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考上就一定要知道的實務見解
本書針對複雜的債法實務見解,給出平易的說明,並將判決的具體案例事實呈現,讓人不再只是在抽象法理中摸索,而能知道該如何應用該抽象法理。
想考上就一定要知道的實務見解,只收錄在學稔《實務必考熱區》!
完全精選
判例、判決
民庭總會決議
法律問題
大法官解釋
作者簡介:
張璐
台大法研所民事法組
公費留學考試民事法組榜首
執業律師
學習法律是一件有趣而複雜的事,得以從中思考、檢視各種社會建制的合理性。雖然學習民事法,不過顯然是個比較激進的人XDD 是PTT上站次數近4000次的鄉民、酸民跟暴民。
民事法的學習,只要掌握了基本原則,以及該原則體現在規範中的價值判斷及風險分配,整體言之──規範政策選擇的問題,法律的圖像就會清晰起來,不再是微枝末節的要件背誦及條文操作。
在20幾歲的尾巴迷上了跑步,享受跑步幾乎不受限於時間及場地的自在感以及跑步時獨自一人的思考空間。儘管籤運不佳,沒能抽中去年說好的東京馬拉松,但仍會持續跑下去。畢竟,人生嘛。
作者序
本書所收錄的實務見解,是筆者依據過往試題、教學經驗以及學者教科書中所著重者挑選而成的,收錄至2017年5月為止的重要最高法院見解,在學習理解以及考試上應該具有相當的重要性,閱讀本書應可為備考二試奠定一定的基礎。民總及債法在學院的教學裡所佔學分數有14學分之多,在一本書的篇幅中要全面的詳盡介紹,顯然是不可能的任務,筆者僅能擇其在考試上最為重要者說明之,更為全面完整的說明,只能留待來日出版體系化的參考書時再為處理。
歷經許久,終於把本書完成,因為筆者的延宕,她是實務必考熱區系列最後出版的一本書,謹向預購的讀者致歉,一切的責任在於作者,而非出版社,謝謝懿婷迅速的校稿以及曉玉對於我的一再寬容。如若時間允許,當然建議各位將內文以及附註的實務見解及說明全數閱讀。但若是時間已有不足,則可直接閱讀【關鍵透析】欄位即可,筆者在寫作過程中已確保在此呈現實務見解的內容要旨。
張璐
2017年8月
本書所收錄的實務見解,是筆者依據過往試題、教學經驗以及學者教科書中所著重者挑選而成的,收錄至2017年5月為止的重要最高法院見解,在學習理解以及考試上應該具有相當的重要性,閱讀本書應可為備考二試奠定一定的基礎。民總及債法在學院的教學裡所佔學分數有14學分之多,在一本書的篇幅中要全面的詳盡介紹,顯然是不可能的任務,筆者僅能擇其在考試上最為重要者說明之,更為全面完整的說明,只能留待來日出版體系化的參考書時再為處理。
歷經許久,終於把本書完成,因為筆者的延宕,她是實務必考熱區系列最後出版的一本書,謹向預購的...
目錄
CHAPTER 1 民法總則
section 1 權利主體P1-2
Unit 1 法人侵權責任P1-2
法人侵權責任、實質董事、類推適用於合夥
section 2 意思表示瑕疵P1-5
Unit 1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P1-5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善意第三人
Unit 2 錯誤P1-10
錯誤意思表示、動機錯誤、非因表意人之過失
Unit 3 詐欺、脅迫P1-17
受詐欺、脅迫之意思表示撤銷、對抗善意第三人、不作為詐欺、脅迫之不法性
section 3 無權處分 P1-23
Unit 1 無權處分 P1-23
無權處分、有權利人之承認
section 4 代理 P1-28
Unit 1 有權代理 P1-28
代理、自己代理、雙方代理、本人之使用人類推適用民法第 105條
Unit 2 狹義無權代理 P1-32
無權代理人之損害賠償責任
Unit 3 表見代理 P1-37
表見代理、不法行為及事實行為不得成立表見代理
CHAPTER 2 契約法總論
section 1 契約之基本原則 P2-2
Unit 1 契約之相對性及其例外 P2-2
契約相對性、契約相對性之例外、債權物權化、占有之公示外觀、明知或可得而知、誠信原則
Unit 2 債之義務群P2-11
債之義務群、從給付義務、附隨義務
section 2 契約之成立P2-19
Unit 1 契約成立之方式P2-19
要式契約、約定要式、法定要式
Unit 2 消保法之廣告與要約P2-22
廣告、要約、要約之引誘
section 3 契約之履行P2-28
Unit 1 契約履行之注意義務P2-28
債之履行、注意義務
Unit 2 契約關係之主體P2-32
履行輔助人、第三人利益契約、附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理論
section 4 契約之不履行P2-40
Unit 1 嗣後不能1─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嗣後不能P2-42
