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第9次特赦的施行,大陸社會各界對於特赦制度的熱議再次見諸媒體報端,也使得特赦制度的常態化運作與法治化建設成為理論界和實務界共同的新期待。本書是中國大陸邁入新的歷史時期並在四年內兩次施行特赦之後,該領域的第一本專門著作。本書的編著旨在促進相關理論研究的深入發展,研究總結特赦制度在新時期施行的經驗與不足。本書設立主題論壇、規範文本、官方意見、學界解讀、新聞時評、諮詢報告、理論研討、歷史文獻、域外法治等諸多欄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全方位、多視角呈現大陸新時期特赦的不同側面,從而為新時期特赦制度的常態化運作與法治化建設提供助力。
作者簡介:
趙秉志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國際刑法學協會中國分會主席。
陰建峰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暨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暨常務副秘書長。
推薦序
前言
2019年6月29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並正式發佈了我國第9次特赦之特赦令,決定對正在服刑的九類罪犯予以特赦,旨在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凸顯依法治國理念和人道主義精神。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2019年10月23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4年以來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時透露,人民法院此次依法裁定特赦九類服刑罪犯共23,593人。事實上,這也是繼2015年我國第8次特赦之後,特赦制度時隔4年得以再次啟動,從而使之由靜態的法律文本轉化為鮮活的憲法實踐,並使其正當性與合理性在實踐中得到進一步檢驗。
而缺乏活性,長期沉寂,曾是學界對於我國特赦制度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之運行狀態的共同體認。誠如有學者所指出的,我國特赦制度改革的關鍵,就在於如何使特赦制度“活”起來。自1975年我國施行第7次特赦之後,特赦制度曾經在長達40年的時間裡未再啟用。自本世紀初開始,我們較早認識到我國赦免制度的理論與實踐價值,並對之進行了長期關注和研究,提升了學界乃至社會對於赦免問題的關注熱度。同時,我們還和其他學者一道,多次呼籲在舉辦國家重大慶典之際擇時行赦,以增加喜慶氣氛,昭示國家德政。如我們曾呼籲在2009年新中國成立60周年之際實行特赦。但直到2015年為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我國才重啟了沉睡40年之久的特赦制度,宣佈對四類罪犯予以特赦。經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當年的第8次特赦全國共特赦服刑罪犯31,527人。其中,第一類罪犯為50人,第二類罪犯1,428人,第三類罪犯122人,第四類罪犯29,927人,特赦總人數達31,527人。
不過,由於沒有形成常態化、制度化的運作機制,特赦制度可能還會再度沉睡。有論者便指出,特赦之重啟不免有些突兀之感,而且又在悄無聲息間施行完成,它留給世人的是一副十分模糊的面貌,似乎僅僅是一個偶然性的政治決定。可以說,當前學界仍彌漫著對特赦能否擺脫“沉睡的魔咒”之擔憂。究其緣由,部分原因乃在於我國特赦制度化層次過低,缺乏具體實體規則和程序規定,可操作性不強。因此,促進特赦的常態化運作,加快特赦的制度化建設,使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這是破解其沉睡魔咒的不二法門。正是在這層意義上講,在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再次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這對於實現我國特赦的常態化運作,加快特赦的制度化建設,推動特赦的立法化進程,促成特赦的實體要件與程序規則的規範化,無疑可以發揮積極的助推作用。
同時也應看到,赦免制度作為一項曾幾近虛置的刑事政策措施,在我國新時期獲得重生,亦有其特定的政治背景與社會根由。4年之內2次特赦,不僅展示了我們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體現了我們黨的執政自信與制度自信,也充分彰顯了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昭示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之憲法精神,已成為我國又一次法治與德治有機結合的生動實踐,是在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指引下對慎刑恤囚、憐老恤幼、明刑弼教等傳統德治思想的理性傳承,體現了我國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
