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論(人對人就像是狼對狼一樣)
《政府論》分為上下兩篇,上篇主要是針對英國當時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菲爾默所持「君權神授論」的論戰,帶有很強的針砭時弊之意味,可歸之為「破」;洛克在下篇的重點是「立」,闡釋了他主要的政治思想。歷來人們在探討洛克政治思想時,主要是針對《政府論》的下篇。
本書一經出版立即轟動,圍繞其主題,洛克在《政府論》下篇提出統治者的權力應來自於被統治者的同意,建立國家的目的,乃是為了保障社會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權利。當政府的所作所為與這一目的相違背的時候,人民就有權利採取行動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將權力收回。
儘管這種狀態並非美好的世外桃源,但相對於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對人就像是狼對狼一樣」、「一切人對於一切人的戰爭」這一陰森恐怖的景象而言,卻是「一個和平、善意、互助和保全的狀態」。
《政府論》分上下兩篇,融「破」和「立」為一體,以其與經驗主義相區別的理性主義精神,奠定了現代西方自然法哲學的基調。在《政府論》上篇中,洛克以嚴密的邏輯,集中駁斥了代表當時王權利益的菲爾默關於君權神授和王位世襲的主張。在 起源的問題上,洛克解釋了一種世俗的 起源學說,提出分權說和議會權力至上,主張國王在議會之下的立憲君主制。洛克在書中所提出的個人權利不可讓渡、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分權和議會政體等原則,不僅成了英國現代政體的基礎,而且也成了其他資產階級的體制基礎。
原版原味 最新譯著
作者簡介:
約翰•洛克(1632~1704年),英國哲學家、啟蒙思想家。1646年,他在威斯敏斯特學校接受嚴格的古典文學訓練,1652年,他入讀牛津大學,1658年獲碩士學位。洛克深受笛卡爾哲學思想的影響,開創了英國哲學的經驗主義傳統,同時他也是個提出人的自然權利的哲學家。他的思想不僅對孟德斯鳩、伏爾泰、盧梭等影響巨大,而且在美國獨立宣言裡也光彩閃耀。他的重要著作有《政府論》《論宗教寬容》《人類理解論》《基督教的合理性》等。
章節試閱
序 言:《政府論》
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天資聰穎、興趣廣泛,青年時期就讀於牛津大學,深入學習了哲學、自然科學、醫學等課程。
洛克34歲那年,為莎夫茲伯里伯爵(當時英國輝格党的著名領袖)醫好了久治不癒的怪病,從而與伯爵結為好友,並以伯爵私人秘書的身份開始介入英國政壇的核心,親歷了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風雲變幻。《政府論》彙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學思想,不僅使洛克成為古典自由主義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對於後世的現實政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政府論》分為上下兩篇,上篇主要是針對英國當時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菲爾默所持「君權神授論」的論戰,帶有很強的針砭時弊之意味,可歸之為「破」;洛克在下篇的重點是「立」,闡釋了他主要的政治思想。歷來人們在探討洛克政治思想時,主要是針對《政府論》的下篇。
1689年,洛克開始撰寫《政府論》,1690年出版,旨在為1688年英國光榮革命的正當性辯護。
