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百年先生全集‧心理學卷》包含其早期三本心理學著作,分別是:《審判心理學》(1915)、《心理學大綱》(1918)、《迷信與心理》(1920)。第一本《審判心理學》是提供「司法講習所」作為教材,冀讓從事司法實務之相關人員,能瞭解犯人、證人等陳述者之心理狀態,而讓審理過程能有符合科學實證之判斷。該書共分兩篇:「認識事實時所宜注意之各種條件」、「審問判決時所宜注意之各種條件」。第一篇包括「感覺、知覺、聯想、記憶、感情及意志……」等章節,部分內容曾刊載於1915《司法講習所講義錄》第1卷第2期;第二篇包含「推理與論證、推理之誤謬……」等章節。由於該講義屬於目前可見陳百年先生最早之著述,並未正式出版;且為淺白文言,未有新式標點,因此全書予以重新句讀以便於閱讀。第二本《心理學大綱》由上海商務印書館於1918年出版,原係北大授課之講義所編成,是中國第一本大學心理學教科書。全書共十五章,包括:「心理學之意義及研究法、精神作用之生理的基礎、感覺總說、情緒及情操……」等內容。至於本卷第三本《迷信與心理》,是由北京大學出版部於1920年出版,內容包括三篇長文:〈闢靈學〉、〈心靈現象論〉、〈現代心理學〉。其中〈闢靈學〉原發表於《新青年》第4卷第5號(1918年5月),該文以心理學之科學精神,駁斥傳統迷信及當時流行的「靈學」(扶乩占卜、靈魂照相等)。另兩篇〈心靈現象論〉和〈現代心理學〉原都是「學術講演會」之演講稿,〈心靈現象論〉亦為破除迷信鬼神之說而作;〈現代心理學〉則是介紹西方心理學思潮,包括「普通心理學、生理的心理學、實驗心理學……」等。
作者簡介:
陳大齊(1887-1983),字百年,浙江海鹽人。1912年自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文科大學哲學門畢業後,歷任浙江省立高等學校校長、北京法政專門學校預科教授、北京大學教授兼哲學系主任,並曾代理北京大學校長等職位。1949年來臺以後,協助創設臺灣大學心理學系及擔任教授,1954年並獲聘為政治大學在臺復校首任校長。除學術行政及教學研究外,自1928年以來,百年先生亦分別擔任考試院祕書長、考選委員會委員長等職務,戮力從公為國掄才無數。
陳百年先生早期與五四新文化運動人士交誼甚深,學術專著(含譯作)亦多,《北大日刊》、《新青年》等重要學術報刊亦可常見其撰文及演講活動。其中或引介新知;或闡述學術見解;甚或評論學術文化思潮等,融通哲學、心理學、西方理則學、印度因明學於一爐。1949年來臺以後,在儒學闡述上亦成果斐然,1960年膺選為中華民國孔孟學會首任理事長。在近代中國學術光譜中,百年先生可說是一位深具科學理性與人文關懷的標誌人物,其學思歷程、轉折及相關著述,在民國學術思想史上,絕對有其重要地位及價值。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作者:陳大齊
優惠價: 95 折, NT$ 475 NT$ 500
運送方式:超商取貨、宅配取貨
銷售地區:全球
即時庫存=1
《陳百年先生全集‧心理學卷》包含其早期三本心理學著作,分別是:《審判心理學》(1915)、《心理學大綱》(1918)、《迷信與心理》(1920)。第一本《審判心理學》是提供「司法講習所」作為教材,冀讓從事司法實務之相關人員,能瞭解犯人、證人等陳述者之心理狀態,而讓審理過程能有符合科學實證之判斷。該書共分兩篇:「認識事實時所宜注意之各種條件」、「審問判決時所宜注意之各種條件」。第一篇包括「感覺、知覺、聯想、記憶、感情及意志……」等章節,部分內容曾刊載於1915《司法講習所講義錄》第1卷第2期;第二篇包含「推理與論證、推理之誤謬……」等章節。由於該講義屬於目前可見陳百年先生最早之著述,並未正式出版;且為淺白文言,未有新式標點,因此全書予以重新句讀以便於閱讀。第二本《心理學大綱》由上海商務印書館於1918年出版,原係北大授課之講義所編成,是中國第一本大學心理學教科書。全書共十五章,包括:「心理學之意義及研究法、精神作用之生理的基礎、感覺總說、情緒及情操……」等內容。至於本卷第三本《迷信與心理》,是由北京大學出版部於1920年出版,內容包括三篇長文:〈闢靈學〉、〈心靈現象論〉、〈現代心理學〉。其中〈闢靈學〉原發表於《新青年》第4卷第5號(1918年5月),該文以心理學之科學精神,駁斥傳統迷信及當時流行的「靈學」(扶乩占卜、靈魂照相等)。另兩篇〈心靈現象論〉和〈現代心理學〉原都是「學術講演會」之演講稿,〈心靈現象論〉亦為破除迷信鬼神之說而作;〈現代心理學〉則是介紹西方心理學思潮,包括「普通心理學、生理的心理學、實驗心理學……」等。
作者簡介:
陳大齊(1887-1983),字百年,浙江海鹽人。1912年自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文科大學哲學門畢業後,歷任浙江省立高等學校校長、北京法政專門學校預科教授、北京大學教授兼哲學系主任,並曾代理北京大學校長等職位。1949年來臺以後,協助創設臺灣大學心理學系及擔任教授,1954年並獲聘為政治大學在臺復校首任校長。除學術行政及教學研究外,自1928年以來,百年先生亦分別擔任考試院祕書長、考選委員會委員長等職務,戮力從公為國掄才無數。
陳百年先生早期與五四新文化運動人士交誼甚深,學術專著(含譯作)亦多,《北大日刊》、《新青年》等重要學術報刊亦可常見其撰文及演講活動。其中或引介新知;或闡述學術見解;甚或評論學術文化思潮等,融通哲學、心理學、西方理則學、印度因明學於一爐。1949年來臺以後,在儒學闡述上亦成果斐然,1960年膺選為中華民國孔孟學會首任理事長。在近代中國學術光譜中,百年先生可說是一位深具科學理性與人文關懷的標誌人物,其學思歷程、轉折及相關著述,在民國學術思想史上,絕對有其重要地位及價值。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 二手徵求後,有綁定line通知的讀者,
該二手書結帳減5元。(減5元可累加)
請在手機上開啟Line應用程式,點選搜尋欄位旁的掃描圖示
即可掃描此ORcode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