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就讀港大的梁均國讀到凱魯亞克的《在路上》;
1967年,他第一次上路;
1968年,他追尋凱魯亞克的足跡,橫跨整個美國。
跨界電影研究與文學創作的梁均國,一生的背包客生涯,走遍了大半個世界,筆下從60年代在美國三藩市的嬉皮士經歷,到南美與東歐的旅途風光,走得越遠,去得越多地方,人生閃回的片段也陸續湧現。
本書是梁均國的中短篇小說集,收錄作者多篇公路小說,在橫跨地球的旅途中,人生的探險也在持續進行中。
作者簡介:
梁均國
原名郭鈞亮,原籍上海,在香港長大和受教育,後赴法國進修。1973年加入巴黎第七大學中文系工作,同時修讀博士學位。在此期間,曾多次前往香港,搜集中國老電影拷貝和文獻,成為巴黎中國電影資料中心的創始成員。
1975年加入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從事英語、法語和西班牙語的筆譯和審校工作,直至退休。
此外,還以「梁均國」為筆名從事寫作、文學作品翻譯和影評撰寫。
著有散文影評集《日內瓦真他媽的沒味道》、中短篇小說集《再見邊城》、長篇小說《巴黎1989》等。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梁均國的旅行文集不單是旅遊見聞錄和旅遊背景的小說,我以為這是經驗和回憶與想像交混而發酵後的沉澱。經過不同階段的過濾、改寫,中老年情懷和青春浪蕩激情混融而激發奇異的芳香。這芳香吸引着我追隨作者一起去浪跡天涯,時而作情感的遊歷,時而作心靈的探險。
——羅卡(2022年3月)
名人推薦:梁均國的旅行文集不單是旅遊見聞錄和旅遊背景的小說,我以為這是經驗和回憶與想像交混而發酵後的沉澱。經過不同階段的過濾、改寫,中老年情懷和青春浪蕩激情混融而激發奇異的芳香。這芳香吸引着我追隨作者一起去浪跡天涯,時而作情感的遊歷,時而作心靈的探險。
——羅卡(2022年3月)
章節試閱
自序
那是1965年吧,我還在港大,第一次讀到傑克.凱魯亞克(Jack Kerouac)的《在路上》。書中的兩個主角從紐約時報廣場出發,以100英里的時速,日夜不停地奔馳在大西洋太平洋之間的公路上,那幾千英里的瘋狂節奏和不受邊界限制的自由,對於從小被困在一個小島上的我是很大的震撼,讀着讀着我就會流下眼淚。
如果說某些書對一個人的人生旅程會發生重要影響的話,就我來說這應該是其中一本。
1967年夏天,我來到了法國,隨即前往離巴黎約400公里的小城貝桑松,那裡是一個大學城,有專門為外國學生開辦的法語速成班。嫵媚的杜河(le Doubs)河套繞着小城溫柔地兜了大半個圈,河邊楊柳樹上掛着在7月微風中隨時準備起舞的柳絮。一個長周末我約了同班的一個德國女孩,一起搭順風車去200公里外的日內瓦,這是我第一次上路,公路兩旁一望無際的田野中開滿了各種顏色的野花,身邊還帶着一個散發着草莓酸奶香的女孩,這第一次的路上經歷是一生難忘的。一路順風,那天傍晚我們就坐在萊蒙湖邊,面對着大噴泉,沉醉在長長的暮色中,幻想着未來,想不到幾年之後日內瓦竟成了我一住20年的城市。
1968年7月,在轟轟烈烈的五月學生革命過去後,意興闌珊的巴黎人都拋棄了這個城市,度假去了。我和中學同學呂立德,買到了去紐約的廉價機票,也離開了巴黎,來到嚮往已久的美國。我在他的表兄家住了3天,不好意思再打攪下去,決定上路。他們在林肯隧道口把我放下後,我就背着在巴黎跳蚤市場買的一個笨重的帆布軍用背囊,帶着荷包中僅有的100美元,伸出大拇指,不久就截到了第一輛順風車。之後的3個星期,我追尋着凱魯亞克的足跡,餐風宿露,橫跨了整個美國,抵達當時的嬉皮士聖地三藩市。就這樣,我過了3個月的背包客生涯。
此後我就常常以這種方式旅行,一直到現在,走遍了大半個世界。我的朋友們總不了解我這麼大年紀了,怎麼還背着背包,車馬勞頓,樂此不疲。我也不知道怎樣解釋。
很久以來我就想把60年代橫跨美國和在三藩市當嬉皮士的這段經歷寫成一篇小說,匆匆幾十年過去了。2012年的秋天我終於把這篇擱置了不知多少年的中篇小說整理出來,題為「一號公路」。
