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琳恩皮爾斯是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徒、盡責的妻子與母親──但是她在留給友人一捲錄有丈夫威脅要將她碎屍萬段的錄音帶之後便不知去向。潔娜派屈克是一名脫衣舞孃,試圖要脫離這個靈肉交易的圈子成為一名大學新鮮人,然而她卻在工作的俱樂部私人包廂內遭到殘酷的絞殺。歡迎加入吉爾.葛瑞森、凱薩琳.韋羅斯、華瑞克.布朗、尼克.史多克斯以及莎拉.賽德爾的行列,一起從蛛絲馬跡的線索中找出証據,進而解開命案背後的謎團──並同時揭露暗藏在這燈紅酒綠的罪惡城市內,看似高尚實則下流糜爛的雙面生活。 【作者簡介】 麥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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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CSI犯罪現場:罪惡城市
拉斯維加斯,如同紐約與腐鏽*譯註,從不歇息。從黃昏到黎明,這城市的繁忙街道以及她那閃爍不停的霓虹珠光,令這個沙漠地景光芒四射,足以與數萬星辰爭相輝映;然而,若比起幻術大師齊格菲或羅伊(Siegfried and Roy)的秀場舞台燈光,無論星光是如何閃耀,也都變得黯然失色。從浮華的拉斯維加斯大道「黃金區」(Strip)到全世界最高的眼中釘,凌霄塔(Stratosphere),拉斯維加斯的脈動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喧囂衝擊直達子夜凌晨。
如果說,像金字塔(Luxor)與貝拉吉歐(Bellagio)飯店這般摩登的不朽地標,正好展現了人類超越自然的雄心壯志,然而這個師出有名的罪惡光環,卻依舊脫離不了這片無垠沙漠,那裡還有「幾乎」和鈔票一樣青綠的山脈,以及與黃金區恰成對比的寧靜。但在塵囂的黃金區之外,遠離費蒙特街(Fremont Street)的靜止城市,跟任何一個都會區並沒有什麼兩樣,人們在此地生活、工作、談戀愛,死去;而在這個確實存在於拉斯維加斯的真實世界中,戀人們舉行結婚典禮的地方是真正的教堂,而非市區那些裝設霓虹燈管,證婚牧師裝扮成貓王的商業禮堂;無論是象徵手法或是從字面原義來看,在這裡,「賭博」就是指上班遲到五分鐘,或是吃油炸食物,或是背著老婆在外面胡搞,或甚至可能是試圖脫罪。
總而言之,如同辛納屈(Sinatra)讚譽有加的紐約(是指城市,而非那間度假飯店),內華達州的拉斯維加斯也是個不夜城。對於許多居住於此地的市民而言,夜間工作是一種常態,從火鶴酒店(Flamingo)的賭場經理,到便利商店的門市人員,從在裸女俱樂部表演上空秀的妖艷舞者,到大夜班的犯罪現場調查員,皆是如此。
* 譯註:尼爾楊(Neil Young)與瘋馬樂團(Crazy Horse)於一九七九年舉行了名為Rust Never Sleeps的全美巡迴演出,並獲得極高的迴響,滾石雜誌甚至將這次演出譽為搖滾史上最優秀的巡演之一。其中有一句膾炙人口的歌詞為It’s better to burn out ‘cause rust never sleeps。其中文意思便是指與其茍延殘喘,不如盡情燃燒。
1.
