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由威權邁向後極權管治的年代,香港人還有抗爭的選擇嗎?如果有,這條抗爭之路可以如何走下去?
作者認為,所謂的「威權法治」,並不純然是中共社會主義法治移植的結果,香港的威權法治必須回溯到英國殖民時期的法律意識型態。中共是透過英殖時代遺留的法制,添上在新疆和西藏厲行多年的治術,延續了法律作為打壓異己的殖民治理。本書第一輯爬梳了香港「威權法治」的背景脈絡,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說:法律就是政治。既然政權以法律作為威權政治的武器,法律亦應是爭取民主和自由法治的場所,是抗爭政治的劇場。然而如何在威權下「光復」法治?反威權的民主運動,便是一途。第二輯「頑抗之年」便記錄了香港近年規模最大、觸發中共以國安法鎮壓香港的一場反威權抗爭──二○一九年的反修例運動(反送中運動),作者針對修訂逃犯條例本身的爭議、運動過程的警察暴力深入分析,以國際社運變遷的脈絡去反省這場反威權抗爭為香港帶來的危與機,並挑戰華人社會對「暴力」避重就輕、重責示威人士、卻迴避當權者使用暴力的思維。第三輯「民主之路」反思香港一直以來的民主運動和選舉政治,一方面從泛民抗爭之路省思傳統民主運動策略的得失,包括「寸土必爭」與「直接鬥爭」、「議會有用」與「議會無用」等等不同論述路線的角力;另一方面則借鑒國際經驗,分析主權國下的不公正選舉制度對香港民主運動產生的影響。
壓迫是辯證的,雨傘運動後的威權法治,催生了反送中運動,令香港三十多年來由精英主導的民主化運動,一夕蛻變成全民出動、跨越地域的反威權抗爭。最終,這場逆權運動迫使中共強加國安法和民主大倒退的選舉改制於香港,同樣是一夕之間,香港的法治神話、民主之夢先後宣告幻滅。隨之而來的,是政權推動的司法迫害。港區國安法通過週年,香港面目全非。民主之夢告終,未來還有沒有民主運動?──作者提醒:莫忘個體的道德力量、庶民的抗爭、公民社會的凝聚力,往往是政治社會和政治文化變革的核心動力。我們要扣問的,也許不是抗爭之路何從,而是我們的人生路何從。我們有沒有這種視抗爭為自我修行的覺悟,時刻保持初心,暗中增廣見聞、交朋結友,以一己微末之力,在不足為人道的日常生活中稍稍衝出舒適圈,為因抗爭而受迫害的弟兄姊妹多行一步?──「做返啲香港人應該做嘅嘢」(做香港人本應做的事)或許就是一切的答案。
作者簡介:
黎恩灝
土生土長的香港人、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法學院博士候選人。現為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香港法研究員,並於香港《明報》和《立場新聞》擔任時評專欄作者。
大學時期在香港中文大學主修政治與行政學,期間先後獲選為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和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開啟投身香港公民社會之路。本科畢業後負笈英國,在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SE)取得政治社會學碩士。回港時正值佔領中環運動如火如荼,其時已在大專院校先後擔任助教和講師,及後在菲律賓馬尼拉完成靈修指導及退修指導的課程。黎恩灝在2017年開始攻讀博士班,翌年開始在香港大學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進行田野研究,亦曾在香港兩所大學的政治系擔任客席講師。
Twitter: @laiyanhoeric
Medium: @ericlai4hk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欲覓前路,必先回望。……本書收錄了作者近年發表的時事評論,以法律為經,以政治為緯,對香港威權法治及社會運動有許多扎實獨到的分析,是瞭解香港政治不可多得之作。」──周保松(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 )
「黎恩灝因為看到司法已變成抗爭的場域,他的研究志趣亦從政治學轉移到法律學。在未來的日子,我們可預見有更多司法人員抽離於具體政治脈絡,以維護法律和秩序之名,協力打壓人民對不公制度的抗爭。而抗爭者則要糾纏於以純粹的法律概念,抑或更廣闊的政治論述在法庭上為自己和運動申辯。我期待有更多像黎恩灝的年輕學者,從他們的專業角度來幫助我們理解趨近後極權政治的香港。」──陳健民(前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
「條路應該點走呢?……作者提出了『進步社運』的想法:有沒有可能做到香港社運內部左、右兩翼的對話呢?作者這個提法,既是迫切,也是回應當前形勢的一道思想猛藥。在世衰道微的時代,我們需要讀書來平靜心神,更需要理論來思考未來。恩灝這本書及時回應了時代的需要。我強力推薦。」──王慧麟(倫敦大學亞非學院法律系哲學博士 )
名人推薦:「欲覓前路,必先回望。……本書收錄了作者近年發表的時事評論,以法律為經,以政治為緯,對香港威權法治及社會運動有許多扎實獨到的分析,是瞭解香港政治不可多得之作。」──周保松(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 )
「黎恩灝因為看到司法已變成抗爭的場域,他的研究志趣亦從政治學轉移到法律學。在未來的日子,我們可預見有更多司法人員抽離於具體政治脈絡,以維護法律和秩序之名,協力打壓人民對不公制度的抗爭。而抗爭者則要糾纏於以純粹的法律概念,抑或更廣闊的政治論述在法庭上為自己和運動申辯。我期待有更多像黎...
