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暗藏密碼,拯救失蹤母親!
我是西羅,現在14歲。我媽29歲,大家叫她安德。你現在一定在算數。很糟,對吧?
我從10歲開始就跟著安德在法學院上課,因為可以省下保母費。然而,某日有個陌生男人來訪,我們被迫跟他一起生活。接著有一天,安德竟然搞失踨,只留下一封神祕留言。而我,必須動用僅有的法律知識把老媽找回來。
【本書特色】
本書充滿動作、冒險、懸疑、刺激,情節緊湊,讓讀者了解,即使年紀小,也能利用自己的常識與知識,獨立思考,解決問題。
‧加拿大亞瑟‧艾利斯最佳青少年犯罪小說
‧亞馬遜4.2顆星推薦
‧加拿大廣播公司讀書節獎
‧愛倫‧坡獎提名
‧安‧康納‧布里默獎提名
作者簡介:
維姬‧葛朗特(Vicki Grant)
被譽為「超級會說故事的人」(加拿大兒童圖書中心)以及「今日最有趣的作家之一」(溫哥華太陽報)。她曾獲Red Maple Fiction Award、亞瑟‧艾利斯推理文學大獎、加拿大廣播公司讀書節獎,並曾入圍愛倫‧坡獎、加拿大圖書館學會年度好書獎等等。她的小說被譯成15種語言,在全球超過20個國家出版。英國名出版人——哈利波特系列小說的編輯Emma Matthewson如此評論她的小說:我已經很久沒有讀到如此尖銳、有趣、大膽的故事。
譯者簡介:
柯清心
臺中人,美國堪薩斯大學戲劇研究所碩士,現任專職翻譯。譯有:《枴杖男孩》、《夏日大作戰》、《我愛,故你在》、《換身》、《兒子的謊言》(幼獅文化出版)等數十部作品。
章節試閱
第一章
揭發 充分揭露案情事實之行為
我十歲就開始上法學院了。我老愛這麼說,也挺享受人們用那種「這傢伙一定是某種天才」的眼神看我。
那倒是真的。
呃,好吧,應該說「算是」真的吧。
我的確十歲就開始上法學院了,但那是因為我們家付不起保母費,所以老媽拖著我去跟她上所有夜校的課。
我都快煩死了。你覺得數學課很無趣嗎?法學院才是無聊到爆。我不可以亂動,或老被提醒「看在老天分上,別發出任何聲音,西羅」。我必須紋風不動坐在那裡,聽教授們喋喋不休的談論侵權、信託權利及「易碎頭殼」規則。(譯注:又稱「蛋殼頭蓋」規則,是侵權法的常見術語─若傷害種類可以預見,但由於受害方一些既有的特殊情況,導致無法預知的嚴重傷害,被告人仍須負起全部責任)。「易碎頭殼」聽起來雖然好玩,可是跟所有其他法律垃圾一樣無聊至極。
唯一比上課更糟的事,就是幫老媽準備考試。老媽會壓力破表,所以我只得一遍又一遍為她朗讀準備的問題。為了做好萬全準備,老媽會逼我陪她熬上兩夜。
還有學期報告。老媽簡直把我當成她的專屬圖書館奴隸。當她用兩根手指打著報告或─信不信由你─去外頭放風抽菸時,本人必須跑腿幫她借需要的十磅重厚書,或複印六千頁法規。
我若膽敢發牢騷,她就澈底翻臉,尖聲數落我不知好歹,忘恩負義!她寒窗苦讀還不都是為了我!好讓我─而不是她─過上更好的日子!
等等等等等等……
以前我會跟她吵。你要問我,我覺得對一個小孩來說,「更好的日子」就是打電玩或跟朋友鬼混,而不是在飄滿菸味的廚房裡熬到凌晨三點,陪老媽準備民事訴訟程序的考試。(難道她從沒聽說過,二手菸會對孩子嬌嫩的肺臟產生什麼影響嗎?)不過現在我不會跟她吵了。我痛恨法學院,可是若不是我在法學院待過三年,我將對詐欺、勒索或公平原則一無所知。
換言之,我就不會知道自己必須懂得哪些東西,才能救老媽一命了。
第二章
私生子 「無人之子」─非婚生子女
你需要一點背景資料。
我叫西羅‧福來德‧麥克恩泰,十四歲。老媽的法定名字是安德莉雅‧露絲‧麥克恩泰,可是大家都叫她安德。安德二十九歲。
我想,你現在一定在算數。
挺糟糕的,是吧?
