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挑戰未來公民」、「民主基礎系列少年版」之後,又一最新系列「超級公民」,延續討論正義、隱私、權威、責任四主題,培養孩子的公民素養。
作者簡介:
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2003年,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共同組成「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特別委員會」,正式取得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授權,在臺灣翻譯出版「民主基礎-權威、隱私、責任、正義」系列叢書,並開始培養種子律師到校園推廣相關理念和課程。
2006年,為擴大參與層面,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將「法治教育向下扎根」執行工作交棒,民間司改會即運用美國金士頓公司孫大衛先生之一部分捐款成立「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將金士頓公司期望用於人權、法治等相關教育推廣工作之捐款款項專款專用,持續深入在國內校園及社區推廣民主法治的理念。
2010年歲末,為回應社會各界的期待,並加速提升臺灣公民與民主法治教育的廣度與深度之理想。民間司改會、扶輪社、教育界、律師界,以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號召超過兩百多名的民間人士及單位共同捐助發起、籌備並募集新台幣三千萬基金,於2011年12月正式成立了全國性的「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我們深切期盼藉著本會的成立,能夠凝聚更多元的民間力量,共同打造及深耕我國公民與法治教育的基礎工程-人人重視且具備公民與法治意識與涵養,並參與實踐,讓我國的公民與民主法治素養邁向嶄新精進的里程。
推薦序
推薦序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張茂桂
什麼是民主的基礎?看你問誰,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答案。
當代知名政治學者Adam Przeworski,他特別看重民主的制度性效果,認為相較於其他都更差的政治制度設計,民主有個獨門的優點,在於人民可以不需透過暴力,用和平的手段更換自己的統治者(政府)。這種效果/效益,足以構成民主的「極簡定義」,也足以捍衛民主的優越性。
Przeworski進一步用四個與選舉結果有關的指標,判斷何謂「民主」政體:(一)行政首長必須由民選,或由民選的代議機構選舉產生;(二)立法機關也必須是由民選產生;(三)選舉時有不止一黨的競爭;(四)在相同的選舉規則條件下,發生權力的輪替至少一次。
他認為,人們不應小看這幾件事情,因為放眼世界,人民能持續選舉自己的統治者,讓政權和平轉移持續發生,不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以我們臺灣自己的經驗來看,1978年曾爆發「選舉萬歲」的政治抗議言論,當時威權統治下的「黨外人士」,冒大不諱投入選舉,出現所謂「選舉假期」的短暫言論自由現象,等選舉完畢之後狹小的自由之窗立即關上,而當時黨外人士還面臨秋後算帳,選輸坐牢的風險。而等到臺灣能完全符合這四個簡單的民主政體條件,已經是公元2000年5月第一次政黨輪替之後的事情。從1978年算起到「民主政體元年」,經過22年,而從民主政體元年至今,也才18年而已。
Przeworski「選舉很重要!」的民主觀點,看似簡單,但有一個關於人類社會的現實的出發點:人類社會原本很多衝突的社會關係,用暴力(violence)解決爭端是相對誘人的手段。而政府的功能,形同在讓一些人的意志可以合法地,壟斷武力地去壓制另外一些人的意志。而選舉是讓政府的更替,只要遊戲規則許可,贏家與輸家都非事先確定,如果壓制者與被壓制者皆知道通過選舉可以和平且合法地輪替,大家就能維護和平與自由參政的體制,而這就是最重要、不可取代的民主的功能。