12月初在香港約了也斯吃飯,想到他在加州住過好幾年,和他也喜愛「垮掉一代」的作家,很想和他談談我這篇小說,可惜那天他病情突然惡化不能來。過後我把小說用電郵發給他,他回信說已經在醫院裡,等精神稍好再細讀。怎知道一月初,傳來他過世的消息,再也沒有機會和他見面和交流了。
年紀越大,越有自知之明,我知道自己一個最大的缺點是做事沒有恆心,開了一個頭,稍微碰到一些困難就不再堅持下去,做人如此,學語言如此,寫稿也如此,我從十六七歲開始寫稿到現在也有快一個甲子,結集成書的也不過幾十萬字,開了頭沒有完成的,不知其數,可能有些只是一個念頭,只有幾行字,被遺忘了。但是有一些還是花了一些功夫的,但後來可能是寫不下去了,還是沒有完成,放到一邊,不久也就忘記了,我把它們稱為床底下紙鞋匣裡的舊稿。說忘了,也不是真正地忘了。到了這個年紀有許多的遺憾,發現有些事情沒有了結,有點不甘心,終於狠下心來,把其中一些整理出來。這次發表的這幾篇小說,如〈一號公路〉約35000字,在1984年已經寫完初稿,2012年完成,但因為篇幅問題,一直沒有發表;〈幻〉於2010年發表在林沛理主編的《瞄》雜誌上,並被翻譯成英文;〈站在阿連德的銅像前〉一直沒有發表;〈波蘭老友〉發表在《香港文學》2020年11月號;〈沙漠和邊城〉發表在《香港文學》2021年4月號;〈40號公路〉被收在2014年出版的、黃勁輝編輯的《電影小說》中;〈白朗峰上那一朵雲〉被收集在2009年出版的《梁均國中短篇小說集:再見邊城》中。
如果有耐性把這幾篇東西讀完,可以發現它們都和我個人的旅行有關。人生就是旅途,我喜歡旅行,倒不一定是要去探訪名勝古跡,而是喜歡那種走在路上的自由自在的感覺,因為你不一定要完成一個路線,你只要有一個概念,你到一個地方覺得不太符合你的理想,你可以隨時更改路線,這倒符合我的性格,也正因為如此,就像英國諺語說的那樣,a rolling stone gathers no moss,我是一塊不長青苔的滾動石頭,雖然自由自在,但也錯過了許多東西。
2022年1月27日
一號公路
抵達三藩市是他在紐約林肯隧道伸出大拇指,第一次在美洲大陸截搭順風車的3個星期後,除了在首都華盛頓停了7天,在Dupont Circle和M街的一家嬉皮士店接受了嬉皮士生涯的洗禮,並抽了生平第一根大麻外,一直都在路上。在聖路易踏上了著名的66號公路,穿過中部的Dust Bowl,橫越西南部的荒漠後,終於來到這個黃金之地。那個在新墨西哥就載他上路的一對年輕夫婦和兩個小孩,把他在高速公路放下後,就繼續他們前往西雅圖的新家和新生活的旅程。
接待他的是兩名公路巡警。他們很客氣地幫他把蓋滿灰塵的背包放進行李箱,讓他坐進車內,很快地又在公路路肩上接待了另外兩人。
巡警很友善,問他們從什麼地方來的,像朋友那樣聊天。但警車開出高速公路後,還是給他們每人發了一張上法庭的傳票。根據加州法律,在高速公路上截車是違法的。
他們坐在Pacific Heights一家很有點歐洲氣氛的雅痞餐館中。他們點了菜,她又點了一瓶白酒。在這方面她是挺講究的,她要向他證明加州的廚師不輸於法國的Nouvelle Cuisine,納帕谷的Chardonnay不一定比勃艮第的Chablis差。
的確,酒和菜都沒有令他失望。一杯酒下肚後,在她被加州太陽曬成淺棕色的臉上浮起一片紅暈,大眼睛水汪汪的。時間和距離形成的隔膜,在美食和美酒的溫馨下開始融化。
他沒有告訴她要來三藩市。來接機的是中學到大學的老同學老楊。他以為他們之間的一段關係在她離開歐洲後也就結束了,他當初也的確如此希望。最初還通過幾封信,她的來信都很長,他的覆信總是短短的。後來大概因為各人忙各人的事,他的覆信總拖得很久,音訊也就這樣中斷了。
那天傍晚從調整時差的午睡中醒來,聽到外面的秋雨聲,忽然就想到她。既然已在同一個城市,見一面又何妨?他總是這麼容易地讓自己說服了自己,拿起話筒撥了她的號碼。電話那端傳來那有些輕佻的美國口音,Hallo-OOO,「囉」字拖得長長的,像一連串的回音。
瓊?是我。
駱!你在什麼地方?什麼時候來美國?
嗯,你怎麼樣?好嗎?
