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把一隻蜘蛛的頭弄斷,它就死掉了;但是,如果你把一隻海星的腳弄斷,它會再長出一隻新的來,而那隻斷掉的腳則會長成一隻全新的海星。傳統由上至下的組織就像蜘蛛,但現在,海星式的組織正在改變企業及世界的面貌。維基百科(Wikipedia)、craigslist網站以及Skype的成功背後所隱藏的力量是什麼?eBay與奇異電器和廢奴主義者及女權運動有何共通之處?是什麼根本的抉擇讓通用汽車和豐田汽車走上截然不同的道路?贏得最高法院的訴訟怎麼會成為米高梅所犯下的最大錯誤?在進行五年的突破性研究之後,歐瑞.布萊夫曼與羅德.貝克斯壯分享了一些出乎意料的答案、引人入勝的故事並且織出了令人難以置信的網絡。《海星與蜘蛛》指出,組織可以分成兩種類型:傳統的「蜘蛛」,有著僵硬的層級體系與由上至下的領導模式;以及革命性的「海星」,完全仰賴同僚關係的力量。 《海星與蜘蛛》探究,當海星超越了蜘蛛時,(如音樂產業v.s.Napster、Kazaa以及後來的點對點(P2P)服務),究竟是發生了什麼事。它也揭示了,既有的企業與機構,從IBM到到美國政府,如何可以學習具體運用海星原則以獲取成功,了解:*阿帕契族如何可以閃避威猛的西班牙軍隊達兩百年之久。*簡單循環的威力。*擁有神奇本領,可以將人們兜在一起的催化者之重要性。*網路如何成為無領袖組織的滋生地。*匿名戒酒會(AlcoholicsAnonymous)如何可以沒有領導人,光憑共同的理念就觸及到無數的群眾。《海星與蜘蛛》是本罕見的傑作,它將會改變你理解周遭世界的方式。
章節試閱
前言:愈分散愈活躍的力量
就像是「瓦多在哪裡?」(Where’s Waldo?)的遊戲一樣,只不過玩遊戲的人從小孩子變成全球頂尖的神經科學家,而他們找的也不是瓦多,是一位穿著毛衣的捲髮奶奶。任何一個人的奶奶。
神經科學家試圖了解,一個簡單問題最初形成時是什麼樣子。我們都有記憶——不論是第一天上學或是對我們自己奶奶的記憶。然而,科學家想問的是,這些記憶都存在哪裡?但他們很少人知道,就快要找出結論了,而這個結論有著令人吃驚的意涵,不只對生物學界如此,對全球每個產業、國際恐怖主義以及廣大社群的主持人都是如此。
長期以來,科學家假設我們的大腦就像其他複雜的機器一樣,有著從上而下的結構。的確,為了儲存及管理一生的記憶,我們的大腦需要有一連串的指令,由海馬體(Hippocampus)當家,儲存特定記憶的神經元則往上向海馬體報告。當我們回想一段記憶時,我們的海馬體就像一台高速運轉的電腦一樣,從特定的神經元中檢索記憶。想要開啟你的初戀回憶嗎?到第一八四一六號神經元去找。想要開啟你對四年級老師的回憶嗎?到第四六一二四三九四號神經元去找。
為了證明這個理論,科學家必須告訴大家,當我們搜尋某段特定記憶時,某些神經元會產生活動。從一九六○年代開始,科學家在實驗對象身上裝上電極與感應器,然後給他們看一些熟悉對象的照片。他們希望每當受試者看到一張照片時,特定的神經元就會起反應。受試者花了幾小時盯著照片看,而科學家在一旁觀察,等著特定的神經元產生火花。他們一直等,一直等。
他們不但沒有找出特定記憶與特定神經元之間的清楚關聯,反而還被搞混了。每當受試者看到一張照片,許多不一樣的神經元都會起反應。甚至,有時相同的神經元群組會對一張以上的照片起反應。
起初,科學家認為那是技術上的問題——也許感應器不夠敏銳。往後幾十年,神經科學家對這項實驗作了改變,他們的設備變得更靈敏,但依然沒得到有意義的結果。這是怎麼回事?肯定的是,記憶一定存在大腦的某處。
一位名叫賴特文(Jerry Lettvin)的麻省理工學院科學家提出了一個解答:特定記憶存在特定細胞裡的想法根本是錯的。賴特文指出,科學家一直想找出大腦中的層級系統,但它就是沒有。賴特文的理論是,記憶分散在大腦不同的部位裡,而不是儲存在向海馬體報告的特定神經元裡。他創造了「祖母細胞」(grandmother cell)這個名詞來指稱儲存祖母記憶的虛構神經元。賴特文所畫的大腦圖像一開始看起來既原始又混亂,這麼一部複雜的思考機器怎麼會以這麼古怪的樣子來演進呢?
