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棟獨棟的雙層別墅,從那年夏天開始,改變了我和諾鈞的生活。
暑假一到,我和諾鈞馬上就被奪命連環摳摳的心神不寧,只得快快收拾行李,搭上往台中的客運。
「對不起嘛!我不是故意的。」我第十二次跟他道歉。「我哪知道我媽心機那麼重,還套我的話?!」
我媽大概在上上個星期就打電話來問我期末考考到什麼時候?得到答案以後還漫不經心地問:「那你們考完就放暑假囉?」
我一句也沒多想回答:「對啊!」,竟造成了從昨天開始手機就響不停的惡夢。
「傾兒啊!妳收拾行李了沒?」第一通電話。
「在收了在收了。」我坐在電腦前面看網路小說。
「傾兒啊!妳約諾鈞一起回來了沒?」十分鐘之後,第二通電話。
「等下約,等下約。。」我坐在電腦前面吃宵夜。
「傾兒啊!你們要坐什麼時候的車回來?」五分鐘之後,第三通電話。
「媽……」
相同的對話,大概也發生在諾鈞和他媽媽的身上,只不過他比較慘,因為他騙他媽媽說兩個星期之後才放假,所以被唸了一頓。
「是妳太單純了,誰要套妳的話都很容易。」諾鈞伸了伸懶腰,終於收回他從剛才開始等車的時候就一直針對我的控訴眼神。
「單純也沒有什麼不好啊!」我不禁嘟起嘴,一邊拆開從7-11買來的御飯糰。從小到大,諾鈞會給我的形容詞,沒有漂亮,沒有可愛,就只有不知道是褒還是貶的「單純」兩個字。
「很好啊!」他不置可否的敷衍了一聲,拿走我手上的御飯糰。「啊……」那是我最愛吃的肉鬆口味耶!
「什麼?」他咬了一口,問。
「沒事……」我喪氣地低下頭,只好再從袋子裡拿出鮪魚口味的。我和諾鈞的關係,很微妙,很奇妙。
我家爸爸和諾鈞爸爸,是當兵時候燒過黃紙的拜把兄弟,兩個人生死至交,感情好的不得了,後來連娶老婆都把婚禮辦在一起,房子也買在對面,所以我家媽媽和諾鈞媽媽感情也很好。
感情有多好?好到一種嚇死人的程度。
新婚半年後,她們兩個同時害喜,去婦產科檢查,兩個人都懷有一個月的身孕。於是那個指腹為婚的情節就出現了。
要是都是男生,就成為好哥兒們;要是都是女生,就成為手帕交;要是剛好是一男一女,那就再好不過了,兩家就能結為親家,好上加好。可怕的是,兩個女人天真浪漫的幻想,竟然很沒天理的實現了!
懷胎十月,她們兩個同時陣痛,同時送進產房,三個小時後,諾鈞媽媽生下了他,而我則在一個小時之後出生。好像註定好的一樣,我和諾鈞同年同月同日生,我又比他還晚一個小時出生。好像,註定要成為夫妻一樣。
所以從小開始,幼稚園、國小、國中到高中,我們不僅始終就讀同一所學校,就連班級,也在雙方家長的巧妙安排下,每年都同班。我週遭的同學朋友、親戚長輩,都知道我們兩個是青梅竹馬,是「指腹為婚」的小夫妻。
一直到大學指定考放榜,兩家還聯合舉辦了一場熱鬧的流水席。
其實我考上的是台北大學,雖然是國立的,但是和最高學府台大比起來還是有一段距離,這樣大肆慶祝似乎有些太誇張了。但是會辦流水席並不是因為我考上台北大學,而是因為諾鈞「也」考上了台北大學。
在指定考科的前兩個月,我們兩家的爸媽患了嚴重的「考前憂鬱症」,整天憂心忡忡,比我和諾鈞還緊張。緊張的不是怕我們考不好、考不上,而是緊張──我們沒辦法考上同一所大學,更緊張放榜的結果會是一南一北。結果全台灣一百多所大學,我們竟然還是考上同一所,這件事情讓他們四個人飲酒作樂,狂歡了一整晚。
我在想,我和諾鈞是不是就注定要這樣一輩子一起走下去。
顛簸了幾個小時的車程,我們終於回到家。還來不及好好休息一下,我就被爸媽拉到諾鈞家吃飯。
我們兩家就是這樣,不是我媽煮就是諾鈞媽媽煮,她們說這樣可以減輕家庭主婦的工作量,兩家也可以增進感情。
「傾兒變漂亮了呢!」諾鈞的媽媽笑著挾了一尾蝦子到我的碗裡。「我們家諾鈞平常有沒有照顧妳啊?」
「有、有啊!」有才怪。