老媽懷我時離家出走,流浪街頭,這樣已足夠嚇壞她的父母了。大多數青少年大概做到這個地步就稱心了,可是安德真心想羞辱她爸媽,便為這名父不詳的孩子取名叫西羅,然後再加上福來德這菜市場名字,讓她父母澈底抓狂。那些都是窮人的名字,是那些沒上過什麼學,不懂得托馬斯、亞當或道格拉斯這些名字會更恰當的人所取的名字,而不是麥克恩泰這樣的「好人家」會用的名諱。
第一章
揭發 充分揭露案情事實之行為
我十歲就開始上法學院了。我老愛這麼說,也挺享受人們用那種「這傢伙一定是某種天才」的眼神看我。
那倒是真的。
呃,好吧,應該說「算是」真的吧。
我的確十歲就開始上法學院了,但那是因為我們家付不起保母費,所以老媽拖著我去跟她上所有夜校的課。
我都快煩死了。你覺得數學課很無趣嗎?法學院才是無聊到爆。我不可以亂動,或老被提醒「看在老天分上,別發出任何聲音,西羅」。我必須紋風不動坐在那裡,聽教授們喋喋不休的談論侵權、信託權利及「易碎頭殼」規則。(譯注:又稱「蛋殼頭蓋」...
推薦序
翻轉人生少年時──《等價交換》暗藏的密碼/許建崑(兒童文學文字工作者)
十來歲的孩子能做些什麼呢?打電玩,玩滑板,找一、兩個玩伴,建立自己的專屬王國;或者在爸、媽的呵護下,努力讀書、鍛鍊身體、補充營養,變得「頭好壯壯」,等待成為人生勝利組?
加拿大作家維姬‧葛朗特可有多重構思呢!她在這本得到大獎的「青少年犯罪小說」中,創造了主人翁西羅為私生子,跟著媽媽安德到法學院的教室旁聽課程,幫媽媽服務的律師事務所跑跑腿。在混亂的人際關係中,居然憑著個人自覺而找到安頓的力量。或許有人會問,十歲孩子怎麼有可能去學院讀法律,而且還有能力去偵查案件呢?這就是小說嘛!通過作者的設意,來描述現實世界「不可能之可能」,尤其是科幻、推理之類的作品,哪一段情節不是無中生有?
小說人物形象也不再是正經八百,正義凜然的樣子。像西羅本來是個嘴碎的人,譏笑弱智的托比,得不到同伴崁多認同,只好默默改變態度;而這個改變,讓西羅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時,和善對待客戶,反而「加分」不少。沒有一個人一輩子是「好人」,可是如果能「翻轉」自己,心向善良,努力成為「好人」,就值得我們佩服了。
西羅的媽媽十四歲時吸毒、偷錢、離家出走、未婚生子,是個問題少女。為什麼要「醜化」媽媽這個角色?因為在故事裡頭,西羅是「正面性格」的主角,也是敘述者,就需要一個「大反派」來當配角,才能產生「衝突」、「矛盾」。更何況媽媽做的「壞事」已經成為過去式,她撫養孩子,自己努力讀書,考上律師資格,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已經「翻轉」了過往。
這對母子從貧窮困頓的環境裡,努力「翻轉」,令人敬佩。但是呢?突然有個斷臂中年人拜隆闖入他們的世界,媽媽又氣又鬧,也趕不走他,是怎麼回事?
