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試閱
書名:CSI犯罪現場:罪惡城市
拉斯維加斯,如同紐約與腐鏽*譯註,從不歇息。從黃昏到黎明,這城市的繁忙街道以及她那閃爍不停的霓虹珠光,令這個沙漠地景光芒四射,足以與數萬星辰爭相輝映;然而,若比起幻術大師齊格菲或羅伊(Siegfried and Roy)的秀場舞台燈光,無論星光是如何閃耀,也都變得黯然失色。從浮華的拉斯維加斯大道「黃金區」(Strip)到全世界最高的眼中釘,凌霄塔(Stratosphere),拉斯維加斯的脈動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喧囂衝擊直達子夜凌晨。
如果說,像金字塔(Luxor)與貝拉吉歐(Bellagio)飯店這般摩登的不朽地標,正好展現了人類超越自然的雄心壯志,然而這個師出有名的罪惡光環,卻依舊脫離不了這片無垠沙漠,那裡還有「幾乎」和鈔票一樣青綠的山脈,以及與黃金區恰成對比的寧靜。但在塵囂的黃金區之外,遠離費蒙特街(Fremont Street)的靜止城市,跟任何一個都會區並沒有什麼兩樣,人們在此地生活、工作、談戀愛,死去;而在這個確實存在於拉斯維加斯的真實世界中,戀人們舉行結婚典禮的地方是真正的教堂,而非市區那些裝設霓虹燈管,證婚牧師裝扮成貓王的商業禮堂;無論是象徵手法或是從字面原義來看,在這裡,「賭博」就是指上班遲到五分鐘,或是吃油炸食物,或是背著老婆在外面胡搞,或甚至可能是試圖脫罪。
總而言之,如同辛納屈(Sinatra)讚譽有加的紐約(是指城市,而非那間度假飯店),內華達州的拉斯維加斯也是個不夜城。對於許多居住於此地的市民而言,夜間工作是一種常態,從火鶴酒店(Flamingo)的賭場經理,到便利商店的門市人員,從在裸女俱樂部表演上空秀的妖艷舞者,到大夜班的犯罪現場調查員,皆是如此。
* 譯註:尼爾楊(Neil Young)與瘋馬樂團(Crazy Horse)於一九七九年舉行了名為Rust Never Sleeps的全美巡迴演出,並獲得極高的迴響,滾石雜誌甚至將這次演出譽為搖滾史上最優秀的巡演之一。其中有一句膾炙人口的歌詞為It’s better to burn out ‘cause rust never sleeps。其中文意思便是指與其茍延殘喘,不如盡情燃燒。
1.
蜜莉.布萊爾向來痛恨要孤單一人渡過漫漫長夜。一入夜,她就會開始焦慮不安,即使已經受洗成為基督徒也無濟於事。再加上她丈夫亞瑟因工作而時常晚歸,更令這種情況雪上加霜。
今晚,蜜莉無法克制地猛搓雙手。她那頭已經冒出幾綹銀絲的深褐色及肩秀髮,框出那張討喜、幾乎稱得上漂亮的鵝蛋臉。由於她長期從事戶外活動,加上三不五時便與教會的朋友相偕一起打高爾夫球或網球,不僅讓她擁有健康的古銅色肌膚,同時也讓年屆四十的她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年輕許多。身材嬌小的她,僅有五呎四吋高,而輕盈體態依舊玲瓏有致,她知道自己對丈夫仍深具吸引力,部分原因就在於她拒絕跟那些年紀相仿的朋友一樣,身材如同吹氣球似的開始發胖,變成臃腫邋遢的歐巴桑。今晚,她穿著海軍藍棉質長褲與絲質短衫,搭配一串低調內斂的珍珠項鍊。
