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完美的洋裝,可以讓女孩變成女人。
一件對的洋裝,不僅讓女人看見自己,甚至可以改變命運。小說賣出10國版權
亞馬遜書店4.5顆星浪漫推薦
中文版獨家插畫封面
特別邀請台灣時尚插畫家Gary Tu
創作出一件適合每個女人的黑色小洋裝
伊夫.聖羅蘭(Yves Saint Laurent):「對一件小洋裝來說,最重要的元素,就是穿著它的那個人。」
相傳在紐約時裝週上,每年都會有一件洋裝登上Women's Wear Daily的封面,成為當季最受矚目的「那件」小洋裝。
百貨公司的年輕店員穿著那件黑色小洋裝,陪同性戀電影明星走紅毯,做他的煙霧彈,好報復拋棄她的前男友。
愛慕老闆多年的女祕書終於在生日那天,收到老闆送來那件黑色小洋裝,邀她到四季飯店一起晚餐。
專抓外遇的私家偵探試穿那件黑色小洋裝,想要色誘調查對象,最後自己卻愛上對方。
找不到工作的名校畢業生,拿著「借」來的那件黑色小洋裝,試圖和朋友換一個夢幻工作的機會。
伊斯蘭女孩從拿錯的行李箱中發現那件黑色小洋裝,忍不住偷偷試穿,結果發現了一個很美很美、而且和以前截然不同的自己。
而當初在伸展台上穿著那件黑色小洋裝的模特兒新秀,如今搖身一變成了百老匯舞台劇的女主角。是「那件」小洋裝帶給她好運嗎?一件完美的小洋裝,是否真的會產生魔法,串起這些人們的幸福與哀樂,甚至展現一點小小的奇蹟呢?
作者簡介:
珍.羅森(Jane L. Rosen)
作家、編劇及電視台製作人,並且定期在《赫芬頓郵報》發表文章。他與丈夫、女兒住在紐約,曾自費出版青少年小說,《黑色小洋裝的9段真愛旅程》是她第一本長篇小說。
譯者簡介:
竇永華
輔仁大學廣告系BA、英國創意藝術大學MA,旅居倫敦多年,喜愛跨文化研究。譯有:《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你的生活,只能這樣嗎?》、《愛麗絲吃遍仙境》、《一句話賣出你的故事》等。聯絡信箱:elisa.tou.uk@gmail.com
各界推薦
媒體推薦:
「自從《第凡內早餐》之後,這是最令人心動的一件黑色小洋裝!」──美國CBS知名女主播凱蒂.庫瑞克(Katie Couric)
「彷彿《愛是您,愛是我》遇上《慾望城市》般的電影情節躍然於紙上!」──好萊塢報導(The Hollywood Reporter)
「如果這本書是一件洋裝,一定可以神奇地適合每一個人的身材,並完美地取悅每一個人。」──圖書館學刊(Library Journal )星級評鑑
「閱讀這個故事,就像穿著那件可人、簡約、人見人愛、令人心滿意足的洋裝。看完這本書後,你會忍不住從衣櫥裡翻出那件屬於你的小洋裝。」──赫芬頓郵報(Huffington Post)
「現實也許無法盡如人意,但這本書的結局絕對不會令你失望。」──柯克斯評論(Kirkus Reviews)
媒體推薦:「自從《第凡內早餐》之後,這是最令人心動的一件黑色小洋裝!」──美國CBS知名女主播凱蒂.庫瑞克(Katie Couric)
「彷彿《愛是您,愛是我》遇上《慾望城市》般的電影情節躍然於紙上!」──好萊塢報導(The Hollywood Reporter)
「如果這本書是一件洋裝,一定可以神奇地適合每一個人的身材,並完美地取悅每一個人。」──圖書館學刊(Library Journal )星級評鑑
「閱讀這個故事,就像穿著那件可人、簡約、人見人愛、令人心滿意足的洋裝。看完這本書後,你會忍不住從衣櫥裡翻出那件屬於你的小洋裝。」──赫芬頓郵...
