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福克納讚譽馬克.吐溫為「第一位真正的美國作家,我們都是繼承他而來」。
■美國幽默大師馬克.吐溫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被譽為現代冒險文學的源頭。
一個冒險與勇氣的故事
帶領小孩追求夢想,找回大人的純真
在大人眼中湯姆是頑童,在孩子心中湯姆卻是英雄,
這個充滿了冒險與勇氣的故事,默默的在孩子心中築構起一個人生冒險藍圖,也引領著大人回到兒時那段純真的歲月。
湯姆在失去父母之後,便由波莉姨媽收養。波莉姨媽雖然一心要將他教養成一位小紳士,但他卻經常翹課,夢想成為一名海盜,並常與朋友喬和哈克進行冒險旅程。
有一天湯姆和哈克無意間撞見了墳場的謀殺案,因為害怕被兇手發現而逃到附近一座小島,開始過著他們夢想的海盜生活。
經過了離家的流浪生活之後,湯姆逐漸想念姨媽家的安穩日子,終於戰勝恐懼,決定勇敢站出來揭發兇手……
「雖然我寫這本書的主要動機是想為孩子們提供一些樂趣,但我希望大人們也會喜歡這本書。我想提醒成年人那些快樂的過去時光,讓大家回憶兒時的心情、想法和說過的話,也想起他們曾著迷於一些多麼奇怪有趣的事物。」~~馬克.吐溫於哈特福,1867年。
作者簡介:
馬克.吐溫Mark Twain
美國著名的作家、演說家。1835年出生於美國密蘇里州,四歲時跟著家人搬到密蘇里州的漢尼拔小鎮定居;這裡後來成為《湯姆歷險記》的故事背景。
馬克.吐溫一生創作了大量作品,涵蓋小說、劇本、散文、詩歌等,作品以幽默、諷刺、機智的反應而廣受歡迎;被認為是最具美國本色的作家,更有「文學中的林肯」之稱。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福克納更稱馬克.吐溫為「第一位真正的美國作家,我們都是繼承他而來」。
馬克.吐溫的代表作有《湯姆歷險記》、《哈克貝利歷險記》、《百萬英鎊》等。他在《湯姆歷險記》的序文中寫道:「本書中記載的冒險故事大多真實發生過,有些是我的親身經歷,有些則是我朋友的故事。湯姆和哈克都是根據真實人物而寫成,湯姆不單是一個人,而是結合了我認識的三個男孩的特質,是三人的化身。」
譯者簡介:
洪夏天
英國劇場工作者與中英法文譯者,熱愛語言文字書籍。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雖然我寫這本書的主要動機是想為孩子們提供一些樂趣,但我希望大人們也會喜歡這本書。我想提醒成年人那些快樂的過去時光,讓大家回憶兒時的心情、想法和說過的話,也想起他們曾著迷於一些多麼奇怪有趣的事物。」~~馬克.吐溫於哈特福,1867年。
名人推薦:「雖然我寫這本書的主要動機是想為孩子們提供一些樂趣,但我希望大人們也會喜歡這本書。我想提醒成年人那些快樂的過去時光,讓大家回憶兒時的心情、想法和說過的話,也想起他們曾著迷於一些多麼奇怪有趣的事物。」~~馬克.吐溫於哈特福,1867年。
章節試閱
作者序
本書中記載的冒險事蹟大部分都確實發生過,有些是我的親身經歷,其他來自我同學的故事。哈克貝利.芬恩和湯姆.索亞都是根據真實人物而寫成。不過湯姆並不是單一人物,他是我認識的三個男孩的化身,結合了三人的特質。
本書中提到許多當時盛行於西部孩童與奴隸間的古怪迷信,也就是30到40年前。