有犯罪前科剛從監獄出來的拜隆,如果是西羅的爸爸,要怎麼辦呢?接著,媽媽忘記與客戶會談,被老闆炒魷魚,又沒有回家。西羅翻遍抽屜、冰箱,找到些微的金錢和食物,也填不飽肚皮;他必須從拜隆被通緝的新聞報導中找線索,四處探訪「真相」,再去圖書館閱讀「歷史紀錄」,還要從媽媽筆記本裡的「縮寫密碼」,去發掘祕密。事情漸漸明朗,西羅找好友崁多幫忙,要去拯救媽媽。這才發現,所有的關係人都跌進建商琦斯林所設的陷阱。到底要怎樣「翻轉」,才能脫困呢?這要看西羅的真智慧了。
成人犯罪小說的型態,有本格派、社會派之別。本格派注重偵查案件的邏輯推理;而社會派則主張對社會黑暗面的揭發。維姬為少年朋友寫作,要避免血淋淋的場景描寫,但也不能失去偵查辦案時「翻轉」的樂趣;她所描述的故事裡,有貧窮線下的移民生活,古蹟被惡意縱火來圖利建商炒地皮,以及法院辦案不問是非黑白等問題,也有檢討「社會制度」的意圖。加上,她必須夾入少年成長啟蒙、家庭倫理等元素,自然有相當的難度。
不過,最大的特點是,她讓讀者保有閱讀犯罪小說的樂趣,同時也要帶領年輕朋友去認識「法律詞語」。在我們的生活中,無處不與「法律」相關;只有熟知「法律」,在不斷被「翻轉」的社會中,才能保障自己的身家安危。
【推薦】
讀小說觀察法律的世界/陳宇安律師(巴毛律師混酥團)
初翻開這本書的文稿的時候,我被目錄滿滿的法律專業詞彙嚇到,包含刑法、民法、訴訟法甚至商法,我心想出版社不是跟我說這是一本青少年推理小說?怎麼看起來根本是一本英美法詞彙大全?是不是寄錯了?抱著疑惑的心情一頁一頁的看下去,發現作者將主角西羅的身份安排成「法學院學生」及「律師事務所員工」的小孩,讓小西羅可以陪媽媽在法學院伴讀以及在事務所打工,藉此讓八年級的西羅近距離的接觸到法律知識以及訴訟實務,用13歲小孩的角度,從旁觀察「法律的世界」去詮釋這些「其實非常深奧難懂」的法律名詞。且故事的推展也十分引人入勝,陌生男子入住家中,隨後母親莫名失蹤,小西羅開始運用手邊的線索,要找回母親並找出事實的真相。作者巧妙的將故事情節發展跟法律名詞結合在一起,艱澀難懂的法律名詞變成故事情節的「關鍵字」,讓讀者不但可以了解法律名詞的意思,也能更融入故事。
我大概是國中二年級的時候開始對「當律師」這件事產生興趣,但當時給國中生看的法律入門書籍實在非常少,頂多就是一些政府宣導的「法律故事」,如果當年有這本書,我應該會看得非常開心。
這本書除了是一本推理小書,同時也能提起孩子對法律的興趣,至於故事情節我就不多說了,留著讓大家自己慢慢品味囉!
翻轉人生少年時──《等價交換》暗藏的密碼/許建崑(兒童文學文字工作者)
十來歲的孩子能做些什麼呢?打電玩,玩滑板,找一、兩個玩伴,建立自己的專屬王國;或者在爸、媽的呵護下,努力讀書、鍛鍊身體、補充營養,變得「頭好壯壯」,等待成為人生勝利組?
加拿大作家維姬‧葛朗特可有多重構思呢!她在這本得到大獎的「青少年犯罪小說」中,創造了主人翁西羅為私生子,跟著媽媽安德到法學院的教室旁聽課程,幫媽媽服務的律師事務所跑跑腿。在混亂的人際關係中,居然憑著個人自覺而找到安頓...
目錄
第一章 揭發
第二章 私生子
第三章 LLB
第四章 精神失常
第五章 殘忍
第六章 任何人沒有控告自己的義務
第七章 瀆職
第八章 損毀郵件
第九章 化名
第十章 威脅
第十一章 騷擾
第十二章 截聽
第十三章 曠課
第十四章 不公開審理
第十五章 詐騙
第十六章 解僱
第十七章 遺棄
第十八章 律師——客戶保密特權
第十九章 實物證據
第二十章 未成年
第二十一章 縱火
第二十二章 合謀
第二十三章 傳聞證據
第二十四章 歸還
第二十五章 所有權
第二十六章 不實陳述
第二十七章 嫌犯
第二十八章 區域管制條款
第二十九章 擅闖(一)
第三十章 犯罪意圖
第三十一章 起訴
第三十二章 窩藏逃犯
第三十三章 威脅
第三十四章 法院監護
第三十五章 暴力侵害
第三十六章 擅闖(二)
第三十七章 綁架
第三十八章 非法監禁
第三十九章 供認(一)
第四十章 供認(二)
第四十一章 供認(三)
第四十二章 供認(四)
第四十三章 賄賂與貪汙
第四十四章 傳訊
後記 作者的話
導讀 翻轉人生少年時——《等價交換》暗藏的密碼
推薦 法律入門從小說開始
第一章 揭發
第二章 私生子
第三章 LLB
第四章 精神失常
第五章 殘忍
第六章 任何人沒有控告自己的義務
第七章 瀆職
第八章 損毀郵件
第九章 化名
第十章 威脅
第十一章 騷擾
第十二章 截聽
第十三章 曠課
第十四章 不公開審理
第十五章 詐騙
第十六章 解僱
第十七章 遺棄
第十八章 律師——客戶保密特權
第十九章 實物證據
第二十章 未成年
第二十一章 縱火
第二十二章 合謀
第二十三章 傳聞證據
第二十四章 歸還
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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