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王的寶藏
驚險超越《金銀島》,瘋狂更勝《湯姆歷險記》
一場有去無回的異域冒險
神秘的所羅門王寶藏,追逐者眾,
這次他們是否能順利取得寶藏,全身而退……
亨利爵士的弟弟在非洲神秘失蹤,他為了尋找弟弟,千里迢迢從英國來到非洲,這場尋人之旅意外成了尋寶之旅。亨利爵士與他的朋友古德和非洲獵人艾倫從黃沙滾滾的沙漠開始,去尋找藏在遼闊沙漠深處、猶太人史上最偉大國王所羅門王的寶藏。(據《聖經‧舊約》記載,所羅門王是大衛王之子,出生於西元前1000年,是中東的猶太人君主,統治猶太王國長達40年。據說所羅門王在耶路撒冷建立一座聖殿,藏有無數珍寶。西元前597年,以色列被巴比倫王國征服,聖殿被毀,寶物下落不明。《所羅門王的寶藏》即透過這段歷史說明寶藏是放置在非洲的某個角落。)
在非洲獵人艾倫協助下,爵士一行人經過長途跋涉,終於來到了目的地,並且拜會了庫庫安納王國的國王特瓦拉。特瓦拉身邊的女巫古加爾誣稱爵士一行人會導致庫庫安納毀滅,使得國王十分害怕,進而打算殺害艾倫一行人。這時,艾倫擊發手槍、震懾住特瓦拉,並以手槍的力量向特瓦拉宣稱,自己與夥伴是來自外星球的神祇,特瓦拉因而感到畏懼而招待他們進入皇宮。
不久,艾倫一行人得知隨行的恩波帕是前任國王之子,而特瓦拉是前國王之弟,趁國家政局不穩時在女巫扶持下發動政變,殺害前國王並控制國家,王子恩波帕在襁褓中被王后帶著逃離王國。為了復辟,恩波帕與不滿特瓦拉暴政許久的王叔伊哈德聯手,加上爵士一行人的協助,成功推翻特瓦拉,特瓦拉本人則在最後的決鬥中遭亨利爵士斬首。
恩波帕登基後,兌現承諾,命令女巫帶領艾倫一行人去尋找所羅門王的寶藏,女巫懼於國王威權,雖然不情願也只得照做,但在抵達目的地後卻陷害他們,以致他們被關在歷代國王墓穴中,女巫自己也遭巨石壓死。爵士一行人在尋找出口同時,意外找到了所羅門王的寶藏,也找到了出口。歸途中,亨利爵士並找到失散多年的弟弟,他們在與國王道別後榮歸故里。
密探
首度繁體中文版
現代主義先驅康拉德代表作之一
BBC四度改編為電視劇集、希區考克改編為電影,曾多次改編為舞台劇與電影
藍燈書屋20世紀百大英語經典小說
故事發生於1886年的倫敦,關於一個秘密探員維洛克的生平。
維洛克平時是個商人,擁有一家銷售情趣用品、避孕藥具和各種小玩意的商店。他和妻子溫妮、岳母以及低能的小舅子史蒂夫一起生活,溫妮如同照顧兒子般地照顧著弟弟。維洛克雖然受雇於外國駐倫敦使館當密探,卻有一群無政府主義者的朋友奧西彭、麥凱里斯和「教授」。他們的小組以《無產階級未來》(The Future of the Proletariat)的縮寫「F. P.」的小冊子形式出版無政府主義文獻。
維洛克應雇主外國駐倫敦使館第一秘書瓦迪米爾的要求,如果要證明自己是個好探員,必須炸毀格林威治天文台。後來格林威治公園果然發生了爆炸案,有一人遇害,於是警方開始調查。原本麥凱里斯被列為嫌疑犯,而助理處長想要找他的線民維洛克來幫忙,但在陰錯陽差之下,督察長錫特根據爆炸現場遺留的大衣找到了維洛克的商店,發現受害人是史蒂夫。維洛克對溫妮承認了爆炸案是他所為,溫妮驚嚇之餘,在痛苦中刺死了維洛克,並逃離現場。
溫妮逃離之後,巧遇奧西彭,乞求他協助,奧西彭協助溫妮並搞出曖昧,不過真正的目的其實是維洛克的銀行存款。他們計畫逃亡,他幫助她乘船去歐洲大陸。然而,溫妮不穩定的情緒加上維洛克被謀殺的公告愈來愈讓奧西彭擔心,於是他丟下了溫妮,帶著維洛克的存款逃逸無蹤。
後來,奧西彭看見一則新聞報導,有個符合溫妮外貌的女人從渡輪上失蹤了,她留下了一枚結婚戒指,溺斃於英吉利海峽中……。
作者簡介:
亨利.萊德.海格德爵士Sir Henry Rider Haggard
英國維多利亞時代小說家,常以浪漫愛情與驚險冒險故事為題材,代表作為《所羅門王的寶藏》。
海格德生於英格蘭諾福克郡的布拉登漢(Bradenham, Norfolk),在十個小孩中排行第八,父親是有丹麥血統的律師,母親出身富商家庭,出版過詩集。