雖然我寫本書的動機是想為孩子們提供樂趣,但我希望大人們也會喜歡這本書。
我想提醒成年人那些快樂的過去時光,回憶兒時的心情、想法和說過的話,也想起他們曾著迷於多麼奇怪有趣的事物。
──馬克.吐溫於哈特福, 1876年
1
「湯姆!」
沒人回應。
「那孩子到底在做什麼?喂,湯姆!」
還是沒人回應。
老太太拿起眼鏡移到眼睛前面,目光先往下環視房裡,接著再把眼鏡往上抬,從左到右,東看看西望望;通常她不需要眼鏡幫忙就能揪出那個小男孩,畢竟她戴這副眼鏡可不是為了實用性──就算用鍋蓋當眼鏡,她也看得一清二楚──而是為了整體造型。這副尊貴的眼鏡是她的寶貝,她只有在特殊場合才會拿來炫耀一下。找不到湯姆的老太太滿臉疑惑,她提高音量,稱不上大吼大叫,但用足以讓每個角落都聽得一清二楚的聲音呼喊:「如果讓我找到你,你就──」老太太沒能把話說完,因為她彎下腰拿著掃帚在床底下揮來揮去,現在她得先喘口氣才行。她站起身,床下只有貓,沒什麼小男孩。
「真是讓人難以捉摸的孩子!」
她把門打開,花園裡開滿了番茄藤和曼陀羅花。她站在門口四處張望還是遍尋不著湯姆的蹤跡。她目測一下距離,然後用力拉開嗓門喊:「湯姆!你跑去哪裡啦?」
後面傳來輕微響聲,她立刻轉過身,剛好逮住那個動作慢了一拍的小男孩,她伸手一抓就緊緊握住男孩外套的一角。「逮到你了!我就知道你躲在衣櫥裡!你在裡面做什麼?」
「沒幹嘛。」
「沒幹嘛?瞧瞧你的手和嘴巴都沾滿東西,那是什麼?」
「我不知道,姨媽。」
「我倒很清楚,你偷吃果醬。我跟你說過幾百次了,不准動果醬的腦筋,不然我就要扒你的皮!把鞭子拿來給我。」
鞭子在空中揮動發出沙沙的聲響,眼看就要落在男孩身上了,湯姆突然大叫:「老天爺!姨媽,您背後那是什麼?快看!」
老太太急忙撩起裙襬轉過身去,沒想到小男孩一溜煙就往門外跑,縱身一躍,越過高高的圍籬,消失在另一邊。
波莉姨媽愣住了,站在那兒怔怔地望著湯姆消失的地方,忍不住笑了出來。
「這孩子真難搞!我怎麼老是學不到教訓?他明知道這個時候我會找他,還耍這種花樣,沒辦法,人老了,腦筋不管用了!諺語說得好,老狗學不會新把戲。
老天爺!這孩子把戲一大堆,老是變來變去,沒有一天重複的。我根本猜不到他今天又要玩哪一招!他算準了怎麼折磨我才會讓我發火,也知道怎麼平息我的怒氣,還會逗我笑,我根本拿他沒輒!老天有眼,我沒盡好職責,這是事實。《聖經》說,孩子不打不成器。我心知自己滿身是罪,終有一天得為我倆受苦。
老天爺!他真是個小惡魔!但是他終究是我姐姐留在世上的可憐孩子,我沒辦法硬起心腸來揍他一頓。每饒他一回,我就會良心不安;但每回出手揍他,我又不忍心。哎唷喂呀,《聖經》說男人才離開母親肚子沒多久,就到處惹麻煩,這話還真不假。今天下午他又蹺課了,明天我一定要教訓他一頓,逼他好好用功。雖然星期六所有的孩子都在放假,要他用功實在太難了,而他又痛恨唸書;但我非得盡我的職責,不然這孩子會被我毀了!」
湯姆不但蹺課,還玩得很痛快。他回家時,勉強幫黑人小孩吉姆鋸了幾塊隔天要用的木柴,並趕在晚餐前生好火。埋頭工作的吉姆做了四分之三的活,而湯姆只顧著吹噓自己一整天的冒險是多麼驚險有趣。
湯姆同父異母的弟弟席德也已經撿完削薄的木片,做好他份內的工作。相比之下,席德比湯姆沉穩多了,不愛冒險也不會調皮搗蛋。
吃晚餐時,湯姆趁機就隨手偷了幾顆糖。波莉姨媽想知道湯姆有沒有好好上課,故意拐彎抹角地問他問題,想套他的話。