蜜莉.布萊爾向來痛恨要孤單一人渡過漫漫長夜。一入夜,她就會開始焦慮不安,即使已經受洗成為基督徒也無濟於事。再加上她丈夫亞瑟因工作而時常晚歸,更令這種情況雪上加霜。
今晚,蜜莉無法克制地猛搓雙手。她那頭已經冒出幾綹銀絲的深褐色及肩秀髮,框出那張討喜、幾乎稱得上漂亮的鵝蛋臉。由於她長期從事戶外活動,加上三不五時便與教會的朋友相偕一起打高爾夫球或網球,不僅讓她擁有健康的古銅色肌膚,同時也讓年屆四十的她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年輕許多。身材嬌小的她,僅有五呎四吋高,而輕盈體態依舊玲瓏有致,她知道自己對丈夫仍深具吸引力,部分原因就在於她拒絕跟那些年紀相仿的朋友一樣,身材如同吹氣球似的開始發胖,變成臃腫邋遢的歐巴桑。今晚,她穿著海軍藍棉質長褲與絲質短衫,搭配一串低調內斂的珍珠項鍊。
蜜莉很高興自己依舊是亞瑟心中的性感女神;畢竟,婚姻中的性愛是無罪的,而夫妻之間的愛情更是神聖的禮物;但她對於自己的容貌卻仍有些許不滿,因為她最近從化妝鏡中看見明顯的無可饒恕的老化痕跡。歲月已開始在她的嘴角刻劃出細微的紋路,不僅令她不悅,也令她惶恐;雖然她試圖以口紅彌補,但她的嘴唇卻似乎越來越薄,她那雙深藍色眼眸的光芒亦日漸消退,開始變得木然、無神;尤其當她情緒低落的時候……就像現在這樣。
她走到窗邊,緊張兮兮地拉開窗簾,像個暗中監視印度奴僕的拓荒女人,窺探這個靜謐的紫色夜晚;但外面一點動靜也沒有,於是她又開始來回踱步。今晚,她的心神不寧其來有自;因為蜜莉昨天才聽到一件可怕的麻煩事……一捲錄有那對夫婦爭吵的錄音帶。
那種感覺就如同有某個被遺棄的生物蜷伏在她胃裡,然後在那兒喪了命;又或者應該說是拒絕就此死去,時而在她腹腔裡痛苦掙扎,並翻滾扭動著。蜜莉知道,她最要好的朋友琳恩.皮爾斯出了事,而且肯定是遭遇了很可怕的事。琳恩是她的教友之一,在兩人今天下午四點左右的通話中,她整個人幾乎瘋了似的。
「蜜莉,」琳恩說,她的聲音變得嘶啞刺耳。「我要見妳……我馬上就要見到妳。」
「又是歐文嗎?」蜜莉問道,一字一句從她嘴裡跌跌撞撞地滾了出來。「又吵架了嗎?他威脅妳嗎?他又……」
「我現在不方便講話。」
有東西梗在琳恩喉嚨裡,是啜泣?還是喘息?真奇怪,恐懼與悲傷竟然如此難以分辨。
蜜莉緊抓著電話,彷彿正奮力將她的朋友自惡水漩渦裡給拉起來。「哦,琳恩,怎麼了?我該怎麼幫妳?」
「我……我想當面跟妳說。等我見到妳再說。」
「那就順你的意思吧!親愛的,別擔心。我跟亞瑟一定會幫你的。你就直接過來吧。」
「亞瑟在家嗎?」
「不,我是指……精神上支持。亞瑟不在有關係嗎?妳很……害怕嗎?要我打電話給亞瑟,然後叫他……」
「不要!不,沒關係。我立刻過去。」
「好,好女孩。」
「我已經在路上了。最多十五分鐘。」
兩人掛斷電話之前的這段對話,是琳恩最後的聲音。
琳恩.皮爾斯,蜜莉最可靠也具責任感的朋友,並未遵守她的諾言;她並沒有「立刻」過來。十五分鐘、半小時,一小時,兩小時……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她人始終沒有出現。
蜜莉打電話到皮爾斯家,但卻只有答錄機回應她。
好吧,或許蜜莉就是一個容易焦慮緊張、情緒激動的女人;對啦,她確實有習慣小題大作,但是丹牧師說,這是因為蜜莉有一副好心腸,總是真誠地關心他人,她的擔憂都是出於善意。
擔心琳恩或許也是出自於善意,但是蜜莉卻怕琳恩已陷入了要命的險惡處境中。她有一種非常、非常恐怖的感覺,就是她再也見不到她最要好的朋友了。