蜜莉很高興自己依舊是亞瑟心中的性感女神;畢竟,婚姻中的性愛是無罪的,而夫妻之間的愛情更是神聖的禮物;但她對於自己的容貌卻仍有些許不滿,因為她最近從化妝鏡中看見明顯的無可饒恕的老化痕跡。歲月已開始在她的嘴角刻劃出細微的紋路,不僅令她不悅,也令她惶恐;雖然她試圖以口紅彌補,但她的嘴唇卻似乎越來越薄,她那雙深藍色眼眸的光芒亦日漸消退,開始變得木然、無神;尤其當她情緒低落的時候……就像現在這樣。
她走到窗邊,緊張兮兮地拉開窗簾,像個暗中監視印度奴僕的拓荒女人,窺探這個靜謐的紫色夜晚;但外面一點動靜也沒有,於是她又開始來回踱步。今晚,她的心神不寧其來有自;因為蜜莉昨天才聽到一件可怕的麻煩事……一捲錄有那對夫婦爭吵的錄音帶。
那種感覺就如同有某個被遺棄的生物蜷伏在她胃裡,然後在那兒喪了命;又或者應該說是拒絕就此死去,時而在她腹腔裡痛苦掙扎,並翻滾扭動著。蜜莉知道,她最要好的朋友琳恩.皮爾斯出了事,而且肯定是遭遇了很可怕的事。琳恩是她的教友之一,在兩人今天下午四點左右的通話中,她整個人幾乎瘋了似的。
「蜜莉,」琳恩說,她的聲音變得嘶啞刺耳。「我要見妳……我馬上就要見到妳。」
「又是歐文嗎?」蜜莉問道,一字一句從她嘴裡跌跌撞撞地滾了出來。「又吵架了嗎?他威脅妳嗎?他又……」
「我現在不方便講話。」
有東西梗在琳恩喉嚨裡,是啜泣?還是喘息?真奇怪,恐懼與悲傷竟然如此難以分辨。
蜜莉緊抓著電話,彷彿正奮力將她的朋友自惡水漩渦裡給拉起來。「哦,琳恩,怎麼了?我該怎麼幫妳?」
「我……我想當面跟妳說。等我見到妳再說。」
「那就順你的意思吧!親愛的,別擔心。我跟亞瑟一定會幫你的。你就直接過來吧。」
「亞瑟在家嗎?」
「不,我是指……精神上支持。亞瑟不在有關係嗎?妳很……害怕嗎?要我打電話給亞瑟,然後叫他……」
「不要!不,沒關係。我立刻過去。」
「好,好女孩。」
「我已經在路上了。最多十五分鐘。」
兩人掛斷電話之前的這段對話,是琳恩最後的聲音。
琳恩.皮爾斯,蜜莉最可靠也具責任感的朋友,並未遵守她的諾言;她並沒有「立刻」過來。十五分鐘、半小時,一小時,兩小時……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她人始終沒有出現。
蜜莉打電話到皮爾斯家,但卻只有答錄機回應她。
好吧,或許蜜莉就是一個容易焦慮緊張、情緒激動的女人;對啦,她確實有習慣小題大作,但是丹牧師說,這是因為蜜莉有一副好心腸,總是真誠地關心他人,她的擔憂都是出於善意。
擔心琳恩或許也是出自於善意,但是蜜莉卻怕琳恩已陷入了要命的險惡處境中。她有一種非常、非常恐怖的感覺,就是她再也見不到她最要好的朋友了。
當如此煩人、討厭的負面想法有如狂風暴雨般席捲蜜莉的心思時,她只能不安地來回踱步、猛搓雙手,並苦等著她的丈夫亞瑟回家。亞瑟會知道該怎麼做,他向來如此。同時間,她一邊不經意地撥弄著手上的婚戒,然後在心裡編造各種悲慘的情節。偶爾,她也會責怪自己不該胡思亂想,畢竟,琳恩很可能只是失蹤了幾個小時而已。
但是那捲錄音帶。
那捲她與亞瑟昨晚一起聽的恐怖錄音帶……
當他們的兒子蓋瑞回家時,她暫時振作了起來。十七歲的蓋瑞,現為四年級生,身材瘦高,遺傳了亞瑟的黑髮與她的鵝蛋臉。他不僅有自己的車,也開始有了自己的生活。
他們的兒子總是將心事藏在心裡,也很少跟他們交談,但是還不到叛逆的程度,真的。他乖乖地與他們夫妻一起上教堂,而且向來樂於舉起雙手禱告。就是這點讓蜜莉認為他還是個好孩子。