章節試閱
【前言】由威權邁向後極權管治的香港,還談什麼法治和民主?
一、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四十七名曾參與香港民主派初選的學者、社運人士和前立法會議員被起訴顛覆國家政權,當中只有五人獲取保釋候審,其餘抗爭者均要在牢獄中等候「大審判日」;十二日後,中共人大決定修改香港選舉制度,恢復由中共操控的「選舉委員會」在立法會選舉的至少三十個議席,並設立參選資格審查機制,議會直選產生的議席比例由目前的五成大幅下降到三分之一。即將在六月二十三日開審的首宗國安法案件(「唐英傑」案),也大可能是首場不公開和不設陪審團的審判;事實上,國安法亦訂明,國家有權將相關犯人移交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送中」受審。
國際社會的主流反應,是判了香港「一國兩制」死刑:美國宣布香港已經是「一國一制」;英國和歐盟直指中方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著名的經濟評級機構「傳統基金會」正式在其經濟自由度排名剔除香港,與澳門一起列入中國評分,明示香港的經濟政策最終由北京控制。至於香港本地輿論,有將之比擬臺灣戒嚴年代,甚至認為香港情況比當年「美麗島事件」更壞,正步向臺灣的白色恐怖年代。
可以說,由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國家安全法生效當日起,香港正式踏入「二次回歸」,或是「二次政治過渡」;它經過由英國殖民管治過渡到中共的特區政體,今日再過渡到後極權社會的現實,粉碎了香港人追求的民主夢和篤信的法治神話。
政治學者林茲(Juan Linz)研究威權主義與極權主義和民主化的關係時,提出了「後極權主義」的概念。後極權國家不如極權政體能全面管控政治、經濟、社會所有領域,也沒有一套完整和細緻的烏托邦式意識形態主導整個國家發展;但後極權國家也未至於威權政體般有容許有限的反對派繼續參與政治。所謂後極權國家,其壟斷國家的方式,主要有四個特徵:一,政權一黨專政之餘,仍包容民營經濟和社會自行運作,但政權在這些領域仍保留巨大的管控能力;二,政權不再強調唯一的意識型態,少強調烏托邦的終極目標;三,政權減少志在表忠的政治動員,反而強化民眾政治冷感的氛圍;四,政權領導的個人魅力消退,由技術官僚取代,以維繫權力集中一黨。用林茲的框架去分析香港政治體制發展的話,在國安法通過以前的香港,自英殖時代以來,長期處於有局部選舉和公民自由的威權政體;國安法通過以後,香港的政治自由、公民社會空間大幅度縮窄,政權以強力的法律打壓和修改選舉制度作為完全掌控政治體制和全面控制香港社會的手段,鞏固香港「一國兩制」下由中共「一黨專政」的現實,是邁向與中國大陸後極權社會「融合」的開端。
我一直認為,中共要繞過香港本地立法程序,直接在北京頒布一部在香港應用的國安法,目的除了是震懾香港社會,更重要是從成本效益的角度去實現香港第三次法律移植,改造香港的法治,並一舉摧毀香港一九年的反威權抗爭和三十多年來民主化運動。香港在一八四二年成為英國殖民地,被英國植入有殖民主義特色的普通法制度,到九十年代初藉《人權法》營造邁向自由法治的軌道,為之「一次移植」;香港到一九九七年主權移交到中共,落實由人大授權的《基本法》,揉合殖民法制遺產和中共的法律制度及文化如「人大釋法」,並且漸進地融合中共以法律為武器來打擊公民社會的操作,是為「二次移植」;到了二○二○年的香港,國安法在政治、司法以至社會各領域均展現了其超然地位性,在實際政治和司法操作上更凌駕《基本法》保障的各種權利,是由專制走向後極權的法律意識型態及實踐,可謂「三次移植」。本書的內容,正正是記錄中共過去打壓香港法治、反威權抗爭和民主化運動的歷史軌跡。
二、