當如此煩人、討厭的負面想法有如狂風暴雨般席捲蜜莉的心思時,她只能不安地來回踱步、猛搓雙手,並苦等著她的丈夫亞瑟回家。亞瑟會知道該怎麼做,他向來如此。同時間,她一邊不經意地撥弄著手上的婚戒,然後在心裡編造各種悲慘的情節。偶爾,她也會責怪自己不該胡思亂想,畢竟,琳恩很可能只是失蹤了幾個小時而已。
但是那捲錄音帶。
那捲她與亞瑟昨晚一起聽的恐怖錄音帶……
當他們的兒子蓋瑞回家時,她暫時振作了起來。十七歲的蓋瑞,現為四年級生,身材瘦高,遺傳了亞瑟的黑髮與她的鵝蛋臉。他不僅有自己的車,也開始有了自己的生活。
他們的兒子總是將心事藏在心裡,也很少跟他們交談,但是還不到叛逆的程度,真的。他乖乖地與他們夫妻一起上教堂,而且向來樂於舉起雙手禱告。就是這點讓蜜莉認為他還是個好孩子。
曾經有一段時間,她跟亞瑟很擔心他們的兒子,因為他那時候正跟一個穿著鼻環與舌環,腳踝上有刺青,而且還抽菸的壞女孩混在一起。但最近,他的約會對象變成了蘿莉,也就是琳恩的女兒。她是一個好女孩,在教會裡就像她媽媽一樣活躍。
他拖著腳步爬上樓梯,準備回二樓的房間,她停下腳步,開口問他:「今天學校怎麼樣?」
他背上揹著背包,義務似地站在那裡,以聳肩代替回答。
她在樓梯底下問道:「你今天不是有考試?考生物是嗎?」
再一個聳肩。
「考得還好吧?」
又一次聳肩。
「你父親今晚會晚一點回家。你要等我們一起吃,還是……」
這時,他開始繼續爬樓梯。「我自己會用微波爐熱點東西來吃。」
「我可以為你煮點通心麵,或是……」
「微波爐食品就行了。」
他對她淺淺一笑,隨即消失在走廊轉角處,朝他的臥室走去。最近,那扇房門總是緊閉著。
對蓋瑞而言,成長似乎是一件很辛苦的事,而她總希望,自己跟亞瑟能幫得上忙;但像今天下午這種無言以對的沉默回應,卻是他們近來典型的相處模式。蓋瑞顯少與他們打招呼,只是偶爾匆匆忙忙地丟下幾句話,常常就是以聳肩作為回應。不過,他的成績向來保持一定的水準,這或許只是成長的必然現象之一。孩子一長大便脫離父母親的羽翼,展開自己的人生,顯然也是上帝的安排。
但是,蜜莉察覺到,蓋瑞的問題可以待會再來操心,眼前最重要的,就是先把琳恩的事情給弄個清楚。當她透過窗簾縫隙窺見亞瑟的凌志(Lexus)轎車緩緩駛進車道時,這個女人終於鬆了一大口氣。
終於。
不一會兒,她聽見車門關上的砰然聲,車庫電動門開啟的嗯哼聲,以及,終於! 亞瑟踏進廚房的腳步聲。
五短身材,只比他妻子高了幾吋,留著一頭黑髮的矮個兒,亞瑟.布萊爾,就像蜜莉一樣,絲毫不見老態。雖然他比妻子大了幾歲(四十四歲),但髮色依舊亮澤烏黑;在上帝的眷顧之下,他遺傳了優秀的基因,也沒有他妻子的躁鬱傾向。儘管黑框,可樂瓶狀的眼鏡,讓他的棕色眼睛變得怪模怪樣,但蜜莉的丈夫仍不失為一位翩翩帥哥。
亞瑟第一次見到同校同學蜜莉(「永遠不准叫我蜜瑞德(Mildred)!」).伊凡斯,是在大學時代的兄弟會派對上。身為姊妹會成員的她,留著一頭捲曲的黑髮,穿著一襲貼身的黑色洋裝,略帶野性的打扮,看來就像是性感迷人的搖滾女歌手佩特.班奈特,美得令他屏息。縱然他立刻對她一見鍾情,但要不是她先開口跟他攀談,書呆子亞瑟可能一個字也不敢對她說。一整晚,他們只是不停地眉來眼去,卻沒有進一步交談。他知道自己肯定令她頗為失望,但當時的他真的太害羞了,根本無法採取任何行動來突破僵局,不過,很快地,或許是因為他喝多了……
到了下一個學期,他們一起上同一堂經濟學,而她認得他這張熟面孔,於是很自然地坐到他旁邊。現在,二十年過去了,她依舊在他身邊。
亞瑟穿過廚房,走進飯廳,將公事包放在桌子上,把西裝外套隨意往椅子上扔,然後直接朝客廳走去;接著,他發現蜜莉正站在前廳中央,彷彿覺得很冷似地緊抱著自己的身子。她一臉慘白,雙眼佈滿血絲。她一定是哭過了……
「寶貝,怎麼了?」他問,同時走向她,將她摟進懷裡。