曾經有一段時間,她跟亞瑟很擔心他們的兒子,因為他那時候正跟一個穿著鼻環與舌環,腳踝上有刺青,而且還抽菸的壞女孩混在一起。但最近,他的約會對象變成了蘿莉,也就是琳恩的女兒。她是一個好女孩,在教會裡就像她媽媽一樣活躍。
他拖著腳步爬上樓梯,準備回二樓的房間,她停下腳步,開口問他:「今天學校怎麼樣?」
他背上揹著背包,義務似地站在那裡,以聳肩代替回答。
她在樓梯底下問道:「你今天不是有考試?考生物是嗎?」
再一個聳肩。
「考得還好吧?」
又一次聳肩。
「你父親今晚會晚一點回家。你要等我們一起吃,還是……」
這時,他開始繼續爬樓梯。「我自己會用微波爐熱點東西來吃。」
「我可以為你煮點通心麵,或是……」
「微波爐食品就行了。」
他對她淺淺一笑,隨即消失在走廊轉角處,朝他的臥室走去。最近,那扇房門總是緊閉著。
對蓋瑞而言,成長似乎是一件很辛苦的事,而她總希望,自己跟亞瑟能幫得上忙;但像今天下午這種無言以對的沉默回應,卻是他們近來典型的相處模式。蓋瑞顯少與他們打招呼,只是偶爾匆匆忙忙地丟下幾句話,常常就是以聳肩作為回應。不過,他的成績向來保持一定的水準,這或許只是成長的必然現象之一。孩子一長大便脫離父母親的羽翼,展開自己的人生,顯然也是上帝的安排。
但是,蜜莉察覺到,蓋瑞的問題可以待會再來操心,眼前最重要的,就是先把琳恩的事情給弄個清楚。當她透過窗簾縫隙窺見亞瑟的凌志(Lexus)轎車緩緩駛進車道時,這個女人終於鬆了一大口氣。
終於。
不一會兒,她聽見車門關上的砰然聲,車庫電動門開啟的嗯哼聲,以及,終於! 亞瑟踏進廚房的腳步聲。
五短身材,只比他妻子高了幾吋,留著一頭黑髮的矮個兒,亞瑟.布萊爾,就像蜜莉一樣,絲毫不見老態。雖然他比妻子大了幾歲(四十四歲),但髮色依舊亮澤烏黑;在上帝的眷顧之下,他遺傳了優秀的基因,也沒有他妻子的躁鬱傾向。儘管黑框,可樂瓶狀的眼鏡,讓他的棕色眼睛變得怪模怪樣,但蜜莉的丈夫仍不失為一位翩翩帥哥。
亞瑟第一次見到同校同學蜜莉(「永遠不准叫我蜜瑞德(Mildred)!」).伊凡斯,是在大學時代的兄弟會派對上。身為姊妹會成員的她,留著一頭捲曲的黑髮,穿著一襲貼身的黑色洋裝,略帶野性的打扮,看來就像是性感迷人的搖滾女歌手佩特.班奈特,美得令他屏息。縱然他立刻對她一見鍾情,但要不是她先開口跟他攀談,書呆子亞瑟可能一個字也不敢對她說。一整晚,他們只是不停地眉來眼去,卻沒有進一步交談。他知道自己肯定令她頗為失望,但當時的他真的太害羞了,根本無法採取任何行動來突破僵局,不過,很快地,或許是因為他喝多了……
到了下一個學期,他們一起上同一堂經濟學,而她認得他這張熟面孔,於是很自然地坐到他旁邊。現在,二十年過去了,她依舊在他身邊。
亞瑟穿過廚房,走進飯廳,將公事包放在桌子上,把西裝外套隨意往椅子上扔,然後直接朝客廳走去;接著,他發現蜜莉正站在前廳中央,彷彿覺得很冷似地緊抱著自己的身子。她一臉慘白,雙眼佈滿血絲。她一定是哭過了……
「寶貝,怎麼了?」他問,同時走向她,將她摟進懷裡。
亞瑟知道,他這個憂鬱老婆可能正在擔心某件事情,但也可能只是瞎操心;但他向來認真看待她的煩惱與心事。他愛她。
「是…是琳恩,」她一邊說,一邊斷斷續續地啜泣著,而他則緊抱著她,並拍拍她的背。
此時,他的手臂彷彿成了水壩一般,盛接著自她臉上不停流淌而下的淚水,過了好一會兒,她終於稍微平復了自己的情緒,抽抽噎噎地開口說話。
亞瑟緊摟著她。「寶貝,怎麼了?琳恩出了什麼事?是那捲錄音帶讓你……?」
