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企業與外資:戰後臺灣經濟史考察(1945-1960)》
考察《茶金》時代臺灣的經濟脈動,
超越以往教科書裡的戰後經濟史,
重新認識早期臺灣大型企業的發跡過程。
本書考察戰後至1950年代,本地與外來企業於戰後臺灣發展初期的草創過程,從經濟復興到自立階段,本地與外資企業的歷史源流與營運實態。
戰後初期,在臺日經濟往來大幅限縮的背景下,臺灣的對外關係活動場域轉以中國大陸為主。原本從事臺日商品買賣的臺灣商人,轉而前往中國大陸尋求與臺灣間的貿易買賣,顯現出商人因應主權更迭下在事業上的靈活應對。另外,臺灣與中國大陸間的商貿活動,也需關注戰前日本對外擴張過程中人員流動的延續性。
1949年底中華民國政府撤退來臺後,民間投資由臺灣本地與來自中國大陸移民兩個系統的資本匯集而成。具備商業買賣或貿易經驗的臺灣商人,因嫻熟日語的優勢而擔任日本品牌在臺銷售的代理服務,爾後進一步與日方合資建立生產事業。部分欲生產新產品的企業,大都由日本和美國企業提供技術,但其中如縫紉機需要諸多衛星工廠支援的組裝性事業,則因當時欠缺標準化的觀念,品質未臻完善,而侷限了市場的成長。
以往官方對土地改革四大公司民營化政策的論述,宣稱其促使地主資金流入工商業,並活絡了臺灣經濟。以臺灣工礦公司為例,政府採行分廠出售的民營化方式,促成民間資本可以較低的成本取得廠房後成立新公司,而免除創廠初期的前置作業。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取得廠礦的經營者大都不是地主階層出身,部分成員成為當前大型企業集團的第一代經營者。另外,臺灣工礦公司歷經分廠出售後剩下的廠房體質貧弱,營運上面臨虧損且股價低迷,而造成地主和投資人無法因持股而獲利。
1950年中華民國政府與盟軍總部簽署「臺日貿易協定」,重啟臺日經濟。戰前支配臺日間流通業的財閥資本,在戰後因充分發揮綜合商社在多國設立據點的貿易機能,而呈現與戰前市場不同的樣態。日資來臺著眼於商業與工業市場利益,試圖將較為成熟的技術移轉來臺,與東南亞諸國以戰後賠償的經濟協力,由政府領導企業進入當地參與公共工程的投資方式有所差異。
臺美雙邊的經濟構造,除了應放在1949年政府從中國大陸轉進來臺的脈絡來理解外,還需著重臺灣在美國援助的體系下所創造出與企業成長相關的體系。臺美間的技術交流,是由前往美國為主進行受訓返國的人員組成的中美技術合作研究會,作為重要的對口橋梁。商業網絡的關係,應關注原本服務於政府的人員,在兩國間的投資過程與商品買賣中尋求的市場機會。至於來臺投資的美國資本,則多著眼於軍事市場的參與。
《企業、產業與戰爭動員:現代臺灣經濟體系的建立(1910-1950)》
1910-1950年臺灣經濟如何從戰前過渡到戰後?