1875年,海格德19歲,在非洲擔任納塔爾總督亨利.鮑爾爵士的秘書,大約此時,他愛上了瑪麗伊麗莎白.「莉莉」.傑克遜。1878年他在德蘭士瓦成為高等法院常務官,並寫信給他父親,表明打算返回英格蘭和傑克遜結婚,但遭父親反對。1878年成為南非德蘭土瓦省最高法院的書記員。1880年,夫妻一起前往非洲,後來兩人在南非德蘭土瓦經營鴕鳥場。1881年,他回到英國攻讀法律,但對當律師興趣缺缺,後來乾脆辭職,專心寫作。1885年,他完成經典名作《所羅王的寶藏》。1882年他回到英格蘭定居,1884年成為律師。1912年封爵,1919年升二等爵士(Knight Commander)。
海格德初期寫作不順遂,但他著作等身,共寫了57部小說,其中最著名的是《所羅門王的寶藏》及續集《白女王與夜女王》(Allan Quatermain),和《她》(She)以及續集《阿霞》(Ayesha)。海格德常年在非洲工作,使得他的作品中常見深入「黑暗大陸」的冒險之旅。
他和吉卜林終生維持良好的友誼。
相關著作:《所羅門王的寶藏》
約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
原名約瑟夫.泰奧多爾.康拉德.納文奇.科熱日尼奧夫斯基(Józef Teodor Konrad Nałęcz Korzeniowski),生於俄羅斯帝國基輔州別爾基切夫附近(現烏克蘭境內)的波蘭裔英國小說家,是少數以非母語寫作而成名的作家之一,被譽為現代主義先驅。
康拉德生於帝俄統治下的烏克蘭,雙親皆死於政治迫害。他於1874年赴法國當水手,1878年加入英國商船服務,並於1886年歸化英國籍。他年輕時當船員,直到中年才改行寫作。一生共寫作13部長篇小說和28部短篇小說,主要作品包括:《黑暗之心》(The Heart of Darkness, 1899)、《吉姆爺》(Lord Jim, 1900年)、《密探》(1907)等。
康拉德實屬英國文學界裡耐人尋味的異客。他周遊世界近20年,37歲(1894年)才改行成為作家;在寫第一本小說前他僅自學了十多年的英文。康拉德的作品深刻反映新舊世紀交替對人性的衝擊。面對文化與人性的衝突,他並沒有提供答案,而是如同哲學家提供思索答案的過程。
譯者簡介:
余佳玲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碩士。合譯有《珍稀地球》、《文化地理學》、《5種語言圖典》、《素食者生存遊戲》、《大藍海洋》、《星星男的天文大夢》等書。
陳錦慧
加拿大Simon Fraser University教育碩士。曾任平面媒體記者十餘年,現為自由譯者。譯作:《北與南》、《山之魔》、《骨時鐘》、《製造音樂》等二十餘冊。賜教信箱:c.jinhui@hotmail.com
章節試閱
所羅門王的寶藏
第一章 遇見亨利.柯蒂斯爵士
說來稀奇,以我已經五十五歲的年紀,我竟然發現自己應該提筆試著寫下過去的一段經歷。我不知道如果我真的將這段經歷寫出來,我所完成的會是什麼樣的一部作品。我這一生做過許多事情,或許是因為我從很年輕的時候就開始工作,所以我才會覺得自己的人生似乎頗為漫長。在其他男孩還在上學的年紀,我已經開始在舊殖民地做買賣維持生計。從那時起,我做過生意,打過獵,上過戰場,還曾經去挖礦。但直到僅僅八個月前,我才真正發了財。我得到了一筆很大的財富,至今我仍不清楚這筆財富究竟有多大,不過我不認為自己會願意為了這筆財富而再次經歷過去那十五、六個月的遭遇;除非我確定自己最終能夠平安度過一切,帶著財富全身而退,否則我絕不願意再走那麼一遭。然而話又說回來,我膽子小又不喜歡暴力,加上我幾乎厭倦了冒險犯難,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寫這本書:這又不是我的專長。雖然我很愛看《舊約聖經》以及《英戈爾茲比文集》,但是我並不擅長與文字打交道。讓我試著列出我寫這部作品的原因吧,只為了看看我是否有任何這麼做的理由。
原因一:基於亨利.柯蒂斯爵士及約翰.古德上校的要求。
原因二:因為左腿疼痛,我正在德爾班(Durban)休養。自從被那頭該死的獅子咬傷後,我就一直為腿傷所苦,而現在的情況相當糟糕,腿傷使得我走起路來比以往跛得更厲害。獅子的牙齒裡必定含有某種毒素,否則怎麼會傷口已經痊癒,卻在一年後大約受傷的同一時刻,傷口又再度痛起來?像我這樣這輩子已經射殺了六十五或甚至更多頭獅子的人,居然會被第六十六頭獅子猶如嚼口菸草般地咬在腿上,這種事情真是令人難以接受,根本有悖常理。而就算不考量其他因素,喜歡事情井然有序的我也不喜歡看到這種情況出現。這是順帶一提。