雖然我們雙方家長無時無刻不在替我們製造相處機會,也很理所當然地覺得我們的感情會愈來愈好,畢竟都已經相處十八年了。可惜他們太不懂得大學生的生活了,一個住男宿舍,一個住女宿舍,平常要不是各自忙著聯誼、社團,就是忙著準備大小考試。
說真的,大學的第一年,我和諾鈞只見到五次面,三次是約一起回家的時候,兩次是我到商學院上課的時候不小心遇到。所以諾鈞媽媽問我的問題我只有很尷尬地說謊,否則要是他們知道實情,大概又會是一番沒完沒了。
「不過,你們一個住男宿舍,一個住女宿舍,要有互相照應也不容易吧!」諾鈞爸爸慢條斯理的說。
「不會啦!同學室友之間都會互相幫忙啊!沒問題的。」我忙著解釋。相較於我的應付,諾鈞始終是一聲不吭地埋頭吃飯。他老早就說了,對於一再想把我們湊在一起的老話題,他沒興趣,也懶得應酬。
所以很倒楣的,每次都是我一個人孤軍奮戰。
「怎麼可以?!」媽一貫大驚小怪的態度。「大學畢業就要結婚了,你們兩個到現在連個情侶的樣子都沒有。」
「什麼大學畢業就要結婚了?媽,不是這樣吧?」「哎喲!妳媽的意思是,我們都很希望兩家能結成親家,最好是大學畢業就能結婚,好讓我們早點抱孫,不過最主要還是看你們年輕人的意思啦!我們不強迫、不強迫。」看我露出驚慌的表情,諾鈞媽媽趕緊補充說明。
「喔……」那就好。
「不過,我們有一個還不錯的主意……」
「我吃飽了。」諾鈞倏地站了起來,打斷了諾鈞爸爸的話。「你們慢慢聊,我去洗澡。」
「程諾鈞,你給我站住!」可惜諾鈞媽媽很有威嚴的一聲令下,讓他腳步凍在房門口。「回來坐好,你爸話都還沒說完,你跑什麼?」他無奈的踱了回來,重新在我旁邊坐下,用很沉重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我繼續說。」諾鈞爸爸開口。「為了讓你們充分利用時間培養小夫妻革命情感,我們決定……」他停了下來,四個人很有默契的眼神相交,然後異口同聲的開口:「買一棟房子讓你們同居。」
喔,同居……。
同、同居?!
「媽,你們在說什麼?」我第一個跳起來,瞪著他們那四張不知道在打什麼鬼主意的微笑老臉。
「無聊。」諾鈞輕哼了一聲,偏過頭不發表意見。
「你們沒聽錯。」爸輕輕點點頭。「我們想過了,上了大學你們人在台北,我們看不到也管不著,但是總不能這樣就讓你們兩個人的感情愈來愈淡了。」
「我們感情很好啊!怎麼會愈來愈淡?」我乾笑著。
「我們定義的好,是最好可以24小時都在一起的好。」媽搖搖手指。
「拜託……」「所以我們已經買好了一棟房子,就在學校旁邊,是雙層的別墅,總共有六房兩廳四衛,足夠你們培養感情了。」諾鈞媽媽接著下去說。
「要是你們想趁同居的這段日子生兩三個小孫子讓我們抱,我們一點也不反對喔!」媽跟著強調。
「我反對!」這次,是我和諾鈞異口同聲。開玩笑,什麼跟什麼啊!當然要反對到底啊!諾鈞終於開口表示意見了我一點也不驚訝。
「反對無效!」
諾鈞是很有主見的人,從小到大一直都是。所以我一直認為對於「同居」這件事,就算依照他懶得多費唇舌的個性,不會有所抗爭,但至少他會我行我素,繼續住他的宿舍。
「鑰匙拿來。」
沒想到隔天諾鈞他們來我們家吃晚飯的時候,他突然蹦出這麼一句話。全場五個人十隻眼睛全都疑惑的看著他,不知道他沒頭沒尾地在講什麼。
「我說,你們不是買了一棟房子要讓我們同居嗎?我同意啊!」他不耐煩地的解釋著。
「什麼?」你同意我不同意啊!
「傾兒,我也覺得我們該好好培養一下感情了。」諾鈞的左手握住我的右手,用他不輕易示眾的迷人微笑對我笑了三秒。「這不是一個好機會嗎?」
「是啊是啊!這機會好的不得了。」我都還來不及反應,媽已經點頭如搗蒜的對我說。
如果我現在有那個膽子搖頭,那我等一下就不用睡了,準備跪在媽面前聽訓話聽到天亮,所以我很識相地跟著點頭如搗蒜。除了不想罰跪聽訓話,我也覺得事情可疑,因為諾鈞那個不輕易示人的微笑,每次出現一定都有他的用意在,而這次的用意…………我還搞不清楚。
都說了我單純嘛!如果搞得清楚怎麼對得起這個形容詞?