透過本書案例的討論,提出二十世紀前半臺灣經濟生產部門的特徵,
以及二十世紀後半臺灣經濟朝向高度成長邁進的初始狀態。
本書考察1910-1950年臺灣企業和產業在欠缺經濟自立性下各階段的運作過程,以瞭解臺灣經濟存在的利基與限制條件。
臺灣紡織業的近代化,未如同日本國內以棉紡織為主,而是因應米糖經濟的興盛,孕育出從事黃麻紡織的臺灣製麻會社,並生產裝載米糖所需的麻袋。臺灣受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經濟榮景的影響,出現了新興事業的企業創立熱潮,由日本國內資本家與糖業資本共同集資,設立修繕與製造糖業機械的臺灣鐵工所。
在戰時經濟階段創辦的汽車與電氣等組裝性產業,受限於本地工業基礎薄弱與資材的不足,生產實績不如預期。1941年臺灣總督府決意採取傾斜經濟的策略,朝向發展鋼鐵廠、硫酸錏工廠等重化工業,展現出臺灣總督府追求經濟轉型的企圖;最終因戰局激烈,這些生產單位的設備與廠房多轉為生產軍方所需之用品。
在這段時期,臺灣鐵工業統制會透過工廠調查與控制生產要素的途徑,促使廠商降低成本並制訂合理價格。其次,統制會還邀集大型和中型工程共同生產鐵道車輛與內燃機,並規劃在臺灣的建立完整的生產分工體系。統制會在統籌第六海軍燃料廠等廠房工程的興建時,顯見其大型工程的動員能力。
戰後國民政府接收臺灣經濟,將戰前日本人經營的大型企業接收後成立公營事業。這段時期政府除了參酌臺灣本地的資源為基礎外,還要考量全中國經濟的布局策略,以致臺灣自戰時朝向重化工業發展的路徑未能持續。在此情況下,戰後臺灣經濟的構造與多數後進國家有相似的特質。
1949年底中華民國政府撤退來臺,促使臺灣成為獨立經濟的個體。在美援尚未大批抵達之前,政府曾短暫沿用戰前的動員體制生產軍需品,並運用中國大陸撤退來臺的軍事資材,生產民間所需的肥料,顯見其物資欠缺的應對方式。
從戰時經濟到戰後初期的討論,能超克以往戰前經濟史研究,但若在探討戰時工業化推展各項事業的高峰後即結束課題,將無法知悉推展時存在的界線。此外,透過微觀的企業案例討論戰後轉換期所進行的調整,可以理解臺灣經濟從戰前跨越到戰後歷史認識的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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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姓氏筆畫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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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商人、企業與外資》
第二章 改朝換代的機會:臺灣商人的對外活動(節錄)
一、臺日通商關係的摸索與調整
1945年9月22日,盟軍總司令部以指令第三號,對日本的貿易進行全面性管理。值得注意的是,戰後臺灣、朝鮮、樺太等地區不再屬於日本的領土,瓦解戰前日本帝國經濟圈的供需結構。直到1950年9月由撤退來臺的中華民國政府,以維繫島內所需物資及外匯來源為考量,與管轄日本的盟軍總部簽署「中日貿易協定」後,臺日間的貿易往來才告恢復。
在戰後的轉換期間,臺日間的貿易往來則存在「正式」與「非正式」兩條途徑,有限度地互相提供兩地的物資需求。其中,正式途徑的臺日貿易的營運,係由中央信託局所掌控。戰後臺日間最早的正式交易,始於1947年3月,由占領日本的盟軍總部與國民政府簽約,將臺灣糖業公司所產25,000噸砂糖銷售至日本,以民間資本家發起的對日經濟活動是在政府的主導下進行。另外,臺灣與日本間尚存在非正式的走私行為,過往在海洋史與經濟史的研究中或限於資料取得之困難,並未進行相關討論。
(一)臺灣商人的對日貿易
戰後初期臺日間的民間貿易,始於1947年8月,盟軍總部同意中華民國派遣商務代表前往日本進行貿易;為此,中國政府由官民兩方共同籌組商務代表團赴日。當時民間貿易的主管單位由經濟部邀集外交部、財政部、交通部、資源委員會、中央信託局共同指派代表籌組的「對日貿易指導委員會」。1947年8月13日,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確定民間商務代表由中華民國商業聯合會及中國全國工業協會就上海、天津、漢口、廣州、青島、重慶、福州、臺灣、東北九個區協議產生。
當時因上述兩組織尚未在臺灣設立分支機構,故經濟部直接指定由臺北市商業同業公會辦理臺灣區商務代表的推選。雖無法得知當時臺北市商業同業公會如何遴選出商務代表,但能從資料獲悉第一批臺灣區商務代表為謝成源、劉啟光、劉明、紀秋水、殷占魁等五名,分別代表義裕貿易行、臺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振山實業社、臺陽輪船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青果合作社聯合社與臺灣農業會,前往日本進行貿易活動。上述五名臺灣代表計劃以臺灣的香蕉為主,再加上砂糖、鳳梨、樟腦等出口到日本,換取腳踏車、漁繩、漁網、集魚燈、引擎等臺灣尚無力生產的製品。究竟最初派往日本的五名臺灣區商務代表,從事對日貿易的情形為何?又是否具備戰前商貿網絡之延續性?