原因三:因為我的兒子哈利(Harry)正在倫敦的醫院學習,想要成為一名醫生,我想讓他有東西可以解悶,可以有個把個星期別惹麻煩。在醫院工作肯定有時會很乏味無聊,即使是解剖屍體,也有可能叫人感到厭煩,而我的這段經歷不論可能帶給讀者什麼樣的感受,就是不會令人感覺枯燥無味,反而會讓哈利在閱讀我們的冒險旅程時,有那麼一、兩天為他的生活注入些許活力。
原因四、也是最後一項原因:因為我所要說的,是在我記憶中最為離奇的一個故事。這個故事說起來可能頗為詭異,特別是考慮到故事裡一名女性都沒有--只有芙拉塔(Foulata)一個例外。不,等等,還有加加歐拉(Gagaoola),前提是她還算是個女的而不是魔鬼的話。不過她至少已經一百歲了,早已過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因此我就沒把她算在內。不論如何,我可以很有把握地說,在整段經歷中一個女的都沒有。
好了,我最好言歸正傳。這是段艱難的旅程,我感覺自己好像駕著牛車,車軸深陷在泥沼裡進退兩難。不過,正如波耳人(Boer)所說的「薩特吉斯,薩特吉斯」(sutjes,我根本不知道這個字他們是怎麼拼的)--慢慢來終能抵達終點。只要有強壯的牛隊,終會突破險阻,意思就是,假如這些牛不會太差勁的話。瘦弱的牛什麼事也做不了。現在,故事開始。
*****
我叫艾倫.夸特梅恩,是來自納塔爾省德爾班市的紳士,在此宣誓我所說的話句句屬實--這是我為了可憐的基瓦(Khiva)與溫特沃格(Ventvögel)的死,在法官面前陳述證詞時的開場白,他們的離世真是令人傷感;不過,以這段話作為一本書的開頭總感覺似乎不太合適。再者,我是紳士嗎?什麼樣的人可以稱之為紳士?我並不是很清楚,然而,我曾經必須和黑鬼打交道--不,我不喜歡「黑鬼」這種叫法,我會把這個詞刪掉。我認識許多當地人可以稱得上是紳士,而哈利,我的孩子,在你看完這個故事以前,你必然也會有相同的看法,此外,我也認識許多身懷鉅款,剛從家鄉來到這裡的白人,他們人品低劣,不是紳士。
不論如何,雖然我這輩子一直都只不過是名窮行商兼獵人,但是我生來就是紳士。我不知道自己的行事作為是否一直都符合紳士的標準,這點你必須自己來評斷。天知道我已經盡力了。我這一生殺過很多人,但是我從未肆意濫殺,我的手上從未沾過無辜者的血,我殺人純粹是出於自衛。上帝賦予了我們生命,我想祂是要我們好好保護自己的性命,至少我一直以來都是遵照著這項意旨在行事,而我也希望,當我的人生走到盡頭,我不會因此而受到老天責罰。這是個既殘酷又邪惡的世界,就連我這麼膽小的一個人,也曾經一次又一次地被捲入戰鬥之中。我無法分辨這件事是對是錯,但是不論如何,我從來沒有偷過東西,只不過有次我從一名卡菲爾人(Kafir)的手上騙到了一群牛。可是他後來也用卑鄙的手段對我進行了報復,讓我至今仍舊為了這件事而苦惱不已。
嗯,我和柯蒂斯爵士及古德上校初次見面,是在大約十八個月以前。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到巴曼瓜托(Bamangwato)以北一帶獵象,結果運氣不好。那趟旅程事事不順,最糟糕的是我還發起了高燒。所以待身體一恢復,我便南下來到鑽石區,賣掉身上的象牙還有我的牛車和牛,遣散手下的獵人,接著搭乘郵車來到好望角。在開普敦待了一個禮拜後,我發現旅館多收了我的住宿費,加上那裡所有能看的東西我都看過了,包括以我之見可能帶給國家莫大好處的植物園,以及一點用處都沒有的新國會大廈,因此我決定搭乘登克爾德號(Dunkeld)返回納塔爾,當時登克爾德號正停靠在碼頭旁,等待從英國來的愛丁堡號抵達。我拿了舖位後上船,當天下午,待愛丁堡號上要轉乘去納塔爾的乘客上船後,我們這艘船便起錨出航了。
