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消防法規論」以解說「消防法」及「災害防救法」二部法規為主,依據消防法條文順序,編寫「消防法之基本概念」、「消防之主管機關」、「消防裝備」、「火災預防」、「災害搶救」、「緊急救護」、「火災調查與鑑定」、「民力運用」、「違反消防法之行政制裁」及依據災害防救法條文順序,編寫「總則」、「災害防救組織」、「災害防救計畫」、「災害預防」、「災害應變措施」、「災後復原重建」、「罰則」、「附則」等章節。作者從事消防法制工作多年,除從行政法觀點,闡釋條文要件及法律效果外,並就消防機關與其人員及民眾可能涉及之相關民刑事責任,加以解說。期待本書能幫助讀者瞭解消防法規全貌,並符合實務及學術研究需求。
作者簡介
劉克正
學歷: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碩士
經歷:
高考法制及格、律師高考及格、內政部消防署專員、秘書、科長、專門委員、秘書室主任等
潘日南
現職: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安全科副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碩士、博士
美國雪蘭多大學訪問學者
經歷:
內政部消防署技正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安全科副教授兼科主任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系兼任副教授
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委員
序言
筆者自92年4月間任職內政部消防署(秘書室法制科),除101年3月至102年6月曾調任前行政院衛生署(醫管會)服務外,於消防署服務至110年退休。期間筆者發現坊間尚無以行政法觀點,簡單並完整描述和介紹消防法的書籍可供參閱,或許是因為相較其他行政法規,消防法較為冷門之故。因此,筆者於99年間即利用工作之餘著手撰寫本書,依照消防法條文順序編排九大章節,除解說條文要件及法律效果外,並彙整十餘年法制工作心得,提出修法建議。期望經由本書能帶給消防同仁與社會大眾對消防法令多些認識,一則依法行政,保障人權;二則重視消防安全,保障生命、身體與財產之權益。
這幾年國內發生幾起重大火災案件,如107年桃園市敬鵬工業平鎮廠大火、109年臺北市錢櫃林森店大火、110年彰化縣喬友大樓、高雄市城中城大火,112年屏東縣明揚工廠大火造成多名消防人員及民眾傷亡,顯示我國消防安全仍待政府及國人共同努力。消防是辛苦且具高風險的工作,對於第一線基層消防與義消人員應多給予鼓勵、肯定、支持與體諒。但面對瞬息萬變的災害,人類的科技與搶救技術及人力資源、法令制度等,往往是微不足道,所以人類更應懂得自我反省與節制,學習尊重自然與敬畏天地,做好災害預防及應變,才是消防法真正的內涵與精神,也是解決災害最根本、有效的藥方。
本書自99年1月間著手撰寫,曾於104年4月間自版。本次配合消防法106年、108年、111年、112年修法增刪內容。在此感謝內政部消防署鄭組長志強、張組長裕忠、柯副主任志祥、楊專門委員艷禾、葉科長金梅、馬簡任視察武雄、魏視察健利及前法制科廖怡如科長等長官同仁在本書撰寫期間所提供之意見與指導,並感謝新學林出版社林副總編輯靜妙的細心及耐心,提供本書編輯及內容建議。另承蒙前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蔡主任震榮邀請筆者撰寫將消防法編列為警察法規,另筆者自110年7月間退休後,因消防法修正條文甚多,感謝前內政部消防署黃于庭專員協助修正條文撰寫、校對等,特予致謝。更感恩父母養育與國家栽培,使筆者得予成長與進步。筆者才疏學淺能力有限,期盼消防與法學前輩先進,對本書能不吝給予指導與斧正。
目錄
序言 I
第一篇 消防法
壹 消防法之基本概念 3
一、消防之意義與目的 3
二、消防法之立法沿革 4
三、消防法之法律性質 7
四、消防法與其他法律之關連性 11
貳 消防之主管機關 17
一、概論 17
二、消防事務管轄機關 18
三、消防之層級管轄機關 19
四、消防之土地管轄機關 19
五、消防法之特別管轄機關 20
參 消防裝備 23
一、消防裝備之法制規範 23
二、消防裝備配置之法律責任 24
三、消防裝備管理維護之法律責任 24
肆 火災預防 27
一、總說 27
二、管理權人與火災預防 28
三、消防安全設備之設置與維護 32