也許與直覺正好相反,這個分散式的結構其實讓大腦變得更活躍。比方說吧,假如我們想要抹去某人大腦裡的某段記憶,在層級體系的模型下,我們會鎖定特定的神經元,然後將它消滅,記憶就不復存在了。但是,在賴特文的模型下,這段記憶難消除得多,我們必須消滅神經元的模型(pattern)。
就像神經科學家在尋找祖母細胞一樣,當我們看向大腦外部的世界時,自然會去尋找秩序。我們尋找周遭的層級體系,無論我們看到一家財星五百大企業、一支軍隊、或一個社群,自然的反應就是問:「誰當家?」
這本書談的是當沒有人當家時,會發生什麼事;談的是當層級體系不存在時,會發生什麼事。你認為一定會毫無秩序,甚至是混亂不堪。然而,在許多領域中,沒有傳統的領導階層卻衍生出強而有力的團體,把產業和社會搞得七葷八素。
總之,我們周遭正掀起一股革命風暴。
沒人料想得到,一九九九年坐在東北大學宿舍房間裡的范寧(Shawn Fanning)即將要改變這個世界。這個十八歲的新鮮人在電腦前打字,想知道如果人們可以與另一個人分享音樂檔案的話,那會怎樣。范寧想到了納布斯特(Napster),一個在唱片業刮起摧毀性暴風的點子。不過,他並不是這場攻擊戰的頭頭——這整場戰役是由一支分享音樂的青少年、大學生以及最後由出售iPod的商人所組成的大軍所發動的。
半個地球外,當賓拉登離開沙烏地阿拉伯,前往阿富汗時,幾乎沒人料想得到,不過幾年後,他會成為全球最急於緝拿的要犯。在那時,他的威力似乎很有限,畢竟,一個從洞穴中指揮任務的人能成什麼大事?然而,蓋達組織卻變得十分強大,因為賓拉登從不曾扮演過傳統的領導人角色。
一九九五年,一位害羞的工程師在網路上張貼即將在舊金山灣區舉辦的活動名冊,葛列(Craig Newmark)作夢也沒想到,他所架設的網站永遠改變了新聞界。二○○一年,一位退休的貿易商人開始提供免費的參考資料給全球的小孩子,他絕對沒想到,他付出的心力有一天竟然讓無數陌生人利用某個叫做「wiki」的東西,建立了這個時代最大的資訊儲存站。
吹向唱片業的暴風、九一一攻擊行動,以及線上分類廣告與共同創作的百科全書的成功,背後都是被一股相同的力量所驅動。你愈反抗這股力量,它就變得愈強大;它看起來愈雜亂無章,其實就愈活躍;你愈想控制它,它就變得愈不可測。
分權化(decentralization)已經蟄伏了數千年,但網際網路的出現卻解放了這股力量,打倒了傳統企業,改變所有的產業,影響我們彼此連繫的方式,也左右了全球的政治。沒有結構、領導權及正式組織曾被認為是個缺點,但現在已經變成重大資產。無秩序的團體看起來似乎已經挑戰並戰勝了既有的機構,遊戲的規則已經改寫。
這個現象在美國最高法院的台階上顯得特別清晰,在此,一起高調的訴訟案件即將變得出乎意料地詭異。
第一章 米高梅的錯誤與阿帕契之謎
為什麼唱片公司不斷打贏P2P官司,音樂剽竊問題就愈嚴重?為什麼征服南美大陸的西班牙卻除不掉如一盤散沙的阿帕契人?因為分權組織在遭受攻擊時,會變得更開放、更分權,因此愈難掌控、愈難征服。