本書旨在批判香港以至華文世界流傳的三套主流論述。第一套論述,正正是香港的「法治神話」。香港自成為英國殖民地以來,受負於中西文化薈萃、環球金融中心的美譽,令它不單是中國主權下的香港,更是面向世界的國際都會。這些稱譽的基礎,是香港本地和國際社會皆篤信「法治是香港成功基石」的信念。但它之所以是神話而非真理,正由於它是英殖政權掩飾劣政和反對香港享有民主、甚至脫殖獨立的說辭。
七十年代以前的香港,絕非「法治」社會。華洋不平等、警察貪污腐敗,是當時的常態。一九六六年和六七年發生一系列罷工和土共策劃的暴動,港英殖民政府以更雷厲的法律武器來應付,包括搜查左派工會、學校,拘禁左派工人和學生,又動用半軍事化的警隊和港督的緊急權力來鎮壓。六七暴動後,港英政權隨即推出《公安條例》,賦予警察更多權力處理公共秩序和遊行集會。港英政府為了應付六七暴動後的管治危機,但又無民主化的意圖,唯有建立更廣泛的諮詢架構廣開言路,同時又透過成立廉政公署和擴大法律援助計劃來安撫民心、營造法律一視同仁的表象。這一系列建設,雖然逐步改善市民大眾昔日認為公權腐敗、生不入官門的印象,增加對政府行事要公平、公正和依法的期望,但也未有為大眾帶來全面的權利和自由。英殖政權巧妙地將強調「法紀」這管治技術,披上「法治」──強調保障權利和阻止政權任意妄為──的外衣。這種技術的高峰,就是一九九一年通過的《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鞏固香港人的權利意識,認為香港的法律和制度是法治的體現。然而,即使有人權法案,香港人也從來未享有完整的政治權利,即使是港英政府八十年代初開啟地方選舉,總督也是倫敦委任;香港也不受民選的英國國會管轄,而是直屬王室。
所以,本書第一輯「威權法治」,正是從英國殖民的法律意識型態出發,反省香港的法治制度,如何被昔日的宗主國「虛構」之餘,又被今日的主權國挪用作威權統治的工具。中共透過英殖時代遺留的法制,添上在疆藏厲行多年的治術,延續法律作為打壓異己的殖民治理。以這題目作本書的開端,亦是為了點出:法律就是政治。既然政權以法律作為威權政治的武器,法律亦應是爭取民主和自由法治的場所,是抗爭政治的劇場。所以,要問如何在威權下「光復」法治,最重要的,是靠反威權的民主運動。二○一九年的反送中運動,以至香港三十多年來的民主運動,同時是建設香港自由法治的運動。沒有民主,就沒有自由法治;沒有群眾的抵抗,也就剩下威權本色的「法治」。
本書第二輯「頑抗之年」,記錄了香港近年規模最大、觸發中共以國安法鎮壓香港的一場反威權抗爭──二○一九年的反修例運動,亦被稱為「反送中運動」、香港的「自由之夏」、「如水革命」、「逆權運動」。本輯針對修訂逃犯條例本身的爭議、運動過程的警察暴力作深入分析,並以國際社運變遷的脈絡去反省這場反威權抗爭為香港帶來的危與機。本輯主旨之一,是挑戰華人社會對「暴力」避重就輕、重責示威人士的手段、迴避當權者使用暴力的思維。二○一四年臺灣太陽花運動,學運領袖陳為廷詰問臺灣社會:「為什麼你們對掌權的人這麼寬容,對於沒有權力、一路被壓著打,一路想要提出事實的人這樣嚴苛?」這其實反映華人社會深受家長主義和威權統治的史觀和文化底蘊影響。受得專制統治多了,反而更樂於逢迎主子。在香港反送中運動爆發期間,反對示威的人士往往強調「政府已道歉」、「我們已在收成期」,叫人莫要破壞數十年努力上游的經濟成果。然而,他們倒忘了,威權統治的長遠代價,不是人人安居樂業,而是在政治暴力的惶恐下終日。因此,深入了解政權生產的制度、肢體和心理暴力,對反抗暴政的人來說是有積極意義。