四、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與測試、檢修 38
五、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44
六、消防安全設備圖說之審查 48
七、防焰物品 51
八、消防機具、器材與設備之認可 54
九、防火管理人與消防防護計畫 62
十、防災中心或中央管理室應置服勤人員並接受訓練 73
十一、易致火災行為與明火表演 74
十二、 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設置與管理 79
伍 災害搶救 89
一、搶救之法律性質 89
二、災害搶救之統籌指揮調度管制聯繫 92
三、搶救之輔助機構 93
四、搶救之強制作為 100
五、消防搶救之退避權及災害事故之調查權 111
陸 緊急救護 117
一、消防機關緊急救護法制概述 117
二、緊急救護之概念與範圍 124
三、緊急救護之法律性質 127
四、緊急救護法律責任與爭議之救濟程序 129
五、緊急救護現場之即時強制 143
六、緊急救護法制之檢討 157
柒 火災調查與鑑定 161
一、概說 161
二、火災調查與鑑定之法律性質與法律保留 163
三、火災調查與鑑定事實及證據結果之公開 169
四、火災調查與鑑定結果之救濟程序與修法建議 174
捌 民力運用 183
一、民力運用之意義與法律性質 183
二、民力運用與主管機關之法律關係 187
三、民力運用之法律責任 200
四、消防法義勇消防人員與志願服務法之關係 207
玖 違反消防法之行政制裁 211
一、總說 211
二、刑事處罰 212
三、行政裁罰 220
第二篇 災害防救法
壹 前言 283
貳 本文 287
一、總則 287
二、災害防救組織 290
三、災害防救計畫 295
四、災害預防 298
五、災害應變措施 302
六、災後復原重建 308
七、罰則 318
八、附則 320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作者:劉克正、潘日南
優惠價: 98 折, NT$ 412 NT$ 420
運送方式:超商取貨、宅配取貨
銷售地區:全球
即時庫存=1
本書特色
「消防法規論」以解說「消防法」及「災害防救法」二部法規為主,依據消防法條文順序,編寫「消防法之基本概念」、「消防之主管機關」、「消防裝備」、「火災預防」、「災害搶救」、「緊急救護」、「火災調查與鑑定」、「民力運用」、「違反消防法之行政制裁」及依據災害防救法條文順序,編寫「總則」、「災害防救組織」、「災害防救計畫」、「災害預防」、「災害應變措施」、「災後復原重建」、「罰則」、「附則」等章節。作者從事消防法制工作多年,除從行政法觀點,闡釋條文要件及法律效果外,並就消防機關與其人員及民眾可能涉及之相關民刑事責任,加以解說。期待本書能幫助讀者瞭解消防法規全貌,並符合實務及學術研究需求。
作者簡介
劉克正
學歷: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碩士
經歷:
高考法制及格、律師高考及格、內政部消防署專員、秘書、科長、專門委員、秘書室主任等
潘日南
現職: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安全科副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碩士、博士
美國雪蘭多大學訪問學者
經歷:
內政部消防署技正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安全科副教授兼科主任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系兼任副教授
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委員
序言
筆者自92年4月間任職內政部消防署(秘書室法制科),除101年3月至102年6月曾調任前行政院衛生署(醫管會)服務外,於消防署服務至110年退休。期間筆者發現坊間尚無以行政法觀點,簡單並完整描述和介紹消防法的書籍可供參閱,或許是因為相較其他行政法規,消防法較為冷門之故。因此,筆者於99年間即利用工作之餘著手撰寫本書,依照消防法條文順序編排九大章節,除解說條文要件及法律效果外,並彙整十餘年法制工作心得,提出修法建議。期望經由本書能帶給消防同仁與社會大眾對消防法令多些認識,一則依法行政,保障人權;二則重視消防安全,保障生命、身體與財產之權益。