佛瑞里(Don Verrilli)大可當場在最高法院的大理石階上開香檳慶祝,因為他會在即將出庭辯護的這個案子中痛宰對手。時間是二○○五年三月底,佛瑞里一定覺得自己威風不可一世。
像佛瑞里這種律師,你會希望他站在自己這一邊。他擔任過頗具聲望的《哥倫比亞法學評論》總編輯,也曾在最高法院法官布林南(William Brennan)底下做過事,常在最高法院上打贏大案子,這個人的成就真是超乎預期。如果把佛瑞里比做美國職棒大聯盟的傳奇人物貝比•魯斯(Babe Ruth),那麼他的法律團隊就是一九二七年紐約洋基隊的夢幻組合了:包括巨砲級打擊手史塔(Ken Starr,曾以檢察官身分主持調查柯林頓彈劾案與陸文斯基案而聲名大噪),以及坎達爾(David Kendall,在彈劾案期間為柯林頓辯護)。沒有人會想和這樣的陣容對壘的。
大鯨魚vs. 小蝦米
佛瑞里的夢幻隊伍是娛樂業鉅子米高梅公司重金禮聘來的,而米高梅在這起訴訟中的盟友還包括哥倫比亞、迪士尼、華納、亞特蘭大唱片、首都唱片(Capitol Records)、美國廣播唱片公司(RCA)、博德曼唱片(BMG)、新力以及維珍唱片等大公司。
這樣你清楚了吧:最大的玩家,加上全球最能幹的律師,連袂出現在美國最高法庭上,這群大鯨魚究竟要對付誰?郭克斯特(Grokster),一家我們大多數甚至連聽都沒聽過的小蝦米。
郭克斯特就是提供所謂點對點(P2P, peer-to-peer,檔案交換程式)服務的公司,它讓人透過網路竊取音樂及電影,嗯哼,你也可以說是「分享」。這種服務使用簡單,又完全免費,因此,全球各地的人都很樂於分享每樣東西,從小甜甜布蘭妮的最新專輯,到剛上演的院線電影都有。事實是,《星際大戰第三部曲:西斯大帝的復仇》在電影院上映當天,P2P網路上就出現了免費版本供人下載。
唯一的問題是,這些內容沒有一項經過授權,郭克斯特的使用者基本上就是在竊取音樂。我們談的不是兩三個駭客,躲在大學資訊科學系燈光昏暗的地下室,而是住在巷口的張三李四。其實呢,你隨便找個十八到二十四歲、有碰電腦的年輕人來問,他們可能都用過郭克斯特這樣的服務。據估計,二○○五年四月,光是美國就有八百六十三萬名P2P服務的使用者。
唱片業損失四分之一營收
自一九六八年「愛之夏」(the Summer of Love)以來,年輕人之間從沒有過這麼多的分享,而這些交換行為都讓電影與唱片公司的處境雪上加霜。米高梅與同業做的並不是把音樂與電影推廣到全球的慈善事業,他們要的是獲利,而交換音樂卻嚴重壓縮到他們的獲利空間。只是,到底有多嚴重?佛瑞里馬上會告訴我們。
這位律師才開始進行口頭辯護,就被布瑞爾法官給打斷了,他看到大象在為了區區一隻小老鼠而抓狂。他開門見山就問,這件事到底有啥大不了的?「唱片業有一些技術創新,也有一些問題,但還是生意興隆,這不就好了!」
佛瑞里到口頭辯論的最後才加以回應,他知道自己所代表的這頭大象不是隨便發神經,是很有理由驚慌失措的。「布瑞爾法官,」佛瑞里辯護:「事實是,由於這些公司提供的服務,我們唱片業已經損失四分之一的營收。」
四分之一耶!這可不能等閒視之!
