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為行政執行法之主管機關,歷年針對各行政機關面臨該法之適用問題作成諸多函釋,以提供其執法時參考之用;又行政執行措施多涉及人民基本權利之干預,行政執行措施是否違法侵害人民權益,受侵害者自得尋求司法救濟,由司法權審查行政作為之合法性,是以相關司法裁判見解之脈動及發展,即甚具參考價值。本書篩選近年來與行政執行法相關之行政函釋及司法裁判,依法條順序分類編排,彙整相關行政函釋,及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之裁判,摘其要旨,希冀對於實務工作或學術研究,均能有所裨益。
作者簡介: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民法、信託法規、財團法人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 動及執行。 二、行政程序法規、行政罰法規、行政執行法規、國家賠償法規制(訂) 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及執行。 三、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 釋、推動及執行。 四、鄉鎮市調解法規、仲裁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 執行、業務之指導及監督。 五、各機關適用法規之諮商。 六、行政執行署業務之聯繫及協調。 七、各級檢察機關協助處理國家賠償事件業務之督導、考核。 八、其他有關法律事務事項。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作者:法務部法律事務司編
優惠價: 95 折, NT$ 475 NT$ 500
已售完,補貨中
法務部為行政執行法之主管機關,歷年針對各行政機關面臨該法之適用問題作成諸多函釋,以提供其執法時參考之用;又行政執行措施多涉及人民基本權利之干預,行政執行措施是否違法侵害人民權益,受侵害者自得尋求司法救濟,由司法權審查行政作為之合法性,是以相關司法裁判見解之脈動及發展,即甚具參考價值。本書篩選近年來與行政執行法相關之行政函釋及司法裁判,依法條順序分類編排,彙整相關行政函釋,及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之裁判,摘其要旨,希冀對於實務工作或學術研究,均能有所裨益。
作者簡介: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民法、信託法規、財團法人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 動及執行。 二、行政程序法規、行政罰法規、行政執行法規、國家賠償法規制(訂) 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及執行。 三、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 釋、推動及執行。 四、鄉鎮市調解法規、仲裁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 執行、業務之指導及監督。 五、各機關適用法規之諮商。 六、行政執行署業務之聯繫及協調。 七、各級檢察機關協助處理國家賠償事件業務之督導、考核。 八、其他有關法律事務事項。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 二手徵求後,有綁定line通知的讀者,
該二手書結帳減5元。(減5元可累加)
請在手機上開啟Line應用程式,點選搜尋欄位旁的掃描圖示
即可掃描此ORcode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