這固然有化繁為簡的好處,但Przeworksi很清楚這樣的極簡主張,須把政治想像成政治制度問題,限「純」政治權力來看,以致於有幾個重要範疇問題沒被充分處理。首先,(一)執政者壓制反對者的手段,必須在法律規範之內「合法」進行,而且要可以被充分問責。這個意思是民主必須有相對獨立的司法、以及立法體系,能制衡行政部門的權力,這是民主與「法治」不可分的強烈主張;(二)不論是執政者或者是在野者,人民都有予以監督的可能。人民不但有法律保障的自由討論與辯論權利,言論自由的重要不在話下,前提更須要政府資訊要公開,決策的程序法則與透明度;(三)人民仍然要能進行自我賦權,對於民選政府、民選議會,要有直接問責或制衡的權力。或者說:人們能找回參與政治、督促政府與代議者的主動權,而不是處於被動的被統治的狀態。這是晚近參與式、審議式民主、公民社會與「強韌民主」(strong democracy)的各種主張的精神。
此外,「純」政治民主,並不及於人民關懷的其他問題,例如民主的治理品質,新興民主的民主鞏固,甚至涉及到經濟發展與生活水準等問題。而且,人民對於「政治」,有越來越多的想像,所謂「日常生活政治化的趨勢」。日常生活政治化,就是所有的政府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看不見的檯面下的「管制」(或者疏忽的「不管制」),文化傳統中的幽微「道統」,現在都有可能被高舉看見,被揭示解構成為檯面上的政治問題。舉例如身體政治、性別政治、空間政治、科技的民主、基因改作、生態與氣候變遷等等,都是新的「政治」,需要被看見且進行的民主議題。
民主日常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一般理解為「制度同型化」的過程。民主作為一種主要解決紛爭的策略,例如平等投票,任期,程序與法治,幾乎不能避免會在其他制度範疇中「傳染」、「擴散」,在其他非政黨、非政治的環境中為最主要解決衝突的標準。例如在生產制度中的工會、產業組織、企業,或者在教育制度的學校、專業組織,甚至在社區、傳統的寺廟、宗族組織中,都有開始引用了民主的價值與調解衝突的法則。
我們如果不從選舉制度來想像民主,我們其實還可以從「選民」,或者更正確說,從「公民」的角度出發來想像民主。因為,不論我們談的是選舉民主,還是生活民主,應該都脫離不了具有權利意識、身分、及實踐能力的公民。公民並不等於選民,因為公民包括了那些可能沒有投票權的未來公民,或者常被邊緣化的「其他人」(the others)公民。
以今日世界而言,貧富差距,生態風險都在擴大,一國之內的民主治理,常因為國境之外遠方的戰爭、飢荒、金融風暴、病疫,以及不在地的生產者、消費者、勞工等等問題,而陷入效能不彰,難以為繼的困境。民粹威權,不但取代一些新興的民主體制,在一些老牌民主國家中,也有重返主流政治的情形。
我們可以預見未來的公民,包括臺灣在內,一方面可能會比以往有更多的自由、平等的要求,歧見與社會分化導致社會更難形成共和意識,另一方面將因為的全球經濟與資源競爭的生存壓力更艱鉅,導致人們期待更有效率,甚至獨斷的強人政府。在這兩種條件的拉鋸下,我們不但不能誤認為民主永續不是問題,反而要珍惜民主政治和平解決衝突的獨門「極簡」功能,並要能發展出以公民為主體的強韌的民主素養教育,抵擋各種反自由、平等基本價值的威逼利誘,侵害民主體制的各種分化統戰,堅定如鬥士般的行動。
這一套「民主系列」叢書,是由美國加州的一個非政府組織,「公民教育中心」所出版,「權威」幫助學生理解政府權威、權力的正當性(與限制)的問題,「隱私」幫助學生理解個人自由與自由社會的連結與界線,「正義」幫助學生發展分析、評價不同的是非與公平性問題,「責任」幫助學生理解各種政治抉擇、生活抉擇的影響及後果的意涵。本系列原本的目的是為美國的教師與學生的需要而編寫,有適合小學生的少年版也有青少年版,很多舉例也都是美國的政治背景,但沒想到此一系列出版後不久被翻印成四十多種語言。基本民主素養的跨國參考的重要性不言可喻。
在此翻譯本問世的同時,很不幸地,美國給人們的印象已經不是最好的民主典範國,我們在參照學習這些美國公民教育的教材與教法的同時,必須由衷自我期許,將來還是要能發展出更適合我們自己需求,建構支持民主法治、人權的強韌的公民素養的教材、教法來,這還需要政府與民間投入更多的努力。
推薦序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張茂桂
什麼是民主的基礎?看你問誰,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答案。
當代知名政治學者Adam Przeworski,他特別看重民主的制度性效果,認為相較於其他都更差的政治制度設計,民主有個獨門的優點,在於人民可以不需透過暴力,用和平的手段更換自己的統治者(政府)。這種效果/效益,足以構成民主的「極簡定義」,也足以捍衛民主的優越性。
Przeworski進一步用四個與選舉結果有關的指標,判斷何謂「民主」政體:(一)行政首長必須由民選,或由民選的代議機構選舉產生;(二)立法機關也必須是由民選產...