「不關錄音帶的事……我是說,就是那捲錄音帶,但不是……」蜜莉強忍住最後一聲哽咽,然後說:「今天下午,大概四點的時候,她打了通電話給我;她聽起來真的非常不安。她說她有話一定要當面跟我說。還說她已經在路上了。」
「那麼,她到了之後,到底說了些什麼?」
「亞瑟,就是這件事不對勁。她根本沒有出現!」
她說自己曾經試圖打電話找她,卻只有答錄機的聲音,並解釋她為何就是知道琳恩已經「失蹤」了。
她的丈夫搖搖頭,並非針對她,而是單純就事論事地對這個問題提出質疑。「親愛的,這有各種可能性。沒必要盡往壞處想。至少,等我們搞清楚發生什麼事再說。」
她離開他的懷抱,並將視線移向對面茶几的抽屜把手。他跟隨著她的目光移動;他們兩人都知道那個淺抽屜裡放著什麼東西:那捲錄音帶。那捲他們昨晚一起聽的恐怖錄音帶……
「只是因為……」他停頓了一下:「……這並不表示……就是一定……」
她深吸了一口氣,強自或試圖鎮定下來。「我知道,我知道……只是那個……不過,亞瑟,你是知道琳恩的,她哪次遲到沒有先打電話來知會一聲。直到目前為止,她卻完全沒連絡。」
他知道她說得沒錯。在嘆了一口氣,點了點頭後,他問道:「蓋瑞在家嗎?」
她朝後方點點頭。「在他房間。老樣子,在緊閉的房門後面。」
「這很正常。」
「他……又給我那種沈默的回應了。」
「真的?」
「是的。他很客氣……我猜啦。」
亞瑟走到樓梯口,然後放聲大叫:「蓋瑞!」
一片沈寂。
亞瑟的聲音透露了些許不耐,他於是又叫了一次:「蓋瑞!」
那個輪廓鮮明的年輕人從走廊角落探出頭來,彷彿他一直都躲在那兒窺視著屋內的動靜。「爸爸,找我嗎?」
「我跟你媽要出去一下。你自己一個人弄晚餐吃沒問題吧?」
「是的,我已經跟媽媽說過,我會用微波爐熱東西來吃。反正,我還得忙上好幾個鐘頭。或許我會一邊啃點麵包之類的。」
「這樣也好,兒子,那就待會見了。」
「是的,父親。」
那男孩再度消失蹤影。
蜜莉搖搖頭說:「我唯一得到的回應只是聳肩而已。我無法相信他竟然會對你如此坦他真的很尊敬你,亞瑟。」
亞瑟不發一語,依然抬頭瞪視著他兒子剛才所站的位置。他心裡納悶著,他兒子的尊敬是發乎於心,抑或只是做做樣子而已。假設這孩子知道箇中分別的話。亞瑟跟自己的父親也曾經有過類似的關係,成天就是「是的,父親」與「不是的,父親」。當時他以為這不過是為了要討老人家歡心,但後來才發現自己確實很尊敬他的父親。他希望,蓋瑞有天也會對他有相同的感受。即便他現在並非如此。
他回頭對他的妻子說:「別這樣,甜心,」他說。「去穿外套。今晚挺涼的。」
「我們要去哪?」她問,儘管她已乖乖地照著他的話做,正從玄關衣櫃裡拿出一件薄外套。只是顏色同樣是海軍藍的外套,似乎不怎麼配她的長褲,因此她暗自希望,不會有人注意到。
「我想造訪一下我們的好朋友,皮爾斯家。」
她並沒有爭辯。就一個有躁鬱傾向的女人來說,蜜莉是很堅強的,甚至可以說無所畏懼,尤其是他們兩人在一起的時候。亞瑟心裡明白,她其實一直都想到皮爾斯家走一趟,只是不願意主動開口罷了。
亞瑟知道,她對他的尊敬確實是發自內心。再說,教會也總是諄諄教誨,為人妻者應該要服從身為一家之主的丈夫。
他們走到門口,但蜜莉卻在最後一秒奔回客廳,抓起茶几內的小包裹,然後將錄音帶塞進皮包裡。
到皮爾斯家的車程大約只需十二分鐘。路況已經緩和了許多,而秋風開始送來陣陣涼意,顯然說服了不少拉斯維加斯人晚上待在屋裡。一路上,蜜莉不停地問,他們是不是應該趁機利用車上的音響,將錄音帶再聽一遍。