還好。
工作找到了沒有?
找到了,不過不太理想,等你來了再詳細告訴你呢?這些日子都在幹什麼,都不給我寫信?奇怪電話裡你的聲音這麼清楚,好像就在隔壁。
你想不想見我?
當然了,但你人在哪裡?是不是已在三藩市?
嗯,我今天早上到的,現在住在一個朋友家。
在哪個區?
日落區。
啊,離我這裡不是很遠。聽着,今晚我有個約會,我們明天見……
掛了電話後,他不禁有點失望,她沒有立即要見他。
後來呢?她把口中一塊鮮貝從從容容品嘗完了,問他。
後來?
我說你上了法庭沒有?
啊!那是1968年,每天公路巡警在高速公路上截到來三藩市朝聖的嬉皮士有好幾百人,法庭哪裡審得過來!警察也不過循例一下,只要你隨便填上一個加州位址,他不必立刻帶你上法官那裡,以後去不去也就與他無關了。
我倒不知道你有過這樣一番經歷,你從來沒有跟我講過。
的確,他一直沒有提起過這些往事。他們之間相差十幾歲,1968年她只有十歲,跟她談那年代的事,不免顯得自己老了。而且,那是一種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那時候女孩子的裝扮與她身上這一套名牌時裝是完全搭不上架的。但是不知為什麼他還是講了,大概是隔了這麼多年重新回到這個城市有所感觸吧。
他環顧周圍穿着看來隨便卻很時尚的青年雅痞,一對一對在這個佈置得清雅宜人的飯店裡喁喁細語,20年前的回憶是一個時代錯誤。
他歎了口氣說,這個城市變了很多。
不要說你了,我離開了只不過一年多,剛回來的頭幾個月,感到完全脫了節,最近才好一點。
他們泛泛地談到分別後將近一年的狀況。她回來後一直在忙,忙着找住的地方,買車子,把分散存放在朋友那裡的家具搬回來,一方面又要忙着找工作,一直沒有找到合心意的,現在這份工作也是過渡性的。
還沒有找到新的男朋友?他開玩笑地說。她瞟了他一眼,似乎怪他問得太魯莽,然後吃吃地笑起來。
Not Really。她談到她的一些讀MBA時的同學,有一個叫大衛的單身漢,她剛回來時還在他那裡住了一個月,不過都是普通朋友。說着,她把手伸過桌面,抓着他拿酒杯的手,輕輕揉着,好像說,我還在等你,我還是你的。雖然他一點也不相信,像她這樣漂亮的女孩子,而且在這個特別開放的年代,和一個單身漢住在同一個公寓裡而還保持着純粹的友情關係,但是心裡還是很受用。
當初是他放棄了她,她對他並無任何義務。他感到她對他還是有情的,桌下,他們的膝蓋碰到一起,他可以感到從她腿上傳來的熱力,她似乎已在融化為一團軟軟的棉花糖,依附到他身上,但又懷疑在融化的是他自己。
開心嗎?
她微笑着點頭。
你真的很容易滿足,只要好酒好菜,還有……他對她曖昧地一笑—你的什麼煩惱都忘了。
還有比這個更重要的嗎?她睜着水汪汪的眼睛問道。
從餐館出來,體內的熱氣把12月中晚上的那一點寒意都驅散了,路上只有稀落的行人,街上商店櫥窗的聖誕燈飾卻是很輝煌。他們轉過一個街角往下坡跑,一下子就脫離了城市的俗氣。乾乾淨淨的行人道上種的樹還是一片綠色,有些還開着花。兩旁是顏色優雅的維多利亞木頭房子。三藩市灣就在他們腳下展開,在黑暗中海天已連接一起,只有海灣中天使島上的稀落燈火在害羞地眨眼,深沉中充滿誘惑。
回到瓊在海濱的小套間,她把外套脫掉,踢掉鞋子,扭亮了一盞檯燈,站在房間中央望着他笑。她的笑是一個明顯的邀請,歡迎你,歡迎你進據這個不設防的城市。
他們第一次見面是在日內瓦一個朋友家的宴會上。她就站在壁爐旁,絲質的奶白襯衫配着一條貼身的不長不短的黑裙子,手中拿着一杯紅酒,短頭髮下修長的後頸反映在身後壁爐上的大鏡中。她就這麼向他笑着,散發出三十歲女人珠圓玉滑的光彩。
他怎麼能夠抵禦這麼坦誠的邀請呢?不論是過去現在或將來。
一切都沒有變,這一個晚上的重逢,是以前無數次相會的重溫,一切是這麼熟悉。他真有賓至如歸的感覺。
瓊的鬧鐘一早就響起來,今天禮拜四,8點鐘有一個健身體操課。她泡了一壺茶,拉開窗簾。三藩市灣還在濃霧中,對面24小時汽車旅館的霓虹燈在霧中羞赧地招攬客人。
他聞到烤麵包的香味,才懶洋洋地從床上爬起來。晚上沒有睡好,背脊有點酸痛,這張床實在太小了。