本輯主旨之二,就是強調這場逆權運動,本質上也是恢復香港人之人性尊嚴的運動。人性尊嚴的可貴,不只是形式上人人生而自由平等,更加是有別禽獸的能力,能夠互相守望、補足,建立手足情深的命運共同體。孟子嘗言人有怵惕惻隱之心,兼具仁義禮智的善端,正好體現在這場史無前例的全民運動。運動初期,參與者是積極的行動者、專業人士、中產階層;其後抗爭「遍地開花」,草根基層在日常生活的環境直接見證、體驗政權的暴力和抗爭者的苦難,紛紛成為在社區抗爭、支援「手足」的一分子。草根基層和弱勢社群的福祉一直是香港傳統社會運動的根本關懷,曾是社運主流的進步左翼強調普世人權和建設社會經濟正義,直到雨傘運動後,本土主義和勇武抗爭大行其道,反送中運動更超越了社運「左」「右」之爭的僵局。因此,本輯最後探討左翼運動在反送中的角色和前路,作為對這場逆權運動的初步反省。
本書第三輯「民主之路」,可說是批判地反思香港一直以來的民主運動重視參與體制和選舉政治的論述。本輯的文章,一方面從泛民抗爭之路反思傳統民主運動策略的得失,另一方面借鑒國際經驗,分析主權國下的不公正選舉制度,對香港民主運動產生的影響。此外,本輯亦專門探討在民主化過程中角色舉足輕重的天主教會,如何靠攏威權政府,成為促進公民自由和公民社會的阻力。香港俗稱「泛民」的傳統民主派,在八九民運後,一方面受資源動員理論影響,以參與選舉為主要的政治動員路徑,同時又以民主化理論中的締造協約模式(pact-making)為楷模,認為活在主權國下,只能同時向政權施壓及談判,令中共內部的溫和派能借東風推動香港《基本法》框架下的民主化;甚至曾強調香港要有民主,是為了在大國下偏安一隅,從而達致「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理論和實然處境的結合,就是傳統民主派會選擇積極參與並非全面民選產生的立法會和選舉特首的「選舉委員會」。支持者當然會強調擴張資源和寸土必爭的理由;反對者就主張此舉必然為不民主制度增加正當性。
時移勢易,八十年代起家的民運路線反而成為民主運動生力軍的矛頭。二○一○年,民主派兩個進步政黨的五位立法會議員透過辭職觸發補選,製造一次「變相公投」,用選票表達爭取普選、廢除由工商及親中陣營主導的功能團體議席,結果是補選投票率僅得百分之十七;另一邊廂,民主派的溫和陣營如民主黨選擇和中共對話,得出改良功能團體的方案,並得到中共首肯,政制改革最終獲得立法會多數通過,但同時造成民主派溫和翼和進步翼以及公民社會的大分裂。分裂的根源,除了政治現實上黨派競逐利益的盤算,更多是源於民主化理論的歧見,即「寸土必爭」和「直接鬥爭」兩者的論述角力,進一步而言研判中共政權面對反對派溫和翼與激進翼的挑戰,會作出什麼選擇。溫和翼支持「寸土必爭」,以締造協約爭取民主,信奉路徑依賴理論,相信依從中共的框架,循序漸進的民主改革是中共可以接受的進路;激進一翼則深信必須有強大的群眾基礎、扭轉政權設下的遊戲規則,由下而上動員群眾直接向政權施壓,後者方會作出讓步,而群眾動員能夠長期直接鬥爭的話,必然是衝擊現有秩序,例如議員辭職「變相公投」、癱瘓街道的直接行動,以及後來的佔中運動。究竟「寸土必爭」還是「直接鬥爭」能夠為香港帶來民主?到了今日,其實還沒有人可以說得準,因為無論是溫和或激進翼,均同時面對中共的直接打擊。
在中共訂立的新遊戲規則下,過去民主派參與半民主選舉和內部初選的經驗,給我們的教訓應該是反對派團結的價值,以及針對體制不公的重要性。因此,本部分的書寫,其實是述說民主陣營在鞏固和消耗團結的張力,以及公民社會針對選舉制度公正與否的策略;過去民主運動之於選舉,的確著眼於議席多寡和政治平等的制度設計;今日民主運動要和選舉連結,可能要回到最基本的問題,就是抗衡選舉舞弊,因為政權優先關心的,不再是如何維繫香港有公平選舉的假面具,而是如何保證政權壟斷選舉結果。所以,本輯談選舉公正、觀察選舉等往往是發展中國家才著眼的議題,正是嘗試將香港以民主派政團主導的民主化運動和超越個別黨派利益的公民運動接軌,並將香港的民主運動和制度變遷放在國際關係的大格局:面對不再是民主化推手的羅馬天主教會,以及自由世界與威權國度對碰的「新冷戰」,香港如何繼續捍衛人權、自由、民主、法治等普世價值?
