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本以1862年淡水開港設關,來臺擔任通商委員的李彤恩為研究主題的書籍,介紹他在淡水海關工作27年的相關事蹟,是北臺灣不可或缺的一塊歷史拼圖。
★ 1884年法國艦隊攻打淡水,滬尾戰役爆發,本書詳盡撰寫清法雙方之戰前準備、戰爭過程、戰後影響,並從大清帝國、法國、日本帝國、英國及淡水本地等五種角度來看待這場影響北臺灣至深的一場戰役。
1858年清帝國與西方列強簽訂天津條約,臺灣開放四座通商口岸分別為,安平、打狗、滬尾、基隆,1862年淡水通商委員李彤恩,由福州將軍文清指派,渡臺協助首任監督區天民開設海關,並擬定臺灣通商章程。李彤恩也扮演著華洋糾紛的調停者,如馬偕博士、英商陶德,都曾在他的調停之下,解決在臺灣所面臨的衝突事件。
李彤恩的職涯經歷淡水開港、開山撫番、清法戰爭、臺灣建省、洋務新政,是清末臺灣史中,少數在任時間長達27年的歷史人物。1884年清法戰爭時期,向劉銘傳獻策,將淡水港封閉,進行填石塞港、安設水雷,以防法軍長驅直入臺北城,最後在福建陸路提督孫開華的指揮下,成功擊退法軍於灘岸。清法戰爭後臺灣建省,由劉銘傳擔任首任巡撫,命李彤恩與耶穌教會傳教士馬偕,協調戰爭期間淡北七座教堂遭拆毀賠償一案。馬偕博士稱其公正友善,李彤恩也是他在臺灣最好的朋友之一。臺灣建省後李彤恩也協助推行多項新政,如開禁硫磺出口、水陸電報線之設立、鐵路招商募股,在他的努力之下各項工作陸續進行。本書透過中文、英文、法文、日文等各方史料,希冀還原淡水通商委員李彤恩在臺事蹟與滬尾戰役之歷史與影響。
作者簡介:
▍李秉樺
淡水 Tamsui.com 文化研究工作室
曾任淡水社區大學講師──文化攝影課程
2011 兩岸青少年短片競賽「我還有熱情 情願做個傻老師」──入圍
2014 東京寫真藝術學校 主題「快樂」攝影競賽──第二名
2019 Wiki Loves Monuments 世界文化資產攝影競賽──獲臺灣代表之一
2020 Wiki Loves Monuments 世界文化資產攝影競賽──入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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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專頁:淡水Tamsui.com
章節試閱
▍第一章 淡水開港初期的工作(節錄)
◆ 前言
19世紀清帝國因亞羅號船事件與西林教案等衝突,爆發英法聯軍戰爭,清帝國戰敗於1858年(咸豐八年)簽訂天津條約,臺灣正式進入開港通商的時代,淡水港為清代臺灣最早的國際貿易港口,讓淡水港原先與福州對渡的國內貿易,加入了西方資本與宗教來到此處貿易和傳教,當時臺灣並無海關,開港設關一事交由福建候補道區天民來辦理,並由福州將軍文清選任熟練海關文書的李彤恩,渡海協助擬定臺灣海關通商章程,滬尾海關華員所負責的工作為管理港口並將稅務司所收到之款項運回福建閩海關,滬尾海關也負責處理因為西方人或者西方宗教來到臺灣後,產生的各種華洋衝突,然而開港初期海關監督區天民忙於指揮臺灣北路防務,嚴防戴潮春事件延燒北上,所以開港一事,李彤恩可以說是關鍵的角色,日後他逐漸成為北臺灣處理中外糾紛的重要調停者。
