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債編自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五日起施行以後,最高法院即開始全盤審查研究現行判例,從九十年開始,由民事庭會議陸續決議將不合時宜者,分別「不再援用」、「刪除」及「廢止」三種情形整理公佈,期間又發表新判例多則。本書內容亦隨此演變而年有補充
作者簡介:
孫森焱
台灣台南市人,台灣法學家,中華民國前司法院大法官。
1952年,孫森焱進入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就讀,1956年畢業後旋考取司法官。惟因服兵役,至1959年始受司法官訓練所第四期之訓練。
1961年,孫森焱正式擔任司法官,後歷任檢察官、推事(法官)等職,至1990年擔任最高法院庭長之職。
1994年,經李登輝總統提名,國民大會同意,出任第六屆大法官,2003年任期屆滿退職。
在學術方面,自1975年起,孫森焱即在東吳大學兼授「民法債編總論」,其後又出版不少民法方面之著作,如民法債編總論上下冊。並曾貢獻所長,參與民法、民事訴訟法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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