代償請求權、新發生之權利、時效重行起算、代償客體、交易所得利益
Unit 2 嗣後不能2─僅可歸責於債權人之嗣後不能P2-49
受領遲延、可歸責於債權人之給付不能
Unit 3 嗣後不能3─僅可歸責於債務人之嗣後不能P2-51
損害賠償、解除契約
Unit 4 嗣後不能4─雙方均可歸責之嗣後不能P2-55
損害賠償、對待給付、與有過失
Unit 5 給付遲延P2-59
給付遲延、過大催告、往取債務之遲延
Unit 6 不完全給付P2-63
不完全給付、債之義務群、因債務不履行侵害債權人人格權
Unit 7 預示拒絕給付P2-75
債務不履行之型態、預示拒絕給付
Unit 8 受領遲延P2-79
受領遲延、對己義務違反、不真正義務違反、債權人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section 5 契約之特殊效力P2-83
Unit 1 違約金P2-83
違約金、損害賠償總額預定性質違約金、懲罰性違約金、契約解除與違約金請求、違約金酌減
Unit 2 契約之解消─解除與終止P2-89
契約解除、回復原狀、契約解除無礙損害賠償之請求
Unit 3 涉他契約─真正第三人利益契約及附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P2-103
第三人利益契約、直接給付請求權、附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理論
Unit 4 定型化契約條款P2-110
非消費性定型化契約條款、顯失公平、他方所不及知或無磋商變更餘地
Unit 5 締約上過失─兼論預約P2-114
締約上過失、非因過失信契約能成立、中斷締約、預約
CHAPTER 3 契約法各論
section 1 買賣P3-2
Unit 1 權利瑕疵擔保P3-2
權利瑕疵擔保、自始權利瑕疵、準用債務不履行
Unit 2 物之瑕疵擔保P3-8
物之瑕疵擔保、履行說、擔保說、凶宅、拒絕受領、同時履行抗辯、瑕疵修補、不完全給付競合
Unit3 危險移轉P3-29
危險移轉、利益及危險之意義
section 2 租賃P3-31
Unit 1 出租人之義務P3-31
瑕疵擔保責任
Unit 2 承租人之義務P3-36
承租人保管責任、租賃物因得承租人同意使用之第三人自殺而成為凶宅、承租人之失火責任
Unit 3 基地租賃之強化P3-46
基地租賃、地上權登記、優先承購權
Unit 4 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P3-54
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違章建築、押租金之請求及返還
Unit 5 推定租賃P3-60
推定租賃、違章建築、推定租賃之範圍
section 3 承攬P3-65
Unit 1 承攬瑕疵擔保責任P3-65
瑕疵擔保、修補、損害賠償、解除契約、發見期間、權利行使期間、不完全給付與承攬瑕疵擔保之競合
Unit 2 承攬人給付遲延責任P3-83
承攬人之給付遲延、損害賠償與減少報酬之選擇關係、解除權的限縮
Unit 3 定作人之協力義務P3-88
定作人協力義務、不真正義務
Unit 4 強制意定性抵押權P3-94
承攬人之強制意定性抵押權、登記生效、費用性擔保物權
Unit 5 履約保證及擔保照付條款P3-97
擔保照付、獨立之擔保
Unit 6 合建契約P3-105
合建契約、混合契約
CHAPTER 4 無因管理及不當得利
section 1 無因管理 P4-2
Unit 1 無因管理 P4-2
適法無因管理、管理他人事務之意思、兼為自己利益
section 2 不當得利P4-7
Unit 1 不當得利之類型化:給付型與非給付型不當得利P4-7
不當得利之類型化、給付型與非給付型不當得利
Unit 2 給付不當得利之成立P4-10
給付不當得利、受利益、利益之具體個別性、給付關係
Unit 3 非給付型不當得利之成立─權益侵害型為例P4-16
非給付型不當得利、權益侵害、權益歸屬說
Unit 4 不當得利的法律效果─返還客體、範圍及第三人之返還義務P4-19
利益原形、價額償還、善意不當得利受領人返還責任、現受利益、總體財產觀察無償受贈第三人之返還義務
Unit 5 給付型不當得利之重要案例類型P4-29
第三人不當得利、指示給付關係、真正第三人利益契約
Unit 6 非給付型不當得利之重要案例類型P4-34
無權占有他人土地、公用地役關係、出租他人之物、出租共有物
CHAPTER 5 侵權責任
section 1 自己行為之侵權責任 P5-2
Unit 1 過失侵權責任1 P5-2
交易安全往來義務、不作為侵權
Unit 2 過失侵權責任2 P5-5
過失侵權責任保護法益、絕對權、相對權、純粹經濟上損失