◆ 第一節:淡水開港設關過程
一、淡水開港背景
清帝國與英國於1840年(道光二十年)至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因貿易問題爆發戰爭,史稱鴉片戰爭,清帝國戰敗,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並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個港口,自此打開了清帝國的門戶, 1857年(咸豐七年)至1858年(咸豐八年)清帝國因亞羅號船搜捕事件與西林教案,爆發英法聯軍戰爭,清帝國戰敗,1858年(咸豐八年)簽訂《天津條約》並分別與英、法、美、俄訂約,除南京條約議定之五口通商外,再加上牛莊、登州、臺灣、潮州、瓊州等地,並且可以買賣船貨,隨時往來、賃房買屋,租地起造禮拜堂、醫院、墳塋等設施,自此臺灣從過去與清帝國本土的三口對渡,鹿耳門對渡同安、鹿港對渡蚶江、八里坌對渡福州五虎門走向新的局面,1860年(咸豐十年)12月6日,郇和(Robert Swinhoe)被英國任命為臺灣開港的領事,柏卓枝(George Compigné Braune)被任命為領事助理,1861年(咸豐十一年)7月郇和從廈門搭乘金龜子砲船抵達打狗,由陸路從打狗行抵臺灣府,暫時住在府城外的五條港風神廟,不過寺廟環境欠佳,隔日受到金茂號老闆許遜榮的邀請搬遷至其住所卯橋別墅,郇和也在此設立英國領事館,但因為鹿耳門港道淤積問題,加上該年底郇和因感染熱病至廈門調養,身體復原後評估決定:
「鑒於淡水港較臺灣所有其他港口具更大的優勢,已將辦公所從臺灣府遷往淡水,今後視淡水為臺灣島開放對英貿易之領事港口,港口之範圍界線在淡水河口沙洲臨海位置,以迄上溯淡水河約4哩處峽谷向陸地延伸處。」
郇和在1861(咸豐十一年)年12月20日搭乘巧手號(Handy)砲艇抵達滬尾,因為無法在滬尾找到適合的住所,便先住在淡水港內怡和洋行的貨船冒險號(Adventure)上兼充英國領事館直到將近一個月後,才向漢人租下一間三合院當作領事館使用,閩浙總督慶端亦認為八里坌港的滬尾(按:即淡水港。)是適合開港的口岸:
「鹿耳門一處,迫近郡城;鹿仔港口,檣帆薈萃,港道淺窄,均非夷商船隻輻輳所宜,惟查有滬尾即八里坌一澳,地近大洋,貿易所集,堪令開市通商,並於附近要隘設立海關,照章徵收。」
其中也寫到臺灣原無海關,新設之淡水海關由閩海關福州將軍兼管,所收之稅銀,按季運解閩海關,若遇華洋交涉,由海關監督會同臺灣道一同辦理,至此淡水港從一個小鎮成為臺灣最早的國際港口:
「臺灣雖無原設海關,第同一徵收稅課,自應統由管理閩海關之福州將軍兼管,每年檄委該處通商道員兼理稅務所收稅銀,按季解由福州將軍另款存儲。」