表1:1947年前往日本從事貿易的臺灣區商務代表
商務代表/所屬公司名稱
劉啟光/臺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劉明/振山實業社
殷占魁/臺灣青果合作社聯合社、臺灣農業會
謝成源/義裕貿易行
紀秋水/臺陽輪船股份有限公司
1924年畢業於臺北商業學校的謝成源,曾赴日本神戶經商與服務於三和銀行,返臺後於家族經營的布匹批發行擔任副總經理,並在東京設立據點。值得注意的是,謝氏連襟張清港戰前曾任職於三井物產累積經商經驗後,自行創辦捷榮行發展與日本國內間的商貿關係。1947年謝成源邀請張清港等人共同創設臺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謝氏或許即在此裙帶關係下選為商務代表。1948年謝氏以義裕貿易行的名義前往日本從事貿易事務,至1950年時謝氏擔任日本華商輸出入同業公會副會長,在日本的華商圈中嶄露頭角。
出生於嘉義的劉啟光,戰前曾參與農民運動,之後轉赴中國大陸任職重慶軍事委員會總政治部上校科員,並晉升為臺灣工作團少將主任。戰後劉啟光返臺後先被指派為新竹縣長,1946年華南商業銀行改組成立後獲選為董事長。
同樣出生於嘉義的劉明,1928年畢業於東京高等工業學校應用化學科後,返臺任職於嘉義金振山商行於瑞芳大粗坑直營的振山金礦部,同時兼營三貂嶺、暖暖、新店、鶯歌等地之煤礦事業,曾具「礦山王」之稱。戰後劉明則任臺灣省石炭調節委員會主任委員、臺灣省礦業會理事等職。
原籍福建晉江的紀秋水,隨父經商來臺而定居基隆。在事業經營上,紀氏先於基隆開設經營港灣運送業的吉成商行。1939年後創立臺陽汽船株式會社、協發木材株式會社、興亞產業株式會社,均擔任社長職務。但紀氏的商船在太平洋戰爭期間幾乎損失殆盡,直至戰後才重新創組臺陽輪船公司、臺灣輪船公司、互惠運輸公司、臺陽鐵工公司等事業。
出生於臺南的殷占魁,1923年畢業於日本栃木師範學校本部第二部,返臺後初擔任教職,爾後又任職明治製糖株式會社菁寮原料區委員、菁寮信用組合專務理事等。戰後歷任臺糖公司協理兼臺北辦事處主任、臺灣省農會理事長,領導全農會營運,旋當選為首屆臺灣省參議員、臨時省議會員等職。
歸納上述五名臺灣區商務代表的經歷,僅有謝成源曾具備較為豐富的對日貿易經驗,至於紀秋水戰前亦曾參與航運運輸事業與木材事業等,較少參與赴日採購物資的經驗。綜言之,謝氏以外的四名商務代表的專才分別歸屬半山的軍政、礦業、航業、農業經營,戰後或著眼於日本資本不再支配臺日兩地的流通業,欲跨行參與具備獲利性的臺日貿易。然而,貿易經營除需瞭解兩地物資供需的差異外,要如何在物資欠缺的日本國內購得物資,成為當時成功的條件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中央信託局也在日本統籌中日間的物資貿易,亦成為民間貿易競爭的對手。此外,商務代表並無法與盟軍總部直接商談,需輾轉交由中央信託局經辦,成為貿易無法拓展的最大癥結。在日的商務代表凡商品價格或各項問題等均需透過中央信託局代為詢問購料機關,容易因磋商往返時日而影響商機。大致上,雖然我方商務代表向國民政府提出貿易計劃,然而日本物資係由盟總所管理,而且商務代表需以中央信託局作為中介,並不易在日本購得所需物資。
