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定位是司律以外考試「總複習」,以輕薄、方便攜帶著稱,但體系、模板和考題一應俱全,非常適合考前應急使用。
此外,本書最大的賣點是「上榜模板」,以精準但不失洗鍊的文字撰寫,並示範如何將模板套用到考古題中,考試時直接複製貼上即可,投資報酬率超高!
適用類科(請注意跟刑總不同):
轉學考、高普考及各類(身心、地方、司法、警察、原民、鐵路、移民、調查)三四等特考之:戶政、法制、法律廉政、觀護人、執行官、司事官、檢事官、監獄官、書記官、執達員、監所管理員、法警、行政警察、外事警察、犯罪防治、警察資管、移民行政、海巡行政
作者簡介:
周易
政大法研所(刑法組)
讀享、學稔、讀家講師
考生早出晚歸的拼搏,是為了上榜;社畜早出晚歸的拼搏,是為了工作。希望哪天,他們都能為自己而活!
黃堯
北大法律系(財法組)
北大法研所(刑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執業律師
每天都不想要工作,跟俗女二的育萱一樣不適合上班。最大的願望就是能被不錯的人包養,或者是能夠跟相互喜歡的人結婚,不用工作被對方養,就算不能當名媛,至少也能過著歲月靜好的生活,偶爾接接親朋好友或是自己覺得有意義的案件,或者悠閒地講講課,不用再被逼迫處理一堆惱人且問號到極點的當事人與案件。
作者序
三版序
感謝好夥伴黃堯老師一起改版,希望本書能讓同學更了解刑法分則的考試重點,來日順利上榜!
周易
2021.11.16 於蘆洲居所
人們原本以為2020年是最災難性的一年,殊不知卻迎來了個相較下來也沒有比較不災難的2021年,國內也在2021年中爆發了相對嚴重的疫情,所幸在民進黨政府大多無重大違誤的政策、絕大多數盡責的醫護人員、多數願意配合且自制的國民及外國友人的協助下,整個疫情終趨於緩和,甚至多日沒有國內確診病例,各種國家考試也始得以延期方式如期舉行,而這本書也才有了改版。
在接下來這一年,除了希望這本書能夠幫助讀者們揭開我國刑法分則的面紗,摸索出國考在刑法分則題目上的解題架構,建立起自己的上榜模板,並順利上榜外,也希望讀者們在準備國考的路上,不要忘記也要讓自己好好的生活,享受人生,盡量讓自己有著快樂的心情,隨時注意自己的身心健康,畢竟考國考及工作的目的是為了能讓自己生活,而不是讓考國考及工作成為生活的目的。
最後,感謝周易老師及學稔團隊的協助,才能讓這本書順利的完成改版,同時也要感謝正在閱讀使用這本書的讀者,因為有你們,本書未來才有改版繼續協助來年考生的可能,祝福你們能夠順利上榜!!!!!
黃堯
2021.11.18 於板橋
三版序
感謝好夥伴黃堯老師一起改版,希望本書能讓同學更了解刑法分則的考試重點,來日順利上榜!
周易
2021.11.16 於蘆洲居所
人們原本以為2020年是最災難性的一年,殊不知卻迎來了個相較下來也沒有比較不災難的2021年,國內也在2021年中爆發了相對嚴重的疫情,所幸在民進黨政府大多無重大違誤的政策、絕大多數盡責的醫護人員、多數願意配合且自制的國民及外國友人的協助下,整個疫情終趨於緩和,甚至多日沒有國內確診病例,各種國家考試也始得以延期方式如期舉行,而這本書也才有了改版。
在接下來這一年,除了希望這本書...