該書一經出版立即引起了轟動。圍繞其主題,洛克在《政府論》下篇提出統治者的權力應來自於被統治者的同意,建立國家的目的,乃是為了保障社會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權利。當政府的所作所為與這一目的相違背的時候,人民就有權利採取行動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將權力收回。
其實,和霍布斯一樣,洛克在試圖解決政治權力的產生以及來源這一問題的時候,也是從人的「自然狀態」出發,圍繞「自然法」、「自然權利」、「契約」等範疇展開論述的。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和霍布斯並無二致。然而,洛克在論證伊始,即在對於「自然狀態」描述中,便和霍布斯產生了比較大的分歧。洛克所描述的自然狀態是一種「完備無缺的自由狀態」,在自然法的範圍內,人人都可以按照自己認為合適的辦法,決定他們的行動,處理與他人之間的關係,無需聽命於任何其他人的意志。
儘管這種狀態並非美好的世外桃源,但相對於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對人就像是狼對狼一樣」、「一切人對於一切人的戰爭」這一陰森恐怖的景象而言,卻是「一個和平、善意、互助和保全的狀態」。
政府論上
第一章 試述奴隸制和天生的自由
1與我們整個民族的渾厚個性和勇猛氣魄相比,奴隸制完全與之相反,甚至於無法想像,它在本質上是一種存在於人類之中的可憎而又不幸的制度,意料之外的是一個「英國人」——毋庸說是一位「紳士」——居然會因為它進行辯解而著書立說。原本我會將這篇論文視作是那個為尼祿編寫頌詞的人對其才智的再次炫耀,便如同對待其他意圖讓人們對自己的奴隸身份深信不疑的論文一般,然而羅伯特爵士作品的名稱、題詞與封面圖,以及他的作品在出版後所獲得的各種讚賞,卻不得不讓我堅信作者與出版人全都是一絲不苟的,正因如此它在我眼中才會是一部嚴謹的、一板一眼的作品。於是我滿懷期許地拿起羅伯特•菲爾麥爵士創作的那本《先祖論》,從頭至尾聚精會神地看了一遍。讀完這本打算為所有人套上枷鎖的作品後,我務必要對自己所感受到的驚訝坦誠公佈,這是由於我在書中僅僅看到一根由沙粒構成的繩子,或許它可以在那些擅長蠱惑人心的人手中發揮作用,將他們的雙眼遮擋起來,同時將他們引入歧途,然而對那些瞭解內幕以及見多識廣的人來說,卻絲毫無法讓他們坐以待斃,這是由於他們深知這種枷鎖無論歷經如何細緻的打磨,始終只不過是一種卑劣的物品。
2由於像我這樣的人,縱然是在看完羅伯特爵士的作品以後,也依然會自詡為一個不受法律控制的自由自在的人,因此倘若有人覺得我是在對一個知名的絕對權力的追捧者的榜樣妄加評述,那麼我便懇請他對我略施寬容;並且我覺得如此行事並無絲毫的不妥之處,除非存在比我更加熟知這部作品命運的人可以向我證明:一旦這篇被淹沒許久的論文公之於眾,便可以憑藉其中的論據來將人世間的所有自由全部掠奪,而且自此以後,這位作者的大概形式就會變成如同基督登山訓眾似的楷模,同時會被當作完美無缺的政治標準而永垂不朽。他在一個非常狹小的範疇中確立了自己的體系,也就是說:
所有的政府全都是絕對的君主制;他所參照的依據是:毫無一人是生來就擁有自由的。
3這世間存在一群為了博得君主們歡心的人,他們對人們生而就有的自由權進行了否定,無論君主是依據怎樣的法律來進行創建與管理,無論君主是透過怎樣的條件來獲取權力,也無論君主所承諾堅守的這類法律的莊重誓言是以怎樣的海枯石爛的方式得以確立的,在他們看來君主全都擁有神權所賜予的絕對權力,於是這群人不僅竭盡全力地對所有臣民施以暴政與欺壓,與此同時也對君主們的榮譽與寶座造成了威懾(這是由於依照這群人的理論,君主僅有一位,其餘的同樣都是生而為奴的,並且依照神權,他們同樣全是亞當繼承人的臣民),便如同他們決意要對所有的政府發起挑戰,妄圖推翻人類社會的本原一般。
4然而當我們從他們口中得知,我們全都生而為奴,並且除了將這奴隸的身份延續下去而別無他法時,我們唯一能做的便是聽信他們。在我們誕生的那一刻便同時擁有了生命與奴隸的身份,在我們的生命還未逝去之前,絕對無法逃脫奴隸的宿命。儘管我無法從《聖經》或者理性之中找出諸如此類的言論,然而這群人卻非要讓我們相信自己早已因為神權的威嚴而處於他人無窮意識的控制之下:這實在是一種存在於人類之中的奇異形態,而對於這種形態,以他們的聰穎智慧也只不過是在近些年才有所察覺。這是由於羅伯特•菲爾麥爵士雖也會對這類獨樹一幟的反對意見有所責備,然而我卻依然堅信,他無法在這個時期、這個國家之外,找出其他確信君主制來自神權的時期或者國家。並且他同樣認可,「諸如海華德、克拉克伍德、巴克萊等曾在許多領域勇敢地為君權進行辯解的人,並未預料到這一點,但卻不約而同地認為人類生來享有自由與平等」。