這整件事要從最高法院審理此案往回推五年說起。有個沒沒無聞的大一新生范寧(Shawn Fanning)不想去唱片行買CD。或許是出於偷懶,或許是目中無人,他想聽免費的音樂。於是,被朋友暱稱為納布斯特(Napster)的他就在宿舍寢室裡成立公司。大家只要登入中央伺服器,就可使用納布斯特軟體,然後和天涯海角的知音共享檔案。人人都愛這項發明,他們開始瘋狂交換檔案,好像沒有明天一樣。
的確,納布斯特也許真的沒有明天了,唱片公司馬上就對納布斯特提起訴訟。像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這類團體出面表示抗議,這起訴訟案違反言論自由,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不過,法庭並沒有採信這個論點。也沒有人特別注意到有無數憤怒的駭客,像在操場上打架輸掉的小孩一樣,出言嘲弄著:「我們會打敗你們的,等著瞧!」
的確很慘,二○○○年二月十二日,法庭判納布斯特敗訴;二○○三年六月,納布斯特宣布破產,並在同年十二月以極低的價錢將品牌及智慧財產權賣給了若克希歐(Roxio)公司。
這件法律紛爭只是序幕,好戲還在後頭呢!我們來打個比方:這就好像巷口的鎖匠設計來你家闖空門。某天早上,你前腳才出門去上班,他後腳就偷偷上樓,到你家門口,把鎖弄壞,大門洞開,人皆可入,還呼朋引伴,全都闖進來了,你的銀器、餐具、珠寶、新音響,一件不留,就連洗衣機也照搬不誤。
你下班回家看傻了眼,驚嚇甫定,你想找出這些小偷,還有那個領賊入門的人。唱片公司就是面臨這種狀況,P2P公司領賊入門,使用者則是搜刮剽竊音樂的賊。
唱片公司勝訴卻高興不起來
唱片業雙管齊下,分頭進擊。他們先要揪出個別的小偷,也就是那些交換音樂的人。他們追蹤下載歌曲的大戶,祭出違反著作權的訴訟,除非這些人支付四千美元的罰金,否則就法庭上見。這一招的用意不只是要嚇阻交換檔案者,別再下載任何歌曲,也是向全世界傳達了一個強烈訊息:我們很看重智慧財產權,如果你違法盜竊我們的內容,我們一定會逮到你。
其次,唱片公司要一勞永逸,就是要抓出那些撬開鎖、領賊入門的人,也就是P2P公司。唱片公司聘請一流律師控告這些公司,將之徹底消滅。於是,佛瑞里登場了。這位律師不負眾望,表現得無懈可擊。不出所料,在佛瑞里口頭辯護後兩個月,法庭一致同意,判決米高梅勝訴。
然而,在唱片公司不斷打贏P2P官司的同時,整個音樂的剽竊問題卻愈來愈嚴重。原因不在唱片公司不夠警覺,正好相反,唱片公司每打贏一場官司,火就燒得更旺。他們施加的力道愈大,對手就愈壯大。怪事就這樣持續著。
從古老部落解開謎團
把這種狀況解釋得最好的竟是一個八竿子搆不著的人——奈文斯(Tom Nevins),他是專攻美國西南部印第安人部落研究的文化人類學家。雖然奈文斯沒進過錄音室,但他對古老部落的研究卻讓我們釐清當今唱片業的處境。從許多方面來看,他比任何人都了解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我們是在翻閱他為一本關於阿帕契人的書所寫的序時,才注意到奈文斯這號人物。我們停了下來,心想,這傢伙談的是印第安人,但他所講的東西卻剛好可以解開郭克斯特之謎。
我們在愛荷華州找到了奈文斯,這位年輕的人類學家與妻兒住在這裡。他起初感到很驚訝,「我還以為沒人會看那本書呢!」他說。不過,當我們說明來意之後,奈文斯開始侃侃而談,在一個更大的架構底下談兩件事之間的關聯。
這要從一道歷史謎題開始談,能解開這個謎,就能了解米高梅錯在哪裡。為了說明這一點,奈文斯把我們帶回近五百年前的一五一九年,故事發生在現在的墨西哥市,當時名叫特諾奇堤特蘭。一位史上最負盛名的傳奇探險家科特斯(Hernando Cortes)發現了阿茲特克(Aztec)的首都。