在這些上船的乘客當中,有兩名乘客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其中一名是年約三十的男士,他的胸膛之寬、手臂之長,可以說是我前所未見。他有著一頭黃髮、濃密的黃色鬍子,一雙灰色的大眼深深嵌在他輪廓分明的臉龐上。我從未見過這麼英俊的人,他不知怎麼地讓我想起古丹麥人。不是我對古丹麥人有很深的了解,雖然我的確認識一名騙了我十英鎊的現代丹麥人,而是我記得曾經看過一幅畫,我覺得畫中那些古丹麥人就像是白種的祖魯人,他們舉著大獸角杯喝酒,長髮披掛在背上。看著那位男士站在升降梯旁,我心想,他只要把頭髮再留長一點,將一件畫中的鎖子甲套上他寬闊的肩膀,再讓他一手執戰斧,一手舉著獸角杯,他就會像是從那幅畫裡走出來的一樣。對了,順帶一提,說來奇怪,後來我發現亨利.柯蒂斯爵士(這就是那位大個子的名字)還真的有丹麥血統,而這正證明了血統會如何地顯現於外。他也勾起了我對另一個人的強烈印象,不過當時我想不起來那個人是誰。
另一名乘客站在那裡跟柯蒂斯爵士說話,他身材矮壯,皮膚黝黑,外表與柯蒂斯爵士相當不同。我立即意識到他必然是一名海軍軍官;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但是海軍是很難錯認的。我這輩子曾經和幾名海軍去打過獵,雖然其中有些人很可惜地經常言詞粗魯,但他們卻一再證明了他們是我曾見過的最棒、最勇敢也是最優秀的夥伴。我在一、兩頁前曾經問過一個問題:什麼樣的人可以稱之為紳士?現在我就來回答這個問題:儘管害群之馬在所難免,但是大體而言,皇家海軍軍官就是紳士的代表。我猜一定是寬廣的海洋洗滌了他們的心靈,上帝製造的海風吹拂去他們心中的苦痛,讓他們成為真正的男子漢。
嗯,回到剛才的話題,我又一次猜對了;那位黝黑的男士確實曾是海軍軍官,三十一歲時是上尉,在服役十七年後,因為升遷無望,只能帶著一個光榮卻無用的軍銜,從皇家軍隊中退役。這就是為女王陛下效命的人必須面對的現實:就在他們剛開始真正了解自己的工作,即將攀上人生的高峰時,卻被丟進冰冷的世界裡自謀生路。我想他們對此並不在意,不過對我來說,我寧可以打獵維持溫飽。或許所得稀少,但是失去的也不會這麼多。
我透過乘客名單,找到了這位軍官的名字,他姓古德,約翰.古德上校。他相當壯實,中等身材,皮膚黝黑,看上去有些奇特。他的外表十分整潔,鬍鬚刮得極為乾淨,右眼還一直戴著單片眼鏡。那片眼鏡就像是長在那裡一樣,不見鍊子連著,古德只有在要擦拭鏡片的時候才會將它摘下來。一開始我還以為他連睡覺都戴著這片眼鏡,後來才發現並沒有這回事。在要睡覺時,他會把眼鏡連同他的假牙一起放進褲袋裡。他有兩副很漂亮的假牙,而我自己的卻不怎麼好,所以經常讓我想打破《十誡》的最後一誡:不可貪圖他人的財物。不過我還只是想想而已。
夜色在我們出發不久後降臨,隨之而來的是非常惡劣的天氣。從陸地的方向突然颳來一陣強風,比蘇格蘭的霧還要濃厚的霧氣很快便驅使眾人離開了甲板。登克爾德號是一艘平底船,向來吃水不深,所以搖晃得很厲害,幾乎就像隨時會翻覆一樣,不過這種情況一直沒有發生。由於想要在船上走動根本是件不可能的事,因此我便站在機房附近,這裡十分溫暖,我盯著固定在對面的擺錘打發時間,擺錘隨著船隻的顛簸緩緩前後擺動,標示出船體每次傾斜的角度。
突然有個稍顯不耐煩的聲音在我背後說:「那個擺錘不準,重量不對。」我回過頭,看到先前乘客上船時我注意到的那名海軍軍官。
我問:「確實如此,不過你為什麼會這麼想?」
「這麼想?我根本不用想。為什麼--」這時船又顛了一下,然後又恢復平衡。「這艘船要是真的傾斜到那東西指示的那個程度,船早就翻了,再也搖晃不起來,就這麼回事。不過這些商船的船長就是這樣,做事總是這麼草率。」
就在這時,晚餐的鈴聲響起,我暗自鬆了一口氣,因為必須聽一位皇家海軍軍官談論這個話題,真是件很痛苦的事。而就我所知,要說有什麼事情比前者更令人感到痛苦,就只有聽商船船長針對皇家海軍軍官直言不諱地發表自己的看法了。
我和古德上校一起走下去用餐,到了餐廳,我們發現柯蒂斯爵士已經就座。他的座位與古德上校相鄰,而我則坐在他們的對面。上校與我很快便聊起打獵之類的話題,他問了我許多問題,因為他對所有的事情都感到非常好奇,我則盡可能一一回答他的問題。沒多久他就提到了大象。
坐在我附近的某個人喊道:「啊,先生,在這方面你算是找對人了。關於大象,獵人夸特梅恩絕對知道的比誰都多。」
柯蒂斯爵士原本一直很安靜地坐在一旁聽我們說話,這時他顯然嚇了一跳。
他傾身越過桌子,以相當低沉的聲音問道:「先生,不好意思,冒昧打擾一下,請問你的名字是不是艾倫.夸特梅恩?」他的聲音和他十分相配,對我來說彷彿從他寬厚的胸膛裡就是應該發出這種聲音。
我回答是的。
那位大個子沒再多說什麼,不過我聽見他的嘴巴在鬍子裡嘟囔著:「真是幸運。」