上述五人取得臺灣區商務代表資格後,僅有謝成源一人積極在日活動,其餘四人均委託謝成源代理在日的各項活動。值得注意的是,作為半山系統的劉啟光,在其餘四名代表的同意下,1948年8月籌畫在東京築地華僑大樓內成立「臺灣區商務代表對日貿易聯營處東京分處」;但此一組織未能獲得盟總法律上的認可而作罷。自此之後,劉啟光也未在東京設置機構,而是將貿易事務委託謝成源代理。
謝成源為臺灣商務代表最重要的人物,1949年4月並在築地華僑大樓開設東京事務所,又大量接受其他商行的代理委託業務,足以顯現出謝氏在日的活躍程度。謝氏得以在日本成功,除了本身曾具有貿易經驗外,並密集式地前往盟軍總部拜訪,與當時負責貿易的主管說明臺灣的需求,才得以獲取臺灣所需的布匹、成藥、漁具等物資。此外,戰前曾任職於臺灣銀行與華南銀行總經理名倉喜作亦提供謝氏各項支援,使其事業版圖得以在東京立足。謝成源與名倉喜作關係之緊密,或能由1950年林獻堂日記中窺之謝成源多次與名倉喜作共同拜會林獻堂的紀錄。
另一方面,戰後初期半山亟透過各樣管道參與各種特許事業,並常作為臺灣民間與官方居間交涉關係人。從具備半山身分且不具產業經營經驗的劉啟光得以獲選為商務代表,又積極在日籌畫東京分處的開設,縱使其缺乏與日本間的關係,又未具備各項產業或商業經營基礎與經驗,或仍憑藉著熟悉中國政府當中的行政與事務,覬覦對日貿易的經濟利益。
除了戰勝國中華民國的官方與民間前往日本從事貿易活動外,戰後在日的臺灣關係者亦希望運用戰前的人脈關係,發展對臺貿易。例如曾任臺灣總督府殖產局局長須田一二三,在1948年6月設立資本額1,000萬日圓的日臺貿易株式會社,擔任專務取締役。在人事安排上,則是以戰前臺中青果會社的班底,計劃俟臺日貿易開放,從臺灣進口香蕉,並出口肥料和農機具至臺灣。但在國民政府尚未同意日商來臺的情形下,該會社僅能退而求其次地擔任臺灣省青果運銷合作社聯合社的日方代理商,將臺灣輸往日本的物資在日銷售。
除了上述討論中國體制的臺灣代表外,伴隨政府撤退來臺後,1950年9月臺日貿易正式重啟,改由臺灣省政府核准對日貿易商名單。若依據同年10月14日的〈臺灣省政府核准赴日貿易商人名單〉名單中,可得知最初的五名臺灣區商務代表僅剩謝成源一名仍參與對日貿易,其餘均告撤退。另一方面,在此之前以中國大陸時期經濟部為主體頒發的商務代表若仍在日經商者,由駐日代表團辦理登記,政府才得以將經濟部與臺灣省政府分別核准的商務人士進行整合,進行一元化的管理。
《企業、產業與戰爭動員》
第二章大企業的創設:臺灣鐵工所(節錄)
一、機械製糖與企業創辦
臺灣鐵工所的前身為臺灣製糖株式會社高雄鐵工所,成立背景與日治時代日本在臺灣推行新式糖廠的政策密切關連。1900年以臺灣製糖株式會社為首的新式製糖工廠相繼成立,所需之建廠設備多由國外進口。糖廠竣工後,壓榨過程中使用的滾轆(Roller)及相關附屬設備,當時的日本國內和臺灣尚無能力製造。在此之際,各製糖會社的技術支援和維修需仰仗美國、德國的公司,或仰賴有許多日本移民、擁有日本人商業網絡的夏威夷在地的鐵工所提供服務。
以當時臺灣的工業能力而言,姑且不論製糖機械製作,甚至連糖廠簡單的修理都需仰賴國外;製糖事業因機械故障而中斷,送往糖廠的甘蔗若受到延宕,將影響產糖的品質。臺灣糖業株式會社為解決糖廠修繕的問題,1909年於橋頭工場興建鑄造工場,1915年開始嘗試生產滾轆。在此同時,1916年6月,灣裡工場亦決定鑄造滾轆,但卻因硬度不夠而無法順利生產。同年8月,橋頭工場鑄造滾轆時發現,以25%的軟鋼配合鋼屑能增加滾轆的硬度,因而開始量產。