條條通往首都的公路、錯綜複雜的溝渠、壯麗的神廟與金字塔,都讓探險者看得目瞪口呆。科特斯原以為會看到未開化的野人,不料卻遇上一個有著超過一千五百萬人口,擁有自己的語言、先進曆法與中央政府的文明國家,讓他歎為觀止:「這座城市就跟西班牙的塞維亞或哥多華一樣大,」而在市集上,「超過六萬人在進行買賣,世界各地的商品都可以在這買到。」
西班牙兩年內瓦解兩千年文明
不過,科特斯不是去特諾奇堤特蘭觀光的,而是去大撈一筆的,就跟唱片公司的執行長一樣。當時致富之道就是黃金,而科特斯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阿茲特克的領袖蒙堤朱瑪二世(Montezuma II)。他走進蒙堤朱瑪的豪華宮殿,這座宮殿大到足以容納整支西班牙軍隊。他說話的大意就是:「把黃金都給我,不然就殺了你。」
蒙堤朱瑪不太知道該拿這位探險家怎麼辦,他以前沒見過這種人,又怕科特斯可能是天神,於是蒙堤朱瑪屈服了,交出所有黃金。
沒人當科特斯是觀光客,也沒人說他言而有信。科特斯雖然承諾在先,但還是殺了蒙堤朱瑪。情勢一片混亂。科特斯的軍隊包圍了特諾奇堤特蘭,在路上設路障斷糧,封死溝渠。不到八十天的工夫,這座城市餓死了二十四萬居民。
一五二一年,科特斯發現特諾奇堤特蘭不過兩年,阿茲特克帝國——一個可以追溯到公元前數世紀的文明——就瓦解了。阿茲特克並非唯一案例,印加帝國也碰上類似的劫難。由西班牙人皮薩若(Francisco Pizarro)率軍於一五三二年俘虜了印加帝國的領袖阿塔胡帕(Atahuallpa)。一年後,西班牙人把印加帝國的黃金掠奪一空,處死阿塔胡帕,指派了傀儡統治者。消滅整個帝國也只花了兩年的時間。
經過這幾次重大事件,南美大陸最後落入了西班牙人的控制。在一六八○年代之前,西班牙軍隊可說是所向披靡,銳不可擋。他們乘勝追擊,一路向北征伐,遇到了阿帕契人。這次發生在今天新墨西哥州沙漠上的遭遇,和音樂產業對上P2P網站息息相關。為什麼?因為西班牙人竟然輸了。
他們輸給了一個看似原始的民族。阿帕契不同於阿茲特克與印加帝國,他們沒有建金字塔,沒鋪過公路,甚至連座像樣的城市都沒有。對征服者來說,比金字塔或公路更重要的黃金,阿帕契也沒有。因此,西班牙人沒什麼可搶的,於是這些征服者強迫阿帕契人接受耕作為主的生活方式,讓他們改信基督教。有些阿帕契人的確拿起草耙和鋤頭,種起田來,但大多數人執意不從,甚至奮起還擊,只要遠遠看起來像是西班牙人的東西,他們都不放過。
西班牙拿阿帕契人沒輒
你可能會以為,和西班牙軍這樣的軍隊作對,阿帕契人毫無勝算,但事實卻不然。奈文斯告訴我們:「到了十七世紀末,西班牙人已經無法有效控制索羅納與奇瓦瓦。雖然阿帕契人壓根沒想要這麼做,但阿帕契人已經成功奪取北墨西哥的掌控權。」這次勝利並非偶然,阿帕契人繼續牽制西班牙人達兩世紀之久。
阿帕契人並沒有印加人或阿茲特克人所沒有的秘密武器,西班牙軍也沒有失去武力。阿帕契人戰勝西班牙人完全是因為社會的構成方式使然。西班牙人無法擊潰阿帕契人,就像唱片公司擋不住P2P的趨勢,其原因是一樣的。
奈文斯告訴我們他是怎麼找到答案的。幾年前,他花了三年的時間與亞歷桑納州白山的阿帕契人一起生活,研究其文化,觀察其習俗,了解其社會如何運作。他很快就看出阿帕契人與其他部族之間的差異:「譬如說蘇族人(Sioux)好了,就是電影《與狼共舞》裡的那群人,他們有某種中央集權的色彩。他們可以壯烈抵抗於一時,但撐不過十年。而阿帕契人卻抗爭了好幾百年。」他們是怎麼撐過來的?「他們分散政治權力,中央集權的程度極低。」阿帕契因為分權,所以能屹立不搖。
