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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這是一本嘗試跳脫傳統民法按法典編排順序的教學方式而撰
寫的書,將作者對契約成立與生效的認知,實踐到法律體系的
建構。全書均以設例為首,嘗試以具體簡化例子說明抽象法律
概念。本書分「法律行為總論」、「契約之成立」、「契約自
由原則及其界限」、「能力與意思之欠缺」、「契約不生效」
六章,內容涵蓋傳統教育課程民法總則法律行為的部分、債編
通則契約之成立與代理權授與的部分,以及物權法中有關物權
行為的基本概念,期使讀者對民法法律行為的整體結構,比較
容易掌握。法律學習,不能見樹不見林,如果整天面對的都是
具體的學說爭議與實務見解,無視法律背後的原理原則與基本
價值判斷,就像盲人摸象,對法律永遠無法有整體的認知與健
全的法律感情。本書不只具有教學意義,同時也兼具體系書的
性質,希望在簡短四百頁的範圍內,將民法最重要的原理原則
與法律概念,說明清楚。
本書雖然主要是針對大學法律系的民法課程或研習而寫,但
也誠摯邀請其他對法律基本思想有興趣的讀者一起進入法律的
殿堂。在漫長的西歐法律發展上,民法淵遠流長,具有悠久的
歷史傳統,蘊含豐富的法律思想,想一窺法律究竟,而不只是
接觸法律文義,應該從民法入手。法律行為論乃至於契約論,
最值得細心品味。
作者簡介:
陳自強
◆現職: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學歷: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研究領域:民事財產法(總則、債法、物權)、票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