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沙海洋事件簿》是「台灣與海洋三部曲」系列中的第一本,它以繪本的方式呈現台灣從荷蘭統治時代開始與西方大航海時代的連結,包括航海、海商、殖民、海戰等主題。當我們從海洋的角度看台灣時會發現與過去從黃土高原看台灣完全不一樣的視角,原來台灣在世界的海洋歷史中佔有那麼重要的地位,台灣成為與世界接觸的前緣而不是偏遠的一個荒島。
全書以大量精美的水彩插畫方式呈現那個還沒有照片年代的事件與風情,不但有知識性,還具有藝術性與收藏價值,因為全世界從來沒有出版過這樣的書。我們是以「決定版」的心情在做這本書,期待您也以「決定版」的心情來收藏它。
推薦序
《福爾摩沙海洋事件簿》(Formosa in the Age of Discovery)是出版史上第一本以臺灣海洋歷史為主題的繪本,從「南島起源說」開始,經過地理大發現、海商帝國,荷蘭東印度公司,鄭氏家族到大清帝國的統治,以1895年大日本帝國因《馬關條約》取得臺灣的殖民統治權為斷代。
臺灣的地理特性理當充滿海洋性格,在歷史上也曾多次融入全球海商的大環境中,但是因為旁邊有一個巨大的農業帝國,所以不時被拉回到大陸國家的禁錮之中。農業帝國的特點是自給自足、追求穩定,所以職業必須世襲,遷徙受到限制,人民沒有向外拓展的動機,甚至被視為禁忌,所以經常海禁鎖國。農業帝國一切都以祖先與當權者的經驗與判斷為依據,所以是成文法,沒有明文規定可以做的事都在禁止之列。
海商帝國則是「貨通有無」的觀念,一切都有價格,一切都可交易,而且出航之後會遇到什麼狀況沒有人可以預知,祖先家法與權威在這裡都發揮不了作用,所以海商帝國通常是不成文法,以陪審團根據常識來判斷,只要沒有明文規定不可以做的統統都可以做,兩種體制所產生的積極性天差地遠。
農業帝國重視土地、生產、物資,社會價值觀重農輕商、重硬輕軟;海商國家則重視貿易協定、口岸、商業合約、品牌、智慧財產。從大航海時代直到今天這些仍然都是全球的主流價值,相對的農業帝國就不免淪為代工廠,以廉價勞工與環境污染為代價幫海商國家賺取暴利,在後殖民時代繼續成為跨國企業的新殖民地。
農業帝國行政權獨大沒有司法獨立的觀念,而行政權又受皇帝一人乾綱獨斷,所以不可能產生民主政治。西方國家的王室大多是根據與議會的合約協議而存在,不可能讓皇權包攬司法權,所以成為三權分立的傳統。尤其西方陪審團制度必須建立在成熟的公民社會之上,而這些是農業帝國最欠缺的,華人社會一向迷信權威,官大學問大,沒有公民社會為基礎實行普選民主,就是今天臺灣政治亂象的原因。
西方海商帝國許多是以「公司」的型態存在,例如荷蘭人在臺灣就是「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的分支單位,而且既然是商業組織,一切都必須講求成本效益,這就是荷蘭最後一任大員總督揆一(Frederick Coyett,1615~1687)最後不得不放棄抵抗撤離的原因,因為巴達維亞總部認為增兵臺灣不敷成本。我們的歷史課本老是講揆一向鄭成功「投降」,這是因為我們不瞭解海商的思維。
西方海商國家還有一項特點就是宗教,當他們進行國際貿易時往往把傳教當成一項重要的附帶任務,尤其是與梵蒂岡關係密切的天主教國家譬如葡、西、義、法等,也經常因傳教與當地政府發生矛盾而造成大規模的衝突。華人常嘲笑西方人的宗教戰爭或殉教的愚蠢,這正反映了中國其實是沒有宗教的,以西方一神教的嚴格標準釋儒道都不算真正的宗教。沒有宗教信仰就無法產生發自內心的熱忱,西方傳教士在偏遠的村莊向原住民傳教,30年沒有返回教廷述職依然不改其堅定信仰,不須監督、不須匯報,一個傳教士就能鼓動成千上萬的信徒跟隨起事,兩種文明一碰撞立見高下。
還有一個長久以來的疑問或許在本書中可以找到解答,那就是為什麼華人在各地都有如此多的移民,並且佔有當地絕對的經濟地位,卻沒有建立類似西方的殖民地,甚至不時遭到大屠殺?最主要的原因是當時明清母國的態度,因為當時朝廷海禁,所以這些移民都是違令偷渡,當發生排華屠殺事件時母國不但不會成為奧援,反而持「活該、死好!」的態度。又像鄭芝龍已經掌握整個東亞的海上貿易,也向朝廷輸誠,但始終被當成海盜「倭寇」,失去成為類似海商帝國「東印度公司」的機會。當然對於像明清時期中國這種人口眾多的國家,農業帝國的穩定封閉型態可能是比較適合的,如果驟然轉型成海商帝國,明清的國祚能否維持那麼久是個很大的疑問。但這是從大陸中國的立場來看,當我們從海洋的角度看臺灣時會發現與過去從黃土高原看臺灣完全不一樣的視角,原來臺灣在世界的海洋歷史中佔有那麼重要的地位,臺灣成為與世界接觸的前緣而不是偏遠的一個荒島。
葡萄牙與西班牙在16世紀時是世界一等強國,當時曾經以條約劃出兩條子午線,以東西區分兩國在全球的勢力範圍,比冷戰時期的美蘇還要霸氣。曾幾何時滄海桑田、物換星移,現在成了歐洲的三流國家。大國崛起或帝國衰敗本是歷史常態,從宏觀的角度可以學習到許多很有價值的經驗,但所有的歷史課本都是為特定的政治目的服務,不能盡信,甚至誤導。
本書以大量精美的水彩插畫呈現那個還沒有照片年代的事件與風情,不但有知識性,還具有藝術性與收藏價值,在全球出版界這是首例。由於本書是繪本型態,文字篇幅有限,歷史細節無法全部展開,各位如果有興趣可以根據關鍵字上網搜尋,以利延伸閱讀。
《福爾摩沙海洋事件簿》(Formosa in the Age of Discovery)是出版史上第一本以臺灣海洋歷史為主題的繪本,從「南島起源說」開始,經過地理大發現、海商帝國,荷蘭東印度公司,鄭氏家族到大清帝國的統治,以1895年大日本帝國因《馬關條約》取得臺灣的殖民統治權為斷代。
臺灣的地理特性理當充滿海洋性格,在歷史上也曾多次融入全球海商的大環境中,但是因為旁邊有一個巨大的農業帝國,所以不時被拉回到大陸國家的禁錮之中。農業帝國的特點是自給自足、追求穩定,所以職業必須世襲,遷徙受到限制,人民沒有向外拓展的動機,甚至被視為禁忌...
