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港先生,自民國61(1972)年即入省政府擔任4年建設廳長,後於67(1978)年6月12日接掌省政,至民國70(1981)年12月5日轉任內政部長止,在省府服務7年多。其公務生涯是從最基層的科員開始,於南投縣政府升任課長、秘書,後經過選舉成為南投縣長,之後任省政府建設廳長、臺北市長,獲提拔為臺灣省主席,再進入中央政府擔任內政部長、行政院副院長,最後在司法院長任內退休,長達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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