集權與分權
要理解奈文斯的意思,我們不妨看一下集權與分權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系統。
集權的組織不難理解,想想任何大型企業或政府部門,會看到明確的當家領導人,也會有做決策的特定地方如會議室、公司總部、市政府等。奈文斯將這種組織稱為強制型,因為是由領導人發號施令:當執行長炒你魷魚時,你就出局了。當科特斯下令軍隊前進時,他們就前進。西班牙、阿茲特克與印加都是集權式社會,或是強制式的。雖然聽起來有點像是源自於俄國勞改營,不過強制型的體系不見得就不好。無論你是西班牙的將軍、阿茲特克的領袖,或是財星五百大企業的執行長,你都要運用指揮權與控制權來維持組織秩序,讓它有效率,每天順利運作。
系統必須制定規則並強制執行,否則就會瓦解。舉例來說,你搭乘飛機時,最好期待它是個強制型系統,你絕不會希望是由坐在28J的A先生來決定什麼時候降落。當然不行,只有機長握有決策權以確保飛機正常飛行,而A先生只要乖乖坐著看電影就好了。
另一方面,分權式的系統就有點難懂了。在分權的組織裡,沒有明確的領導人,沒有階級制度,也沒有總部,即使有領導人出現,這個人也沒什麼權力來支配他人,他頂多透過以身作則來影響他人。奈文斯稱之為開放型系統,因為每個人都有資格自己做決定。這並不是說分權的系統就等同於無政府狀態,規則與規範還是存在,只是沒有任何人可以強制執行,權力分散在所有人身上,分布在不同的區域。基本上,沒有特諾奇堤特蘭,也沒有蒙堤朱瑪。
只是沒有蒙堤朱瑪,要怎麼領導呢?阿帕契沒有首領,但是有「南坦」(Nant’an),是他們精神與文化上的領袖。南坦以身作則,但本身沒有強制力。族人之所以追隨南坦,是因為他們想這麼做,而不是因為他們必須這麼做。史上最著名的一位南坦就是喬若尼莫,他保護族人對抗美軍達數十年之久。喬若尼莫沒領過軍,而是自己起而對抗,身旁的人也都跟從。他們的想法是:「如果喬若尼莫拿起武器,那應該是對的。喬若尼莫以前是對的,所以和他並肩作戰應該沒錯。」你想追隨喬若尼莫?那就追隨他;你不想追隨喬若尼莫?那就不要追隨。權力落在每個人身上,你想怎麼做,就怎麼做。阿帕契的語言裡甚至沒有「你應該」這種說法。強制是個外來的概念。
這種開放系統要能存續,南坦非常重要,而分權所產生的影響還不只有領導而已。由於沒有首都,也沒有重要的指揮所,因此在阿帕契每個地方都可以做決策。比方說,可能在A處計劃對西班牙人的聚落發動襲擊,在B處加以組織,然後又在C處行動。你永遠不知道阿帕契人會從哪裡冒出來。一方面來看,進行重要決策不會在某個地點進行,但另一方面來看,任何人在任何地點都可以做決策。
乍聽之下,阿帕契的社會結構鬆散,群龍無首。他們其實是個進步且高度發展的社會,只不過我們對一個分權組織還不了解罷了。奈文斯解釋了分權社會的特質:彈性、權力共享、籠統模糊,這些特質讓阿帕契人躲過種種劫難,要是換作一個集權社會,早就被摧毀了。
當強制系統遇上開放系統
我們來看看當強制系統遇上開放系統時,會發生什麼事。西班牙人(一個集權體制)過去習慣從集權或強制系統的角度來看待每件事,當他們碰上阿帕契人時,便採用過去一直奏效的伎倆:搶黃金,然後殺掉領導人,於是開始殺南坦。然而,他們只要殺掉一個南坦,就會馬上出現一個新的南坦。這一招失敗了,因為沒有一個人對阿帕契社會的整體福祉是不可或缺的。
阿帕契人不只躲過西班牙人的攻擊,這些攻擊居然還讓他們變得更強壯。在西班牙人的攻擊下,阿帕契人變得更分權,更難以征服。西班牙人摧毀他們的村莊,如果這些村莊對阿帕契人很重要,他們這回總要投降了吧,但他們卻沒有。阿帕契人索性放棄舊房舍,然後成了四處流浪的游牧民族。(現在,來捉我們啊!)