目錄
◎Chapter 1 侵害個人專屬法益犯罪
Section 1 侵害自然人之生命法益 1 ─殺人罪章 ‧1-3
壹、條文‧1-3
貳、分析‧1-3
Section 2 侵害自然人之生命法益 2 ─遺棄罪章 ‧1-10
壹、條文‧1-10
貳、分析‧1-10
Section 3 侵害自然人之身體法益─傷害罪章‧1-18
壹、何謂「傷害」? ‧1-18
貳、普通傷害罪(§277) ‧1-19
參、重傷害罪(§278) ‧1-22
Section 4 侵害胎兒之生命法益─墮胎罪章‧1-24
壹、保護法益‧1-24
貳、重要條文‧1-24
參、實施人工流產之阻卻違法事由─優生保健法第9條‧1-25
肆、懷胎婦女自行墮胎罪(§288) ‧1-27
伍、意圖營利墮胎罪(§290) ‧1-27
Section 5 侵害自由法益─妨害自由罪章‧1-28
壹、強制罪(§304) ‧1-28
貳、恐嚇危害安全罪(§305) ‧1-33
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302) ‧1-34
肆、侵入住居罪(§306) ‧1-35
Section 6 侵害性自主法益─妨害性自主罪章‧1-38
壹、概說‧1-38
貳、本章體系‧1-39
參、違反意願性交猥褻罪(§§221∼224-1) ‧1-40
肆、乘機性交猥褻罪(§225) ‧1-62
伍、對幼年人性交猥褻罪(§227) ‧1-64
陸、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228) ‧1-65
Section 7 侵害名譽法益─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 ‧1-67
壹、公然侮辱罪(§309) ‧1-67
貳、誹謗罪(§310) ‧1-67
參、善意不罰(§311) ‧1-70
Section 8 侵害秘密與隱私法益─妨害秘密罪章‧1-71
壹、窺視竊聽竊錄罪(§315-1) ‧1-71
貳、加重窺視竊聽竊錄罪(§315-2) ‧1-75
◎Chapter 2 侵害個人非專屬法益犯罪(財產犯罪)
Section 1 侵害個別財產犯罪1─取得型犯罪‧2-3
壹、竊盜罪(§320Ⅰ) ‧2-3
貳、竊佔罪(§320Ⅱ) ‧2-7
參、加重竊盜罪(§321) ‧2-9
肆、搶奪罪(§325) ‧2-16
伍、強盜罪(§328) ‧2-17
陸、準強盜罪(§329) ‧2-19
柒、強盜罪結合犯(§332) ‧2-33
Section 2 侵害個別財產犯罪2─侵占型犯罪‧2-38
壹、普通侵占罪(§335) ‧2-38
貳、公益、公務、業務侵占罪(§336) ‧2-39
參、侵占遺失物罪(§337) ‧2-41
Section 3 侵害個別財產犯罪3─毀損型犯罪‧2-43
壹、毀損器物罪(§354) ‧2-43
貳、毀損建築物罪(§353) ‧2-43
參、毀損文書罪(§352) ‧2-44
Section 4 侵害整體財產犯罪1─詐欺犯罪‧2-45
壹、普通詐欺罪(§339) ‧2-45
貳、加重詐欺罪(§339-4) ‧2-50
參、類似詐欺犯罪(§§339-1∼339-3) ‧2-52
Section 5 侵害整體財產犯罪2─背信罪‧2-61
壹、條文‧2-61
貳、背信罪之本質─違背信任說v.濫用權限說‧2-61
參、分析‧2-62
肆、與其他犯罪之競合關係‧2-64
Section 6 侵害整體財產犯罪3─重利罪、加重重利罪‧2-67
壹、重利罪(§344) ‧2-67
貳、加重重利罪(§344-1) ‧2-67
Section 7 侵害整體財產犯罪4─恐嚇取財罪‧2-69
壹、條文‧2-69
貳、分析‧2-69
Section 8 侵害整體財產犯罪5─擄人勒贖罪‧2-71
壹、條文‧2-71
貳、分析‧2-71
Section 9 財產返還請求之妨礙─贓物罪‧2-79
壹、條文‧2-79
貳、分析‧2-79
◎Chapter 3 侵害超個人法益犯罪1─社會法益