二、李彤恩生平與職位
李彤恩字迪臣,福建省閩縣人,李彤恩由現存檔案中約可追溯至1861年(咸豐十一年)由福州將軍文清選任派遣諳練海關文書的李彤恩渡海協助淡水設關稽徵事宜,並參酌清帝國內地各口岸,籌議臺灣海關通商章程,於1862年(同治元年)以滬尾水師守備署開設海關公署:「暫借滬尾守備舊署作為稅關。」協助首任海關監督候補道區天民一同開設滬尾海關,李彤恩也赴打狗查看通商狀況一年:
「赴打狗口察看、試辦,計閱一年,均稱妥洽,惟該口時有中外交涉事件,未可專責之佐雜微員,且該處離郡較遠,勢難兼顧。」
打狗方面也派福州駐防水師旗營佐領劉青藜協助處理中外交涉,日後劉青藜也成為滬尾海關的負責人,顯示南北兩港的開港業務均與李彤恩有關,而海關的華員編制方面有:
「關道一員,每月銀三十六兩(另通商銀七十二兩,由臺灣府庫釐金款項提撥);滬尾隨員一員,每月銀二十兩;雞籠委員一員,每月銀二十兩;關渡委員一員,每月銀十四兩;書吏二名,每名月銀十六兩;幫書十名,每名月銀或十兩或八兩;役哨三十餘名,每名月銀或四兩或三兩。」
李彤恩職位可從幾個文獻來推斷:「總書李彤恩,該書於咸豐十一年間飭令到臺。」 1868年(同治七年)艋舺黃莊氏租屋給寶順洋行一案中李彤恩的職稱為:「海關書吏李彤恩。」故推測開港時李彤恩的職位是書吏,而到1874年(同治十三年)日人成富清風失銀一案李彤恩的職稱為:「海關委員李彤恩。」,故推測李彤恩從1861年(咸豐十一年)開始長期擔任海關書吏,日後多次處理中外交涉事件以及護解稅銀至閩海關才慢慢提升官職,1867年(同治六年)閩浙總督英桂、福建巡撫李福泰認為李彤恩開港事務辦理妥當:「赴打狗口隨同設關覈算稅則,在事六年始終出力,且屢次護解稅銀,晉省前後九涉重洋,尤屬勤勞最著。」也寫到李彤恩已在1866年(同治五年)閩省官紳士民第六次捐輸籌防經費銀兩當中希望捐職府知事:「捐職府知事李彤恩,捐繳實銀二百三十一兩。」顯示李彤恩本身經濟狀況無虞,並談從:「由從九品加捐雙月府經歷在籍候選。」閩浙總督英桂、福建巡撫李福泰擬請旨讓李彤恩以:「府經歷歸部遇缺即選。」同治年間也參與淡水廳志的編纂,擔任採訪一職,當時的品級與職位為:「五品銜候補府經李彤恩(字迪臣。閩縣人)。」相較於滬尾海關監督接連換人,李彤恩在滬尾海關的品級雖小,但職務穩定且有不可取代性,為淡水開港業務的核心人物,淡水開港初期李彤恩主要負責監督港口稅務,而隨著貿易頻繁,衍伸出的衝突問題也日益增加,日後李彤恩也逐漸成為北臺灣華洋糾紛的調停者。
▍第一章 淡水開港初期的工作(節錄)
◆ 前言
19世紀清帝國因亞羅號船事件與西林教案等衝突,爆發英法聯軍戰爭,清帝國戰敗於1858年(咸豐八年)簽訂天津條約,臺灣正式進入開港通商的時代,淡水港為清代臺灣最早的國際貿易港口,讓淡水港原先與福州對渡的國內貿易,加入了西方資本與宗教來到此處貿易和傳教,當時臺灣並無海關,開港設關一事交由福建候補道區天民來辦理,並由福州將軍文清選任熟練海關文書的李彤恩,渡海協助擬定臺灣海關通商章程,滬尾海關華員所負責的工作為管理港口並將稅務司所收到之款項運回福建閩海關,滬尾...