這就是分權組織的第一項原則:在遭受攻擊時,分權組織傾向於變得更開放、更分權。
集權巨人打倒集權小兵
回到二十一世紀,這場衝突重演,唱片公司扮演了西班牙人的角色,阿茲特克則由像郭克斯特及納布斯特這樣的P2P公司演出。唱片公司祭出訴訟這一招,還找來像佛瑞里這樣的訴訟大將。這幾招真的奏效,納布斯特出局了。唱片公司打敗納布斯特,是因為納布斯特還是個集權的組織:使用者必須登入中央伺服器,這就是他們的特諾奇堤特蘭,而執行長就是他們的蒙堤朱瑪。換句話說,雖然納布斯特讓使用者和其他人免費交換音樂,比唱片公司更開放、更分權,但其分權與彈性還不足以抵擋集權巨人的攻擊。在廢了特諾奇堤特蘭(納布斯特的中央伺服器)、盯上蒙堤朱瑪(納布斯特的管理部門)後,唱片公司勝利了。
不過,納布斯特的倒閉並沒有消除大家對免費音樂的渴望。想像一下,自己是個嘗過免費下載音樂甜頭的少年,突然之間,幾個穿西裝的傢伙關掉了水龍頭,還說你有罪。當然,你可以回到唱片行,一個你好幾個月沒去過的地方,然後花三小時的薪水買張CD,但另一個更具吸引力的做法是,找一個跟納布斯特一樣的東西。
接著,瑞典工程師詹士莊(Niklas Zennstrom)登場,他想滿足飢渴的音樂交換者,把交換音樂的餅做得更大。詹士莊並非阿帕契的南坦,但他知道,為了生存下去,他最好避免重蹈納布斯特的覆轍。他的解決方式就是一套叫做卡薩(Kazaa)的新程式。使用卡薩不需要中央伺服器,於是便沒有特諾奇堤特蘭。這樣,加州的某甲可以直接進入內布拉斯加某乙的電腦,抓到U2合唱團的全新單曲,或是進入舊金山某丙的電腦,抓到最喜歡的披頭四歌曲。在十二個月之內,卡薩被下載了兩億五千萬次之多,網路上的音樂交換風行一時。在不需要中央伺服器的情況下,卡薩把權力交給了使用者。
我們把卡薩與唱片公司比較一下。唱片公司有辦公室、發行通路、行銷部門,還有高薪聘請的主管。由於他們擁有獨家內容,因此可以向使用者索取高價。還有,你不可以複製CD給朋友。但另一方面,卡薩就像一個阿帕契村莊一樣,沒有總公司,沒有高薪聘請的員工,如果你想將最愛的歌曲拷貝一千份,儘管做就是了。
不過,既然做生意,總是需要一位蒙堤朱瑪,對吧?詹士莊多少也有一些蒙堤朱瑪的色彩,為了閃避唱片公司的注意:他只有在認為唱片公司放鬆警戒時,才會打造金字塔,只有在唱片公司鞭長莫及的地方才架設道路。他的收入來自於銷售卡薩上的廣告版面,這個集中式的特點後來證實是一項弱點。詹士莊很提防像米高梅這樣的公司,其實,他和夥伴曾躲過騎著摩托車來送法院傳票的唱片公司代表。
唱片公司的作為有如西班牙人,最後終於告贏了卡薩及其使用者之後,詹士莊將荷蘭的母公司賣給一家總部位於南太平洋島國萬那杜共和國的公司,遠在歐美法律系統的範圍之外。詹士莊就像逼不得已只得流浪的阿帕契人一樣,必須分權才得以生存下去。他一直沒能賺很多錢,就像南坦向來沒有致富的習慣。不過,別為詹士莊哭泣;我們後面會看到,他因為吃官司而離開音樂產業,這是他一輩子最大的幸事。
集權巨人打不倒分權尖兵
類似的貓捉老鼠遊戲接著發生在唱片公司與郭克斯特、電子驢(eDonkey)之類的公司之間,這兩家公司和卡薩很相似。還記得佛瑞里嗎?在他二○○五年為米高梅控告郭克斯特的案子辯護之際,唱片公司的策略有兩個大問題,不僅使得策略無法奏效,還把摟子愈捅愈大。
正如二代納布斯特(Napster II ,從Napster買下這個名字)現任執行長高洛克(Chris Gorog)所言:「盜版這件事總會一直存在,不過以後大家可能會認為這是不對的事,被侵權的公司現在已經相當警覺了。」所以,這表示這些訴訟案的確帶來影響,對吧?但也不盡然。高洛克坦承,「統計顯示,盜版的情況有改善一點點,但我認為改變並不明顯。」唱片公司可能會自我安慰,說策略奏效了,但實際上離解決問題還早得很。
唱片業不只無法遏止盜版,而且,根據分權的第一原則,唱片公司每控告一家納布斯特或卡薩,新的玩家就會出現,甚至更分權,更難對付。舉例來說,在卡薩被趕到南太平洋後,一個匿名的駭客提供了更開放、更分權的服務。這名駭客採用卡薩的軟體,修除了廣告獲益的部分,然後在網路上散布最新的版本。這套更加分權的全新卡薩版本被稱為卡薩 Lite或K+,引來百萬用戶下載。