作者序
出版緣起
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執行委員 張澤平律師
本書原著是美國公民教育中心(Center for Civic Education;www.civiced.org)所出版的《民主的基礎—權威、隱私、責任、正義》(Foundations of Democracy: Authority、Privacy、Responsibility、Justice)教材中,適用於美國10至12年級學生的部分。原著的前身則是美國加州律師公會在1968 年,委託設於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的公民教育特別委員會,所發展的「自由社會中之法律」(Law in a Free Society)教材。教材的發展集合律師及法律、政治、教育、心理等專業人士共同開發而成,內容特別強調讀者的思考及相互討論。原著架構歷經將近五十年的淬鍊,目前已廣為世界各國參考作為公民教育、法治教育的教材。出版者有感於本書的編著結合各相關專業領域研發而成,內容涉及民主法治社會的相關法律概念,所舉的相關實例生動有趣,引導的過程足以帶動讀者思考,進行法治教育卻可以不必使用法律條文,堪稱是處於民主改革浪潮中的台灣社會所不可或缺的公民、法治、人權、品德教育參考教材,因此積極將其引進台灣。
引進本書其實也期望能改變國內關於法治教育的觀念。不少人認為法治教育即是守法教育,抑或認為法治教育應以宣導生活法律常識為主。然而,如果能引領學生思考與法律相關的重要概念或價值,則遵守法律規範,當是理所當然的結果。懂得保護自己權益的人,當然也應當尊重別人的權益,更不必耗費大多數的課堂時數逐條詳述瑣碎的法律規定。由此當可理解,法治教育應對施教的素材適當地設計揀選,才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無論法治教育的施教素材為何,也應當都是以培養未來的公民為目標。過度強調個人自保的法律技巧,並無助於未來公民的養成,當非法治教育的重要內涵。現代法律隱含著許多公民社會所強調的價值,例如:人權、正義、民主、公民意識、理性互動等等,都有待於我們透過日常生活的事例加以闡釋,以落實到我們的生活環境中。未來能否培養出懂得批判性思考的優質公民,已成為我國能否在國際舞台上繼續保有競爭力,以及整個社會能否向上提升的重要挑戰。
自2003 年起,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即與中華扶輪教育基會、台北律師公會共組「法治教育向下紮根特別委員會」,將美國公民教育中心在美國出版的《民主的基礎―權威、隱私、責任、正義》系列出版品(包含「兒童版」、「少年版」、「公民版」之教材及其教師手冊)授權在台灣地區翻譯推廣,執行多年來,已在多所國中小校園內實施教學,並榮獲教育部國立編譯館94年度、95年度獎勵人權出版品之得獎肯定。本基金會再翻譯出版此一進階書籍,期盼能進一步喚起國人重視人權及民主法治的教育問題,也期待各界的支持與指教。(本書另有教師手冊,請洽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出版緣起
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執行委員 張澤平律師
本書原著是美國公民教育中心(Center for Civic Education;www.civiced.org)所出版的《民主的基礎—權威、隱私、責任、正義》(Foundations of Democracy: Authority、Privacy、Responsibility、Justice)教材中,適用於美國10至12年級學生的部分。原著的前身則是美國加州律師公會在1968 年,委託設於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的公民教育特別委員會,所發展的「自由社會中之法律」(Law in a Free Society)教材。教材的發展集合律師及法律、政治、教育、心理等專業...
目錄
超級公民-正義
超級公民-隱私
超級公民-責任
超級公民-權威
超級公民-教師手冊
超級公民-正義
超級公民-隱私
超級公民-責任
超級公民-權威
超級公民-教師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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