章節試閱
第三章 紅地毯
娜塔莉/煙霧彈
年齡:二十六歲
「真是件漂亮的洋裝。」我們坐進豪華加長禮車時,他這麼說。它的確很美。我等不及告訴他關於這件洋裝的所有事,它是一件Max Hammer,或者應該說「那件」Max Hammer,本季最紅小洋裝,上市一週被搶購一空。穿上它讓我多麼興奮,雖然它的標籤時不時刺在我的背上。但我不想讓他知道這件洋裝是借來的,雖然借件小洋裝也稱不上什麼壞事。我的意思是說,我知道這不是藉口,但大家都會這麼做。「買」一件洋裝,把它穿出門,再拿回去退貨。這很平常,甚至平常到有了個名詞:逛衣櫥。一旦平常到連專有名詞都有了,零售商就會做一些相應的調整。我們上週才收到消息,現在他們打算用超大的標籤掛在所有洋裝的正面,不拆掉標籤就無法把洋裝穿出門。我現在借的這件黑色小洋裝可能代表了一個時代的終結。
「謝謝。」我大概慢了六拍。
「能讓我買給妳嗎?」他貼心地問道。雖然我真的很不想讓他知道我會把它退還給廠商,但是,要是讓他認為我會為了最後一分鐘才決定和電影名星約會,而花兩週的薪水買一件洋裝,似乎更糟。我只好全盤托出。「別擔心,只是借的。」
他的臉上閃過一絲尷尬。「我可以買這件洋裝給妳的。妳可以把它留著。」他看來有點難過。「妳一定覺得我太遜了,居然在布魯明戴爾找女伴。」
「不,我不這麼覺得。我借了這件洋裝,你借了我。」我想了一下自己剛剛說的話。「借了我」聽起來有點像付費伴遊,但莉莉安向我保證,這男的是個同性戀。她在我耳邊悄悄地說:「今天的報紙全都在報這個。他絕對是同性戀,沒什麼好擔心的。」她很了解我,我不會隨便讓自己被輕率的電影明星佔便宜,絕對不可能。她很清楚我發誓暫時遠離男人,尤其是那些走進店裡找女伴的男人。
「別想那麼多了。我很高興能和你一起去,我甚至不想留下這件洋裝。」他看起來不太相信我,於是我換了個話題。「我覺得你這樣被狗仔監視跟蹤實在太荒謬了。」
他點點頭表示同意。我有點驚訝,他的舉動不像個電影名星。當我說話時,他會看著我──認真的看著我,就像把所有注意力放在我身上一樣。
「我希望妳不會太失望,這部電影其實沒那麼棒。而且,說到監視,妳的臉可能會被印在明天的報紙上,這點妳應該知道吧?」
「我從來沒想過這件事。」我說謊了。我巴不得這件事一定要發生,我就是為了這個,才在莉莉安保證他是同性戀時馬上答應。因為也許,只是也許,他們會拍到我們的照片,並且把它放在《紐約郵報》的第六頁,或者更棒的,放在《紐約雜誌》那塊報導最漂亮的女人穿著最漂亮的衣服的專欄。不管是哪種,菲利都會看到。
菲利是我的前男友,他的全名是菲利浦.勞勃茲。真不敢相信我會跟他交往,曾經跟他交往。在我同意和他約會之前,他連續兩週幾乎每天都約我出去。那是去年冬天,當時天氣很冷,他和其他通勤的紐約客一樣,從第三大道直直穿越百貨,切向萊辛頓大道,在上下班的途中閃躲那些往身上狂噴香水的銷售員。當時我在男裝手套櫃工作,會遇見很多男人,其中有些還會約我出去。這些我多少都聽說過,他們根本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會說自己在尋找「合身的手套」、尋找「某隻落單手套的另一半」,最糟而且最常聽到的是「你知道的,他們都說我有雙大手和大腳」。
菲利沒有他們那麼俗氣。起初我沒答應他的邀約,是因為他比我年長、矮矮的、髮型有點糟,而且有點一字眉。不知不覺地,我對他越來越有好感。我依舊沒答應邀約,因為我喜歡看他面對挑戰卻越挫越勇的樣子。我開始感覺他想要我只是因為無法擁有我,就像我是某種他想贏回家的獎盃。我的直覺告訴我,最後我可能會落得遍體鱗傷。這跟缺乏安全感無關,雖然我的確會這樣,誰不會呢?我夠漂亮,我聰明、風趣,也很親切,但他看來並不一定重視這些。他是個在薩頓廣場長大的厲害大律師,讀的是常春藤名校。而我,是布魯明戴爾百貨的銷售員,從來沒在皇后區以外的地方生活。我從來不想離開我的舒適圈,而且只想找個會愛上真正的我的男人。但他沒有放棄。