「湯姆,你去上課時,天氣熱得要命,是不是呀?」心思單純的波莉姨媽就像那些善良的老好人一樣,自以為聰明,深諳請君入甕的誘敵之術。她時常陶醉地想著自己足智多謀,事實上,她的伎倆昭然若揭。
「沒錯,姨媽。」
「把你熱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是吧?」
「是的,姨媽。」
「熱得讓你想一頭跳進水裡游泳,對吧?」
波莉姨媽犀利的眼光直射進湯姆心裡,被打探的感覺真不好受。他望向波莉姨媽的臉,但猜不準她的心思。他說:「沒有,姨媽,我不想游泳。」
老太太伸出手摸摸湯姆的上衣。「不過你現在沒那麼熱了。」她發現湯姆的上衣是乾的,得意地想著沒人猜到她在想什麼。她沒料到湯姆已經察覺事有蹊蹺,算準了她的下一步,先下手為強地說:「因為我和幾個男生把水淋到頭上,瞧,我的頭髮還有點溼呢。」
波莉姨媽責怪自己忽略那麼明顯的證據而錯失良機,她立刻重整旗鼓,繼續問道:「湯姆,你把水淋到頭上時,不必把我縫上去的襯衫領子解開吧?打開你的外套讓我瞧瞧!」
湯姆一點也不驚慌,毫不遲疑地打開外套,襯衫的領子依然縫得牢牢地。
「你腦子倒挺靈光的。我知道你今天蹺課去游泳,不過我放你一馬。湯姆,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你自己當心點。這次我就饒了你,下不為例。」
波莉姨媽不禁懊惱沒使出自己的神機妙算,但看到湯姆難得沒有頂撞還一臉溫順,又有點得意。
沒想到席德說話了:「姨媽,您縫領子時用的不是白線嗎?湯姆的領子怎麼是黑線?」
「我的確是用白線縫的。湯姆!」
但湯姆沒等他們把話說完就跑出去了!他邊跑邊大叫著:「等著瞧,席德,我一定要揍你一頓!」
湯姆找了一個安全的角落躲起來,翻出插在外套領子下的兩根針,上面還穿著沒用完的線。一根針穿的是白線,另一根是黑線。他喃喃自語:「要不是席德,姨媽才不會發現,絕不會!她有時用白線,有時用黑線,她自己都搞不清楚。該死的,姨媽怎麼不用同樣顏色的線啊,這樣我就不用準備兩種顏色的線,實在太麻煩了!不過我一定要揍席德一頓,給他一點教訓!」
湯姆不是鎮上的模範生,但他倒是很清楚誰是那個人見人誇的好孩子,也非常討厭他。不到兩分鐘,湯姆就把剛剛的不愉快忘記了。並不是他的煩惱比大人的煩惱微不足道,也不是苦痛不夠深刻,而是新奇事物的吸引力更強大,讓他一下子就把不快都趕出腦海,就像大人一遇到新事物也會興奮得忘卻不幸。
此時,湯姆全神貫注的新興趣就是吹口哨。前不久有一個黑人教他吹口哨,現在正是不受打擾練習的好時機。旋律裡有一段很奇特、有如鳥囀的迴音,得用舌頭時不時抵住上顎來製造流暢的顫音──和湯姆一樣曾經是小男孩的讀者們,說不定還記得口哨該怎麼吹。
湯姆勤奮專心地練習了一會兒就掌握住訣竅,於是他在街上邁開得意的步伐,口中吹著美妙的音樂,內心充滿感激。此刻他的心情就像太空人發現新行星一樣感動,不過講起那份強烈深刻又純粹的喜悅,男孩可比太空人還興奮多了。
夏季的傍晚很長,現在還沒天黑。湯姆突然停止吹口哨,因為眼前出現一個比他年長一點的陌生男孩。在聖彼得堡這個殘破的小村鎮裡,不管來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有陌生人就是令人好奇的新鮮事。
男孩打扮得體,但在平常日顯得太莊重了,令湯姆十分意外。他的便帽很優雅,藍色短上衣和長褲又新又乾淨,鈕釦扣得整整齊齊。他居然穿著鞋子──今天可是星期五耶。他甚至打了領帶, 那領帶就像顏色鮮艷的緞帶。