電子驢也發生同樣的情況,這家公司提供類似卡薩的服務。我們來介紹一下電子驢的私生子電子騾(eMule)吧,一個正在吞噬其他業者市占率,且讓各公司大傷腦筋的冒牌貨。為什麼?因為在音樂產業,電子騾比任何一家公司都更分權,這套軟體採用的是開放原始碼方案,沒有所有者,沒有蒙堤朱瑪。誰是電子騾的始作俑者?沒人知道,因為根本找不到。電子驢的領導人亞根(Sam Yagan)解釋道,「電子騾是個流氓網絡,它的原始碼完全開放,想要追捕電子騾的使用者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根據他的經驗:「最近這三年來,如果有人極想找出電子騾那些傢伙,然後叫他們關門大吉,那就是我們了,但是,找不到他們,而我們可是這個產業的圈內人,你知道的。」
底下的圖表說明了P2P玩家如何變得愈來愈開放、愈分權,以及愈難掌控,愈難征服。
像電子騾這麼分權的公司,連唱片公司的律師也找不到他們,那要告誰呢?軟體嗎?甚至連領導者的線索都沒有,要不是它吃掉每個人的利潤的話,你會以為根本沒電子騾這個東西。
分權化的對手,愈攻擊愈頑強
那麼,米高梅的執行長要怎麼辦呢?亞根與電子驢的人表示要開始向使用者收費,然後和唱片公司均分收入,基本上,就是走合法的訂戶模式。然而,唱片公司不聽,而是忙著尋找其他的生存之道。正如二代納布斯特的執行長所言:「唱片公司已經存在將近一百年了,一百年來,他們付給藝人的錢並不多,他們想把自己定位為行銷公司,只是你也知道,藝人出現在印刷廣告或電腦廣告或戶外看板的次數有多少?很少,他們總有一天會完全不需要中間人。」
看起來好像每一個(或至少幾乎每一個)跟唱片公司有關的人都在虧錢。就像亞根告訴我們:「必須記住,在過去這幾年來的整個過程中,是誰在賺錢,很簡單,就是律師。」佛瑞里並沒有在抱怨,對律師來說,一切都是老樣子,愈來愈多的訴訟案件。
不過,對唱片業來說,事情絕不會是老樣子。沒錯,他們可以聘請佛瑞里這樣的頂尖高手。沒錯,他們有龐大的資源可以投注在這個問題上。但老實說,這根本無濟於事。有像郭克斯特這樣的公司幫竊賊偷竊智慧財產,就算最高法院無異議判決米高梅勝訴,也是一點用也沒有。
你跟分權化的對手打得愈激烈,他就變得愈強。唱片公司有能力消滅納布斯特,摧毀卡薩,但發起戰爭卻可能是唱片公司祭出的最糟糕的策略。它引起的連鎖反應已經威脅到整個產業了。正當唱片公司全球追殺納布斯特與卡薩之際,像電子騾這樣的程式又浮出檯面了。
不是因為米高梅及其他唱片公司不夠聰明,也不是只有他們有此遭遇,只是米高梅並沒有停下來徹底了解這股新的勢力,而我們對P2P爭端的了解也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前言:愈分散愈活躍的力量就像是「瓦多在哪裡?」(Where’s Waldo?)的遊戲一樣,只不過玩遊戲的人從小孩子變成全球頂尖的神經科學家,而他們找的也不是瓦多,是一位穿著毛衣的捲髮奶奶。任何一個人的奶奶。神經科學家試圖了解,一個簡單問題最初形成時是什麼樣子。我們都有記憶——不論是第一天上學或是對我們自己奶奶的記憶。然而,科學家想問的是,這些記憶都存在哪裡?但他們很少人知道,就快要找出結論了,而這個結論有著令人吃驚的意涵,不只對生物學界如此,對全球每個產業、國際恐怖主義以及廣大社群的主持人都是如此。長期以來,...
購物須知
關於二手書說明:
商品建檔資料為新書及二手書共用,因是二手商品,實際狀況可能已與建檔資料有差異,購買二手書時,請務必檢視商品書況、備註說明及書況影片,收到商品將以書況影片內呈現為準。若有差異時僅可提供退貨處理,無法換貨或再補寄。
商品版權法律說明:
TAAZE 單純提供網路二手書託售平台予消費者,並不涉入書本作者與原出版商間之任何糾紛;敬請各界鑒察。
退換貨說明:
二手書籍商品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二手影音商品(例如CD、DVD等),恕不提供10天猶豫期退貨。
二手商品無法提供換貨服務,僅能辦理退貨。如須退貨,請保持該商品及其附件的完整性(包含書籍封底之TAAZE物流條碼)。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
退換貨原則、
二手CD、DVD退換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