終於,我妥協了。我們去了一次約會,又一次,再一次,連續出去了幾個月,然後又是好幾個月。直到某一天,在我修好了他的一字眉,並且真的愛上他之後,他突然清醒了。他說我們之間好像少了什麼,一些他也說不上來的東西。我看更像是某個他不想套在我手指上的東西。兩個月後,我在《紐約時報》上看到他訂婚了。新娘畢業於常春藤,也是個厲害的律師。他們在某個厲害的律師大會上對彼此一見鍾情,他們在那裡交換了許多策略,絕對也交換了許多體液。我敢賭,要不是我用我的小鑷子修好他的眉毛,才不會發展如此神速!我幾乎背下他們的結婚公告,然後在腦中寫下我們的公告:「菲利浦.勞勃茲,將與娜塔莉.凱納拉斯結為連理。新郎是薩頓廣場和薩加波納克地區,艾德華.勞勃茲夫婦之子。大學就讀達特茅斯學院,並於哥倫比亞取得律師學位。近日被霍林沃思.海瑟威.霍洛維茨.霍爾茨律師事務所指名為合夥人,他的祖父佛德瑞.霍林沃思共同創辦的公司。新娘畢業於人生大學,於Bloomingdale’s就任銷售員一職,一間她祖母曾成功摸走一雙六號香奈兒黑色皮革高跟鞋的百貨公司。凱納拉斯小姐近日被指名為本月最佳銷售員。」
我覺得自己像個笨蛋。兩週後,他踏進我們店裡,正要和她會合去挑選送禮清單。他就不能選另一家店嗎?他講話的時候站得離我太近,好像他有權利這麼做一樣。我開始覺得有點脆弱,找了個藉口開溜,說我要回去工作。
正當我要離開時,他抓住我的手臂。「也許我們該躲進某個試衣間,好好說聲再見。」他看來完全是認真的。我簡直不敢相信。我曾經很嫉妒那位他即將娶回家的常春藤女孩,但現在我只為她感到難過。就算知道他仍想要我,讓我有種奇怪的虛榮,我終究還是受傷了。現在我只想報復。我的朋友湯馬仕答應我,我們絕對會進行復仇。每次有人在他們的送禮清單上勾選某樣東西時,我們就改掉瓷器的樣式,讓他們最後收到一堆花樣不同的組合,還有很多專門裝肉醬汁的船形碗。這些聽起來都很好玩,但要是今天和杰若米.麥迪遜的合照能被登在《紐約郵報》上,這才是真正的全壘打!電影明星能夠擁有我,但菲利.勞勃茲不行。在他在有生之年,他都會後悔自己居然讓這麼棒的人離開。這場分手,我絕對是贏家。這一切都非常完美。
電影明星打斷了我的思緒。「我想,我們應該來計畫一下?」
我已經有我的計畫了,所以我表現得很隨意。「只要有爆米花我就滿足了,我一整天都沒吃東西。」
他看起來有點擔心。「首映會通常沒有這些零食。我想他們可能覺得那很俗氣。」我覺得自己跟那些消失的零食一樣俗氣。他一定是感覺到了,因為他擺出大明星的笑容說:「我也覺得應該要有爆米花才對。我想下次可以把點寫進合約中。」這位電影明星真是意外地貼心。他繼續說:「首映之後還有派對,但我真的不太想參加。你是否願意跟我走完紅地毯,拍幾張照片,然後在首映結束前偷偷溜走,一起去吃頓晚餐?」
我好喜歡這個計畫。「太完美了!」
但顯然杰若米.麥迪遜完全不知道,他對自己人生的掌控度是如此的低。他的公關艾伯特告訴了他的經紀人漢克,說杰若米會帶上一個布魯明戴爾的櫃姐,也就是我。漢克不像艾伯特對莉莉安的眼光那麼放心,因此恐慌發作。他故意放話給媒體,說我們會避開紅地毯,從後門進入電影院。媒體瘋狂地奔向五十五街的入口,粉絲也跟著去了。我們抵達時只有一個美聯社的新手攝影師在場,因為他不敢離開紅地毯。最慘的是,他緊張到用了一張滿的記憶卡來拍照,最後一張也沒照成。他的菜鳥失誤讓他搞砸了登上頭版照片的最佳機會,也搞砸了我氣炸菲利的最佳機會。我想,像我這樣的人,永遠都不可能讓菲利.勞勃茲那樣的人感到後悔或抱歉。