不久後晚餐時間結束,我們正要離開餐廳時,柯蒂斯爵士向我走來,邀請我去他的客艙抽個煙。我接受了他的邀請,他便帶領我們來到登克爾德號的甲板艙。這是一間非常講究的艙房,原本是兩間,但是當年加內特.沃爾斯利爵士或某位大人物搭乘登克爾德號出航時,隔板就被敲掉了,從此再也沒有裝回去。艙房裡有一張沙發,沙發前面是一張小桌子。柯蒂斯爵士差遣服務人員去拿瓶威士忌過來,接著我們三個人便坐了下來,點燃了菸斗。
在服務人員送來威士忌又把燈點亮後,柯蒂斯爵士開口說道:「夸特梅恩先生,前年大約這個時候,我想你應該是在特蘭斯瓦爾北方一個叫做巴曼瓜托的地方吧。」
我回答:「沒錯。」心裡相當驚訝這位先生居然如此清楚我的行蹤,就我所知,一般人並不會對我的動向感興趣。
古德上校以他一貫的迅捷風格加入對話:「你在那裡做生意對吧?」
「對,我運了一車貨物過去,在居住區外搭了個帳棚,直到把這批貨物都賣光才離開。」
柯蒂斯爵士坐在我對面的馬德拉椅中,手臂支在桌面上。這時他抬起頭,那雙灰色的大眼緊盯著我的臉。我心想,他的眼神中流露出某種奇怪的焦慮。
「你在那裡有沒有碰到一個叫做納維爾(Neville)的人?」
「喔,有啊,他就在我旁邊卸牛軛,打算停留兩個禮拜讓他的牛好好休息,之後再繼續往內陸走。幾個月前我收到某位律師的來信,問我是否知道他的情況,我當時就回了信,把我知道的所有事情都告訴那位律師了。」
柯蒂斯爵士說:「是的,你的信已經被轉來給我。你在信中提到,那名叫做納維爾的男性在五月初就坐車離開了巴曼瓜托,和他同行的人包括車夫、嚮導,以及一名叫做吉姆(Jim)卡菲爾獵人。納維爾表示,如果可能的話,他計畫長途跋涉到馬塔貝列人居住區最遠的交易站印雅提(Inyati),他會在那裡賣掉他的牛車,然後徒步繼續他的旅程。你還說他確實賣掉了他的牛車,因為六個月後你在某位葡萄牙商人的手上看到了那輛車。那位商人告訴你,他是在印雅提從一名白人的手中買下那輛車,他已經忘記那個人的姓名,他認為那名帶著原住民僕役的白人已經動身前往內陸打獵去了。」
「沒錯。」
接著房內陷入一陣沉默。
柯蒂斯爵士忽然開口說:「夸特梅恩先生,我想你應該知道,或猜得到我的……納維爾先生往北方走的原因,或是他這趟旅程是朝哪個地點前進的是嗎?」
我回答:「我略有耳聞。」接著我沒有再說話,我並不想談論這個話題。
柯蒂斯爵士與古德上校互看了一眼,隨後古德上校點點頭。
柯蒂斯爵士繼續說:「夸特梅恩先生,我想跟你說個故事,並請教你有什麼建議,或許還需要請你協助。把你的信轉給我的那位律師告訴我,我可能必須完全仰賴這封信,因為你在納塔爾很有名,每個人都很尊敬你,你尤其知名的就是你謹慎周密的行事風格。」
我為人向來謙遜,因此我躬了躬身表示謝意,喝了幾口威士忌和水以掩飾自己的不解,而柯蒂斯爵士又繼續說。
「納維爾先生是我的弟弟。」
我吃驚地應了一聲:「喔。」因為現在我知道在我初次見到柯蒂斯爵士時,他讓我想起了誰。他弟弟的身材矮小了許多,又蓄著深色的鬍鬚,不過現在我想起來了,他們倆有著相同色調的灰色眼睛,眼神同樣敏銳,輪廓也十分相似。
柯蒂斯爵士接著又說:「他是我唯一的弟弟,而直到五年前,我都一直認為我們之間最少一個月會碰一次面。可是就在大約五年前,如同許多家庭偶爾都會遭遇到的情況,不幸降臨在我們身上。我們大吵了一架,當時在氣頭上的我對我的弟弟做了很過分的事。」
柯蒂斯爵士說到這裡,古德上校便對著自己重重地點了點頭。就在這時,船身猛然晃了一下,固定在對面右舷上的鏡子因此有一刻幾乎到了我們頭上,而因為我坐著的時候是把雙手插在口袋裡,眼睛看著上方,所以正好可以從鏡子裡看到他頭點得跟什麼似的。
柯蒂斯爵士繼續說道:「我想你應該知道,如果有人過世時沒有留下遺囑,他的名下又除了土地之外別無其他財產,也就是英國所謂的房地產,這些土地就會全部由他的長子繼承。當時的情況就是這樣,就在我們吵架的那個時候,我們的父親沒有留下遺囑就離開人世。他一直拖著不肯立遺囑,直到最後一切都已經太遲。結果就是我弟還未培養一技之長,卻一毛錢都沒拿到。當然照顧他就會是我的責任,可是當時我們之間吵得實在太厲害,所以我就--說起來真的很慚愧(然後他深深地嘆了一口氣)--撒手不管了。不是我不願意公平對待他,我只是在等他主動跟我和解,但是他卻什麼都沒做。夸特梅恩先生,很不好意思讓你聽我說這些家務事,不過我必須把事情說清楚,嗯,古德你說呢?」