三、
本書也整理了我過去十年在香港參與社會運動和研究香港政治的思路,尤其是對法治精神、群眾運動和民主化三者的思考。香港法治精神弔詭之處,是它一方面塑造了民眾重視人權自由、防止政府濫權的法律意識;另一方面,法治制度諸如司法機關往往強調法紀的重要,背後旨在維持現有秩序和制度的穩定,但現有體制,本身就無法有效保障民眾追求人權自由的法律意識,遑論制約政權打壓異己。
法治精神不單是香港現代化的神話,還成為香港民主運動的信念之一。其一原因,就是傳統民主運動的領導,多來自法律社群;後來成立的公民黨,更被戲稱為「大狀黨」。加上民主運動長期得到中產階層和專業人士支持,法治精神就是他們信奉的核心價值。正因如此,在大學期間參與學生會和進步左翼群體的我,就不時反躬自問:如果我們爭取民主,只是用來維護私產、市場放任、資本家壟斷的新自由主義,而不是讓財富再分配、實質改變民眾和少數權貴之權力關係的話,那這還是我們想要的民主嗎?當然,年輕時思想浪漫,總抗拒民主化理論嘗言,必先建設自由民主,才能開展社會民主的經驗。後來在英國讀碩士,接觸不少社會經濟權利的法律理論,就更加明白為何香港民運高舉民主、自由、人權、法治而少談分配正義。其一原因,是香港的《人權法》移植的國際人權標準,只有公民政治權利,對於社會經濟權利如充足房屋權,從未包羅在人權法律的框架,只是政權施捨的福利;後來再研究香港的《公安條例》,就更衝擊我所認識的法治神話: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原來是一套容許政權鎮壓異見者和群眾運動的法律系統?因此,我選擇到法學院攻讀哲學博士,深信唯有再思香港法治的本質,了解今日政權如何延續殖民法律和再度移植威權法治,打擊香港的民主運動。唯有視法律為抵抗的戰場、法治是社會正義的進步動力,才能打破法治論述的精英形象和威權面紗,令法治精神成為體現每個物質和精神尊嚴的價值。
香港的民主運動除了面對主權因素,也充滿不少削弱其能力的內部張力。二○一○年政改爭議後,民主運動陣營出現大分裂,由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三位在二○一三年發起的「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和平佔中)運動,本來是修補民主陣營撕裂的契機。他們在香港首次提倡以公民不服從(公民抗命)的行動向中共爭取普選,但在商討政制方案和公民抗命時機的過程,亦引發激進民主派、學生運動和溫和民主派之間的矛盾,直到雨傘運動爆發後,學運領袖和傳統民主派的關係仍然充滿張力。傳統民主派和學生領袖之間,以至運動發起人和參與群眾之間的矛盾,無法令佔領行動成為一個有機和持久的壓力,反而被政權以消耗戰術導致逐步式微而結束。
二○一四年後,民主運動的內部分裂一直持續,溫和翼與包括新興本土派的激進翼既同時面對政權多方打壓,也繼續在不同的政治事件互有攻守,尤其體現在對紀念大陸八九民運的立場,以及對民主派參選「小圈子選舉」和舉辦內部初選協調出選人的論爭。這些內部矛盾,其實到反送中運動爆發後仍未休止,例如民主派應否以玉石俱焚的進路去參與體制選舉來抵抗威權,以及應否接受中共委任作議員等問題,就成為內部矛盾的另一道藥引。
香港民主運動在反送中運動前,是用「以假弄真」以至「弄假成真」的態度去參與半民主選舉的。在真正民主選舉,政黨當然會關心議席多寡,以成為執政黨;但在香港,半民主選舉只是威權政府的民主面具,但民主派會視為邁向民主的實驗場,所以「當真來玩」,集中精力籌謀如何爭奪更多議席,作為迫使中共在民主政制改革讓步的籌碼。換句話說,只要最終爭取到足夠議席,中共就要讓步。但結果往往是變成民主派內部爭奪議席,互相攻訐,選舉文宣、策略也是以贏議席的態度去推動公共參與,令參選和街頭運動產生分離。這個進路的盲點,是忽略政權有絕對權力:當它認為執政黨憑現有制度無法保證其主導權,即使要承受國際社會代價,也不惜一切去改變遊戲規則。我一直對民主派溫和翼抱持批判的眼光,既因為我相信無論溫和派和激進派也需要團結、強大的群眾運動,但溫和翼的漸進主義,和群眾運動的訴求往往落差,直到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容許港府應中方要求將疑犯「送中」,為民主派帶來前所未有的團結,此皆見諸論述、行動,以及因而爆發的反修例運動。
