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我國民法債編第二章「各種之債」,其所規範者,實質上係各種契約之債,可謂係抽象契約或法律行為之具體化,屬於契約法各論,本書即以此為論述對象。
由於民法債編各種之債,不僅條文多,內容錯綜複雜,且為理論及適用之經緯,在在與吾人之實際生活有密切關聯。故本書在敘述上,除介紹一般理論外,主要在闡釋法條文義及基本概念,區別並比較各種契約之特性及適用範圍,說明其體系位置及法律效果,此外,亦引用較多之判例或解釋,以促進理論與實務的交流。
作者簡介
劉春堂
學歷: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博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研究:
日本國立東京大學法學部博士後研究(客座研究員)
經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講座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學士後法律學系主任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秘書長
財政部保險司司長
財政部參事兼法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
考試院參事
現職: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二版序言
本書初版第一刷於民國九十三年三月發行,嗣經數度重刷,迄今已超過十八年。在這十八多年期間,關於民法債編各論之著作或論文,無論在量或質方面,均有極大的進步及豐碩的成果;就實務而言,亦已累積了許多判決(例),可供參考及檢討分析。本書自當因應學說判例之發展,並配合相關法令之修正或新訂,予以修訂,藉資刷新內容。惟因全面修訂,尚須時日,此次修訂,係以承攬及委任為主,主要在參照新的相關解釋及判決(例),予以修訂,以求本書之完整、正確及實用。本書修正部分,承新學林出版公司編輯部門同仁擔任編排及校讎工作;現任職於監察院擔任簡任秘書之林亞齡小姐,三十多年來一直協助我整理全部著書,擔任編排及校讎工作,本書此次之全部之編排及校讎工作,亦係在她的全力協助下,始得以順利完成出版,均備極辛勞,心感之餘,併此誌謝。又筆者才疏學淺,修訂之後,疏漏仍所難免,尚祈 宏達不吝教正為幸。
劉春堂 謹誌
民國一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於輔仁大學法律學院研究室
目錄
第八章 僱傭
第一節 總說 1
第二節 僱傭之效力 5
第三節 僱傭之消滅 16
第九章 承攬
第一節 總說 21
第二節 承攬之效力 32
第三節 承攬之消滅 109
第十章 出版
第一節 總說 115
第二節 出版之效力 121
第三節 出版之消滅 138
第十一章 委任
第一節 總說 141
第二節 委任之效力 158
第三節 委任之消滅 196
第十二章 經理人及代辦商
第一節 總說 211
第二節 經理人 213
第三節 代辦商 241
第十三章 居間
第一節 總說 257
第二節 居間之效力 265
第三節 居間之消滅 280
第十四章 行紀
第一節 總說 281
第二節 行紀之效力 287
第三節 行紀之消滅 314
第十五章 寄託
第一節 總說 315
第二節 寄託之效力 325
第三節 寄託之消滅 347
第四節 特殊寄託 350
第十六章 倉庫
第一節 總說 381
第二節 倉庫契約之效力 389
第三節 倉庫關係之消滅 413
第十七章 運送
第一節 總說 415
第二節 物品運送 421
第三節 旅客運送 486
第十八章 承攬運送
第一節 總說 499
第二節 承攬運送之效力 505
第三節 承攬運送關係之消滅 522
參考書目 523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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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春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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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法債編第二章「各種之債」,其所規範者,實質上係各種契約之債,可謂係抽象契約或法律行為之具體化,屬於契約法各論,本書即以此為論述對象。
由於民法債編各種之債,不僅條文多,內容錯綜複雜,且為理論及適用之經緯,在在與吾人之實際生活有密切關聯。故本書在敘述上,除介紹一般理論外,主要在闡釋法條文義及基本概念,區別並比較各種契約之特性及適用範圍,說明其體系位置及法律效果,此外,亦引用較多之判例或解釋,以促進理論與實務的交流。
作者簡介
劉春堂
學歷: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博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研究:
日本國立東京大學法學部博士後研究(客座研究員)
經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講座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學士後法律學系主任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秘書長
財政部保險司司長
財政部參事兼法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
考試院參事
現職: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二版序言
本書初版第一刷於民國九十三年三月發行,嗣經數度重刷,迄今已超過十八年。在這十八多年期間,關於民法債編各論之著作或論文,無論在量或質方面,均有極大的進步及豐碩的成果;就實務而言,亦已累積了許多判決(例),可供參考及檢討分析。本書自當因應學說判例之發展,並配合相關法令之修正或新訂,予以修訂,藉資刷新內容。惟因全面修訂,尚須時日,此次修訂,係以承攬及委任為主,主要在參照新的相關解釋及判決(例),予以修訂,以求本書之完整、正確及實用。本書修正部分,承新學林出版公司編輯部門同仁擔任編排及校讎工作;現任職於監察院擔任簡任秘書之林亞齡小姐,三十多年來一直協助我整理全部著書,擔任編排及校讎工作,本書此次之全部之編排及校讎工作,亦係在她的全力協助下,始得以順利完成出版,均備極辛勞,心感之餘,併此誌謝。又筆者才疏學淺,修訂之後,疏漏仍所難免,尚祈 宏達不吝教正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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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僱傭
第一節 總說 1
第二節 僱傭之效力 5
第三節 僱傭之消滅 16
第九章 承攬
第一節 總說 21
第二節 承攬之效力 32
第三節 承攬之消滅 109
第十章 出版
第一節 總說 115
第二節 出版之效力 121
第三節 出版之消滅 138
第十一章 委任
第一節 總說 141
第二節 委任之效力 158
第三節 委任之消滅 196
第十二章 經理人及代辦商
第一節 總說 211
第二節 經理人 213
第三節 代辦商 241
第十三章 居間
第一節 總說 257
第二節 居間之效力 265
第三節 居間之消滅 280
第十四章 行紀
第一節 總說 281
第二節 行紀之效力 287
第三節 行紀之消滅 314
第十五章 寄託
第一節 總說 315
第二節 寄託之效力 325
第三節 寄託之消滅 347
第四節 特殊寄託 350
第十六章 倉庫
第一節 總說 381
第二節 倉庫契約之效力 389
第三節 倉庫關係之消滅 413
第十七章 運送
第一節 總說 415
第二節 物品運送 421
第三節 旅客運送 486
第十八章 承攬運送
第一節 總說 499
第二節 承攬運送之效力 505
第三節 承攬運送關係之消滅 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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