亞瑟知道,他這個憂鬱老婆可能正在擔心某件事情,但也可能只是瞎操心;但他向來認真看待她的煩惱與心事。他愛她。
「是…是琳恩,」她一邊說,一邊斷斷續續地啜泣著,而他則緊抱著她,並拍拍她的背。
此時,他的手臂彷彿成了水壩一般,盛接著自她臉上不停流淌而下的淚水,過了好一會兒,她終於稍微平復了自己的情緒,抽抽噎噎地開口說話。
亞瑟緊摟著她。「寶貝,怎麼了?琳恩出了什麼事?是那捲錄音帶讓你……?」
「不關錄音帶的事……我是說,就是那捲錄音帶,但不是……」蜜莉強忍住最後一聲哽咽,然後說:「今天下午,大概四點的時候,她打了通電話給我;她聽起來真的非常不安。她說她有話一定要當面跟我說。還說她已經在路上了。」
「那麼,她到了之後,到底說了些什麼?」
「亞瑟,就是這件事不對勁。她根本沒有出現!」
她說自己曾經試圖打電話找她,卻只有答錄機的聲音,並解釋她為何就是知道琳恩已經「失蹤」了。
她的丈夫搖搖頭,並非針對她,而是單純就事論事地對這個問題提出質疑。「親愛的,這有各種可能性。沒必要盡往壞處想。至少,等我們搞清楚發生什麼事再說。」
她離開他的懷抱,並將視線移向對面茶几的抽屜把手。他跟隨著她的目光移動;他們兩人都知道那個淺抽屜裡放著什麼東西:那捲錄音帶。那捲他們昨晚一起聽的恐怖錄音帶……
「只是因為……」他停頓了一下:「……這並不表示……就是一定……」
她深吸了一口氣,強自或試圖鎮定下來。「我知道,我知道……只是那個……不過,亞瑟,你是知道琳恩的,她哪次遲到沒有先打電話來知會一聲。直到目前為止,她卻完全沒連絡。」
他知道她說得沒錯。在嘆了一口氣,點了點頭後,他問道:「蓋瑞在家嗎?」
她朝後方點點頭。「在他房間。老樣子,在緊閉的房門後面。」
「這很正常。」
「他……又給我那種沈默的回應了。」
「真的?」
「是的。他很客氣……我猜啦。」
亞瑟走到樓梯口,然後放聲大叫:「蓋瑞!」
一片沈寂。
亞瑟的聲音透露了些許不耐,他於是又叫了一次:「蓋瑞!」
那個輪廓鮮明的年輕人從走廊角落探出頭來,彷彿他一直都躲在那兒窺視著屋內的動靜。「爸爸,找我嗎?」
「我跟你媽要出去一下。你自己一個人弄晚餐吃沒問題吧?」
「是的,我已經跟媽媽說過,我會用微波爐熱東西來吃。反正,我還得忙上好幾個鐘頭。或許我會一邊啃點麵包之類的。」
「這樣也好,兒子,那就待會見了。」
「是的,父親。」
那男孩再度消失蹤影。
蜜莉搖搖頭說:「我唯一得到的回應只是聳肩而已。我無法相信他竟然會對你如此坦他真的很尊敬你,亞瑟。」
亞瑟不發一語,依然抬頭瞪視著他兒子剛才所站的位置。他心裡納悶著,他兒子的尊敬是發乎於心,抑或只是做做樣子而已。假設這孩子知道箇中分別的話。亞瑟跟自己的父親也曾經有過類似的關係,成天就是「是的,父親」與「不是的,父親」。當時他以為這不過是為了要討老人家歡心,但後來才發現自己確實很尊敬他的父親。他希望,蓋瑞有天也會對他有相同的感受。即便他現在並非如此。
他回頭對他的妻子說:「別這樣,甜心,」他說。「去穿外套。今晚挺涼的。」
「我們要去哪?」她問,儘管她已乖乖地照著他的話做,正從玄關衣櫃裡拿出一件薄外套。只是顏色同樣是海軍藍的外套,似乎不怎麼配她的長褲,因此她暗自希望,不會有人注意到。
「我想造訪一下我們的好朋友,皮爾斯家。」
她並沒有爭辯。就一個有躁鬱傾向的女人來說,蜜莉是很堅強的,甚至可以說無所畏懼,尤其是他們兩人在一起的時候。亞瑟心裡明白,她其實一直都想到皮爾斯家走一趟,只是不願意主動開口罷了。
亞瑟知道,她對他的尊敬確實是發自內心。再說,教會也總是諄諄教誨,為人妻者應該要服從身為一家之主的丈夫。
他們走到門口,但蜜莉卻在最後一秒奔回客廳,抓起茶几內的小包裹,然後將錄音帶塞進皮包裡。