這場逆權運動的價值,是證明團結的視野,不止於議會反對陣營各黨派的團結,也不流於所謂體制外與體制內互相借力打力的傳統抗爭模式,而是反對派精英和庶民為主的大型抗爭團結作戰。反送中運動創造的,是以香港人身份、命運共同體的意識,視香港作唯一的陣地,直接和政權抗爭;議會、街頭、職場、日常的領域,已經被抗爭的意志統合,不再是分離的運動,而是每日周而復始的共同抵抗。
香港的抗爭運動,主體已經明確、操作百花齊放、目標相當清晰,所以香港傳統社運進步左翼與本土右翼之爭,參與不民主選舉與否、是否接受中共以延任方式來建立的「港式萬年國會」等等,其實是次要矛盾。真正的矛盾,是我們在政治高壓、抗爭低迷下作出的政治選擇,何者更能持續、鞏固這場見諸日常的公民運動,何者更能讓活在這個城市和流散外地的香港人可以保持抗爭意志和行動力。
四、
香港由大清帝國南方的一個口岸,經歷英國殖民主義的琢磨,成為一個華洋雜處、中西交匯的轉口港;在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乘冷戰地緣政治之勢,逐漸蛻變成亞洲四小龍和二十一世紀的國際金融中心。香港的主權移交到中共後,經濟發展繼續上揚,但政治、司法、自由的環境就逐漸褪色。本來香港人和國際社會期望主權移交後的政局,會令香港更加自由化、甚至完成民主化,作為中國大陸現代都市的示範。但移交主權後二十三年可見,中共的盤算和管治哲學,其實是背自由民主之道而馳;它逐步封閉香港的政治制度,完成全面控制的「逆發展」工程。由此可見,香港的歷史,的確和世界政經大局分不開。它曾是中共和西方世界打交道的樞紐,也曾是國共中西角力的擂台。今日的香港,就成為中西新冷戰的必爭之地。然而,這些宏大敘述,往往忽略人的因素:個體的道德力量、庶民的抗爭、公民社會的凝聚力,往往是政治社會和政治文化變革的動力。本書不少篇幅分析香港和海外公民社會的公共參與和全民抗爭,也是為了記錄在地人民為社會進步、追求自由而作出的努力。
香港會否成為如中國大陸一般的普通城市,甚至倒退成現代的「東柏林」、蘇聯鎮壓下的布拉格,或者是蔣家治下的臺灣?誠然,香港目前的狀況,仍未發展到二十世紀極權(全權)主義社會的形態;今日國家系統的管治技術也不需要再純粹依靠血腥暴力主導的恐怖管治。但駕駛初代高達(臺譯「鋼彈」)的阿寶有云:「人類總要重複同樣的錯誤。」我們面對重蹈覆轍的危機,除了投降、逃走或直接火拚以外,其實還有其他選項。
我的大學老師關信基教授,曾在一次雨傘運動的前奏、大學生罷課的演講提出,面對理想與現實的張力,不妨注視跨越兩者的「建構主義」:「制度建構是一個開放、論辯和溝通的旅程,形成一條新舊體制鬥爭的路徑。路徑也許崎嶇,不過歷史告訴我們,不少的政治制度被社會實踐改造或推翻。」民主運動的終極關懷,其實是透過公義的政治制度,讓人能夠成為一個自由和平等的公民,在現世無憂無阻地追求真誠和美善,活出真我。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當我們活在今日的香港,仍有勇氣去談民主、法治和人性尊嚴,這過程本身就是鍛煉抗爭意志和抗逆力的良方。
【前言】由威權邁向後極權管治的香港,還談什麼法治和民主?
一、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四十七名曾參與香港民主派初選的學者、社運人士和前立法會議員被起訴顛覆國家政權,當中只有五人獲取保釋候審,其餘抗爭者均要在牢獄中等候「大審判日」;十二日後,中共人大決定修改香港選舉制度,恢復由中共操控的「選舉委員會」在立法會選舉的至少三十個議席,並設立參選資格審查機制,議會直選產生的議席比例由目前的五成大幅下降到三分之一。即將在六月二十三日開審的首宗國安法案件(「唐英傑」案),也大可能是首場不公開和不設陪...
