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07 年)版之修訂,較前(104 年)版修訂91 題,新增3題,刪除1 題,主要係配合103 年10 月後之法規與制度變動,更新相關內容,修訂重點包括配合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106.02.18)、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105.05.16、106.02.18)、期貨公會期貨信託基金從事店頭衍生性商品之總風險暴露計算標準(106.05.17)、期貨公會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銷售及申購買回作業程序(105.05.31、105.09.05、106.05.17)、期貨信託基金宣傳資料及廣告管理辦法( 105.05.31 )、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104.05.12、104.07.29、104.09.16、105.11.18)、期貨信託事業全權委託其他專業機構運用期貨信託基金應注意事項(104.08.25)及相關行政函令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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