Unit 3 過失侵權責任3 P5-13
相當因果關係、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被害人特殊體質、第三人故意行為、被害人自救行為、責任範圍因果關係
Unit 4 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侵權責任P5-19
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侵權行為、獨立請求權基礎
Unit 5 共同侵權行為P5-22
行為關聯、共同原因、共同危險、擇一因果關係、過失幫助共同侵權、過失造意共同侵權
section 2 為他人行為負責之侵權責任P5-30
Unit 1 法定代理人之連帶賠償責任P5-30
法定代理人連帶責任、未行使監護權一方之侵權責任、監督疏懈、求償權
Unit 2 僱用人侵權責任1─僱用關係之認定P5-35
事實上僱用關係、靠行業者、無線電叫車業者、借名營業
Unit 3 僱用人侵權責任2─執行職務P5-44
客觀執行職務概念、內在關聯說、信賴說
Unit 4 僱用人侵權責任3─選任監督無過失之舉證P5-52
推定選任監督之過失、舉反證推翻
Unit 5 僱用人侵權責任4─責任成立之效力P5-57
求償權、僱用人與受僱人之內部分擔、被害人對於受僱人之請求權消滅時效完成
section 3 物之危險實現及危險活動侵權責任 P5-60
Unit 1 工作物所有人責任 P5-60
工作物所有人責任保護法益
Unit 2 民法第 191條之 3危險工作或活動之責任 P5-66
危險活動責任、醫療行為、危險活動責任之保護法益、純粹經濟上損失
section 4 商品及服務責任 P5-75
Unit 1 民法之商品製造人責任 P5-75
商品責任之雙軌制、商品製造人、通常使用、三重推定
Unit 2 消保法之商品責任 ─構成要件 P5-79
消保法商品責任、保護主體、第三人、保護法益、純粹經濟上損失、商品自傷
Unit 3 消保法之服務責任 P5-87
消保法服務責任、適用服務責任之服務類型、餐廳業者
Unit 4 消保法商品、服務責任之法律效果 P5-95
懲罰性賠償金、「依本法所提之訴訟」的解釋、第三人、懲罰性賠償金計算基準
CHAPTER 6 損害賠償之債
section 1 損害賠償之方法P6-3
Unit 1 損害賠償之方法 P6-3
損害賠償之方法、應有狀態、回復原狀、金錢賠償
section 2 損害賠償之範圍P6-7
Unit 1 完全賠償原則P6-7
完全賠償原則、所受損害、所失利益
Unit 2 損益相抵P6-10
損益相抵、同一原因事實、法律評價、保險代位、全民健康保險
Unit 3 與有過失P6-17
與有過失、互毆、對己義務、因果關係、識別能力、搭乘他人騎乘之機車承擔騎乘者之與有過失、乘客與計程車司機之過失、法院職權事項
Unit 4 讓與請求權P6-26
讓與請求權
Unit 5 身體健康受侵害之侵權行為特別規定P6-29
減少勞動能力、看護費用、親屬代為看護、身分法益受侵害
Unit 6 生命權受侵害之特別規定P6-33
扶養權利之賠償、損益相抵、餘命損害
section 3 侵權責任損害賠償請求之時效P6-37
Unit 1 侵權責任損害賠償請求之時效P6-37
侵權責任消滅時效、客觀基準、主觀基準、繼續性損害
CHAPTER 7 債之保全
Unit 1 代位權 P7-2
代位權、保全債權之必要、債權人代位債務人對支付命令異議、代位權之訴之聲明
Unit 2 撤銷權 P7-10
撤銷訴權、詐害行為有害及債權之判斷時點、撤銷訴權與清償債務之行為
CHAPTER 1 民法總則
section 1 權利主體P1-2
Unit 1 法人侵權責任P1-2
法人侵權責任、實質董事、類推適用於合夥
section 2 意思表示瑕疵P1-5
Unit 1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P1-5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善意第三人
Unit 2 錯誤P1-10
錯誤意思表示、動機錯誤、非因表意人之過失
Unit 3 詐欺、脅迫P1-17
受詐欺、脅迫之意思表示撤銷、對抗善意第三人、不作為詐欺、脅迫之不法性
section 3 無權處分 P1-23
Unit 1 無權處分 P1-23
無權處分、有權利人之承認
section 4 代理 P1-28
Unit 1 有權代理 P1-28
代理、自己代理、雙方代理、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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