爾後在1917年9月,橋頭的鑄造工場或許受限於原本的廠房面積較小,於是將廠房搬遷至高雄,並開始生產鐵道貨車的車輛。依據記載,從開始生產滾轆至1919年底,共生產115支,其中的1918-1919年,訂單來自大日本、東洋、明治、鹽水港、帝國製糖等島內各製糖會社。值得注意的是,由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歐美各國的機械業多轉向生產軍需物資,加上日本國內的機械業者也十分繁忙;臺灣各製糖會社在不易從國外和日本國內購買製糖機械的情況下,體認到本地簡易的修理與鑄造工廠無法滿足島內所需,於是決議聯合出資,設立以生產製糖機械為主的鐵工所,並以臺灣製糖株式會社的鑄造工場為主體。
與此同時,鈴木商店神戶製鋼位於臺灣分工廠的臺北鐵工所也預定在臺灣籌設大型造船鐵工所,並先於高雄購買約一萬坪的土地,作為廠房興建使用。另外,大阪田中機械製作所董事長田中岩吉亦計劃在臺灣進行類似投資。
在多方均有投資計畫之際,最終達成合資設立以製造和修繕糖業機械為主之大型鐵工所的共識,並於1919年11月成立臺灣鐵工所,總公司設於高雄。在廠房建置上,初期先以鈴木商店所屬的臺北鐵工所為基礎,並且併購臺灣製糖株式會社附屬高雄鐵工所。臺北工場在1919年12月1日完成經營權轉讓,高雄工場則於1920年1月1日完成買收。
二、資本額與董監事布局
創立初始,臺灣鐵工所的資本額為200萬圓,當時於每股50圓的面額下,共發行四萬股股票。如表1所示,臺灣鐵工所最初的發起人田中鐵工所和神戶製鋼所鈴木商店共計劃認領15,000股,其餘19,000股由臺灣各糖廠認股,剩餘的6,000股,計劃由日本國內和臺灣關係者認領。也就是說,就公司成立前的認股分配規劃,臺灣糖業界認領的股權,大約接近公司發行股份的一半。
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臺灣鐵工所開始配合軍需工業及南進政策發展。由於事業擴張,需籌措更多的資金投入生產及建設。基於上述理由,1940年5月,臺灣鐵工所向臺灣總督府提出增資計畫,並獲得增資200萬圓的許可。在新募集的4萬股股份中,臺灣各製糖會社、臺灣銀行及神戶製鋼所共認領約19,080股,接近新募集股份的一半。
1944年4月,臺灣鐵工所於臨時股東會議提出增資600萬圓的計畫並獲得通過。戰爭末期,臺灣鐵工所的資本額高達1,000萬圓,在增資的12萬股中,由神戶製鋼所、臺灣銀行及戰爭末期整併而成的四大製糖會社,共認購61,645股。然而,至1945年8月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共有40,050的股份未繳納資金。在臺灣鐵工所的最後一次增資中,實收資本僅籌措到最初規劃的約三分之二。
鐵工所成立後,最初選出的董事為千葉平次郎、田中岩吉、草鹿砥祐吉、平高寅太郎、依岡省輔、田村藤四郎、三浦育三等七名。其中,董事長由田中岩吉擔任;監察人由數田輝太郎、鈴木重臣、羽鳥精一擔任。大致上,上述董監事成員多服務於臺灣各製糖會社,故鐵工所可視為因機械製糖興起所衍生的事業。