而且,我國新時期的這2次特赦也是隨著文明的人權觀、科學的犯罪觀與理性的刑罰觀在我國得以逐步確立的應時之舉。現代特赦制度的存在並不是對人權的侵害,恰恰能夠起到積極的保障人權之功效。儘管赦免權的行使,變更或者消滅了犯罪人之罪刑,但它卻能從更高更大的價值層面維護社會整體之利益,使更多的人由此而獲益。更何況,現代特赦制度具有救濟司法誤判、緩和刑罰嚴苛之功能,它的存在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乃至犯罪人之合法權益得到了切實、及時而有效的保障。此外,辯證地認識犯罪在一定意義上所具有的促進社會有機體新陳代謝的積極功能,“合理地組織對犯罪的反應”,破除刑罰萬能主義和重刑主義思想,通過特赦制度對於一些有助於促進法律和道德進步、推動社會健康發展的特定的犯罪和符合一定要求的服刑罪犯給予寬宥,不僅是一種理性的刑事政策設計和政治策略考慮,也應是刑事政策思想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因此,文明的人權觀、科學的犯罪觀、理性的刑罰觀在我國的逐步確立,無疑為我國新時期特赦的復活與施行提供了觀念上的準備。
從司法實踐來看,新時期特赦也是近年來我國刑事司法改革取得實效後的順勢之舉措。以刑罰執行體制機制改革為例,我國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始終強調貫徹“懲罰與改造相結合,以改造人為宗旨”的方針,要求樹立治本安全觀,積極完善刑罰執行制度,建立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新型監獄體制,向社會提供守法公民,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之前引致社會廣泛關注和普遍好評的離監探親活動,正是我國新時期監獄體制改革的產物。2018年春節期間,為充分發揮親情感化作用,激勵罪犯積極改造,根據司法部的統一部署,全國27個省份、311所監獄集中開展罪犯離監探親活動,共批准999名罪犯離監探親,並於規定時間全部安全順利返回監獄。正如時任司法部部長張軍所言,這種離監探親活動,體現了新時代監獄執法工作中法與情的融合,折射的是監獄踐行治本安全觀的開放姿態,充分說明經過監獄體制改革,我國已經實現了對罪犯“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的底線規則。同時,他也提出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囑咐,將離監探親活動逐步制度化、常態化。而新時期的特赦與這種離監探親活動具有異曲同工之妙,不僅可以使服刑罪犯感受國家德政與人文關懷,也可以“讓社會的春風透進高牆,依靠社會力量,實現對犯罪個體的感化。”
隨著此次國慶70周年特赦的施行,社會各界對於特赦制度的熱議再次見諸媒體報導,也使得特赦的常態化運作與制度化建設成為理論界和實務界共同的新期待。為了促進相關理論研究的深入發展,研究總結特赦制度在新時期施行的經驗與不足,我們遂決定編著本書。本書設立主題論壇、規範文本、官方意見、學界解讀、新聞時評、諮詢報告、理論研討、歷史文獻、域外法治等諸多欄目,力求全方位、多視角呈現我國新時期特赦的不同側面,以期為我國特赦的常態化運作與制度化建設提供助力。
最後,衷心感謝高銘暄教授、張明楷教授、王平教授、劉憲權教授、莫洪憲教授、劉仁文教授、李壽偉先生、姚建龍教授、彭鳳蓮教授、劉健教授、賴早興教授、樊文研究員、蔣娜教授、吳允鋒教授、孫道萃副教授、賈長森博士等不吝賜稿;感謝人民日報、新華社、光明日報、法制日報記者對於新時期特赦的宣傳報導;同時,感謝責任編輯對本書如期付梓的辛勤付出!
編著者
2019年12月
前言
2019年6月29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並正式發佈了我國第9次特赦之特赦令,決定對正在服刑的九類罪犯予以特赦,旨在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凸顯依法治國理念和人道主義精神。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2019年10月23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4年以來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時透露,人民法院此次依法裁定特赦九類服刑罪犯共23,593人。事實上,這也是繼2015年我國第8次特赦之後,特赦制度時隔4年得以再次啟動,從而使之由靜態的法律文本轉化為鮮活的憲法實踐,並使其正當性與合理性在實踐中得到進一步檢驗。
而缺乏活性,長期沉寂,曾是...