作者序
“The only way to assert the right to publish is to publish.”--Ben H. Bagdikian
前華盛頓郵報總編、二○一六年辭世的 Ben H. Bagdikian,在七十年代美國「五角大樓文件案」中,面對政府威嚇出版越戰官方機密文件危害國家安全的壓力,堅持揭露真相,說下這一番話:「我們確保出版權利的方法,只有出版一途。」
這句話,也是我決定撰寫本書的重要原因。
香港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正式由中共人大常委通過的港版「國家安全法」接管。親中人士形容是香港「二次回歸」的象徵;支持民主運動的大多數香港人就意識到歷史書上形容的極權時代已不遠矣。國安法正是對一九年修訂逃犯條例爭議引發之「反送中運動」的一次大反撲。的確,國安法通過後,至少有兩位社運人士被控其公開言論干犯「發表煽動文字」及「具煽動意圖」罪;輿論界、傳媒界、教育界、高教界的寒蟬效應和自我審查就更甚。因此,公開書寫和出版其實相當「不識時務」。
但放諸歷史,人要享受思想自由、良心自由、言論自由,始終靠持久的抗爭,是得來不易的瑰寶。出版的內容也許毫不浪漫,但出版本身,在公共生活窒息的年代,就是要守護陣地,證明自由和理性地表達尖銳的意見,堅持固守的思想信念是多麼可貴。
當然,如果只為出版而出版,只是一種空洞的呼喊。我寫作本書的另一個原因,是由追本溯源和立此存照兩個方向出發,令華文讀者從一個批判的角度,更加了解香港的政治、法律和社會面貌。二○一九年香港的「反送中運動」或「逆權運動」,令華文媒體在二○一四年的雨傘運動後再次關注香港,並深入反省中國大陸對兩岸四地至於世界的影響。
本書的內容主要是來自我二○一五年至二○二○年在香港發表的文章。在此之前,我已在香港媒體撰文,試圖介入公共討論。年少無知,在媒體月旦時事,也源於我在大學時代,已活躍於香港社運。不過,對我影響更大的,是中學年代響應教會呼籲,首次參與民間遊行,反對港府強行訂立國家安全法,成為我參與政治運動的啟蒙,使我對政治學、政治理論和憲法興趣日增,間接推動我在中大選修政治,又參與學生會,打開我參與社運、組織社運的大門。大學時期,我既從事基層運動,又成為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民陣)的召集人,組織大大小小的抗議行動和一年一度的「七一遊行」,後來到倫敦政治經濟學院進修,以及在菲律賓生活體驗貧民的壓迫,誘發我再思精英和資本家崇尚的法治社會,反而是對社會大眾的壓迫,繼而選擇走入博士班的「死路」,研究法治在後殖民年代的香港如何成為壓迫與反抗的載體。凡此種種經歷,令我體會到街頭運動、學術碰撞和日常抗爭三者,對塑造我當一個「公共人」,真是缺一不可。
在書寫的過程,我總是在想著一代又一代的香港人,前仆後繼,為打破威權專政的困厄而負隅頑抗。外人眼中波瀾壯闊的反送中運動,對香港人來說,是用血淚甚至生命編織而成的哀歌。這首哀歌訴說香港人的苦難。但它令人哀慟之餘,仍然是一部讓人毋忘初心的樂章。香港人的身分認同,在英殖年代被溶解成個人主義和過客心態掛帥的居民身分;但主權移交後的政治變遷和社會運動的頑抗,令飽受苦難的一代香港人,成為手足情深的命運共同體。
我自小便是天主教徒,常常記得聖經一句話:「默西亞不是要先受苦,才能進入衪的光榮嗎?」(《路加福音》二十四章二十六節)。在威權中國和國安法下的香港,民主運動的代價愈來愈高:超過一百人因國安法被捕和調查、過萬人因參與反送中運動被捕,當中超過七百人被告暴動。但同時,當我們回顧中國維權人士劉曉波、王全璋等的遭遇,其家人和其他維權朋友,受苦了多少年?又不妨回頭看看,波蘭、捷克的反共人士,以地下運作方式或坐牢,承受了多少年?我不是要強加比較,或要將受苦浪漫化,但今日香港,多少能更體會中國大陸諸位受苦的仁人義士,也更有空間去體會受苦本身的沈重、厚度,與背後所堅持的信念之強硬堅定,是成正比的。
的確,追求真理、追求民主的過程,必然經受痛苦;我們有勇力接受參與民主運動帶來的代價,有承受、承載自己內外之痛、離別之苦的能力,可以來自宗教信念,也可以來自理智和情感所陶成的內在力量。
不少香港人在國安法後決定移民,其實有如走入茫茫大海,心繫香港,卻被迫做浪人。無論選擇身土不二,抑或人在他方,相信大家的心志總不會割捨香港。這本小書,是給華人世界的一個邀請,讓大家都得彼此理解,分擔痛苦,共負一軛。
我有(無恥的)勇氣將拙作收集成書以供於世,說到底也是過去在社會運動和學術機構中體驗的成果。我尤其要感謝陳健民、周保松、王慧麟三位老師為本書撰序,他們的言教身教,一直鼓勵我繼續抱持人文關懷、堅持用知識和論述來參與公共事務。
本書得以付梓,要感謝新銳文創首肯出版,才能令本書成事。同時,我也要感謝為本書提供了不少反送中運動的照片的阿匡。本書大部分文章,皆曾發表於香港《明報》、《立場新聞》、《獨立媒體》、《時代論壇》、《眾新聞》和《端傳媒》,收錄於本書時,再一一重修甚至重寫,按主題編排而成。每篇文章末段同時列出原文出版日期,以供讀者參照。上述平台的各編輯一直支持和包容我的評論,我特此致意。當然,本書一切錯漏,皆是我一人的責任。
謹以本書獻給
沒有放棄和願意牢記的人。
“The only way to assert the right to publish is to publish.”--Ben H. Bagdikian
前華盛頓郵報總編、二○一六年辭世的 Ben H. Bagdikian,在七十年代美國「五角大樓文件案」中,面對政府威嚇出版越戰官方機密文件危害國家安全的壓力,堅持揭露真相,說下這一番話:「我們確保出版權利的方法,只有出版一途。」
這句話,也是我決定撰寫本書的重要原因。
香港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正式由中共人大常委通過的港版「國家安全法」接管。親中人士形容是香港「二次回歸」的象徵;支持民主運動的大多數香港人就意...