目錄
大航海時代 8
南島起源 11
拼板舟 12
「小琉球」? 13
馬可波羅與泉州港 15
大航海時代 17
葡西協議瓜分世界 18
香料群島的爭奪 19
白銀帝國 21
海軍商船海盜三位一體 22
蘭嶼銀盔 23
東西方帆船PK 25
鄭和寶船之謎 27
遠東貿易與長崎出島荷蘭商館 29
屯門海戰 31
媽閣澳門 33
傳教與殉教 35
朱印船 37
鄭芝龍海商集團 39
平戶田川氏 40
臺灣船與「倭寇」 41
荷蘭時代之前的安平港 43
Ilha Formosa 45
Ilha Pescadores? 46
荷西鄭時代 47
荷蘭「東印度公司」 49
巴達維亞 52
荷蘭艦隊圍攻澳門 52
沈有容諭退韋麻郎 55
澎湖風櫃尾城堡 56
熱蘭遮城內的生活 57
熱蘭遮城 59
普羅民遮城 61
烏特勒支堡 62
新港文書 63
殖民經濟 65
臺灣的荷蘭風情 67
絞刑台 68
受洗的「倭寇」 69
馬尼拉 71
西班牙人來臺灣 73
西班牙人在雞籠 75
聖薩爾瓦多城 76
聖多明哥城 77
諸聖堂 79
聖羅倫佐港 82
討伐噶瑪蘭 82
濱田彌兵衛事件 85
明荷料羅灣海戰 87
血稅 88
大員的傭兵 89
郭懷一事件 91
失去臺灣的揆一 92
臺灣族群械鬥的起因 93
鹿耳門的幽靈艦隊 95
荷鄭大員海戰 97
來自巴達維亞的援兵 98
范無如區牧師的訣別 99
熱蘭遮圍城戰 101
荷蘭撤離福爾摩沙 103
清荷聯軍 105
國姓爺之死 106
臺灣船漂流事件 107
大肚王國 109
鄭氏三代 111
施琅 113
鄭氏王朝之道統 114
大清帝國時代 115
唐山過黑水溝 117
一府二鹿三艋舺 118
族群械鬥 119
三年小反、五年大亂 121
蔡牽與王得祿 124
同安梭船 124
鴉片戰爭在臺灣 127
府城的英國冤魂 128
安平、淡水開放口岸 129
南京條約 131
茶葉貿易與大稻埕 133
培里黑船 135
黑船到臺灣 136
樟腦貿易與鹿港 137
羅妹號事件 139
美國福爾摩沙遠征 140
打狗英國領事館 141
樟腦戰爭 143
牡丹社事件 145
西鄉從道與排灣族頭目 146
船政水師駐臺 147
欽差大臣沈葆楨 149
馬偕博士抵淡水 151
大雅、安瀾沉沒 152
劉銘傳搭海晏輪來臺 153
基隆煤與清法馬江之役 155
西仔反之基隆戰役 157
西仔反之淡水戰役 158
援臺艦隊石浦之役 159
孤拔病死澎湖 161
劉銘傳與建設臺灣 163
劉銘傳鐵路 165
臺灣商務局輪船 166
騰雲號與北門車站 167
臺北建城 169
海底電纜與電報 170
施九緞事件 171
呂家望社事件 173
臺灣的洋行 175
清日戰爭黃海大海戰 177
李經方交割臺灣 178
濟遠艦砲擊布袋 179
乙未征臺鹽寮登陸 181
辜顯榮聯絡日軍入臺北 183
臺灣民主國與唐景崧 184
日艦攔截搜捕劉永福 185
巴克禮引日軍進臺南 187
臺灣始政 189
大航海時代 8
南島起源 11
拼板舟 12
「小琉球」? 13
馬可波羅與泉州港 15
大航海時代 17
葡西協議瓜分世界 18
香料群島的爭奪 19
白銀帝國 21
海軍商船海盜三位一體 22
蘭嶼銀盔 23
東西方帆船PK 25
鄭和寶船之謎 27
遠東貿易與長崎出島荷蘭商館 29
屯門海戰 31
媽閣澳門 33
傳教與殉教 35
朱印船 37
鄭芝龍海商集團 39
平戶田川氏 40
臺灣船與「倭寇」 41
荷蘭時代之前的安平港 43
Ilha Formosa 45
Ilha Pescadores? 46
荷西鄭時代 47
荷蘭「東印度公司」 49
巴達維亞 52
荷蘭艦隊圍攻澳門 52
沈有容諭退...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