其後,隨著歷次股東會議的召開,董監事成員亦有異動。值得注意的是,在1926年間,臺灣鐵工所受到經濟不景氣影響,於成本考量下關閉臺北工場,造成約16萬圓的損失。在此同時,工場主要幹部亦紛紛離職。最終,董事長田中岩吉等重要董監事幹部也宣布辭職,新任董事長由大阪田中製作所專門取締役泉量一轉任。泉量一上任後,開始建立鐵工所的營業方針,並展開各類機械的製造,促使公司利益開始好轉;公司虧損也因而逐漸降低。至1928年時,訂單高達180萬圓,純利潤高達22萬餘圓,同年上半期配息則高達5%。
1929年泉量一的任期結束後,飯田耕一接任董事長。其後,飯田耕一於1936年死亡,勝又獎接任董事長。1937年12月,隨著勝又獎的請辭,泉量一回任董事長。然而,1943年下半及1944年4月起,臺灣鐵工所東工場和西工場轉先後交付海軍管理,臺灣鐵工所亦於1944年6月,轉由海軍中將宮田義一繼任董事長,直到二次大戰結束。
在員工聘用人數方面,公司成立初期的1920年共聘用技術人員10名、事務員10名、職工250名。工場主任近藤正太郎原任職於臺北鐵道部汽罐部六年,其後轉任至臺灣製糖會社高雄鐵工場擔任主事;臺灣鐵工所成立後,近藤氏則擔任工場主任。至1939年上半年,會社共有職員67名,其中35名為技術員;還有工人共448名、臨時工52名、見習工213名、圖工7名、雇員21名及雜役84名。到1944年年底時,共有職員807名,工人2,650名,為日治時期聘用最多員工的全盛時期。
臺灣鐵工所的員工來源,除了來自日本國內的技師外,亦包含臺灣自行培養的人才。例如:1931年成立臺南高等工業學校,自1934年第一屆畢業生起,即有部分學生進入臺灣鐵工所服務。除了高等技術人員的補充外,鑄造工場中約有50人以上的見習工,經由三年的訓練,便能學得全部技術;但要經由五年,才能培養成為熟練工。
透過戰前校方的名簿資料與出版品,可知悉臺南高等工業學校畢業生進入臺灣鐵工所服務的情形;之中,有第一屆機械工學科畢業生田村二郎、第二屆機械工學科畢業松原喜一郎和松尾繁成、第三屆機械工業科畢業生金井正弘、第四屆電氣工學科畢業的洪坤鍠、第五屆機械工學科畢業的許玉堂、第七屆機械工學科的畢業生江虹麟進入該公司服務。畢業於臺南高工的臺灣人升遷情形,如1938年進入公司服務的許玉堂,至戰爭末期時,已經升任至造機課課長;1939年入社的江虹麟,在戰爭末期升任至東工場機械工場職場長。從這些資訊能夠瞭解到,日治末期,臺灣人已有機會擔任至公司的中階技術主管。
另一方面,1940年1月,臺灣鐵工所在高雄州知事的認可下提出自行培育技能者養成計畫,該計畫獲得臺灣總督府補助,促成臺灣鐵工所教習所的成立。臺灣鐵工所教習所自1940年開始招生,其招收高等科畢業學生,經由三年訓練後,升任鐵工所技術工。然而,1945年因戰爭局勢相當激烈,教習所停止招生。另外,由於1940年代以後業務增加,鐵工所依據1940年9月臺灣總督府頒布的〈青少年雇入制限令〉,向高雄州提出雇用青少年擔任工人,以補充現場作業人員的不足。
《商人、企業與外資》
第二章 改朝換代的機會:臺灣商人的對外活動(節錄)
一、臺日通商關係的摸索與調整
1945年9月22日,盟軍總司令部以指令第三號,對日本的貿易進行全面性管理。值得注意的是,戰後臺灣、朝鮮、樺太等地區不再屬於日本的領土,瓦解戰前日本帝國經濟圈的供需結構。直到1950年9月由撤退來臺的中華民國政府,以維繫島內所需物資及外匯來源為考量,與管轄日本的盟軍總部簽署「中日貿易協定」後,臺日間的貿易往來才告恢復。
在戰後的轉換期間,臺日間的貿易往來則存在「正式」與「非正式」兩條途徑,有限度地互相...