這幾年國內發生幾起重大火災案件,如107年桃園市敬鵬工業平鎮廠大火、109年臺北市錢櫃林森店大火、110年彰化縣喬友大樓、高雄市城中城大火,112年屏東縣明揚工廠大火造成多名消防人員及民眾傷亡,顯示我國消防安全仍待政府及國人共同努力。消防是辛苦且具高風險的工作,對於第一線基層消防與義消人員應多給予鼓勵、肯定、支持與體諒。但面對瞬息萬變的災害,人類的科技與搶救技術及人力資源、法令制度等,往往是微不足道,所以人類更應懂得自我反省與節制,學習尊重自然與敬畏天地,做好災害預防及應變,才是消防法真正的內涵與精神,也是解決災害最根本、有效的藥方。
本書自99年1月間著手撰寫,曾於104年4月間自版。本次配合消防法106年、108年、111年、112年修法增刪內容。在此感謝內政部消防署鄭組長志強、張組長裕忠、柯副主任志祥、楊專門委員艷禾、葉科長金梅、馬簡任視察武雄、魏視察健利及前法制科廖怡如科長等長官同仁在本書撰寫期間所提供之意見與指導,並感謝新學林出版社林副總編輯靜妙的細心及耐心,提供本書編輯及內容建議。另承蒙前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蔡主任震榮邀請筆者撰寫將消防法編列為警察法規,另筆者自110年7月間退休後,因消防法修正條文甚多,感謝前內政部消防署黃于庭專員協助修正條文撰寫、校對等,特予致謝。更感恩父母養育與國家栽培,使筆者得予成長與進步。筆者才疏學淺能力有限,期盼消防與法學前輩先進,對本書能不吝給予指導與斧正。
目錄
序言 I
第一篇 消防法
壹 消防法之基本概念 3
一、消防之意義與目的 3
二、消防法之立法沿革 4
三、消防法之法律性質 7
四、消防法與其他法律之關連性 11
貳 消防之主管機關 17
一、概論 17
二、消防事務管轄機關 18
三、消防之層級管轄機關 19
四、消防之土地管轄機關 19
五、消防法之特別管轄機關 20
參 消防裝備 23
一、消防裝備之法制規範 23
二、消防裝備配置之法律責任 24
三、消防裝備管理維護之法律責任 24
肆 火災預防 27
一、總說 27
二、管理權人與火災預防 28
三、消防安全設備之設置與維護 32
四、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與測試、檢修 38
五、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44
六、消防安全設備圖說之審查 48
七、防焰物品 51
八、消防機具、器材與設備之認可 54
九、防火管理人與消防防護計畫 62
十、防災中心或中央管理室應置服勤人員並接受訓練 73
十一、易致火災行為與明火表演 74
十二、 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設置與管理 79
伍 災害搶救 89
一、搶救之法律性質 89
二、災害搶救之統籌指揮調度管制聯繫 92
三、搶救之輔助機構 93
四、搶救之強制作為 100
五、消防搶救之退避權及災害事故之調查權 111
陸 緊急救護 117
一、消防機關緊急救護法制概述 117
二、緊急救護之概念與範圍 124
三、緊急救護之法律性質 127
四、緊急救護法律責任與爭議之救濟程序 129
五、緊急救護現場之即時強制 143
六、緊急救護法制之檢討 157
柒 火災調查與鑑定 161
一、概說 161
二、火災調查與鑑定之法律性質與法律保留 163
三、火災調查與鑑定事實及證據結果之公開 169
四、火災調查與鑑定結果之救濟程序與修法建議 174
捌 民力運用 183
一、民力運用之意義與法律性質 183
二、民力運用與主管機關之法律關係 187
三、民力運用之法律責任 200
四、消防法義勇消防人員與志願服務法之關係 207
玖 違反消防法之行政制裁 211
一、總說 211
二、刑事處罰 212
三、行政裁罰 220
第二篇 災害防救法
壹 前言 283
貳 本文 287
一、總則 287
二、災害防救組織 290
三、災害防救計畫 295
四、災害預防 298
五、災害應變措施 302
六、災後復原重建 308
七、罰則 318
八、附則 320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 二手徵求後,有綁定line通知的讀者,
該二手書結帳減5元。(減5元可累加)
請在手機上開啟Line應用程式,點選搜尋欄位旁的掃描圖示
即可掃描此ORcode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