目錄
【主題論壇】
國慶70周年特赦之時代價值與規範研讀 高銘暄、趙秉志、陰建峰 001
【規範文本】
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之際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決定 025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特赦令 027
【官方意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之際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決定(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2019年6月29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1次會議上 029
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之際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決定(草案)的說明》──2019年6月25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1次會議上 沈春耀 031
承續中華文明優良傳統弘揚全面依法治國理念確保特赦取得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栗戰書主持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閉幕會並作講話 036
把握特赦條件 緊扣“九大步驟”──中央政法委和政法各單位作出部署嚴格規範實施特赦 038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就《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之際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決定》答記者問 044
【學界解讀】
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實施特赦具有重大時代意義 高銘暄、陰建峰 049
特赦的根據及其運用 張明楷 052
我國第九次特赦決定的特點 王平 057
【新聞時評】
依法特赦彰顯法治精神 《人民日報》評論員 061
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特赦令在社會各界引發強烈反響 彭波、徐雋、張璁、魏哲哲 063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的重大舉措──專家解讀本次特赦的意義、依據、對象選擇等 鄒偉、羅沙 067
彰顯自信踐行法治促進和諧──法律工作者等各界人士熱議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實施特赦 鄒偉、羅沙、高蕾 071
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實施特赦──彰顯法治人道文明自信贏得社會各界廣泛讚譽 蔡長春 張晨 075
依法特赦,法治與善治的生動實踐 《法制日報》評論員 082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的仁政──全國各地特赦實施工作依法有序開展綜述 劉奕湛、羅沙等 085
【諮詢報告】
關於在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實行特赦之建議 高銘暄、儲槐植、趙秉志、陰建峰 091
關於在建國60周年之際實行特赦的建議 高銘暄、趙秉志、陰建峰 112
現代赦免制度之重構方略 趙秉志、陰建峰 135
我國死刑赦免制度建構研究 趙秉志、陰建峰 177
合理解決民營企業“原罪”問題:兼顧社會發展的需要和法治原則的貫徹 趙秉志、陰建峰 197
【理論研討】
論我國赦免制度的完善 劉仁文 205
中國新時期特赦的政治與法治意義 高銘暄、趙秉志 238
我國新時期特赦的法理研讀 趙秉志、陰建峰 243
慎刑恤囚:解讀我國第八次特赦 李壽偉 250
依法特赦:法治與德治之結合 彭鳳蓮 259
新時期特赦的誤讀及其消解 陰建峰 271
特赦制度的三重視角──熊振林案引發的思考 姚建龍 286
腐敗存量特赦之證偽 莫洪憲、羅鋼 295
新常態下腐敗犯罪的赦免問題探究 陰建峰 304
適時依法赦免腐敗犯罪的可行性研究 孫道萃 325
我國赦免制度的激活與完善──基於限制死刑的思考 劉健、賴早興 350
論死刑赦免制度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蔣娜 359
論死刑立即執行犯赦免請求權之保障 樊文 372
我國古代特赦制度的歷史鏡鑑 賈長森 421
【歷史文獻】
關於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6次會議通過) 431
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草案)》的說明──2015年8月24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上 李適時 433
關於特赦釋放全部在押戰爭罪犯的決定(1975年3月17日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437
關於特赦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偽滿洲國和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爭罪犯的決定(1966年3月29日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通過) 438
關於特赦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偽滿洲國和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爭罪犯的決定(1964年12月12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5次會議通過) 439
關於特赦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偽滿洲國和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爭罪犯的決定(1963年3月30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1次會議通過) 440
關於特赦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和偽滿洲國的戰爭罪犯的決定(1961年12月16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7次會議通過) 441
關於特赦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和偽滿洲國的戰爭罪犯的決定(1960年11月19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2次會議) 442
關於特赦確實改惡從善的罪犯的決定(1959年9月17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次會議通過) 443
【域外法治】
美國特赦制度獨具特色 劉憲權 445
英國特赦歷史悠久制度完備 吳允鋒 449
韓國的赦免法及其改革 劉仁文 452
域外特赦制度的比照與借鑑 賈長森 456
中外赦免制度比較研究 陰建峰 480
【主題論壇】
國慶70周年特赦之時代價值與規範研讀 高銘暄、趙秉志、陰建峰 001
【規範文本】
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之際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決定 025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特赦令 027
【官方意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之際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決定(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2019年6月29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1次會議上 029
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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