男孩一身都市氣息,讓湯姆深深地感到不快。他一邊緊盯著衣著華貴的陌生人,一邊把鼻子抬得老高。對比男孩一身漂亮的服裝,湯姆愈來愈覺得自己的穿著破舊。兩個男孩都沒有說話。
一人往左一動,另一人也立刻往右一移,繞著圈圈僵持不下,面對面瞪著彼此,最後湯姆開口:「我可以揍扁你!」
「你試試看。」
「我真的會揍你。」
「不,你不但打不到我,我看你根本不敢碰我一根汗毛!」
「我敢!」
「你才不敢。」
「我打得到你。」
「你不行啦。」
「行!」
「不行!」
一陣尷尬的沉默後,湯姆說:「你叫什麼名字?」
「這應該不關你的事吧。」
「我會把它變成我的事。」
「那你變變看。」
「你再說我就變。」
「變啊!變吧,你變啊!我說了。」
「哼,你自以為聰明,是吧?我動手的話,一隻手綁在身後也能把你揍扁!」
「那你試試看啊,是你說你辦得到唷。」
「你敢捉弄我的話,我就打你。」
「是喔,你們這種人都光說不練啦。」
「你就愛賣弄!你自以為厲害,是吧?瞧你這帽子!」
「就算你不喜歡我的帽子,那又怎樣?我看你才不敢把我的帽子打掉!你敢我就揍你!」
「你吹牛!」
「你才吹牛。」
「你是亂講話的大騙子。」
「拜託,走開啦。」
「你再這麼得意,我就用石頭打你的頭!」
「對啦,你只敢講大話。」
「我會丟!」
「那你怎麼還不丟?你幹嘛一直吹牛?你怎麼不直接動手?我知道了,因為你怕。」
「我才不怕!」
「你就怕!」
「我才不怕!」
「你明明就很害怕!」
又是一陣沉默,兩人更用力地互瞪著彼此,兜著圈子繞來繞去。忽然兩人肩併著肩碰撞對方,湯姆說:「滾開!」
「你怎不滾?」
「我才不滾。」
「那我也不滾。」
兩人各撐著一隻腳站著,用盡意志與氣力推擠對方,互相瞪視的眼神裡滿滿恨意 。然而沒人勝出。纏鬥過後,兩人都渾身發熱,滿臉通紅,一邊小心留神對方動靜,一邊拉拉筋。
湯姆說:「你是個膽小鬼,沒用的傢伙。我要跟我哥告狀,他一根小指頭就能把你打趴。我要叫他來揍你。」
「我才不在乎你哥咧,我哥比你哥還壯,而且他還能把你哥甩過圍籬。」
﹙其實兩個男孩都沒哥哥。﹚
「你騙人。」
「你只會說大話。」
湯姆用腳拇趾在地上畫了一條線,說:「你敢跨過這條線,我就打到你認輸。看看是誰吃不了兜著走。」
男孩立刻跨過線,說:「你說你會打,那你現在打打看。」
「別挑釁,你給我小心點。」
「你說你要打我的,你怎麼還不打?」
「老天爺,你給我兩分錢我就打!」
陌生男孩從口袋裡掏出兩枚銅幣,一臉嘲弄地伸出手。湯姆一拳把錢打到地上。一時之間,兩個男孩在地上扭打,像貓一樣緊緊地抓著對方,一下子用力拉著對方的頭髮,一下子互相扯著衣服,用拳頭互揍,還抓傷了鼻子。兩人灰頭土臉卻又氣勢驚人,誰也不讓誰。灰塵漫天中,湯姆漸漸佔了上風,他跨坐在陌生男孩上,不斷揮拳揍他。
「夠了沒?快認輸!」湯姆叫道。
男孩一心只想掙脫,氣得哭了起來。
湯姆不肯停手,仍舊說:「還不夠嗎?認輸吧!」
陌生男孩終於擠出一句:「夠了!」
湯姆放開他。「你現在學到教訓了吧!下次給我小心點。」
陌生男孩一邊撣去新衣上的灰塵,一邊抽抽噎噎地走開,時不時回頭張望又恨恨地搖著頭,恐嚇湯姆:「下次你就死定了!」
湯姆報以嘲笑,趾高氣揚地起身離開。但湯姆一轉身,陌生男孩就揀起石頭砸向湯姆的背,接著夾起尾巴,羚羊似地一溜煙跑掉了。湯姆一路追著那個說話不算話的男孩,直到男孩衝進家門。這下他可知道男孩住在哪裡了!