目錄
推薦序/周保松
推薦序/陳健民
推薦序/王慧麟
自序
前言 由威權邁向後極權管治的香港,還談什麼法治和民主?
第一輯 威權法治
威權法治之源
英國移植的是帝治,不是法治
香港《基本法》內在的政治矛盾
奠基威權法治的兩道板斧
主權至上的法律意識形態
取締三權分立的全面管治權
刑檢就是政治
誰是破壞法治的元凶
檢控官如何在法庭操作政治?
抵抗威權法治
拒絕迷信殖民「法治」
法律精英與公民社會並肩
美國司法抗爭的教訓
第二輯 頑抗之年
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治與政治
中港「融合」得來的憲政新秩序
修訂《逃犯條例》破壞香港憲政秩序
反對初心是守護香港家園
和勇不分,負隅頑抗
在茫茫黑夜,百萬人選擇光明
聽聽立法會佔領者的心聲
逆權運動是無權者的抗爭
運動若水,陣地如山
不合作、不作為、不改悔的政府
打壓、籠絡與消耗的持久戰
解構警察暴力之源
「六.一二」警察暴力,開啟頑抗之年
抵抗國家機器的暴力產業鏈
警察「以武製暴」,算是反人道罪行嗎?
再無權威,只有威權;只懂譴責,不去問責
警暴心理學(一):警察製造的非人化暴力
警暴心理學(二):「止暴制亂」的理論盲點
社會回到正常,等於對政權暴力習以為常
向示威者開實彈,算什麼專業執法?
威權警政是香港的政治病毒
重組警隊,刻不容緩
國際視角看逆權運動
海外社運人如何看待香港反送中運動?
自由世界眼中的香港
從黑人同命運動看反送中運動
政權的國安反擊戰
國安法風暴下,仍然要向前走
國安法的例外狀態
國安法臨下,重讀哈維爾
國安法下,民主派總辭議會後何處去?
「左翼」在逆權運動的危與機
第三輯 民主之路
薪火相傳的民主運動
悼念八九六四,建構本土民運
知識生產與進步社運
佔中審訊是香港人的暮鼓晨鐘
「議會戰線」的反思
選舉制度大倒退下的「議會戰線」
再思「寸土必爭」論之一:二○一六年選舉委員會選舉
再思「寸土必爭」論之二:二○一七年行政長官選舉
泛民參選機制的盈與虧
再思「議會無用」論
選舉觀察與鞏固民主
觀察選舉的國際準則
選舉管理機構與選舉公正
觀察初選的實驗
以抗疫為由押後選舉的盲點
境外投票與操控選舉
宗教自由與公民社會
宗教靠攏政權的尷尬
迎合威權的天朝神學
中梵協議侵犯宗教自由
自由世界與威權國度的抗爭
衝出國際的威權主義
假民主與真選舉
在侵蝕民主的年代抗爭
瘟疫之春與人權嚴冬
結語 步向後極權社會的香港,抗爭之路何從?
推薦序/周保松
推薦序/陳健民
推薦序/王慧麟
自序
前言 由威權邁向後極權管治的香港,還談什麼法治和民主?
第一輯 威權法治
威權法治之源
英國移植的是帝治,不是法治
香港《基本法》內在的政治矛盾
奠基威權法治的兩道板斧
主權至上的法律意識形態
取締三權分立的全面管治權
刑檢就是政治
誰是破壞法治的元凶
檢控官如何在法庭操作政治?
抵抗威權法治
拒絕迷信殖民「法治」
法律精英與公民社會並肩
美國司法抗爭的教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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