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的核心是說理論證。什麼是法律論證?理性的法律論證是否可能?什麼樣的理由與論證形式可以用來支持法律規範、法律解釋、司法判決與法律主張的正確性?這些問題是《法律論證理論》一書的研究對象。
本書提出一個立基於普遍理性論辯理論的法律論證理論,主張法律論證是在制度性限制下進行的實踐論辯,並透過一系列論辯規則和論證形式來闡明何謂理性的法律論證。法學是否具有科學性、司法判決是否具有合理性與正當性,均取決於理性法律論證的可能性。理性的法律論證不僅是法律學者與法理學家關切的問題,對於從事實務工作的法律人也有高度重要性,更是每一位參與公共事務討論的公民必須關心的議題
本書譯文並請王鵬翔研究員與程源中助理教授進行縝密校改,是目前值得信賴的繁體中文譯本。
作者簡介:
羅伯.阿列西(Robert Alexy, 1945-)
現為德國基爾大學法學院榮譽教授,是當今德國最具國際聲望的法理學與憲法學者。其代表作《法概念與法效力》、《法律論證理論》、《基本權理論》皆已被譯為多種語言,並在國際學界引發熱烈討論。阿列西的網頁:http://www.alexy.jura.uni-kiel.de/。
審核者簡介
王鵬翔
德國基爾大學法學博士。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審閱本書導論、第一編第三章與第四章、第三編)
程源中
德國基爾大學法學博士。陽明交通大學百川學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
(審閱本書第一編第一章與第二章、第二編)
譯者簡介:
舒國瀅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作者序
德文版序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第一審判庭於1973年2月14日的裁定(法律續造的裁定)中要求:法官的判決必須「建立在理性論證的基礎上」。【1】 對論證理性的要求,可以擴展至法律人進行論證的任何場合。因此,什麼是普遍的理性論證以及什麼是理性的法律論證,絕不僅僅是法理論學者或法律哲學家感興趣的問題,這個問題對於從事實務工作的法律人也十分迫切,同時也是每一個參與公共事務的公民所關心的。法學是否具有科學性,法官的判決是否具有正當性,均取決於理性法律論證的可能性。
什麼是理性的法律論證,理性的法律論證是否可能以及在什麼程度上是可能的,這個問題是本書的研究對象。本書的副標題《理性論辯理論作為法律論證理論》,指出了將如何回答上述問題。這個問題的回答將分為兩個步驟。本書的第一編和第二編將提出普遍理性實踐論辯的理論,第三編則提出以此為基礎的法律論證理論。前兩編的篇幅比第三編要多一些,理由在於本書設定的目標是奠定法律論證理論的基礎。這個理論的進一步發展不僅可能,而且也值得期待。如果本書的研究達到了該目標,就為未來的發展奠定了基石。
本書原稿是1976年提交給哥廷根大學法學院的博士論文,若沒有多方面的友好襄助,它或許不會問世。在本書形成過程給予幫助的諸多人中,我特別要感謝拉爾夫‧德萊爾教授(Prof. Dr. Ralf Dreier),他在持續不斷的討論中首先給我相當多的啟發。我也要感謝瑪律特‧狄塞爾霍斯特教授(Prof.Dr. Malte Dießelhorst),他的批評讓我避免了某些錯誤。在此,我尤其要感謝我的哲學導師京特‧帕茨希教授(Prof. Dr.Günther Patzig),若在本書的研究中可看到他的方法論典範,我將感到十分榮幸。
最後, 還要感謝「德意志民族研究基金會」(Die Studienstiftung des deutschen Volkes)多年來給予我智識上和經費上的支持。
羅伯‧阿列西
1978年1月於哥廷根
【1】《 聯邦憲法法院判決》(BVerfG)E34, 269 (287)。
德文版序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第一審判庭於1973年2月14日的裁定(法律續造的裁定)中要求:法官的判決必須「建立在理性論證的基礎上」。【1】 對論證理性的要求,可以擴展至法律人進行論證的任何場合。因此,什麼是普遍的理性論證以及什麼是理性的法律論證,絕不僅僅是法理論學者或法律哲學家感興趣的問題,這個問題對於從事實務工作的法律人也十分迫切,同時也是每一個參與公共事務的公民所關心的。法學是否具有科學性,法官的判決是否具有正當性,均取決於理性法律論證的可能性。
什麼是理性的法律論證,理性的法律論證是否可能以及在什麼...
目錄
導 論
第一編 關於一些實踐論辯的理論
第一章 分析倫理學中的實踐論辯
第二章 哈貝馬斯的真理共識論
第三章 埃爾朗根學派的實踐商談理論
第四章 佩雷爾曼的論證理論
第二編 普遍理性實踐論辯理論概要
第三編 法律論證理論
第一章 作為普遍實踐論辯特案的法律論辯
第二章 法律論證理論概要
第三章 法律論辯和普遍實踐論辯
附錄 普遍實踐論辯理論和法律論辯之規則和形式一覽表
參考文獻
後記
導 論
第一編 關於一些實踐論辯的理論
第一章 分析倫理學中的實踐論辯
第二章 哈貝馬斯的真理共識論
第三章 埃爾朗根學派的實踐商談理論
第四章 佩雷爾曼的論證理論
第二編 普遍理性實踐論辯理論概要
第三編 法律論證理論
第一章 作為普遍實踐論辯特案的法律論辯
第二章 法律論證理論概要
第三章 法律論辯和普遍實踐論辯
附錄 普遍實踐論辯理論和法律論辯之規則和形式一覽表
參考文獻
後記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