當時我們還不知道照片會如此悲慘,因為肚子餓得咕嚕咕嚕叫,電影才放到一半就溜出來了。我們坐進他的豪華加長禮車,開始聊天。「妳從哪裡來的?」最後我們去我家附近的希臘餐廳,吃著菠菜派與黃瓜優格醬。那是我好久以來最棒的一次「約會」,大概是在我告訴他大壞蛋菲利的故事,還有在他說完他爸媽令人傷心欲絕的離婚以及完全沒有隱私是什麼感覺的時候,我開始希望他不是同性戀。他陪我回家,開玩笑地謝謝我:「布魯明戴爾的客戶服務真的太棒了!」並且可愛地在我的額頭上親了一下。
隔天早上,我在網路上到處搜尋,但卻連一張紅毯的照片都找不到。只有在《在線雷達》上找到一張我們的背影,手牽著手,從後門逃走。它看起來就像個普通的手機廣告,像一組很棒的假情侶。標題寫著:「同性戀或異性戀?」下面跟著一行字:「誰是杰若米.麥迪遜的神祕女郎?」我好想大喊:「是我,娜塔莉.凱納拉斯,三樓服裝部,菲利浦.勞勃茲的前女友!」但我沒有。我搭上R線,拿著那件黑色小洋裝回去上班了。在談論了那麼多關於隱私權的話題之後,我根本無法背叛杰若米。
我走進專櫃時受到熱烈迎接。蘿西和湯馬仕急著想聽我說前一晚的故事,也想趕快拿回那件S號黑色小洋裝。它果真是當季最紅的小洋裝,整個東岸所有的布魯明戴爾百貨只剩下這最後一件S號。這個早晨很忙碌,而我借的小洋裝就是這場忙亂的要角。蘿西告訴了我全部的故事。
第四章 一個很老的老故事
蘿西/三樓女裝部
年齡:女人從不輕易洩漏年齡
「亞提!亞阿阿提伊伊伊!」
尖叫聲是從女裝部某個試衣間傳出來的。在布魯明戴爾工作了二十年,我幾乎看遍各種女人。但會這樣對老公吼叫的──通常是那些替她們提包包的可憐搬運工──這種女人是最糟的。那是一個星期天早晨,昨晚我喝了太多威士忌,讓她聽起來就像在黑板上尖銳刮過的粉筆。
那些選擇坐著等待女人決定要買什麼的男人,他們是瀕臨絕種的動物。你應該能夠想像他會需要等多久。在我剛來這上班的時候,這件事比現在平常多了。這些傢伙真的會在店裡挑選奢侈品,然後交給男人去付錢。我總會半幻想半期望,哪天葛洛莉亞.絲泰納姆大張旗鼓地走進店裡喊道:「找個工作吧,女人們!自己買奢侈品送給自己!」至少我個人是這麼想的。我從來不想也不需要一個男人這樣照顧我。
通常就是這種女人讓我極為反感。我的意思是,首先,妳到底在吼什麼?我人就在妳的面前。「不好意思,女士,可否請我先生來看一下我穿這件怎麼樣?」這樣就行了。不必叫得好像妳在攤販點兩個半熟蛋外加一個香腸那麼大聲。而且說真的,妳究竟想要老公說什麼?「妳穿這個顏色好難看。」不行。「妳好像波蘭香腸一樣擠在這件衣服裡。」絕對不行。「真好看!」叮咚。這就是妳的答案。那妳不如去問雷.查爾斯好了。
當然也會有例外,比如小氣的男人會專注在價格標籤上,並且只根據價格來下評論。我幾乎每天都看到這樣的人。他從來不會承認他的選擇是建立在金錢之上,但只要看到價錢,他就會說:「我看過更漂亮的。」或者:「我一點也不喜歡這件」。
還有都會型男(性慾望強烈的傢伙),他們會說些聰明又機智的話,例如「這條項鍊真適合妳的某個地方」或者「如果能欣賞妳的美腿,那就更棒了」。睿智的男人。當然,沒有待在家裡的男人那麼睿智,但他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今天,提包包的搬運工不屬於以上任何一種。他的名字是亞瑟.溫特斯,不是亞阿阿提伊伊伊。他從很久以前就開始跟我買東西,從我剛入行站飾品櫃的時候開始。當時他是替他的妻子挑禮物,不是現在這個在更衣室裡對他大叫的爛女人。