作者序
▍序
在臺灣的歷史軌跡中,經歷了清帝國時代212年的歷史,1860年,臺灣面臨西方政權要求開港通商及傳教自由,北臺灣因而正式進入一個華洋密切交流的時代,而在臺灣島上時常有漳、泉、粵等族群衝突,亦有平地原住民與高山原住民同樣生活在這塊土地上,而此時西方人的加入,大量增加華洋之間對於文化、制度、貿易上的衝突。
北臺灣開港設關,使用滬尾水師守備署當作海關公署,滬尾海關雖總領全臺關務,開港徵稅上有洋人稅務司協助辦理,但實際上所面臨的問題,遠比想像中的多,天津條約同意西方人可以設立商行、租屋等權利,西方宗教亦可建立禮拜堂傳教,也逐漸與地方領袖、郊商或廟宇為主的傳統社會模式產生摩擦,而問題爆發時,清帝國官員時常無法妥善的去處理華洋衝突,多次是在西方的砲艦抵達後,才開始重視眼前的外交問題,如開港初期怡和洋行船長率洛文的樟腦事件,或者英商陶德、傳教士馬偕租屋時所面臨的糾紛,都顯示西方通商條約、清帝國法律、臺灣地方社會三者之間在各自所堅持的信念下,造成的衝突也與日俱增。
1872年馬偕博士來到北臺灣進行傳教工作,並用拔牙與醫療和民眾接觸交流,在傳教初期馬偕博士與地方領袖之間,觀念不同,多有摩擦,進而傳出許多危言聳聽的傳教士故事,或許雙方對於各自所處的文化背景不熟悉,衝突亦是一種必然,但是否有人能夠居中調停,或許才是更加的重要,因為這不僅是國內衝突,而是涉及外交問題,北部華洋衝突多由滬尾海關來處理,但1862年至1884年清法戰爭爆發前,滬尾海關監督就更換過數次,大多都是因病去職,首任海關監督區天民則忙於處理戴潮春事件,指揮北路防務,李彤恩是少數從淡水開港設關至臺灣建省,都還持續在任的滬尾海關通商人員。
過去歷史中對於李彤恩調停華洋衝突的歷史,以及他在臺灣參與的相關事蹟描述較少,故筆者透過文獻的整理,希冀呈現淡水通商委員李彤恩,在臺灣經歷的主要事件,如開港通商、官煤開設、清法戰爭、臺灣建省、洋務新政,本書的寫作方式,多採用引用史料,並加註評論與解析,希望可以將這些吉光片羽的歷史碎片集合在一起,看見更多細節,而在文中大篇幅撰寫清法戰爭滬尾戰役,此事件可以說是李彤恩在職涯當中最為關鍵且最多史料的事件,也是筆者踏入淡水歷史研究的開端,2022年是淡水開港設關160年,2024年是滬尾戰役爆發140年,僅以此書紀念這段歷史。
▍序
在臺灣的歷史軌跡中,經歷了清帝國時代212年的歷史,1860年,臺灣面臨西方政權要求開港通商及傳教自由,北臺灣因而正式進入一個華洋密切交流的時代,而在臺灣島上時常有漳、泉、粵等族群衝突,亦有平地原住民與高山原住民同樣生活在這塊土地上,而此時西方人的加入,大量增加華洋之間對於文化、制度、貿易上的衝突。
北臺灣開港設關,使用滬尾水師守備署當作海關公署,滬尾海關雖總領全臺關務,開港徵稅上有洋人稅務司協助辦理,但實際上所面臨的問題,遠比想像中的多,天津條約同意西方人可以設立商行、租屋等權利,西方宗教亦...
目錄
序
▍第一章 淡水開港初期的工作
前言
第一節:淡水開港設關過程
第二節:協助開設官煤礦與中外交涉事件
小結
▍第二章 滬尾戰役前的軍事佈署
前言
第一節:臺灣北路加強防務
第二節:防禦工事與營務處
第三節:淡水河道的防務
小結
▍第三章 滬尾戰役爆發
前言
第一節:滬尾砲戰
第二節:滬尾登陸戰
小結
▍第四章 李彤恩於清法戰爭後的危機
前言
第一節:棄基保滬朝野抨擊
第二節:戰爭經驗與記憶
小結
▍第五章 參與臺灣建省洋務新政
前言
第一節:善後與建省
第二節:洋務新政的挑戰
小結
附錄:李彤恩生平簡歷
徵引資料
序
▍第一章 淡水開港初期的工作
前言
第一節:淡水開港設關過程
第二節:協助開設官煤礦與中外交涉事件
小結
▍第二章 滬尾戰役前的軍事佈署
前言
第一節:臺灣北路加強防務
第二節:防禦工事與營務處
第三節:淡水河道的防務
小結
▍第三章 滬尾戰役爆發
前言
第一節:滬尾砲戰
第二節:滬尾登陸戰
小結
▍第四章 李彤恩於清法戰爭後的危機
前言
第一節:棄基保滬朝野抨擊
第二節:戰爭經驗與記憶
小結
▍第五章 參與臺灣建省洋務新政
前言
第一節:善後與建省
第二節:洋務新政的挑戰
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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