湯姆在門口叫敵人趕快出來了結,但他的對手只敢在窗戶前做鬼臉,拒不出門。最後,敵人的媽媽現身,罵湯姆是壞心又邪惡的窮小子,喝斥他趕快離開。湯姆才悻悻然地走了,但他保證一定會找那男孩算帳。
當晚,湯姆很晚才回到家。他小心翼翼地爬進窗戶,沒想到卻中了波莉姨媽的埋伏。波莉姨媽看到湯姆滿是污泥的衣服,決心罰他在星期六禁足,留在家幫忙家務。這回,她鐵了心腸,絕不通融。
2
星期六早上,天氣晴朗,空氣清新,正是美好的夏日時光。每個人的心裡都哼著歌,有些年輕人不禁唱出聲音來,人人臉上笑容洋溢,步履輕盈。刺槐樹開花了,空氣裡瀰漫著芬芳香氣。小鎮旁的卡地夫山綠意盎然,在一定的距離之外俯瞰著生氣勃勃的街道,看起來就像一座夢中樂土,幽靜祥和又令人心馳神往。
湯姆提著一桶石灰水和長柄刷子走到人行道,他定神看了看圍籬,立刻垂頭喪氣,夏日的歡樂離他遠去,只留下一陣哀傷。圍籬足足有三十碼長,九英尺高。此刻,生命只是一場虛無,存在只是沉重的負累。
湯姆一邊嘆氣一邊把刷子放進桶裡沾滿石灰水,從最上面的木板開始刷;刷完沾水,沾溼再刷,不斷重複,一次又一次;跟待刷的那一大片籬笆比起來,他刷過的籬笆真像滄海一粟啊!他無精打采地在行道樹的木柵上坐下來。
這時吉姆提著錫桶走出大門,口裡哼著「水牛城的少女」。吉姆正要去鎮上的抽水器汲水,這在湯姆眼裡一向是無趣的苦差事,此時他卻羨慕起吉姆,因為一大群人總是聚集在抽水器附近,排隊等著汲水的有白人、黑人和混血的少男少女們;他們有時乘涼聊天,有時交換玩具,有時嬉鬧,有時吵架,甚至還會動手打架。湯姆還想到,雖然距離抽水器只有一百五十碼遠,吉姆卻總花上一個多小時才提一桶水回來,而且之後還要有人再去汲水才行。
湯姆說:「吉姆,咱們打個商量吧,我去汲水,你幫我刷一下籬笆,好不好?」
吉姆搖頭拒絕。「不行啦,湯姆老大。老太太要我去汲水,還警告我不准搗蛋,她說湯姆老大一定會要我刷籬笆,她要我做好自己的事,不能和你交換工作。她說她會盯住你,看到底是誰在刷籬笆。」
「哎唷,你不用管她說什麼,她老是講這種話。把水桶給我,我一分鐘就回來了,她才不會發現咧!」
「湯姆老大,不行啦!老太太會揍死我,一定會的。」
「拜託!她從來沒真的揍人,頂多用她手上的毛線針敲敲你的頭罷了。我才不相信有誰會怕她!不過她罵起人來倒挺可怕的,但罵人又不會讓你皮破血流。只要她不哭就沒事。這樣好了,吉姆,我給你白石彈珠。」
吉姆心動了。
「白色的彈石耶!吉姆,這可是非常難找的小石頭唷!」
「天哪!你真的要給我白石彈珠嗎?太棒了吧!你真的太大方了!但湯姆老大,我真的很怕老太太會生氣……」
「你不是想看我受傷的腳趾嗎?你跟我交換汲水,我就給你看!」
吉姆只是平凡人,怎能拒絕如此誘人的提議?他放下水桶,拿了白彈珠,彎腰凝神看著湯姆慢慢把腳趾上的繃帶解開。
此時,波莉姨媽剛好從農場回到家,立刻拿起拖鞋往他們身上丟,一臉「逮住你啦」的勝利神情──湯姆立刻轉身用力的粉刷圍籬,而吉姆趕緊拎著水桶,頭也不回地跑走了。
但湯姆才刷了一下子圍籬就想起今天原本打算要去哪裡玩,更傷心了。等會兒那些無所事事的男孩們就會到處遊戲玩樂,一定會嘲笑得留在家裡幹活的湯姆。一想到這裡,湯姆就燃起熊熊怒火。他掏出口袋的所有資產,仔細數算:他有一些玩具、石頭彈珠,其他就是一些垃圾,只夠交換不同勞務,但連半小時的自由時光也買不起,而且還差得遠了!他把拮据的財產收進口袋,放棄妄想買通別的孩子來幫他做苦差事的念頭。就在這個黑暗又絕望的時刻,他突然靈光一閃,想到一個好點子,果然靈感來時擋也擋不住……
作者序
本書中記載的冒險事蹟大部分都確實發生過,有些是我的親身經歷,其他來自我同學的故事。哈克貝利.芬恩和湯姆.索亞都是根據真實人物而寫成。不過湯姆並不是單一人物,他是我認識的三個男孩的化身,結合了三人的特質。
本書中提到許多當時盛行於西部孩童與奴隸間的古怪迷信,也就是30到40年前。
雖然我寫本書的動機是想為孩子們提供樂趣,但我希望大人們也會喜歡這本書。
我想提醒成年人那些快樂的過去時光,回憶兒時的心情、想法和說過的話,也想起他們曾著迷於多麼奇怪有趣的事物。
──馬克.吐溫於哈特福, 187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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