亞瑟.溫特斯是帥又貼心的極品類型,是像當時的我那樣的單身女孩會傾心的類型。他自我介紹說:「我要為我太太挑選生日禮物。她總是說她喜歡我挑的禮物,也都會欣然戴上它們,但我覺得她只是人太好了。我希望她每次打開我的禮物,都能真正感到開心,但我怕我的品味不夠好,也沒那麼多預算。」然後我們一起找到了完美的禮物,一條黑色與咖啡色相間的Oleg Cassini千鳥紋絲巾。我告訴他這條絲巾「美麗而且永不退流行」。他回答:「聽起來就像我的瑪麗蓮一樣!」我給了他一張名片。
接下來很多年,他的銀行存款逐漸增加,能來逛街的時間也越來越少。他開始打電話來跟我討論如何選禮物。最後,他的太太在他的皮夾裡找到我那張陳舊的名片,親自上門來。她不是像瘋狂忌妒的妻子那樣跑來調查我,更像是出於好奇。
我年輕時外表還算亮麗,人們常拿我與艾娃.加德納比較。現在這個美麗與厭食症成正比的時代,年輕的我回頭率可能不高,但當時我可是很時髦的。在成長過程中對自己和身材感覺良好,是很棒的一件事。最近潮流似乎又轉向了,看那些年輕豐滿的演員驕傲地炫耀自己的身體,我必須說這讓我感到很開心。一天到晚聽到「我穿這件看起來胖嗎?」是會讓一個女銷售員心碎的。
我記得亞瑟的妻子當天買了幾樣東西,當她用信用卡結帳時,我馬上跑出來問她:「妳是亞瑟.溫特斯的太太嗎?」
她笑了。「我是。」
她有點尷尬地承認自己無法克制對我的好奇。我告訴她,我見過很多丈夫,但很少有像亞瑟這樣稱讚自己太太的。
我們聊起她這些年最喜歡的禮物,從上一個情人節的灰色喀什米爾毛衣(我相信另一個春天色系她也會很愛),一直到她去哪都帶著的漆皮手拿包。她也提到亞瑟助理的生日快到了。
「他的另一個太太,」她笑說,「我總是叫他買點好東西給她。他有吧,對嗎?」
我記得當時我思考了一下,這問題是不是個圈套?她是否在試探我?亞瑟的確總是要我挑些好東西給他的助理:一年兩次,生日一次,聖誕節一次。我見過費莉西亞很多次,他經常派她來拿瑪麗蓮的禮物。來拿,不是來挑。她是個簡單但很有魅力的女人。讓我驚訝的是她的親切。親切,以及她關注自己老闆的程度。我第一次向費莉西亞說到亞瑟的名字時,我注意到她的眼神在發亮。我猜想也許他們之間有些什麼,但當她說起瑪麗蓮的時,卻充滿尊敬和景仰。而且坦白說,她看起來並不像那一型的──相信我,你一定想不到我在這幾年看過多少「那種類型」的人。
最後我很開心也很傷心地下了結論:費莉西亞單戀亞瑟。而我幾乎可以很肯定地說,亞瑟對此一點頭緒也沒有。他很關心費莉西亞,但他對瑪麗蓮的專一幾乎就像患有隧道狹視症。瑪麗蓮就是全部。一直到她無法再成為他全部的那一天。
如同一個熟練的女銷售員該做的──畢竟我也是店裡第三資深的──我在月曆上標住了瑪麗蓮的生日。但是去年的這一天,我沒有接到亞瑟的電話,也沒有見到費莉西亞。起初我有點被背叛的感覺,也許他們改向更高檔的巴尼斯或波道夫的某個年輕女銷售員買東西了。但我又覺得不是,他們應該是很忠誠的。最後我打電話到費莉西亞的辦公室,假裝提醒她有個親友折扣快開始了,結果我得知了這個可怕的消息。瑪麗蓮在被診斷出末期黑色素瘤後六週就過世了。亞瑟受到嚴重打擊。我寄了一封慰問信給他。幾週後,快遞送來一個盒子,裡面有張卡片。那是我收過所有客人寄來的卡片裡最窩心的一張。我讀了太多次,讀到都會背了。
親愛的蘿西,
在我和瑪麗蓮共度的二十年歲月裡,妳參與了每一個生日、每一個情人節以及每一個結婚周年紀念日。是妳幫我讓她美麗的臉微笑了無數次。若是能再看一次她的笑容,我願意放棄一切。請接受這個禮物,謝謝妳給了我們這麼多的笑容。
恭敬地,
亞瑟.溫特斯
我打開盒子。整齊地躺在襯紙裡的,是那條黑色與咖啡色相間的Oleg Cassini千鳥紋絲巾。
「亞阿阿提伊伊伊!」
我的天啊,她又在對他尖叫了。我無法控制自己。「什麼事?」我發現自己問得有些魯莽。「您需要什麼嗎?」狗用嘴套,還是馬用鎮靜劑?
