盜假設方便善巧而取、咒盜使彼自然而與。盜因無始熏習賊貪種子是、盜緣、盜法、盜業。自作為因,教他為緣,方便為法,事畢為業;因緣法三事俱備,任運成盜。約「所盜」:謂他人用功為得財之因,枉奪其功,故名盜因。又如密作隱其少功,枉取多直,皆盜彼財因。他人應得財,破壞令其不得,盜彼財緣。受學法術不與其直,名為盜法。侵損產業,故云盜業。約「能盜」:(一)自為賊,(二)助賊為伴,(三)設諸方法,(四)家為賊業。
約具緣:(一)內有盜心,(二)外乏資具,(三)施功造趣,(四)舉離本處。乃至鬼神有主,劫賊物。下以輕例重一切財物,一針一草,不得故盜。
中、攝善法戒。
勸其當行而菩薩應生佛性心,一孝順心,二慈心、三悲心。上四心即菩薩本行四心;初二緣上位,尚須供養,何得有盜?後二緣下位,尚須救濟,何容有盜?次依佛性起二心,謂生佛性之孝順,佛性之慈悲,以此二心雖緣上、下二類眾生,而常隨順本性平等,故云佛性,即同前戒常住二字。下句攝眾生戒,常助一切人生福令種樂因,生樂令得樂果。
後、舉不持之過。
而反更盜人財物者,結成是菩薩波羅夷罪。有三義:(一)違前斷惡,違後修善故制。(二)應益生而不益生犯攝生戒、應施不施犯攝善戒、不應盜而盜犯律儀戒;三戒具違,結為重罪。(三)應助人生福樂,而反盜生罪苦,故波羅夷。
【編者序】
《梵網經》說菩薩戒「是諸佛之本源,行菩薩道之根本,是大眾諸佛子之根本」;此一戒,諸佛與眾生平等具足,因此菩薩戒為一切佛果海之本源,一切菩薩因地本源。受菩薩戒是為了學習菩薩的精神,藉由發心受持做到止惡、行善,利益一切眾生,當下即出生死輪迴之苦。
本書繼《梵網經菩薩道》之後,續編靈源老和尚《佛說梵網經集義句解》的下半部,為《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卷的菩薩戒做白話註解。法鼓文化依上冊《梵網經菩薩道》體例重新編排出版,名為《梵網經菩薩戒》出版,做為奉持「菩薩戒」、進修「菩薩道」的要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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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編者序
第一篇 心地聖戒
戒經前言
壹、本源心地
〈一〉舍那結顯
一、結說心地
二、顯說心地
〈二〉付授勸轉
一、總勸轉化
二、別勸轉化
貳、橫豎示現
〈一〉釋迦轉化
一、受已謝師
二、各旋本界
〈二〉明橫說法
一、出定相示
二、十處法門
〈三〉明豎說法
一、天上說道
二、人間說戒
第二篇 十重三聚淨戒
參、重頌戒品
〈一〉頌前起後
一、傳頌本師
二、末主顯揚
〈二〉正結戒品
一、經家敘說
二、佛自敘說
肆、十重三聚淨戒
〈一〉總說三聚
〈二〉別明十重
一、殺戒
二、盜戒
三、婬戒
四、妄語戒
五、酤酒戒
六、說四眾過戒
七、自讚毀他戒
八、慳惜加毀戒
九、瞋心不受悔戒
十、謗三寶戒
〈三〉總結十重
第三篇 十門四十八輕
伍、四十八輕戒
〈一〉護自心念門
一、不敬師友戒
二、飲酒戒
〈二〉護他心行門
三、食肉戒
四、食五辛戒
五、不教誨罪戒
〈三〉仰修佛法門
六、不供給請法戒
七、懈怠不聽法戒
八、背大向小戒
〈四〉救護眾生門
九、不看病戒
十、畜殺具戒
〈五〉護自善門
十一、國使戒
十二、販賣戒
十三、謗毀戒
十四、放火焚燒戒
〈六〉護他善門
十五、僻教戒
十六、為利倒說戒
十七、恃勢乞求戒
十八、無解作師戒
十九、兩舌戒
二十、不行放救戒
〈七〉六和敬門
二十一、瞋打報仇戒
二十二、憍慢不請法戒
二十三、憍慢僻說戒
二十四、不習學佛戒
二十五、不善知眾戒
二十六、獨受利養戒
二十七、受別請戒
二十八、別請僧戒
二十九、邪命自活戒
三十、不敬好時戒
〈八〉以默調伏門
三十一、不行救贖戒
三十二、損害眾生戒
三十三、邪業覺觀戒
三十四、暫念小乘戒
三十五、不發願戒
三十六、不發誓戒
三十七、冒難遊行戒
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三十九、不修福慧戒
〈九〉以戒攝受門
四十、揀擇授戒戒
四十一、為利作師戒
四十二、為惡人說戒戒
四十三、無慚受施戒
四十四、不供養經典戒
〈十〉以悲教化門
四十五、不化眾生戒
四十六、說法不如法戒
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四十八、破法戒
〈十一〉總結戒相
陸、勸持流通
〈一〉流通本戒
〈二〉總結本品
〈三〉結讚流通
一、讚持戒益
二、勸觀戒體
三、勸護迴向
附錄
〔附表一]十處圓融行布表
〔附表二]三聚淨戒涵攝表
〔經文]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卷
編者序
第一篇 心地聖戒
戒經前言
壹、本源心地
〈一〉舍那結顯
一、結說心地
二、顯說心地
〈二〉付授勸轉
一、總勸轉化
二、別勸轉化
貳、橫豎示現
〈一〉釋迦轉化
一、受已謝師
二、各旋本界
〈二〉明橫說法
一、出定相示
二、十處法門
〈三〉明豎說法
一、天上說道
二、人間說戒
第二篇 十重三聚淨戒
參、重頌戒品
〈一〉頌前起後
一、傳頌本師
二、末主顯揚
〈二〉正結戒品
一、經家敘說
二、佛自敘說
肆、十重三聚淨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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