上校說:「沒錯,我相信夸特梅恩先生一定不會把這些事情說出去。」
我說:「當然不會。」我寧可讓自己謹慎小心一點,正如柯蒂斯爵士所聽說過的,我在這方面有些名聲。
柯蒂斯爵士繼續說道:「嗯,當時我弟的戶頭裡有幾百英鎊。他什麼都沒跟我說,就把這點錢都提了出來,然後幫自己取了納維爾這個名字,就出發去了南非,滿心希望能夠在那裡賺到一筆財富。這些是我後來聽說的。約莫三年過去了,雖然我寫過好幾封信,卻完全沒有得到我弟弟的消息。無疑地,這些信根本沒到達他的手上。不過日子一天天過去,我愈來愈擔心他。夸特梅恩先生,我發現真的是血濃於水。」
我想起我的兒子哈利,說:「一點也沒錯。」
「夸特梅恩先生,我發現,只要能得知我弟弟喬治(George)平安無事的消息,知道我還能再見到他,我願意拿出自己一半的財產。他是我唯一的親人了。」
古德上校突然蹦出一句話:「柯蒂斯,可是你一直都沒這麼做。」他瞥了那位大個子的臉一眼。
「嗯,夸特梅恩先生,日子一天過一天,我愈來愈感到焦慮,急著想知道我弟弟是生是死,如果他還活著的話,更要把他帶回家。我四處打聽,你的信就是我得到的其中一個結果。目前的情況還算令人滿意,因為這封信證明了喬治直到最近都還活著。不過光是知道這點還不夠。所以,長話短說,我決定親自出來找他,而古德上校非常好心地願意與我同行。」
上校說:「沒錯,你看,我沒別的事可做。從海軍退役後領半薪的日子不好過。現在,先生,或許你願意告訴我們關於那位叫做納維爾的先生,你知道或聽說過哪些事情?」
所羅門王的寶藏
第一章 遇見亨利.柯蒂斯爵士
說來稀奇,以我已經五十五歲的年紀,我竟然發現自己應該提筆試著寫下過去的一段經歷。我不知道如果我真的將這段經歷寫出來,我所完成的會是什麼樣的一部作品。我這一生做過許多事情,或許是因為我從很年輕的時候就開始工作,所以我才會覺得自己的人生似乎頗為漫長。在其他男孩還在上學的年紀,我已經開始在舊殖民地做買賣維持生計。從那時起,我做過生意,打過獵,上過戰場,還曾經去挖礦。但直到僅僅八個月前,我才真正發了財。我得到了一筆很大的財富,至今我仍不清楚這筆財富究竟有多大...
推薦序
密探
〈導讀〉事物的真相
臺大外文系副教授 陳春燕
《密探》是康拉德豐實的寫作生涯中極不典型的作品──這是他少數並非以歐洲之外地區為場景的小說。
波蘭裔的康拉德出生於一八五七年,母親、父親在他年幼時相繼過世,他自十七歲起,便開始在商船上工作:青春盛年的大半時間,康拉德若非在海上度過,便是在海外的港口城市工作。時值十九世紀後半葉,他隨著不同的歐洲商船(尤以英國商隊為主)遠渡重洋,從澳洲、遠東到南亞,從中南美洲到非洲大陸,無數次的出海,恰恰勾勒出當時歐洲帝國勢力征服全球的軌跡。當他三十一、三十二歲之際開始嘗試寫作,這些海外經驗便成了筆下最實在的素材。從最為人熟知的中篇小說《黑暗之心》(Heart of Darkness)到《吉姆爺》(Lord Jim)、《碼頭老大》(Nostromo)等重要長篇,乃至於他多數的創作,都以他在世界角落的見聞為藍本。
《密探》則是少見的例外。
《密探》將鏡頭拉回倫敦,內容上則環繞十九世紀末歐洲各家政治意識型態在思想及行動上的角力。
小說所設定的背景時間為一八八七年 ,維多利亞女王登基五十週年,大英帝國盛景空前。但那也是英國內部紛爭四起的年代:財富分配不均,失業率居高不下,對愛爾蘭的高壓統治也日益引發民怨。一八八七年十一月,倫敦便曾發生大規模的民眾抗議活動,而政府採取的回應方式是以現代化的警力強勢鎮壓。
這個歷史時空也彰顯了,當時社會上不同的政治理念尚有機會相互爭逐。例如,社會不公,使得社會主義、馬克思主義有一定的擁護者;甚至無政府主義組織在當時都是合法的,也能在社會空間中維持一定能見度,出版書刊,爭取發言。而各式紛陳的政治選擇,構織了《密探》的內容肌理:小說中,我們看見不同的(男性)角色分別有機會長篇大論,各自發抒在政治光譜上或右或左、或自認比左更左的殊異立場。唯一例外恐怕是主角維洛克,而他的不願表態,與他選擇擔任雙面間諜,互為表裡。
與《密探》緊密相關的另一個時間點,則是小說情節核心──格林威治公園爆炸案──所參照的真實歷史事件。