目錄
"《商人、企業與外資》
推薦序/黃紹恆(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
第一章 緒論
一、如何認識戰後臺灣經濟史:歷史研究與經濟學
二、戰後臺灣經濟的歷史構造(1945-1960)
三、章節安排
第二章 改朝換代的機會:臺灣商人的對外活動
一、臺日通商關係的摸索與調整
二、臺灣與中國大陸經濟的再接榫
三、外向型資本家的轉型
四、小結
第三章 資本家的機會:走向工業
一、資本家活動的地域移轉:從中國到臺灣
二、企業設立與技術取得
三、大企業的興起與挑戰
四、企業經營的界線:資金不足與技術邊界
五、小結
第四章 土地改革、民營化與資本積累
一、土地改革與民營化政策的形成
二、省營臺灣工礦公司的成立
三、走向分廠出售的民營化
四、小結
第五章 臺日經濟關係的重啟與調整
一、日本貿易商來臺
二、工業資本來臺的直接投資
三、政府的對日經濟政策與美國對臺日經濟的支配
四、小結
第六章 臺美經濟下的援助體系與外來投資
一、再探美援:企業金融、技術人員與商業網絡
二、冷戰下的特許與軍事市場
三、由上而下策動的民需事業──中國人造纖維公司
四、小結
第七章 結論
一、政權更迭、經濟復興與資本積累
二、獨立經濟體的創業、生產與經營
三、外資的角色
四、後續:邁向1960年代的高度成長
後記
參考文獻
《企業、產業與戰爭動員》
推薦序 另闢蹊徑成篇章/謝國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研究員)
第一章 序論
一、戰前臺灣經濟史研究成果
二、日本經濟史學界的啟發
三、我們需要怎樣的經濟史
四、既有討論與章節安排
【第一篇 新事業的孕育】
第二章 大企業的創設:臺灣鐵工所
一、機械製糖與企業創辦
二、資本額與董監事布局
三、廠房擴充與組織演變
四、生產設備與業務經營
五、海外事業的設置
六、財務分析
七、小結
第三章 戰時組裝性事業的發展
一、汽車事業的發端
二、小型造船廠的設置
三、通信與電氣器材的製造
四、小結
第四章 總力戰的試煉:統制會與重化工業
一、臺灣鐵工業統制會的設立
二、從配給到生產:鋼鐵業的發端
三、軍需轉換:硝酸、硫酸錏與火藥製造
四、小結
【第二篇 紡織業的萌芽】
第五章麻紡織事業的興起與限制
一、紡織業近代化的起始:以在地需求為前提的黃麻紡織
二、一戰景氣與苧麻紡織的出現
三、小結
第六章 戰時紡織業的軍需化與民需化:麻、棉兩部門的開展
一、黃麻與苧麻紡織的軍需化
二、亞麻紡織事業的籌備
三、棉紡織工業的萌芽
四、小結
【第三篇 戰後經濟的調整與轉換】
第七章 戰後臺灣機械公司的接收與早期發展
一、從臺灣鐵工所到臺灣機械公司
二、臺機公司的人員聘用及技術傳承
三、臺機公司的經營實況
四、小結
第八章 戰時工業化的中挫與臺灣工礦公司的成立
一、戰後接收與臺灣工礦公司
二、鋼鐵機械與電工分公司
三、紡織業的接收與紡織分公司
四、臺灣窒素的接收與改編
五、小結
第九章 邁向獨立經濟體的摸索:連續與移植
一、戰時生產體制的再現
二、兩岸分治與軍需轉換:高雄硫酸錏公司
三、華南地區的鋼鐵廠設置構想
四、小結
第十章 結論
一、殖民地經濟近代化的摸索
二、走向戰後
三、二十世紀臺灣經濟論:前期經驗與經濟自立
後記
參考文獻 "
"《商人、企業與外資》
推薦序/黃紹恆(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
第一章 緒論
一、如何認識戰後臺灣經濟史:歷史研究與經濟學
二、戰後臺灣經濟的歷史構造(1945-1960)
三、章節安排
第二章 改朝換代的機會:臺灣商人的對外活動
一、臺日通商關係的摸索與調整
二、臺灣與中國大陸經濟的再接榫
三、外向型資本家的轉型
四、小結
第三章 資本家的機會:走向工業
一、資本家活動的地域移轉:從中國到臺灣
二、企業設立與技術取得
三、大企業的興起與挑戰
四、企業經營的界線:資金不足與技術邊界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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