5到底是什麼人率先提倡這個學說,而且讓它在人群之中得以流傳開來,它到底造成了什麼樣的慘痛結局,我全都交由歷史學家去加以論述,抑或是讓那些與西托普以及曼惠靈處於同一時期的人去追憶罷了;如今我的任務僅僅是針對羅伯特•菲爾麥爵士(人們認可他將此種論點闡述得淋漓盡致,同時覺得他早已達到十全十美的境地)在這個領域所表述的觀點進行查證;這是由於他曾為每個渴望如同法國王宮人士一般時尚的人樹立了學習榜樣,這些人四處宣傳他所創立的疏淺的政治理論體系——具體內容便是人類並非是生來就擁有自由,所以必然無權對他們的統治者或者政府樣式進行選擇;君主擁有神所賜予的絕對權力,而奴隸卻根本無權進行立約或者表示贊同;由於亞當曾是一位專制君主,因此在他之後的所有君主同樣如此。
序 言:《政府論》
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天資聰穎、興趣廣泛,青年時期就讀於牛津大學,深入學習了哲學、自然科學、醫學等課程。
洛克34歲那年,為莎夫茲伯里伯爵(當時英國輝格党的著名領袖)醫好了久治不癒的怪病,從而與伯爵結為好友,並以伯爵私人秘書的身份開始介入英國政壇的核心,親歷了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風雲變幻。《政府論》彙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學思想,不僅使洛克成為古典自由主義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對於後世的現實政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政府論》分為上下兩篇,上篇主要是針對英國當時一位非常有...
目錄
政府論上
第一章 試述奴隸制和天生的自由
第二章 試述父親的權力與君王的權力
第三章 試述亞當因被神創作而擁有的權力
第四章 試述亞當因神的賞賜而擁有的權力(《創世紀》第一章第二十八節)
第五章 試述亞當因夏娃歸他所有而擁有的權力
第六章 試述亞當因父親身份而擁有的權力
第七章 試述作為統治權的父權和財產權的統一根源
第八章 試述亞當的至高王權的轉移
第九章 試述由亞當傳承下來的君主制
第十章 試述亞當王權的繼承人
第十一章 繼承者是何人?
政府論下
第一章 個人統轄權和父權作為所有權力的來源
第二章 試述自然的狀態
第三章 試述戰爭的狀態
第四章 試述奴役
第五章 試述財富
第六章 試述父權
第七章 試述政治的社會或者公民的社會
第八章 試述政治社會的根源
第九章 試述政治社會和政府的目的
第十章 試述國家的形式
第十一章 試述立法權的範圍
第十二章 試述國家的立法權、執行權和對外權
第十三章 試述國家權力的統屬
第十四章 試述特權
第十五章 父權、政治權力和專制權力綜論
第十六章 試述征服
第十七章 試述篡奪
第十八章 試述暴政
第十九章 政府的解體
政府論上
第一章 試述奴隸制和天生的自由
第二章 試述父親的權力與君王的權力
第三章 試述亞當因被神創作而擁有的權力
第四章 試述亞當因神的賞賜而擁有的權力(《創世紀》第一章第二十八節)
第五章 試述亞當因夏娃歸他所有而擁有的權力
第六章 試述亞當因父親身份而擁有的權力
第七章 試述作為統治權的父權和財產權的統一根源
第八章 試述亞當的至高王權的轉移
第九章 試述由亞當傳承下來的君主制
第十章 試述亞當王權的繼承人
第十一章 繼承者是何人?
政府論下
第一章 個人統轄權和父權作為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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