「是的,我需要這件,小一號。妳看到這裡很空嗎?」
我什麼都看不到。她穿著那件有缺貨危機的Max Hammer小洋裝,M號。
「妳需要留點空間呼吸,親愛的,」我說。
她看著我的眼神好像我是個瘋子。「拿小一號的給我,好嗎?還有,叫亞提進來。」她簡直是個噩夢。
於是我去叫「亞提」進來。在替她召喚他過去時,我在他的臉上察覺到一絲尷尬。我只能偷偷觀察一下他們的互動,沒辦法待太久。
像亞瑟.溫特斯這麼棒的人,最後怎麼會和這樣一個拜金小女生在一起?我無法理解。
湯瑪仕幫我一起找S號洋裝,我一邊找一邊告訴了他這個傷心的故事。窩心的亞瑟失去了他美麗的太太,最後和一個「那種類型」的女人在一起。
「那費莉西亞呢?」他問。「他應該和費莉西亞在一起呀,她那麼愛他!」我也同意,但我能做什麼呢?
迷失在羅曼蒂克完美主義的湯瑪仕突然驚醒。「我的天!我們都知道這件沒有S號,娜塔莉拿了最後那一件。我們只有她手上那件M,還有兩件L。」我知道他是對的,但我有點害怕自己得去告訴那女人這個事實。
湯瑪仕一定是從我臉上看出來了。「我來告訴她。妳去抽根菸吧?」
我給了他一個擁抱。真是個貼心的孩子。
在我穿上外套時,還能聽見從更衣室裡傳來的咒罵聲。我從門縫裡往他們看去,看這齣戲會怎麼演。
「我需要S號。你能從另一家店調來嗎?我需要這件小洋裝。它很完美。亞提,你不覺得它很完美嗎?」他點點頭,但她甚至沒有在看他。
「能請你們找找看這件洋裝,並把它寄給她嗎?」他問。
湯瑪仕對他感到很同情。他知道娜塔莉很快就會把S號帶回來。「我會幫你找一件,」他說,「即使需要打給廠商也可以。她明天就會拿到洋裝。這樣可以嗎?」
亞瑟看來終於安心了。「太棒了。請寄到這個地址。另外,我助理的生日也快到了。那位模特兒身上的喀什米爾披肩怎麼樣?辦公室裡有時挺涼的。」
湯瑪仕後來告訴我,亞瑟寫了兩張卡片。一張寫著:一件喀什米爾披肩,讓妳隨時保持溫暖!祝美好的一天!
他小心地將它放進一個小信封,在上面用整齊的草寫,寫上「費莉西亞」。
然後在另一張卡片上寫著:城裡最美的小洋裝,送給城裡最美的女孩。星期二晚上八點,請在四季飯店與我見面,一起慶祝這個大日子!
湯瑪仕忍不住問了。「你們要慶祝什麼?」
「噢,是我們的四個月紀念日。我女朋友說,大家在交往的第一年裡,每個一月都會慶祝一次。我對這規矩不太熟悉,」他輕聲地說,「我是鰥夫。」
我抽完菸回來時,那蕩婦正拿著滿手衣服走向櫃檯。
「我只要這些……沒有那件小洋裝,我心碎了!」心碎?因為一件小洋裝?認真的嗎?在非洲有些人還穿著回收的「我震撼了貝卡的成年禮」T恤好嗎!
亞瑟對湯瑪仕會心一笑。他也以微笑回應,一邊掛起這堆所費不貲的「只要這些」。他們離開時,蕩婦用一個誇張的濕吻和煩人的「謝謝你,我英俊的亞提」來表達對他的感謝。
在他們離開後幾分鐘,娜塔莉就帶著小洋裝走進來。湯瑪仕的眼睛都亮了。
第三章 紅地毯
娜塔莉/煙霧彈
年齡:二十六歲
「真是件漂亮的洋裝。」我們坐進豪華加長禮車時,他這麼說。它的確很美。我等不及告訴他關於這件洋裝的所有事,它是一件Max Hammer,或者應該說「那件」Max Hammer,本季最紅小洋裝,上市一週被搶購一空。穿上它讓我多麼興奮,雖然它的標籤時不時刺在我的背上。但我不想讓他知道這件洋裝是借來的,雖然借件小洋裝也稱不上什麼壞事。我的意思是說,我知道這不是藉口,但大家都會這麼做。「買」一件洋裝,把它穿出門,再拿回去退貨。這很平常,甚至平常到有了個名詞:逛衣櫥。一旦平常到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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