Section 1 侵害公共安全法益─公共危險罪章‧3-3
壹、放火犯罪‧3-3
貳、交通犯罪‧3-12
參、毒化飲食物品犯罪‧3-23
Section 2 侵害資訊安全法益─妨害電腦使用罪章‧3-27
壹、本章保護法益‧3-27
貳、無故入侵電腦罪(§358) ‧3-28
參、無故取得刪除變更電磁紀錄罪(§359) ‧3-29
肆、干擾電腦設備罪(§360) ‧3-31
Section 3 侵害公共信用法益1─偽造文書印文罪章‧3-37
壹、有形偽造v.無形偽造‧3-37
貳、文書v.準文書‧3-38
參、有形偽造1─偽造變造私文書罪(§210) ‧3-40
肆、有形偽造2─偽造變造公文書罪(§211) ‧3-41
伍、有形偽造3─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212) ‧3-41
陸、無形偽造1─公務員登載不實罪(§213) ‧3-42
柒、無形偽造2─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214) ‧3-43
捌、無形偽造3─業務上登載不實罪(§215) ‧3-44
玖、行使偽造變造文書罪(§216) ‧3-45
拾、其他重要規定‧3-45
Section 4 侵害公共信用法益2─偽造有價證券罪章、偽造貨幣罪章‧3-55
壹、偽造有價證券罪章‧3-55
貳、偽造貨幣罪章‧3-59
Section 5 侵害善良風俗法益1─妨害風化罪章‧3-63
壹、概說‧3-63
貳、引誘容留媒介性交猥褻罪(§231) ‧3-63
參、公然猥褻罪(§234) ‧3-64
肆、散布猥褻文字圖畫物品罪(§235) ‧3-64
Section 6 侵害善良風俗法益2─賭博罪章 ‧3-67
壹、公然賭博罪(§266) ‧3-67
貳、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268) ‧3-67
◎Chapter 4 侵害超個人法益犯罪2─國家法益
Section 1 侵害執行公務公正性法益─瀆職罪章‧4-3
壹、賄賂犯罪‧4-3
貳、圖利犯罪‧4-12
參、濫權犯罪‧4-13
Section 2 侵害公務法益─妨害公務罪章‧4-15
壹、妨害公務罪(§135) ‧4-15
貳、公然聚集三人以上妨害公務罪(§136) ‧4-20
參、毀損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138) ‧4-20
肆、侮辱公務員與公署罪(§140) ‧4-21
Section 3 侵害投票公正性法益─妨害投票罪章‧4-22
壹、投票受賄罪(§143)、投票行賄罪(§144) ‧4-22
貳、虛遷戶籍投票罪(§146Ⅱ、Ⅲ) ‧4-22
Section 4 侵害司法權行使法益─脫逃罪章、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章、偽證及誣告罪章‧4-24
壹、脫逃罪章‧4-24
貳、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章‧4-29
參、偽證及誣告罪章‧4-42
◎Chapter 1 侵害個人專屬法益犯罪
Section 1 侵害自然人之生命法益 1 ─殺人罪章 ‧1-3
壹、條文‧1-3
貳、分析‧1-3
Section 2 侵害自然人之生命法益 2 ─遺棄罪章 ‧1-10
壹、條文‧1-10
貳、分析‧1-10
Section 3 侵害自然人之身體法益─傷害罪章‧1-18
壹、何謂「傷害」? ‧1-18
貳、普通傷害罪(§277) ‧1-19
參、重傷害罪(§278) ‧1-22
Section 4 侵害胎兒之生命法益─墮胎罪章‧1-24
壹、保護法益‧1-24
貳、重要條文‧1-24
參、實施人工流產之阻卻違法事由─優生保健法第9條‧1-25
肆、懷胎婦女自行墮胎罪(§288)...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