「不要,謝了,」亞瑟不悅地說。「我還記得一清二楚。」接著,他搖搖頭並補上一句,「我不認為我會忘記那個……內容。」像是發誓似地說。
歐文與琳恩算起來應該是他們最要好的朋友,亞瑟與蜜莉.布萊爾都很愛琳恩,也因此只好勉強地接納歐文。亞瑟察覺到,皮爾斯是一個既粗鄙又冷酷的無神論者,而蜜莉也百分之百同意這一點。亞瑟也相信,歐文有嗑藥的習慣,就跟傳聞說得一樣;但由於缺乏證據,因此他始終將這件事放在心裡。萬一蜜莉認為,皮爾斯家任何一個角落都可能都藏有毒品,他擔心她將會反對蓋瑞與蘿莉繼續來往。即使琳恩曾是她最要好的朋友。
皮爾斯家看上去就像是一個以磚塊圍砌而成的碉堡,其塔樓支配左方的兩層樓建築物,並統轄這一片修剪整齊的坡地,只差沒有壕溝圍繞城池而已。在塔樓內,有一個旋轉樓梯通往二樓(布萊爾家曾經多次到皮爾斯家作客)。前門便位於這個迷你亞瑟王宮殿的正中央,右方則是一個可容納三部車的車庫。或許是因為這房子只有一座塔樓,因此看起來似乎微微地朝左方傾斜,令此地有一種失衡的感覺。
當凌志轎車駛進這城堡的車道時,亞瑟說:「讓我來處理。」
再一次,蜜莉沒有任何爭辯。她只是點點頭,接著,幾乎像是躲在他身後一般,她跟著他丈夫走上那條彎曲的步道,來到前門。
亞瑟按了門鈴,然後他們便等著對方應門。過了大約三十秒之後,他又按了一次,這次他讓鈴聲急促地連響了三次。他們又等了將近半分鐘,而等在門廊前的這一瞬間卻有如天長地久;但此時,當亞瑟伸手準備再按下電鈴時,門突然打了開來,在他們眼前的正是琳恩的丈夫,歐文.皮爾斯本人。
體格健碩的皮爾斯身穿灰色的耐吉汗衫,一頭黑髮閃動著銀色的微光,有著一雙醒目的湛藍眼睛,還帶著一張討喜、迷人的笑臉,露出幾顆潔白且整齊的牙齒。皮爾斯一臉樂不可支的模樣。
「哇,亞瑟!蜜莉!真是驚喜啊!你們怎麼來了?我是說……」他咯咯地笑了起來,顯然對自己或許不夠親切的口氣感到有些尷尬。
「你們好嗎?我們今晚沒有約好要共進晚餐或什麼的吧?琳恩什麼也沒說……」
這名治療師的笑容似乎不太自然,而且他說話的速度太快,聲音也太大。亞瑟又再一次想到那些嗑藥的傳言。
「不,我們沒約。歐文,我們是來找琳恩聊兩句的。」
「琳恩?」皮爾斯一臉狐疑地皺著眉頭,彷彿他從來沒聽過這個名字似的。
「是的,」亞瑟說。「琳恩。你記得吧,歐文,你太太?」
接著是一陣死寂,皮爾斯顯然正試圖分析亞瑟的話語以及口氣。
最後,蜜莉走上前。「歐文,琳恩稍早前曾經打電話給我,說她正在來我家的路上……
書名:CSI犯罪現場:罪惡城市拉斯維加斯,如同紐約與腐鏽*譯註,從不歇息。從黃昏到黎明,這城市的繁忙街道以及她那閃爍不停的霓虹珠光,令這個沙漠地景光芒四射,足以與數萬星辰爭相輝映;然而,若比起幻術大師齊格菲或羅伊(Siegfried and Roy)的秀場舞台燈光,無論星光是如何閃耀,也都變得黯然失色。從浮華的拉斯維加斯大道「黃金區」(Strip)到全世界最高的眼中釘,凌霄塔(Stratosphere),拉斯維加斯的脈動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喧囂衝擊直達子夜凌晨。如果說,像金字塔(Luxor)與貝拉吉歐(Bellagio)飯店這般摩登的不朽地標,正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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