一八九四年二月十五日,格林威治公園皇家天文台附近,法國籍無政府主義者波爾丹(Martial Bourdin)手持的炸藥突然爆裂,沒有傷及無辜,卻炸死自己。康拉德在一九二○年《密探》重印本的自序中,自陳小說的靈感確是一八九四年的爆炸案。其時,英國大眾傳媒頗有煽情八卦風氣,各報對爆炸案投注了高度關切,甚至在毫無證據情況下推敲出陰謀論,直指這是鎖定天文台的恐怖主義行動,只不過波爾丹行動有所閃失,誤炸了自己。簡言之,這在當時是起爆炸性新聞事件,但事件來龍去脈,事實上至今無解。
一八九四年對康拉德本人恰巧是個關鍵的時間座標。那年一月,他決定取消與一家商船的工作合約,也就此終結他將近二十年的海上生涯;二月十日,他的舅舅過世(舅舅是康拉德成為孤兒後的監護人,亦是主導他選擇船員工作的重要人物);這年,也是康拉德第一本小說被出版社接受的時間。換言之,這正是他人生重大的轉折點,他對寫作開始認真實踐。
《密探》撰寫於一九○六、○七年間,正式出版於○七年。當時,前述幾部後來堪稱他代表作的小說皆已問世,雖然康拉德尚未得到足夠的肯定,但他曾透露,一九○六年前後,他對於「事物的真相」極度敏感,卻總受到外在世界平庸、膚淺價值的干擾,深感孤立。那是個他稱為他「站定不動」、亟思改變的階段。
假使康拉德此刻正在尋索下一部小說題材,回望的是一八九四年(以及穿過一八九四年上溯的一八八○年代末期),這個動作,除了讓他得以反思日不落帝國時期英國的社會現況,更是他對自身創作志業初始點的一次回顧。
也因此,《密探》應被理解為康拉德希冀解決自己對「事物的真相」探求的過程。有趣的是,他所揀選的,卻是曾被戲稱為「波爾丹烏龍事件」這起看似如此靠近卻又難以解碼的新聞案例。而他處理的方式,不是企圖忠實仿製歷史上的波爾丹事件,而是藉由一個表面形似的情節,暴露出小說不同人物對故事中爆炸案緣由似是而非的各自表述,也就此暴露不同政治信仰各自的執迷。
這其中,有主張歷史是由生產、經濟活動所推動的唯物主義者(「假釋聖徒」麥凱里斯);有堅信無產階級革命即將到來的社會主義者(自稱為「恐怖分子」的揚德);也有打著客觀科學名號,以假醫學分析「中產階級墮落劣行」者(綽號「醫生」的奧西彭);還有身上隨時攜帶炸藥,隨時準備以身試法,以行動摧毀社會教條規範者(人稱「教授」的炸藥製造者)。此外,更有維洛克背後的金主,逼迫他製造驚天動地事件以喚醒中產階級的俄羅斯官員(瓦迪米爾);以及同情小偷卻無法憐憫無政府主義者的倫敦警探(錫特),對法律有一定的信心,卻需要收買維洛克這樣政治態度模糊的人,為他提供國際情報。
康拉德在《密探》中毫不避諱地對這些政治論述者的盲昧提出批判,而他批判的方式是從人物造型下手。康拉德從不害怕動用刻板印象,因為他有能力將刻板印象予以複雜化。而在《密探》中,他刻意採用十九世紀末流行的面相學(奧西彭即是這種偽科學的信奉者),讓角色的外觀透露他們的心性。因此,讀者應可留意小說中每位人物的外表形貌甚至衣著打扮:維洛克、麥凱里斯都被塑造成臃腫、蒼白的胖子,符合他們不事生產、寄生社會的個性;錫特則本有堅毅信念,但臉上肥肉讓他的矛盾性格露了餡。
維洛克的小舅子,智能不足的史蒂夫,是小說中難得面容清秀的男性,也的確不時展現對他人真誠的情感。然而姊夫的私心,終究導致了弱勢者史蒂夫的悲劇。
而如果小說表面上的微言大義多半聚焦於維洛克和革命分子這些欠缺自覺的男性人物,小說底蘊卻是不斷將重心拉往兩位女性人物。康拉德曾說過,維洛克的岳母,溫妮的母親,是小說中唯一有道德自省力者。他也曾指出,這部小說事實上是部溫妮的個人歷史。
後者這樣的說法,或有誇大之嫌,但若從小說篇幅編排來看,後半部確實將視角轉往溫妮,漸次鋪陳出她下嫁其貌不揚的維洛克背後的妥協(也因此,除了維洛克的雙面政治奉承值得注意,溫妮的表面順從與內心算計,也是某種雙面性)。而小說後半部的情節高潮以及結尾,更是全力鎖定溫妮的心理轉折。
《密探》事實上還有另一個主角:倫敦。如上所述,這是康拉德難得以倫敦為主場的故事,然他筆下的英國首都,不是繁華昇平,而是擁擠(大倫敦地區人口四百萬人)、失序(都市規畫糟糕到門牌號碼漫無章法),個人獨特性被壓抑,卻也沒有任何能帶來正面意義的集體性。康拉德在回想創作始末(即他那段「站定不動」的階段)時曾提到,他在構思小說的過程中,突然之間,一個巨大的城市的影像浮現在腦海:「一個人口甚至超過一些洲陸的恐怖城市……那裡,有足夠空間包納任何故事,有足夠深度接收各種激情,有足夠多樣性容許各式場景,也有足夠的黑暗埋葬五百萬條生命」。