他對正在穿衣服的瓊說,如果你想保留住你的男朋友的話,看來必須投資一張新床。
瓊瞪了他一眼,看他的樣子好像不在開玩笑。他的話常常是這樣令人難堪。但,的確這張比單人床只大一點的床還是大學時代的遺物,早該換了,只是她那個單間公寓Studio就這麼一點地方,換一張大床連轉身的餘地也沒有了。
你預備在三藩市還待多久?她問道。
他不能確定她問這個問題的目的。過了一會才回答道,一個多星期吧。我想過了年就到紐約去。
瓊說,過了聖誕節我可以請幾天假,我們到什麼地方去走走吧,在城市待久了,我感到透不過氣來。
隨你安排吧,他說。
瓊看了一下錶說,我要走了,你走的時候把門帶上就是了。
他在街角搭上了往市中心的巴士。開車的是一個胖胖的黑人。已過了上班的交通高峰,這一帶是住宅區,街上的人本來就不多,車裡只有寥寥幾個乘客,有一個頭髮花白的黑人坐在一角喁喁私語,不知道在說些什麼,也沒有人理睬。旁邊兩個胖胖的墨西哥中年婦女,嘰哩咕嚕用西班牙文交談着,巴士懶洋洋地行駛,在每一個街角都停一下。一對老年亞洲夫婦攙扶着上車,在他前面的座位坐下,講的話像是中國南方的方言,聽真了又不是,大概是他加祿語。又開了幾個Block,大概已接近市中心,上車的人越來越多。這時,司機卻把車停在一旁,施施然下車,跑進一家麥當勞好久不見蹤影。他有點驚異,但其他乘客卻處之泰然。等了至少有一刻鐘,才見穿着制服,挺着大肚皮的他,慢吞吞地回到崗位,發動引擎,也不知道剛才是去吃早餐或是方便去了。
他在Embarcadero下車,走進市中心的摩天大廈之間。這裡的陽光少了,就像香港一樣,舊的建築被拆掉,蓋更高的樓房。Union Square廣場上已豎起了一棵三層樓高的聖誕樹。他在一家Barnes and Noble書店瀏覽了一會,走向Post Street,有一輛纜車在掉頭,他上了車,在格蘭街那一站下車,走幾步路就到了中國城,路上幾乎全是東方人的面孔。紅色和金色顯然是店家特別鍾意的顏色,俗氣的裝飾、人來人往的喧嘩加上亂糟糟的場面烘托出熱鬧的氣氛。他兜了一圈,買了兩份中文報紙,在一家茶餐廳坐下,叫了一客火腿三文治、通心粉奶茶套餐,這種中西合璧的餐廳在香港已經不多見了,還是在念中學的時候,午餐常常就是這樣解決的。幾天前離開香港時真沒有想到,在這裡又找回了一個角落。出了餐廳,他又漫無目的地走了一陣,發現自己在一個廣場上。廣場的長椅上坐着幾個在曬太陽的孤獨老年人,大概是在此工作了一輩子的老華僑。他坐了一會,想到老來的生活,覺得有點無聊,又開始走動,發現自己已在百老匯大街上,有一家招牌殘舊的中國小客棧,大概是傑克.凱魯亞克和他在路上邂逅的墨西哥女郎在這個大陸盡頭做了三天三夜愛的一夜酒店。
自序
那是1965年吧,我還在港大,第一次讀到傑克.凱魯亞克(Jack Kerouac)的《在路上》。書中的兩個主角從紐約時報廣場出發,以100英里的時速,日夜不停地奔馳在大西洋太平洋之間的公路上,那幾千英里的瘋狂節奏和不受邊界限制的自由,對於從小被困在一個小島上的我是很大的震撼,讀着讀着我就會流下眼淚。
如果說某些書對一個人的人生旅程會發生重要影響的話,就我來說這應該是其中一本。
1967年夏天,我來到了法國,隨即前往離巴黎約400公里的小城貝桑松,那裡是一個大學城,有專門為外國學生開辦的法語速成班。嫵媚的杜河(le Doubs...
目錄
自序...005
一號公路...013
幻...075
40號公路...089
白朗峰上那一朵雲...111
憂鬱的安第斯...161
沙漠和邊城...215
波蘭老友...237
站在阿連德的銅像前...257
五十年前...275
自序...005
一號公路...013
幻...075
40號公路...089
白朗峰上那一朵雲...111
憂鬱的安第斯...161
沙漠和邊城...215
波蘭老友...237
站在阿連德的銅像前...257
五十年前...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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