到皮爾斯家的車程大約只需十二分鐘。路況已經緩和了許多,而秋風開始送來陣陣涼意,顯然說服了不少拉斯維加斯人晚上待在屋裡。一路上,蜜莉不停地問,他們是不是應該趁機利用車上的音響,將錄音帶再聽一遍。
「不要,謝了,」亞瑟不悅地說。「我還記得一清二楚。」接著,他搖搖頭並補上一句,「我不認為我會忘記那個……內容。」像是發誓似地說。
歐文與琳恩算起來應該是他們最要好的朋友,亞瑟與蜜莉.布萊爾都很愛琳恩,也因此只好勉強地接納歐文。亞瑟察覺到,皮爾斯是一個既粗鄙又冷酷的無神論者,而蜜莉也百分之百同意這一點。亞瑟也相信,歐文有嗑藥的習慣,就跟傳聞說得一樣;但由於缺乏證據,因此他始終將這件事放在心裡。萬一蜜莉認為,皮爾斯家任何一個角落都可能都藏有毒品,他擔心她將會反對蓋瑞與蘿莉繼續來往。即使琳恩曾是她最要好的朋友。
皮爾斯家看上去就像是一個以磚塊圍砌而成的碉堡,其塔樓支配左方的兩層樓建築物,並統轄這一片修剪整齊的坡地,只差沒有壕溝圍繞城池而已。在塔樓內,有一個旋轉樓梯通往二樓(布萊爾家曾經多次到皮爾斯家作客)。前門便位於這個迷你亞瑟王宮殿的正中央,右方則是一個可容納三部車的車庫。或許是因為這房子只有一座塔樓,因此看起來似乎微微地朝左方傾斜,令此地有一種失衡的感覺。
當凌志轎車駛進這城堡的車道時,亞瑟說:「讓我來處理。」
再一次,蜜莉沒有任何爭辯。她只是點點頭,接著,幾乎像是躲在他身後一般,她跟著他丈夫走上那條彎曲的步道,來到前門。
亞瑟按了門鈴,然後他們便等著對方應門。過了大約三十秒之後,他又按了一次,這次他讓鈴聲急促地連響了三次。他們又等了將近半分鐘,而等在門廊前的這一瞬間卻有如天長地久;但此時,當亞瑟伸手準備再按下電鈴時,門突然打了開來,在他們眼前的正是琳恩的丈夫,歐文.皮爾斯本人。
體格健碩的皮爾斯身穿灰色的耐吉汗衫,一頭黑髮閃動著銀色的微光,有著一雙醒目的湛藍眼睛,還帶著一張討喜、迷人的笑臉,露出幾顆潔白且整齊的牙齒。皮爾斯一臉樂不可支的模樣。
「哇,亞瑟!蜜莉!真是驚喜啊!你們怎麼來了?我是說……」他咯咯地笑了起來,顯然對自己或許不夠親切的口氣感到有些尷尬。
「你們好嗎?我們今晚沒有約好要共進晚餐或什麼的吧?琳恩什麼也沒說……」
這名治療師的笑容似乎不太自然,而且他說話的速度太快,聲音也太大。亞瑟又再一次想到那些嗑藥的傳言。
「不,我們沒約。歐文,我們是來找琳恩聊兩句的。」
「琳恩?」皮爾斯一臉狐疑地皺著眉頭,彷彿他從來沒聽過這個名字似的。
「是的,」亞瑟說。「琳恩。你記得吧,歐文,你太太?」
接著是一陣死寂,皮爾斯顯然正試圖分析亞瑟的話語以及口氣。
最後,蜜莉走上前。「歐文,琳恩稍早前曾經打電話給我,說她正在來我家的路上……
書名:CSI犯罪現場:罪惡城市拉斯維加斯,如同紐約與腐鏽*譯註,從不歇息。從黃昏到黎明,這城市的繁忙街道以及她那閃爍不停的霓虹珠光,令這個沙漠地景光芒四射,足以與數萬星辰爭相輝映;然而,若比起幻術大師齊格菲或羅伊(Siegfried and Roy)的秀場舞台燈光,無論星光是如何閃耀,也都變得黯然失色。從浮華的拉斯維加斯大道「黃金區」(Strip)到全世界最高的眼中釘,凌霄塔(Stratosphere),拉斯維加斯的脈動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喧囂衝擊直達子夜凌晨。如果說,像金字塔(Luxor)與貝拉吉歐(Bellagio)飯店這般摩登的不朽地標,正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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