《密探》除了在嚴肅文學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亦是當代英國大眾傳媒熱衷的題材。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自一九六七年以來,已四度將小說改編為影集。而英國媒體也總愛順勢將BBC每次的改編串連至不同年代的國際政局危機時刻,主要原因自是書中的恐怖主義元素──媒體總喜歡標舉《密探》如何遙遙預示了後世人的生活日常。
《密探》確實是歐美小說中最早開始探討恐怖主義的作品之一,不過《密探》首先在回應的仍是維多利亞時期英國的景況。炸藥發明於一八六六年,隨後不久便開始被用在政治運動中;光是一八八○年代的倫敦便出現過十數起炸藥攻擊。
其次,小說中所提出的恐怖主義信念,具有某種特殊性,倒未必能與我們這個時代多以伊斯蘭聖戰或反美、反西方為訴求的恐攻直接類比。《密探》中的恐怖主義傳聲筒,是俄羅斯駐英外交官瓦迪米爾,是他建議維洛克將攻擊目標鎖定在格林威治天文台,以製造一種純然的攻擊、毫無理由的褻瀆:他以為,科學正是當時幾乎帶有宗教地位的流行物件,攻擊科學,便能達到前述的純粹性,至於天文台(那裡有個標示格林威治標準時間的時鐘),便是當時科學神物化的象徵。
這是十分精準的觀察。一八八○年代,世界各國紛紛開始倡議將時間標準化;一八八四年在美國華盛頓舉行的國際會議,更是確認了國際時區制度,以英國自十八世紀中葉便建立的格林威治本初子午線作為基準。
時間的標準化,意味著生活秩序的標準化、工作節奏的統一,最終得利者,是那些需要工人按表操課、付出高效能勞力的資本家。於是,攻擊天文台,表面上是在打擊科學,骨子裡是在控訴資本制度對於人類生活的全面性掌控。
康拉德小說高妙之處便在於,這樣一個犀利的觀點,卻是由一個動機猥瑣的小人來提陳。小說家對於政治現實的論斷、他對人性的好惡,也因之難以黑白分明。《密探》一方面說了一個戲劇張力十足的故事,也拋給讀者一道關於作者道德曖昧性的難解之題。
密探
〈導讀〉事物的真相
臺大外文系副教授 陳春燕
《密探》是康拉德豐實的寫作生涯中極不典型的作品──這是他少數並非以歐洲之外地區為場景的小說。
波蘭裔的康拉德出生於一八五七年,母親、父親在他年幼時相繼過世,他自十七歲起,便開始在商船上工作:青春盛年的大半時間,康拉德若非在海上度過,便是在海外的港口城市工作。時值十九世紀後半葉,他隨著不同的歐洲商船(尤以英國商隊為主)遠渡重洋,從澳洲、遠東到南亞,從中南美洲到非洲大陸,無數次的出海,恰恰勾勒出當時歐洲帝國勢力征服全球的軌跡。當他三十一、三十二歲...
目錄
所羅門王的寶藏
作者序
後記
前言
第一章 遇見亨利.柯蒂斯爵士
第二章 所羅門寶藏的傳說
第三章 恩波帕的加入
第四章 獵象
第五章 前進沙漠
第六章 水!水!
第七章 所羅門大道
第八章 進入庫庫安納王國
第九章 國王特瓦拉
第十章 獵巫活動
第十一章 神跡出現
第十二章 戰事在即
第十三章 進攻
第十四章 灰軍的最後戰役
第十五章 古德病重
第十六章 死亡之地
第十七章 所羅門王的藏寶室
第十八章 絕望
第十九章 與伊格諾西道別
第二十章 重逢
密探
〈導讀〉事物的真相 臺大外文系副教授 陳春燕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6章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第10章
第11章
第12章
第13章
所羅門王的寶藏
作者序
後記
前言
第一章 遇見亨利.柯蒂斯爵士
第二章 所羅門寶藏的傳說
第三章 恩波帕的加入
第四章 獵象
第五章 前進沙漠
第六章 水!水!
第七章 所羅門大道
第八章 進入庫庫安納王國
第九章 國王特瓦拉
第十章 獵巫活動
第十一章 神跡出現
第十二章 戰事在即
第十三章 進攻
第十四章 灰軍的最後戰役
第十五章 古德病重
第十六章 死亡之地
第十七章 所羅門王的藏寶室
第十八章 絕望
第十九章 與伊格諾西道別
第二十章 重逢
密探
〈導讀〉事物的真相 臺大外文系副教授 陳春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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